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_法理学_的五种方法

更新时间:2023-07-19 10:2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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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好法理学

学习《法理学》的五种方法

刘国利

我在从事法理学教学、自学考试辅导和阅

卷工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关于法理学学习方法的一些认识。现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学习和应试有所帮助。

一、联想学习

联想学习法由下列具体方法组成:1、相同联想。相似性,于法律规范,有两种分类:,同,;第二,性规范。,这两种分类之间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强行性规范;关于一般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主体)的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2、相异联想。相异联想是指找到两个知识点的差异,从而在思想上将它们区别开来。例如,经常有考生将“说明我国的法的渊源的分类”和“说明我国的法律体系”两个问题混淆起来。应通过深入理解两个概念将这两个问题区别开来:回答前一个问题要列举我国的法源有哪些,回答后一个问题要列举我国的部门法有哪些。在答以上两个问题时,有些考生不能区分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意义上的“宪法”,从而不得要领。说明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宪法”关键是要包括宪法的制定者是谁和宪法的效力如何。说明法律体系意义上的“宪法”关键是要说明宪法包括法典式文件和宪法的子部门法两部分内容。

3、因果联想。因果联想是指找到两个知识点的因果关系,从而在思想上将它们联系在一起。例如,说明我国的立法体制”和“说明我国的法的渊源的分类”这两个问题就具有因果关系。因为,立法机关的权威决定了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立法机关的权威越高,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在立法体制意义上,立法机关的权威由高到低依次为: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地方国家机关。与此相对应,在法源意义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通过联想找到两个知识点的联系,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二、自命题学习

自命题学习法是指考生作换位思考,假定自己

是一个命题教师,逐节、逐段研究教材,考虑每一部分适合出现什么题型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各种题型对,简答的。有些不。:可作论述题的,也可;可作简答题的也可作多选题,可作名词解释的也可作单选题。自命题学习法可以提高掌握知识的精度。

三、熟练掌握高频知识点

高频知识点是指在多次考试中以不同题型连续出现的知识点。有的高频知识点,既可以出现大题(筒答、论述),又可以出现小题,呈现出“题中有题”的现象。例如“,法的适用的基木原则”可作论述、简答、多选,其中的要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责任原则”也都可以作论述、简答。再如“,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可作论述、简答、多选。而有的高频知识点,则多次出现小题,同样不能忽视。例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是制作名词解释、单选题的好素材。高频知识点就是本学科的核心内容,通过研究多年的试卷就可以识别出来。认为考过的不会再考的观点是靠不住的。对于高频知识点,考过的还极有可能变换题型再考。熟练掌握高频知识点可使考试成绩具有较大的稳定性

,提高过关的信心。

四、全面学习

一个题库通常通过以下两点对掌握知识的全面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第一,要求试题要覆盖所有的章和几乎所有的节;第二,要求试卷套数要在十套左右。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全面学习。

只有全面学习才能作到如下两点:(1)不遗漏知识点。在非高频知识点上也会出题,甚至出大题。在以往的试卷中,很多大题就出在非高频知识点上。如果不注意全面学习,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会丢掉很多分数。(2)可以回答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知识点的综合题目。全面吃透教材,应占学习时间的大部分。

五、研究题库

要研究题库必须首先注意从新题库到旧题库的变化。新教材删除了旧教材中的“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过渡时期的法”、“法与对外交往”等章节,增加了“法的价值”“、依法治国总论”“、依法治国与人权”

河北自学考试 18

如何学好法理学

在籍考生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的问题

陈全祥

按照教育部和全国考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第一批从划,涉及22。这次专业考试计划,,给在籍考生(注:新考生均应按调整后的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继续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带来了许多问题。为使在籍考生正确选报2001年自学考试课程,特说明几个问题,对在籍考生的报考问题给予指导,以免考生因错误填报了考试课程而影响其毕业时间。为利于考生对问题的理解,先向考生介绍一下

我省伴随专业考试计划调

整而制定的一些过渡办法:

1、考生在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前已合格的课程,成绩依然有效,可按照“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顶替新的考试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2、2001年考试计划已调整的专业(22个),考生在2001年内可按照新专业考试计划毕业,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毕业(有些课程可按照专业课程顶替表进行顶替。如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未设置且无顶替的课程,考生不再进等章节。新题库中的内容必然适应新教材的这一变化。新题库的题型取消了旧题库中的填空、判断,保留前述五种,以后的试卷也会如此。

1、研究与新教材相对应的新试卷。2、研究旧题库的部分试卷。新教材对于旧教材在内容上保持了很大的连续性,则新题库对于旧题库也必然保持很大的连续性。新题库的试卷已使用的还不多,新题库透露出来的信息还不多。通过对旧题库的分析,可以获得新题库的信息,补充我们对新题库认识的不足。方法是:第一、重点研究旧题库中的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五种题型,

删去其中的过时题目。第二、旧题库中的填空题可以

行考试,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毕业即可。如专科法律专业,考生可按新专业考试计划门数毕业,少考“普通逻辑”课程)。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在2001年内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其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设计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内容在2002,可准许毕业。从2002年起,划考试、毕业在籍考生可持原、考试,但原“税收(07)”、“商08)”、“国际金融(40)”和“汉语言文学(55)”4个专业,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

以上这些办法,均为目前正在参加考试的在籍考生所考虑,向一大部分即将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开了绿灯,并没有因为一些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门数的增多而增加考生的考试负担和延长考生的毕业时间。因此,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先掌握好这些过渡时期的规定,以指导自己正确报考,免得错报了考试课程。

新、旧考试计划课程的相互顶替问题是以上规定办法的中心内容,抓住了这个中心问题对这些办法就不难理解。从2001年上半年开始,对第一批专业考试计划已调整的22个专业,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中均已按调整后的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所设置的课程进行安排,对经调整后原专业考试计划中已被取消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所以,考生应认真阅读2000年《河北自学考试》杂志第六、七期刊登的有关专业计划调整中的课程顶替对照表,弄清调整前原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与调整后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的顶替对照关系,据此报考就不会发生报考课程的错误了。

(作者单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改造成单选题、多选题而出现在新题库中,故可供参考。旧题库中的判断可以不去研究。

3、将试题和教材对应起来。仔细研究每一道题,发现疑难及时查找教材(以新教材为准)中有关部分。

4、对新教材中新增内容采用自命题学习法加以整理,也可使我们增加对新题库的认识。

在吃透教材的前提下,拿出一小部分时间研究题库是必要的。这样,可使自己在临战状态下得到锻炼,有助于在考试中发挥最大限度的潜能。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系)(校对:王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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