火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宣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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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火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

宣 贯 资 料

2010年8月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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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篇 电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

第一章 发电企业电测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二章 电测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工作

第三章 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范围及注意事项 第四章 技术监督预警

第五章 季报格式和工作总结编写要求

第六章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及动态检查考核项目

第二篇 监督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厂电测监督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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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

第 一 篇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一直坚持计量准确、确保修校质量、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原则;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做到法制化、制度化、动态化;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作为保障发电企业安全、经济发输电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从设计审查、设备订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周期检验、技术改造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一章 发电企业电测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一节 发电企业电测监督管理机构

发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电测技术监督网,形成电厂厂级、部门级、班组级的三级技术监督体。厂级应有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监督工作,作为本厂电测计量工作的技术领导。

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设立电测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开展本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是电测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电测专责工程师是本专业的主要管理责任人,因此各单位电测专责工程师必须对本专业进行监督管理,掌握本专业的情况。

基层班组是电测监督工作的执行机构,应设电测班组或电测专责员。基层专业班组有责任将本专业的情况汇报给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的专责工程师。专业班组不与专责工程师配合的单位应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理顺管理关系,保证监督网有效运行。

第二节 发电企业电测监督各级管理职责

一 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本地区电网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电测技术监督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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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3)制定本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制定电测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电测计量器具的检验率、调前合格率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4)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配置有关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并积极开展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及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的选型、订货、验收工作;

(6)开展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其他计量测试工作;负责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的安装、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等工作。

(7)配合电网经营企业开展本企业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投运前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技术台帐,妥善保管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报告及检定原始记录;

(9)负责解决本企业电测专业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

(10)参加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电测专业项目的设计审查、安装验收等工作; (11)参加电测专业的计量检定员证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12)参加上级部门及技术监督执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及本地区技术监督年度工作会议等;

(13)编写本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季(月)度、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 二 发电企业厂级技术监督主管领导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电测计量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等; (2)根据企业情况决定电测计量工作开展模式:电测仪表检验工作是企业自己开展还是外委;

(3)明确电测监督网络的成员和职责。根据本单位电测仪表检验工作量的大小,负责配齐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并保障专业人员相对稳定,不随意更换; (4)组织本单位电测标准实验室的建设及开展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5)组织本单位计量人员培训取证及积极参加技术监督服务单位举办的专业培训、技术交流及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等;

(6)组织本单位重大电测计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解决本单位电测计量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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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批本单位电测监督实施细则、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技改项目、工作总 结等文件;

(8)积极支持电测专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 三 发电企业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设立电测监督专责工程师,在厂级主管领导下负责开展本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电测计量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等; (2)负责制定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编写电测仪表检验规程或检验作业指导书;

(3)负责电测标准实验室的建设及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开展;负责计量检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

(4)负责解决本单位电测专业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参加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选型、竣工验收、现场检验以及计量故障查处等;

(5)负责组织编制电测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技改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电测计量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电测计量人员的专业水平;

(6)负责组织编写电测监督季(月)度、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 (7)积极开展电测专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 四 发电企业基层班组的主要职责

基层班组是电测计量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应设电测专责员或技术员。班组从事电测计量检定工作的成员应持有相应的计量检定员证。 (1)负责维护电测标准实验室及相关计量标准;

(2)编制全厂电测仪表周期检定计划,按检定规程要求认真开展电测仪表检验工作; (3)建立并维护全厂电测仪表技术台账,妥善保管电测仪表检定报告及检验原始记录; (4)正确、及时处理运行中各类电测计量器具的异常情况,确保电测计量器具正常运行;

(5)配合电网经营企业开展本单位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投运前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6)负责统计季(月)度、年度电测仪表检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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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新规程、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章 电测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工作

第一节 电测监督的范围

(1)电工测量直流仪器

包括直流电桥、直流电位差计、标准电阻、标准电池、直流电阻箱、直流分压箱等。 (2)电测量指示仪器仪表

指以模拟方式指示的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 (3)电测量数字仪器仪表

指以数字方式指示的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 (4)电测量记录仪器仪表

包括统计型电压表、电能质量监测仪等。 (5)电能表

包括单、三相电子式电能表、感应式电能表、安装式多功能电能表等。 (6)电能计量装置

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7)电流、电压互感器

包括现场安装的电力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 (8)电测量变送器

指将交流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频率、功率因数、相位和直流电流、电压等电量转换为直流电压、电流的变换式仪器仪表。 (9)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指将工频电量量值电流、电压、频率经数据采集、转换、计算的各电量量值(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相位角和功率因数等)转变为数字量传送至本地或远端的远动终端设备、智能化单元、厂站测控单元、功角测量装置、高压监测设备、保护测量一体化装置等测量控制装置。 (10)电测量系统二次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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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现场安装的电力用电流、电压互感器连接到电测量仪器仪表的二次线圈及连接线、接线端子等。

(11)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指用于检定或校准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的标准装置。 (12)电能量计量系统。

指电能量计量表计、电能量远方终端(或传送装置)、信息通道以及现场监视设备组成的系统。

(13)电试类测量仪器

包括继电保护测试仪、高压计量测试设备等。

第二节 电测监督的主要工作

一 电测标准实验室及人员要求 (一)标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

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简称实验室)是指用以进行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修、试验等工作场所。实验室的环境条件是保证计量检定工作质量的必备条件之一。

行业标准《DL/T 5043—95 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提出对电测实验室的要求:如4.1.1条规定“测量仪表试验室宜设置在生产办公楼或其它远离振动、烟尘和强电磁干扰的场所”;4.1.2条规定“测量仪表试验室应设置标准室、检修间、贮藏室和办公更衣室”;4.1.4条规定“标准室应装设空调器和去湿机,其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仪表检定有关规定的要求”等等。

国家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定及其他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对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的规定归纳有如下几条:

“1)实验室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应设立与外界隔离的保温防尘缓冲间。实验室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相关的检定规程要求。

2)实验室应有防尘、防火措施,新风补充量和保护接地网应符合要求;室内应光线充足、噪声低、空气流速缓慢、无外电磁场和振动源、布局整齐并保持清洁。实验室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路设置,动力电源容量按实际所需容量的3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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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气流速是表示空调区域内气流速度的指标,它的大小对散热和散湿有影响。如气流速度过大,计量人员将有吹风感觉,这将影响测量和检定的精度与工作人员健康。一般不应超过0.3m/s。

3)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工作服及帽鞋,并配备防寒服。

4)实验室应由专人管理,包括实验室用标准设备、环境条件及检定记录、技术档案等。

5)实验室内不能存放已被淘汰、报废的标准设备、仪器仪表,实验室内墙面表层脱落、试验台及桌椅陈旧破损均属不符合要求。”

总之,环境因素是影响计量准确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包括: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强、防震、防尘、防腐、接地、防静电、防电磁干扰、安全、照明、供电电源和噪声等诸方面。其具体指标可参考以下的介绍:

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在计量检定规程中都有规定。 大气压力:一般为86~106kPa。

防震:一般实验室要求地震烈度为4级以下,震动幅度小于4μm,允许振动速度为0.20mm/s以下。放置高精度、高灵敏度的光学仪器、电子仪器的计量室防震要求为2级以下,震动幅度小于2μm,允许振动速度为0.05mm/s以下。

防尘:含尘量应小于0.25mg/m3。 防腐:空气中应避免有腐蚀性气体。

接地:实验室内必须有安全保护接地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防电磁干扰:应避免外电磁干扰,电磁、无线电计量室的屏蔽间对外来干扰信号的衰减能力应达到40~80dB。

防静电:地板应做防静电处理。 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要求。

照明:工作面的照度应在80~100 lx且应均匀,无眩光,照明灯的照度应达到200~300 lx。(实验室照明应采用混合照明式,即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结合,且以日光灯照明为宜。一般照明可采用40W嵌入式日光灯,局部照明可采用10~20W日光灯。)

噪声:应小于60dB。

供电电源:应有专用的配电变压器,供电电源的电压、频率等参数的大小、变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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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满足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和检定规程的有关规定。若无相应规定时,可参考下列要求。

交流电源:220V(1±2%),50Hz(1±1%);直流电源为电压额定值±1%。

所有的计量工作都必须在其需要的场所和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室的设施、标准和检测区域以及能源、采光、采暖和通风应便于正常进行计量工作。实验室中的生物细菌、灰尘、电磁干扰、湿度、电源、温度、噪声和振动等因素都可能对计量(测量)的准确度产生影响,必须对它们进行有效的监测、控制和记录。在每次测量和校准时,都应有主要的环境条件测量记录,温度记录和湿度记录,这些记录必须按环境监测仪表显示的当时数据记录,不能按习惯数据填写。

(二)标准实验室的其他设计要求(供参考) (1)计量室位置选择

计量室按面积大小和具体情况可有两种设置形式:①单独建立计量室建筑;②附设 于其他建筑物内。

(2)计量室建筑布置要求

① 外墙、外墙朝向及计量室所在层次

为了减少太阳辐射热的影响,减少空气调节负荷,保证室温的稳定,计量室空调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的层次,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温度控制精度(℃) ≥±1 ±0.5 ±(0.1~0.2) 外墙 应尽量减少外墙 不宜有外墙 不应有外墙 外墙朝向 宜北向 如有外墙时,宜北向 - 层次 宜避免顶层 宜底层 宜底层 表中“北向”,适用于北纬23o以北(广州以北)的地区。 ② 门的布置

空调房间的门应向气压为正压的方向开启,通常空调房间为正压,门应向内 开。空调房间与室外相通的门、空调房间与非空调房间相通的门应设保温门。

③ 窗的布置

计量室空调房间是否开设外窗,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般如果窗的密闭处理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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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面积和层数适当、朝向也好,开窗还会有较好的效果。

窗的布置要求:

——空调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小,并采用有效的遮阳措施。东西向外窗最好采用外遮阳。内遮阳一般采用窗帘,有条件可采用活动百叶窗遮阳。

——空调房间的外窗最好大部分不能开启,以减少窗缝渗漏空气。 ——窗缝应有良好的密封,以防渗透风进入,双层窗一般要用双框。 ④ 楼面保温层

空调房间布置于多层建筑的中间层或底层时,非空调房间与空调房间上、下层之间的楼面应设置保温层。 (3)围护结构要求

为了使计量室空调房间内部的温湿度得到稳定,并且能在夜间停止送风的情况下,使室内温、湿度不致有急剧的升降,设计坚固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围护结构是一个重要条件。 ① 保温墙

计量室空调房间的外围墙体应采用保温墙。隔热、保温是保温墙的主要功能要求。保温墙的设计要根据我国各地区不同的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夏热冬寒地区,既要考虑夏季隔热又要兼顾冬季保温;北方严寒地区,主要是冬季保温。其次保温墙还应防湿、隔气,防腐、耐久,维护清理方便,保温墙内表面应采用油漆的光滑表面,便于维护清理。

② 保温屋面及保温顶棚

计量室空调房间的保温屋面和保温顶棚其构造和基本要求与保温墙相似。 ③ 楼面和地面

楼面和地面的使用要求是:应表面光滑不积尘、不起尘、易清洁;防潮防水; 耐磨;有弹性、耐冲击、耐油污。

面层材料选择可参阅下表。

生产内容 一般计量检定 精密计量检定 可采用面层 单层硬木地板,塑料地毡、塑料涂层 双层、单层硬木地板,塑料板塑料地毡,光滑橡胶板材 常用面层 塑料地毡 塑料涂层 塑料板 光滑橡胶板材 8

(4)空调房间内表层及室内色彩 ① 内表层材料选择

计量室空调房间内表层要求应光滑不易积尘,便于清洁、无眩光。一般并不须选用高级材料,可在一般材料表面复以乳胶漆、普通瓷漆、过滤乙烯漆等等。

② 室内色彩

计量室空调房间应该注意选择光源及室内色彩的饰色,充分利用色彩感觉的影响,减少计量人员的视觉的疲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室内的色彩不必拘于一种颜色,但顶棚、强面、墙裙、地面的颜色要配合协调,掌握上淡下深的原则,即顶棚、墙面、墙裙、地面依次渐深的饰色。 (5)电气照明要求

照明设计应根据国家照明标准达到规定的照度,并解决空间亮度合理分布问题,改善光色,避免眩光以获得满意的视觉条件。

照明方式分有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一般照明是在整个房间或房间某部分照度基本上均匀得照明。局部照明限于工作部位的固定或移动的照明。混合照明是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计量室空调房间主要采用一般照明。

计量室照明主要使用荧光灯和白炽灯。计量室常用的荧光灯具为避免灯具积灰和空中有悬吊物,应选用嵌入式灯具。计量室空调房间除采用荧光灯外,尚可采用顶棚嵌入式的带状照明或发光顶棚。

对于无天然采光或天然采光很少的空调房间,一般照明的最低照度为100 lx,计量室空调房间为200 lx左右。

(6)计量室室内一般要求、仪器布置及工作台柜

仪器室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源插座。室内的电线最好用暗线,插座应为暗式置于墙内。计量室一般仪器的工作台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只要稳,能够承受住仪器的质量和设有能放置仪器附件、使用说明书等的抽屉和小柜即可。此外,计量人员所用的座椅,一般以能升降的转椅较合适。 (7)防火要求

计量室空调房间大部分为密闭房间,甚至为无窗房间,火灾的危险性较大,发生火灾尚不易及时发现。特提出应注意的防火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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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耐火等级:根据空调房间的特点,又因为其室内设有较贵重的计量仪器,按防火要求,应按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设计。

② 构件的燃烧性能:按照一级耐火等级要求,计量室建筑的墙、内隔墙、顶棚、地 面和门窗都应是非燃烧体。

③ 其他要求:计量室空调房间,应选用对精密设备、仪器、仪表和人员无害的轻便灭火工具。计量室应装有电话,以便及时联系和及时报警。 (三)人员

(1)从事检定和修理的人员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学、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电测计量器具方面的原理、结构;能操作计算机进行工作。

(2)凡从事电测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须取得授权机构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后,方可开展检定工作。

(3)电测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复查)应按照《计量检定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4)计量检定人员中断检定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工作,应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6)计量检定人员调离电力企业的计量工作岗位时应收回其计量检定员证。 二 计量标准考核

(一)计量标准考核的概况 (1)计量标准考核的必要性

计量标准是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或校准其他计量标准或者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它处于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中间环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为了加强计量标准的管理,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一致性、准确性,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公正、准确的检定、校准数据或结果,国家对计量标准实行考核制度,并纳入行政许可的管理范畴。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被考核的计量标准不仅要符合技术要求,还必须满足法制管理的有关要求。计量标准考核既是计量监督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重要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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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量标准考核的依据 计量标准考核的法律法规依据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通过,国家主席令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及第九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87年1月19日批准,1987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及第十条。

③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2005年1月14日发布,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计量标准考核的技术依据

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②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以及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二)计量标准考核的原则 (1)执行考核规范的原则

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必须执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逐项考评的原则

计量标准考核坚持逐项考评的原则,每一项计量标准必须按照本规范规定的6个方面共30项内容逐项进行考评。 (3)考评员考评的原则

计量标准考核实行考评员考评制度,考评员须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考评员证。考评员承担的考评项目应当与其所取得的考评项目一致。 (三)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

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行政许可项目,其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实行分级许可,即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地)及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计量标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流程各步骤如下: (1)申请

申请考核单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提交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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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建计量标准的单位应做的准备工作:

在提交《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之前,必须按7个方面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是申请建立计量标准必要的前提条件。

① 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根据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必需的计算机及软件。配置应当做到科学合理,经济实用。

② 计量标准器及其主要配套设备应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共用计量标准。对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其计量标准器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主要配套计量设备可由本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或由有权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并取得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

③ 新建计量标准应当经过试运行,考察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及稳定性。试运行时 间一般在半年以上。在此期间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

④ 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以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等内容的填写应当符合有关要求。 ⑤ 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具有有 效的监控措施和相应的记录。

⑥ 每项计量标准至少配有两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所谓“持证”是指持有本项目《计量检定员证》,或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⑦ 每项计量标准应建立一个文件集,文件集至少要包括本规范规定的18个方面的文件。申请考核单位应当保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计量标准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为计量标准复查考核提供技术依据,申请考核单位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应有计划地进行连续、有效的溯源,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并积极参加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等测量能力的验证活动,妥善保存有关测量数据及技术资料。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些技术保障,使计量标准能持续维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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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保证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连 续、有效溯源。

② 计量标准在运行中应当定期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并保存相关数据。 ③ 及时更新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有关文件。 (2)受理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可以立即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考核单位更正,更正后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经补正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申请不属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考核单位。 受理申请的,应当下达考评计划;受理申请后计量标准考评的组织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考评

考评任务下达后,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申请资料发送至考评单位或考评组。考评员按照本规范执行考评任务,并给出考评的结论和意见。考评单位或考评组组长以及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完毕的考核材料报送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标准的考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包括整改时间)完成。 (4) 审批(包括发证)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评的结论和意见及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复核结果,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批准的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对于审批合格的,发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对于审批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考核单位。 (四)计量标准考核的考评

计量标准的考评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新建计量标准的考评首先进行书面审查,如果基本符合条件,再进行现场考评。现场考评是考评员通过现场观察、资料核查、现场实验和现场提问等方法,对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进行确认,现场考评以现场实验和现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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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作为考评重点。现场考评的时间一般为1~2天。复查计量标准的考评通常采用书面审查判断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如果申请考核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能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的测量能力,或者已经连续两次采用了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复查考核的,应当安排现场考评;对于多项计量标准同时进行复查考核的,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可以采用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

计量标准的考评内容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等6个方面共30项要求。其中重点考评项目有10项;书面审查项目有20项;可以简化考评项目有3项。考评时,如果有重点考评项目不符合要求,则为考评不合格;重点考评项目有缺陷,或其他项目不符合或有缺陷时,可以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改正者,则为考评不合格。

对于构成简单、准确度等级低、环境条件要求不高,并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目录》的计量标准,其重复性、稳定性、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3个项目可以根据计量标准的特点简化考评。

计量标准的考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包括整改时间)完成。 三 电测技术监督指标及周检计划的制定 (一)电测技术监督指标

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如下:各种电测仪器仪表的检验率为100%,调前合格率不低于98%,实验室标准设备完好率应为100%,Ⅰ、Ⅱ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为100%,关口计量用电流互感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压降合格率均为100%。

电测技术监督统计指标的含义: 1)仪表调前合格率 调前合格率(%)=2)仪表校验率 检验率(%)=

实际校验的仪表总数×100%

按规定周期应校验的仪表总数已检仪表中调前合格表总数×100%

检定周期内已检仪表总数 14

各电厂每季(年)上报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时,认真填报本季(年)的技术监督报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电厂应该高度重视。填写监督报表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填写报表数据。

2)检验率、调前合格率考核指标是年度考核指标。即:综合四个季度数据后可作为考核该单位的指标依据,在某一季度中这两项指标可以不达标。

3)关于计划校验个次和实际校验个次,当本季度的仪器仪表实际校验按计划完成后,报表中的计划校验个次和实际校验个次相同;而本季度的仪器仪表实际校验未按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则计划校验个次和实际校验个次不相同,此时须将原因在表中注明(未完成的原因或超额完成的原因)。 (二)周检计划的制定

制定完善的仪器仪表周期检定计划,按计划对各类表计开展周期检定工作是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周检计划的制定工作还很不规范,这里重点讨论一下周期检定计划的制定。

(1)最高标准(仪器仪表或装置)的送检计划

最高标准送检计划主要是指本单位准确度等级最高的检定装置或标准表按最近一次检定证书上注明的检定日期制订出的送检计划,这类标准检定装置或标准检定装置中的标准表的使用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各单位应在有效期到期的前一个月将该标准检定装置或标准检定装置中的标准表送到上一级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

最高标准送检计划中应包括的项目有:标准检定装置或标准检定装置中标准表的名称、型号、上次送检日期、计划送检日期、检定单位等项目。

注意:上次送检日期、计划送检日期应填写完整。如:2007.8.21。 最高标准送检计划应在年末或新年年初制订,其送检计划表形式见表3-1。 表3-1 标准仪器仪表送检计划表形式

序 号 标准仪器仪 表名称 准确度 级别 型号 编号 上次 检定日期 检定 证书编号 计划 检定日期 实际 检定日期 检定单位 15

2)各类电测仪表的周检计划

周检计划是为本单位的各类电测仪表检定而制定的计划。包括:指示仪表周检计划、电能表周检计划、电量变送器周检计划、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周检计划等等。周检计划的项目中应包括:仪器仪表名称、型号、编号、上次检定日期、计划检定日期、实际检定日期等等。

注意,上次检定日期、计划检定日期、实际检定日期应填写完整。如:2007.5.20。 周检计划应在本周期末或新周期开始时制订。周检计划中可以首先有一个全厂周检仪器仪表的概况,表示出仪器仪表周检的总数,形式如表3-2(发电企业)。

表3-2 某发电厂周检仪器仪表概况 类 别 0.2~0.5级标准表 配电盘表 电量变送器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兆欧表 电能表 其他 总 计 数量(具) 60 1000 200 100 40 80 100 1580 说 明 对每一具体分项周检计划可采用表3-3、表3-4、表3-5的形式。

表3-3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形式之一

年 2008 2009 2010 2011 总 计 计划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数量 说 明 表3-4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形式之二

月 份 1 2 计划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数量 说 明 16

? 12 总 计 表3-5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形式之三

序号 1 2 ? ? 仪 表 名 称 仪 表 型 号 仪 表 编 号 上次检定 日期 计划检定 日期 实际检定 日期 四 原始记录及电测仪表台账 (一)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是指本单位技术人员在进行仪器仪表检定中,对检定数据进行的记录;而原始的意思为标准装置的数据经过记录后,不再被人为修改。

原始记录现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检定装置自动记录的,另一种是由技术人员手工记录的。目前的标准检定设备具备自动(或半自动)记录检定数据的功能,因此要求尽可能实现使用计算机管理原始数据,不提倡手写原始记录管理。逐步淘汰手写原始记录方式。 原始记录的签字:技术人员持有相关专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书的,方有权在原始记录的检定人员或审核人员栏目中签字。但不能一人在两个栏目中签字。

检定人员或审核人员栏目不能空白不填写。 (二)仪器仪表设备台帐

仪器仪表设备台帐必须使用计算机管理,应包括本单位全部仪器仪表。 为规范化管理、查找方便,可以对仪器仪表按分类建立台账: (1)0.1~0.05级标准仪器仪表 (2)0.2~0.5级标准表 (4)配电盘表 (5)电量变送器 (6)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7)电能表

(8)关口电能计量装置 (9)其他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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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五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

厂网分开后,电网与发电企业对关口电能计量管理越来越重视,上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作为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直接关系到发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按照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来管理关口电能计量工作是非常关键和必要的。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主要包括的内容有:①建立关口计量点的技术档案;②关口电能表的首次检定和现场定期校验;③计量用电压互感器(TV)、电流互感器(TA)的现场检验;④TV二次压降的测试及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阻抗测试;⑤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处理和分析;⑥不合格关口点改造及新建、扩建关口点的设计审查、验收等。总之,关口计量管理工作要长抓不懈,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建立健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档案管理

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档案应该齐全,其内容包括:电厂关口电能计量点配置图及调整情况;关口二次接线图(原理图,安装图);关口电能计量设备的配置情况记录(其中包括: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关口计量器具的历次现场检验报告(包括关口电能表的检定报告及现场检验报告;互感器现场检验报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检验报告等);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安装、轮换的关口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计量故障情况记录等。

(2)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工作

影响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准确度的主要有:电能表、TA/TV的误差及其二次回路阻抗、TV二次回路压降等,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周期现场检验工作可以有效地检测、监督其准确性。电厂应积极联系并配合当地电科院开展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工作,包括互感器误差测试及二次回路阻抗测试、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测试、关口电能表现场检验。一些未按规程要求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进行现场检验的电厂应尽快联系电科院开展相应的现场检验工作。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测试周期按规定是至少每两年一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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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应按要求进行周期检验。

(3)继续加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改造力度

电厂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存在超差问题的设备,应加大改造的力度。对互感器的配置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情况,应有计划的进行改造。同时应加强对新建及改造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监督力度,严格确保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注意互感器二次绕组容量的合理选择,坚决避免重复改造的情况发生。

(4)加强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该工作由电厂负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关口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的巡检责任心。要注意减少保空气开关的接触电阻,及时进行母线电量平衡分析。发现关口故障及时上报,按相关程序进行故障处理。

第三章 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范围及注意事项

发电企业每年11月30日前应完成下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并将计划报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集团公司将通过技术监督季报对各发电企业的监督工作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应实现动态化,即各专业应每年度(季度)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年度(季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技术监督体系的完善。主要包括技术监督组织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制订或修订计划。

(2)技术监督标准规范的收集、更新和宣贯计划。

(3)人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取证工作。 (4)电测仪表检验计划、专业技术改造计划。 (5)技术监督定期工作会议计划。 (6)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和问题整改计划。 (7)技术监督预警问题及整改计划。 等等。

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专业逐项制定,每项计划内容包括:序号、工作内容、专业、计划完成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每季度按要求对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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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电测技术监督预警

一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办法

A.1 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A.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企业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运行、停备用、检修等电力生产全过程。

A.3 对于技术监督预警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技术监督过程进行识别: A.3.1 设计选型阶段 A.3.1.1 设计选型资料; A.3.1.2 设计选型审查会; A.3.2 制造阶段 A.3.2.1 定期报告;

A.3.2.2 制造质量的监造、前检报告。

A.3.3 安装阶段

A.3.3.1 安装质量的定期报告 A.3.3.2 安装质量的质检报告

A.3.4 运行阶段

A.3.4.1 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机组检修工作总结; A.3.4.2 技术监督月报、季报; A.3.4.3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报告; A.3.4.4 技术监督定期会议。

A.4 对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或隐患的风险及危害程度,分为三级管理。其中第一级为一般预警,第二级为重要预警,第三级为严重预警。附录A1为火力发电企业各专业技术监督一、二、三级预警项目,附录A2为水力发电企业各专业技术监督一、二、三级预警项目。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于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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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1、A2预警项目的问题,应及时按照A.5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格式和内容要求见附录A3。

A.5 一、二、三级预警提出及签发程序如下:

A.5.1 一级预警通知单由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并发送发电企业,同时抄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

A.5.2 二级预警通知单由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由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签发,发送发电企业、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

A.5.3 三级预警通知单由西安热工院提出(对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监督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三级预警问题,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填写预警通知单后发送西安热工院),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签发,发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

A.6 接到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的发电企业,应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中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日期,一级预警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单后1周内完成整改计划,二级预警应在接到通知单后3天内完成整改计划,三级预警应在接到通知单后1天内完成整改计划,并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和验收,验收完毕后应填写预警验收单,预警验收单格式和内容要求见附录A4。三级预警问题整改及验收程序如下:

A.6.1 一级预警的整改计划应发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整改完成后由发电企业向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发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

A.6.2 二级预警的整改计划应发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整改完成后由发电企业向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发送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发电企业、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

A.6.3 三级预警的整改计划应发送集团公司安监部、区域公司、产业公司、西安热工院,整改完成后由发电企业向西安热工院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发送集团公司安监部、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发电企业。 二 火力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预警项目 (1)一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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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厂电测计量标准未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即用以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2) 电测计量标准器具未按周期进行送检或检定结果不合格。 3) 重要电能计量装置存在重大缺陷。 4)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未按周期进行现场检验。

5)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发生计量故障未按规定及时上报。 6)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计量故障。 (2)二级预警

1)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不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或现场检验结果超过规定的误差限值。

2)一级预警未按期整改的。 (3)三级预警

1)关口电能表现场检验超差经二级预警后一个月仍未处理的;互感器配置不满足要求或现场检验超差经二级预警后一个月仍未明确制订更换或改造计划的(结合下次设备检修完成);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经二级预警后三个月仍未处理的。

2)二级预警未按期整改的。

第五章 季报格式和工作总结编写要求

电测监督季报格式如下:

发电企业 年 季度电测技术监督季报格式

1 本季度电测监督主要工作 1.1 监督管理

1)技术监督网络的调整及定期会议

2)电测技术监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 3)人员培训、取证情况 4)实验室标准设备的购置

5)电测计量标准的新建、复查、封存等情况 1.2 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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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的电测仪表检验工作及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相关现场检验情况 2)电测专业主要技术改造工作 2 监督指标完成情况

表1 电测监督指标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专业 项目 电测仪表检验率(%) 调前合格率(%) 指标 (%) 考核指标 100 (重要仪表) 98 未完成情况 简要说明 电 测 应文字说明本季度全厂电测仪表检验工作的总体指标完成情况,监督指标包括:计划检验只数、实际检验只数、调前不合格数、检验率(考核要求100%)、调前合格率(考核要求98%),不达标时应说明原因。各类电测仪表的指标完成情况应认真填写到附表A中。 3 电测监督存在问题及本季度发现的主要电测仪表缺陷、电能计量故障等 3.1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说明本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初步措施。 3.2 本季度发现的主要电测仪表缺陷、电能计量故障等

应说明本季度发现的主要电测仪表缺陷、电能计量故障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4 下季度电测技术监督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计划

应简要说明下一季度电测技术监督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计划。 表1 电测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季度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 本季 调前 总数量 本季计划 本季实际 调前不合格 检验率 合格率 (仅作参考) 检验数量 检验数量 数量 (%) (%) 0.1~0.05级标准表 0.2~0.5级标准表 配电盘(控制盘)表 电测量变送器 交流采样 测量装置 厂内经济考核用 电能表 23

周期 检定 关口 电能表 现场 检验 电流互关口计感器 量用互电压互感器 感器 关口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 电压降 兆欧表 其他仪器仪表 合计 不合格计量器具 名称 测点 型号 等 级 处理方式 备注:1)配电盘(控制盘)表指各类指针式仪表、数字式仪表等。2)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按路统计,如①:2219线路采集电流是Ia、Ic两个量,电压是Ua、Ub、Uc、Uab、Ubc、Uca六个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各一个量,统计为 1 路。如②:#4母线采集电压是Ua、Ub、Uc、Uab、Ubc、Uca六个量,统计为1路。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第六章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及动态检查考核项目

一 电测监督动态检查办法

根据《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8.1条规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动态检查制度。各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应按照附录D《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设备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和分析,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制订计划进行整改;对发现问题不进行整改的,给予相应的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技术监督制度、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监督项目缺失、降低监督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通报并限期整改”。火力发电企业电测监督动态检查考核项目见附录C,该考核表规定的考核项目数60项,考核满分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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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动态检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

各发电企业在动态检查前应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附件D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动态检查考核表”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按表4-1要求形成自查报告。

表4-1 电测监督自查结果汇总报告

专业名称: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小 计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扣分 扣分原因 自纠建议 考核项目数: 项 本次自查扣分项目数: 项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

技术监督现场动态检查工作由西安热工院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单位应在现场检查完成后三周内提交检查报告,并将检查报告电子版和书面版报送集团安监部,同时发送对应的区域公司或产业公司和发电企业。

第三阶段:问题整改

针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发电企业收到“检查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西安热工院有关人员在两周内,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附件D2“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问题整改计划表”的要求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和审核,同时将整改计划报送集团安监部、对应的区域公司或产业公司。

针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发电企业要按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技术监督季报中进行总结上报。 二 电测监督动态检查考核项目

序号 1 1.1 1.1.1 检查项目 技术监督管理 技术监督管理体系 电测技术监督网络 标准分 380 40 10 检查是否有本单位正式下发的电测技术监检查方法 无正式下发文件扣10分 评分标准 25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方法 督网络文件 评分标准 1.1.2 1.1.3 1.1.4 1.2 1.2.1 1.2.2 1.2.3 上一级技术监督联系图表 本单位技术监督联系图表 本单位各级监督责任人应职责明确、分工到位 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 上级部门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应建立的8项管理制度(如果适用) 本单位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其他本单位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管理制度(如果适用) 管 理制仪器仪表送检及周期检定度 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委托检定管理制度 开展检验工作必需的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规范 电测专业必需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见附件1) 人员管理 计量人员状况表 每个项目至少有两名专业人员持有计量检定员证 计量检定人员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仪器仪表检定管理 仪器仪表送检计划 10 10 10 60 10 10 10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相关图表,书面或电子形式均可 检查相关职责文件及各级监督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 图表中应有各级监督责任人的姓名、电话,联系图表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10分 每一级监督责任人工作开展不到位扣5分,扣完为止 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 内容不完善扣5分,没有扣10分 建立有电测实验室的单位必须具备,没有或不齐全的扣10分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相关管理制度的正式版本,书面或电子形式均可 1.2.4 10 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 1.2.5 1.2.6 10 10 1.3 1.3.1 35 5 1.3.2 20 1.3.3 1.4 1.4.1 10 65 10 班组应提供相应正不齐全扣10分 式、有效的书面版本 电测专责、班组应提供相应的正式版本,不齐全扣10分 书面或电子形式均可 备注:电厂未建电测实验室,外委仪表检验工作的本项不评价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不完善扣2分,没有扣电子版 5分 持证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或部分专业无持证人检查计量检定员证书 员扣10分,无任何持证人员扣20分 检定人员证书有1人超检查计量检定员证书 有效期扣10分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相关送检计划,推荐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10分 26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方法 采用电子版形式,送检计划应详细具体到每一只表计,检定计划中应有计划检定日期及确认检定日期 评分标准 1.4.2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 55 10 10 10 10 10 5 160 不规范扣10分 不规范扣10分 不规范扣10分 不规范扣10分 不规范扣10分 不规范扣5分 5分,没有扣5分,没有扣5分,没有扣5分,没有扣5分,没有扣2分,没有扣1.4.2.1 0.2~0.5级标准表周检计划 1.4.2.2 配电盘(控制盘)仪表周检计划 1.4.2.3 电量变送器周检计划 1.4.2.4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周检计划(如果适用) 1.4.2.5 电能表周检计划 1.4.2.6 其他仪器仪表周检计划 1.5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台账 关口电能计量点配置情况 关口电能表 关口计量用互感器 1.5.2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关口电能表检定报告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相关周检计划,推荐采用电子版形式,周检计划应详细具体到每一只表计,检定计划中应有计划检定日期及确认检定日期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相关电子版台账,台账应完整规范 检查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1.5.1 10 不完整、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10分 20 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20分 检定报告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超有效期未检定扣10分 检验报告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未定期现场检验扣10分 检验报告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超有效期扣10分 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超有效期扣10分 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超有效期扣10分 无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扣5分 1.5.3 20 1.5.4 关口电能表现场检验报告 20 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应妥善保存,且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1.5.5 关口计量用互感器现场检验报告 关口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测试报告 关口计量用互感器二次回路实负荷测试报告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历次检验(或轮换)记录 20 1.5.6 20 1.5.7 1.5.8 20 10 检查相关记录 27

序号 1.5.9 检查项目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投运时间及历次改造内容、时间记录 标准分 10 10 20 10 5 5 620 60 检查方法 检查相关记录 检查相关记录 评分标准 无记录扣10分 无记录扣10分 不齐全扣5分,没有扣10分 不齐全扣2分,没有扣5分 不齐全扣2分,没有扣5分 备注:电厂未建电测实验室,外委仪表检验的本项不评价 不满足要求扣20分 不满足要求扣10分 不满足要求酌情扣 不满足要求酌情扣 不满足要求酌情扣 备注:电厂未建电测实验室,外委仪表检验工作的本项不评价 1.5.10 计量故障情况记录 1.6 1.6.1 1.6.2 1.6.3 2 2.1 监督报表、报告管理 月(或季)、年度监督报表、工作总结 技术监督会议纪要 上级部门技术监督工作检查报告 专业技术工作 电测标准实验室 环境温度、湿度,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监控设备,并对温度和湿度进行监测 其他环境条件,如防尘、防噪声、接地网等 实验室卫生状况 实验室布局 仪表备品库 电测标准装置 (0.2级)交流电量变送器检定装置 (0.2级)交直流仪表检定装置 (0.05级)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0.2级)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校验装置 万用表检定装置 兆欧表检定装置 其他标准设备 2.2.2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电测专责提供本年度及上一年相关资料,保存妥善 2.1.1 2.1.2 2.1.3 2.1.4 2.1.5 2.2 20 10 10 10 10 170 现场检查,应满足要求 现场检查,应满足要求 现场检查,应干净整洁 现场检查,应整齐合理 现场检查,应干净整齐合理 2.2.1 电测 标准 装置 配置 40 现场检查,标准设备配置应科学合理、满足现场需要(实验室主要的标准设备如本项所列,电厂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每缺少一套必需的标准装置或有一套标准装置技术性能不满足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40 检查资料,标准装置应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并在有效期内 每一项计量标准未建标考核或超有效期扣10分,扣完为止;标准装 28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置均未建标考核扣40分 2.2.3 计量标准文件集 20 2.2.4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0 检查资料,文件集应文件齐全,文件集目录中应当注明各种文件保存的地点和方式 检查计量标准技术报告,针对技术报告中的主要技术问题对计量标准负责人提问,了解计量标准负责人对相关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 检查资料,履历书应填写规范、内容及时更新 检查资料,应按要求每年开展相关工作 每一项计量标准文件集不齐全扣5分,扣完为止 根据问题回答的情况酌情打分 2.2.5 计量标准履历书 20 2.2.6 2.3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4 2.4.1 2.4.2 2.4.3 2.4.4 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 仪器仪表台账 电测实验室标准仪器、装置台账 其他试验用电测仪器仪表台账 配电盘(控制盘)仪表台账 电测量变送器台账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台账(如果适用) 厂内技术经济考核用电能表台账 其他仪器仪表台账 检定报告及原始记录 标准仪器、装置 0.2~0.5级试验用标准表 配电盘(控制盘)仪表 电量变送器 20 150 10 10 30 30 30 30 10 200 20 10 40 40 每一项计量标准履历书填写不规范或内容未及时更新扣5分,扣完为止 每一项计量标准未按要求开展相应工作扣5分,扣完为止 不完整扣10分,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20分 不完整扣5分,不规范扣2分,没有扣10分 不完整扣10分,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30分 不完整扣10分,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30分 不完整扣10分,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30分 不完整扣10分,不规范扣5分,没有扣30分 不完整扣5分,不规范扣2分,没有扣10分 任一标准仪器、装置未按周期检定扣20分 任一标准表未按周期检定扣10分 原始记录填写、保存不规范扣5分,超期未检定酌情扣 电测专责、班组提供全厂电测仪器仪表电子版台账,台账应完整规范,应有最近次检定日期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 检查报告,检定报告应连续、有效 检查记录,原始记录应填写规范、数据处理正确、保存妥善, 29

序号 2.4.5 2.4.6 2.4.7 2.5 2.5.1 检查项目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如果适用) 厂内技术经济考核用电能表 其他仪器、仪表 现场仪器仪表 状态标识 标准分 40 40 10 40 20 检查方法 尽可能实现使用计算机管理原始数据 评分标准 原始记录不规范扣5分,超期未检定酌情扣 原始记录不规范扣2分,超期未检定酌情扣 粘贴不规范扣5分;每发现一处未粘贴扣5分,扣完为止 每发现一处存在仪表超周期未检定扣5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标识应粘贴规范 现场检查,标识应在有效期内 2.5.2 检定有效期 20 30

电测监督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厂电测监督技术标准

1 范围

第 二 篇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火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相关的技术标准内容、措施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火力发电厂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07 电压互感器 GB/T 1208 电流互感器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SD 110 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60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 DL/T 566 电压失压计时器技术条件 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

DL/T 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980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

DL/T 1075 数字式保护测控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043 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02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6 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JJG(电力)01 电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 124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307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 JJG 313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4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66 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596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

31

JJG 603 频率表检定规程

JJG 622 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检定规程 JJG 780 交流数字功率表检定规程 JJG 1005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1021 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 JJF 103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JJF 105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 总则

3.1 为了加强公司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电测量值传递准确、可靠,实现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从设计审查、订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周期检验到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技术监督,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3.2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成熟的电测量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现代化水平。 4 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 4.1 电工测量直流仪器

包括直流电桥、直流电位差计、标准电阻、标准电池、直流电阻箱、直流分压箱等。 4.2 电测量指示仪器仪表

指以模拟方式指示的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 4.3 电测量数字仪器仪表

指以数字方式指示的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 4.4 电测量记录仪器仪表

包括统计型电压表、电能质量监测仪等。 4.5 电能表

包括单、三相电子式电能表、感应式电能表、安装式多功能电能表等。 4.6 电能计量装置

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4.7 电流、电压互感器

包括现场安装的电力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 4.8 电测量变送器

指将交流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频率、功率因数、相位和直流电流、电压等电量转换为 直流电压、电流的变换式仪器仪表。 4.9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指将工频电量量值电流、电压、频率经数据采集、转换、计算的各电量量值(电流、电压、有功 功率、无功功率、频率、相位角和功率因数等)转变为数字量传送至本地或远端的远动终端设备、智能化单元、厂站测控单元、功角测量装置、高压监测设备、保护测量一体化装置等测量控制装置。 4.10 电测量系统二次回路

指现场安装的电力用电流、电压互感器连接到电测量仪器仪表的二次线圈及连接线、接线端子等。 4.11 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指用于检定或校准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的标准装置。

32

4.12 电能量计量系统。

指电能量计量表计、电能量远方终端(或传送装置)、信息通道以及现场监视设备组成的系统。 4.13 电试类测量仪器

包括继电保护测试仪、高压计量测试设备等。 5 设计审查

5.1 电厂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以满足电厂安全经济运行和商业化运营的需要。

5.2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包括常用测量仪表、电能计量、计算机监测(控)系统的测量、电测量变送器、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以及测量二次接线等应执行DL/T 5137的规定,此外,对于电 能计量装置的设计与配置还应满足DL/T 448中的相关技术要求。 5.2.1 常用测量仪表

常用测量仪表的配置应能正确反映电力装置的电气运行参数和绝缘状况,其准确度最低要求见表1。指针式测量仪表的测量范围,应使电力设备额定值指示在仪表标度尺的2/3左右。

表 1 常用测量仪表的准确度最低要求

仪表类型名称 指针式交流仪表 指针式直流仪表 指针式直流仪表 数字式仪表 记录型仪表 5.2.2 贸易结算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

贸易结算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与配置应重视以下几点:

a) 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计量专用电压互感器或具有计量专用二次绕组的多绕组电压互感

器,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2,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宜采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SF6全封闭组合电器亦可采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宜采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容量的选择应根据二次回路实际负荷确定,保证二次回路实际负荷在互感器额定二次容量的25%~100%范围内,一般宜为10~50VA;

b) 计量用电流互感器配置具有计量专用二次绕组的S级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2S,

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有1A和5A两种规格,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能计量装置中宜选用二次电流为1A的电流互感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能计量装置中宜选用二次电流为5A的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容量的选择应保证二次回路实际负荷在互感器额定二次容量的25%~100%范围内,一般宜不大于10VA。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应与实际二次功率因数相匹配,一般为0.8~1.0;

c) 应配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有功0.2S/无功2.0,为确保电能计量的可靠

性,应配置准确度等级、型号、规格相同的主副电能表;

d) 电能计量装置应装设电压失压计时器,如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的电压失压计时功能满足DL/T 566,

可不再配置电压失压计时器,电能表失压报警信号应引至监控系统; e) 可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计量二次电压回路电压降:

1)缩短二次电压回路长度,增大导线截面积,减小导线电阻;

2)配置电子式电能表(优先采用辅助电源供电的电能表),减小二次负荷电流; 3)采用接触电阻小的优质快速空气断路器,减小断路器上的电压降;

33

准确度最低要求级 1.5 1.0(经变送器二次测量) 1.5 0.5 应满足测量对象的准确度要求

4)计量用电压切换装置,采用接触电阻小的优质重动继电器,减小继电器触点上的电压降; 5)防止二次电压回路两点或多点接地,避免由于地电位差引起回路压降的改变。

5.2.3 电测量变送器的输入参数应与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参数相符合,输出参数应能满足电测量仪表、计算机和远动遥测的要求。电测量变送器的模拟量输出可以是电流输出或电压输出,变送器的电流输出宜选用4mA~20mA的规范。变送器模拟量输出回路所接入的负荷不应超过变送器输出的二次负荷允许值。

5.3 安装式多功能电能表应满足DL/T 614的要求。 5.4 电厂电能量计量系统的设计应执行DL/T 5202的规定。

5.5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NCS系统测控装置、厂用电系统保护测控装置等相关测量功能的设计应满足DL/T 630、DL/T 5226、DL/T 1075中的相关要求。 6 安装验收

6.1 订购的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各项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相应标准的要求,到货的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应验收其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铭牌、外观结构、安装尺寸、辅助部件、功能和技术指标测试等,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要求。 6.2 新安装的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有关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6.3 贸易结算用关口电能表、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在投运前必须经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检定合格。

6.4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在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前,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6.5 新安装的电测仪表应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验合格证(内容至少包括有效期、检定员全名,下同)。 7 运行维护

7.1 运行中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按照DL/T448的规定定期开展以下工作:

a)关口电能表应每季度现场实负荷检验一次。电能表现场校验时,当负荷电流低于被检电能表标定电流的10%(对于S级的电能表为5%)或功率因数低于0.5时,不宜进行误差测试。

b)关口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及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应至少每二年检验一次,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

7.2 厂内重要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应按照DL/T448的要求定期现场检验。 7.3 运行中的电测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如怀疑存在超差或异常时,可采用在线校验的方法,在实际工作状态下检验其误差。如确认超差或故障,应及时处理。 8 周期检验

8.1 电厂的电测计量标准装置以及用于贸易结算的关口电能表、关口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等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由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检定周期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8.2 凡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尚未检定的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必须停用。 8.3 电力互感器的周期检验

安装在6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应依据JJG 1021进行周期(首次)检定。电磁式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10年,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4年。 8.4 电能表的周期检定

电子式电能表应依据JJG 596进行周期(首次)检定,使用中的安装式电能表检定周期为5年。感应式电能表的轮换周期按JJG 307的规定执行。

34

8.5 电测量变送器的周期检定

电测量变送器应依据JJG(电力)01进行周期(首次)检定,主要测点使用的变送器(6kV以上系统)应每年检定一次;非主要测点使用的变送器的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8.6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周期检验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周期检验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8.7 交、直流指示或数字式仪表的周期检定

a)模拟指示或数字式交、直流电压表、电流表的周期检定应依据SD 110、JJG 315、JJG 598、JJG 124等规程进行。模拟指示、数字式有功功率表、无功功率表的周期检定应依据SD 110、JJG 780、JJG 124等规程进行。准确度等级等于或小于0.5及6kV以上系统的模拟指示仪表检定周期为1年,其余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数字式仪表的检定周期为1年;

b)指针式频率表、数字式频率表的周期检定应依据SD 110、JJG 630等规程进行。检定周期为1年; c)指针式单相功率因数表和单相相位表应依据SD 110、JJG 440等规程进行。检定周期为1年。 8.8 其它如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表、万用表、钳形表等应依据相应的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 8.9 检定结果应依据相应规程进行修约处理,判定基本误差是否合格,应以修约后的结果为准。原始记录应保存两个检定周期。

8.10 电测仪表周期检验合格后应粘贴检验合格证。 9 技术改造

9.1 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应遵照本标准要求。 9.2 下列情况应列入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a)贸易结算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不符合设计规程的技术要求或现场检验结果不满足规程要求; b)现场安装的电能表不能满足厂内技术经济指标核算和电量平衡计算要求。 10 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

10.1 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简称实验室),是指用以进行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修等工作场所。 10.2 环境条件

10.2.1实验室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应设立与外界隔离的保温防尘缓冲间。

10.2.2实验室宜设置在生产办公楼或其它远离振动、烟尘和强电磁干扰的场所。实验室应有防尘、防火措施,保护接地网应符合要求。室内应光线充足、噪声低、无外电磁场和振动源、布局整齐并保持清洁。实验室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路设置,动力电源容量按实际所需容量的3倍设计。 10.2.3实验室应配备专用工作服及鞋帽。 10.3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

10.3.1从事检定/校准的人员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学、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电测计量器具的原理、结构;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检定/校准工作。

10.3.2凡从事电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计量检定员证》后,方可开展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应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复核换证申请。 10.3.3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10.4 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10.4.1实验室配置电测计量标准装置(以下简称“标准装置”)应能满足电厂各类电测仪表检验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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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配置标准参见附录B。

10.4.2标准装置应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功能齐全、操作简便、自动化程度高的产品,装置应具备与管理计算机联网进行检定和数据管理的功能。检定数据应能自动存储且不能被人为修改,数据导出及备份方式应灵活方便。

10.4.3标准装置的功能及技术指标应满足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对标准设备的技术要求。 11 电测计量标准考核

11.1 电厂建立的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必须经过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量值传递工作。新建电测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督应按照JJF 1033的规定办理。 11.2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前应按要求进行准备,并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a)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进行有效溯源,并取得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

b)计量标准装置应当经过半年以上的试运行,对计量标准进行重复性试验及稳定性考核,并记录试验数据。新建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应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进行一次,总共不少于4次;

c)每项拟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应配备至少2名持有本项目《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 d)应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

11.3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应依据JJF 105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过程应详细,并给出各不确定度分量的汇总表。如果计量标准可以检定或校准多种参数,则应分别评定每种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

11.4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原则上应采用传递比较法,只有在不可能采用传递比较法的情况下才允许采用比对法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11.5 已建计量标准应每年进行一次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如采用控制图的方法对检定或校准过程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则可不必再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

11.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应向原主持考核部门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并提供相关资料。

11.7 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撤销应按照JJF1033规定执行。

11.8 每项计量标准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在文件集目录中应当注明各文件保存的地点和方式,文件集可以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以是电子文档或者书面的形式,所有文件均应现行有效。应当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文件集应当包含的内容参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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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校验方法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是将工频电量量值电流、电压、频率经数据采集、转换、计算的各电量量值(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相位角和功率因数等)转变为数字量传送至本地或远端的装置。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是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测量部分,它代替了传统的电测量指示仪表和变送器,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检验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A.1 基本误差和参比条件

A.1.1 允许基本误差极限与参比条件

a)允许基本误差及相应等级指数见附表A.1;基本误差计算公式见(1)。

附表A.1 交流工频量基本误差和等级指数的关系 误差极限 等级指数 ±0.1% 0.1 ±0.2% 0.2 ±0.5% 0.5 ±1.0% 1.0 ??Ax?Ai×100% (1) AF式中: Ax—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测量值;Ai—标准值;AF—基准值

b)在附表A.2、附表A.3给定的参比条件下,输出范围内任一点基本误差不应超过附表A.1给定 的以基准值百分数表示的基本误差的极限。

附表A.2 影响量的参比条件和试验允许偏差 影响量 参比条件 试验允许偏差 (适用于单个参比值) 环境温度 15℃~30℃ — 相对湿度 ≤80% — 被测量频率 50Hz (50±1)Hz 被测量波形 正弦 畸变因数乘100,应不超过等级指数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额定值 额定值的±20% 电源 外部磁场 无 ≤0.025mT 电流不平衡度 平衡 — 附表A.3 被测量的参比条件 参比条件 被测量 电压 电流 功率因数 cos?=O.5(滞后)~1~O.5(超前) 有功功率 标称电压±2% 从零到标称值内任一电流 无功功率 相角或 功率因数 频率 标称电压±2% 标称电压±2% 标称电压±2% * 从零到标称值内任一电流 在标称40%~100% 范围内的任一电流 — * cos?=O.5(滞后)~1~0.5(超前) — — 三相电量 对称电压对称电流— * 三相对称系统的每一相电压和线电压与其对应的平均值之差应不大于1%。各相中的电流与其对应的平均值之差应不大于1%。任一相电流和该相电压(相对中线)的夹角与其他任一相的电流、电压夹角之 差应不大于2?。 A.1.2 影响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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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量的参数范围及允许的改变量见附表A.4。

附表A.4 影响量的标称值使用范围极限和允许的改变量 允许改变量 标称值使用范围极限 (以等级指数百分数表示) 室内:-5℃~+45℃ 断开一相电流 45Hz~55Hz 20% 感性 容性 ①影响量 环境温度 被测量的不平衡度 被测量频率 被测量的谐波分量 被测量的功率因数 被测量的输入电压 (电压、电流量除外) 被测量的输入电流 (只对功率因数、 相角量试验) 自热 100% 100% 100% 200% 100% 100% 50% 100% 100% ?≥0 0.5>cos(sin)0.5>cos(sin)?≥0 80%、120% 20%、120% 1min~3min和30min~35min 之间测量的两个误差的差值 注:①其它使用环境的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温度范围参见GB/T13729-2002的表1 A.1.3 绝缘性能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绝缘电阻的要求见附表A.5。

附表A.5 绝缘电阻的要求 额定绝缘电压U1 (V) ≤60 >60 绝缘电阻要求 (MΩ) ≥5(用250V绝缘电阻表) >5(用500V绝缘电阻表)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的接口回路绝缘电阻采用U1>60V的要求。 A.2 标准装置

A.2.1 校验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时所用标准装置应符合国家对计量器具制造的相关要求,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附表A.6的规定。

附表A.6 校验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标准装置 被校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等级指数 0.1 0.2 标准装置的等级指数 0.02 0.05 标准装置允许的标准偏差估计值 S (%) 0.005 0.01 标准装置中电流、电压、功率输出稳定度(%/min) 0.005 0.01 标准装置的测量误差 (%) ±0.02 ±0.05 A.2.2 标准装置的量程应与被检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量程相适应。 基本误差极限值的1/5~1/10。

A.2.4 标准装置的电流,电压应能分相控制。调节任一相电流或电压时,引起同一相别的电压或电流变化、或其他相电流和电压的变化应不超过±1%。

A.2.5 标准装置应尽可能具有电压与电压之间的相位和幅值调节功能。

A.2.6 各相电压与电流之间的相位角应能在0°~360°范围内调节,其调节细度应不大于30\。对于具有校验相位功能的校验装置,其调节细度应不大于其相位测量误差(绝对误差)极限值的1/5。移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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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0.1 0.02 0.02 ±0.1 1.0 0.2 0.05 0.05 ±0.2 A.2.3 标准装置的电流,电压调节器应能平稳地从零值调节到120%标称值。其调节细度小于被校装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h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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