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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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文件

贵州省教育厅文件

黔教高发[2006]285号

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6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今年,省教育厅将安排220万元(其中:高等教育专项经费200万元,省财政专项20万元),用于资助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扶持重点、专家评议、择优资助、学校配套”的原则。

二、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承担国家、省重大项目的能力,推动高校科技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同时,继续鼓励和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逐步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高校学术梯队建设,今年资助的类别和范围:

(一)省中长期科技规划重大专项和重点领域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我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的若干重大专项和重点领域范围内选题,汇聚力量在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全局发展的技术领域进行攻关,力争实现突破。

(二)重点项目:项目以技术开发、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要具有产业化前景,预期成果能够解决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关键问题。

(三)一般项目:用于资助青年教师(40岁以下)自主选题开展科研。

三、 限额申报

(一)培育项目:仅限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申报,每校1项(“211工程”大学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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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项目:仅限于本科高校申报,其中:“211工程”大学3项;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每校2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1项。

(三)一般项目:每校3项。

四、 项目申报条件

(一)必须符合《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培育项目申请者必须在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课题,并有省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等研究平台作为项目研究基础条件支撑。

(二)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鼓励学科交叉和产学研联合;应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工作应发挥学科优势,集体攻关,突出创新和效益。

(三)申报单位必须在《项目申请书》的“学校意见”栏中承诺至少予以1:1的配套资助经费,否则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五、 申报材料:《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一律按A4纸规格提供),申请项目一览表一式二份。同时必须报送《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2001-2005年度)》一式二份,否则将不予受理该单位的申报项目。

六、 所有材料(含电子版)务必于2006年10月30日前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志坚 联系电话、传真:5283677

附件:1、 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 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3、 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六年十月八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fo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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