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

更新时间:2023-10-25 18:5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需在培养单位办理的材料 1、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 2、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 3、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

(以上三表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与教学栏目中“公派留学”专栏下载)

注意事项:

① 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中,申请人须完成个人信息,导师意见、院(系)保密负责人意见(必须由涉密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意见(由学院公派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党委意见(由学院党委公派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 ② 导师推荐意见表须针对每位申请者填写,导师亲笔签名。 ③ 所有材料中的申请项目名称必须完整填写。申请常规专项项目的同学需要在登记表中特别注明。

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以下材料提交时一式三份,整套材料用燕尾夹子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便于后续评审工作开展。) 顺序 材料内容 1.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2.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3. 身份证复印件

1

4. 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5.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奖学金证明复印件 6. 成绩单复印件 7.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 在籍证明 9. 推迟毕业证明 10. 11.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学习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需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12. 13. 14. 15.

1-2、校内评审意见表和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前往世界顶尖大学和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的申请者,需另提供留学院校收取学费明细表(应包括收取学费的数额和时间,须由留学院校提供,或在留学院校网站上直接打印,并注明来源网址),需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2封(校内、外各1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以及校内专家、所在院系评审推荐表(参考格式见研究生院网站)1份。

3、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国内外导师介绍(各以三页为宜)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三份) 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

4、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无条件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入学通知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若由于时间原因暂时无法获得邀请信复印件,可先行准备好其他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待获得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后补交。补交最后期限在2011年3月15日之前,过时不候。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3

f.所需费用及数额:例如,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名称和数额。

g.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同材料第13项)。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5)专项项目渠道对邀请函/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简章执行。

5、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相关内容已体现在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中,此项材料可不再附。内容应包括: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额度)。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

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如:

a.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部分不收学费国家可免交,如德国、法国等)。

b.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证明复印件。所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应可支付明细表中注明需支付学费/其他费用的总和。

4

c.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

6、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复印件即可,原件本人留存。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在籍证明

申请人的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籍管理部门(教务部、研究生院)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所在年级(是否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时间和目前所在年级。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9、 推迟毕业证明

该项申请材料只适用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如其无法在既定毕业时间内完成所申请的留学计划,则需要推选单位的研究生院出具同意申请人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目前在学年级,原定毕业时间,申

5

请出国留学时间,推选单位关于同意其推迟答辩、毕业的意见。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EFL成绩单。若外方导师对语言没有要求,则需登录该校网站查询攻读博士学位所需语言水平并按要求达到;若外方导师及拟留学单位对语言水平都没有任何要求,则需要将该校无需语言水平证明的网页或证明打印,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EFL等),无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的同学需参加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的外语考试。

11、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研修计划/学习计划须用外语撰写,英语以外语种需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

6

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须由中外双方导师签署有关意见并签字确认。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参考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

攻读博士学位学习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由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12、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

13、国内外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学术建树、以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内容简要,重点突出,篇幅以3页为宜,并注明信息来源。国外导师简介需国外导师签字。

14、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15、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学校留存)

初次申请者无需提交此项证明;待校内专家评审结束后由国际交流部通知候选人前往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体检,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并向国际交流部提交复印件。

7

联系我们

1、咨询电话:

68770701(国际交流部) 68752651(研究生院) 2、电子邮件:

intoffice@whu.edu.cn 3、咨询地址:

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留学服务中心

(信息学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315室)

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h0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