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分租合同(1)

更新时间:2023-11-12 16: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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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友好相处,合租愉快的原则,根据《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将座落在 的商铺

二楼出租给乙方,房屋租金为 元/月。协定合租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美容、美体行业用途,不得用作他

用,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开具收据。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在乙方完好退出原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还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可将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五条:门面一楼甲方自主经营,乙方可由一楼出入,但不得防碍甲

方正常营业,并保管好大门钥匙,不得另配给其他无关人员,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一楼物品遗失或其它损失,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自主装修二楼,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到期如乙方

退场,甲方不给予任何装修补偿。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基础结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的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系租赁关系,互不承担各自的经营风险,无任何其

他经营项目的上经济往来,故只对各自的顾客负责,如有涉及会员现金充值,谁收钱谁负责 ,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承租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4、乙方亦不可私自找房主租赁二楼,否则视同违约,乙方应付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

租金按甲方与原房东的签定租赁价格涨幅作适当的调整。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权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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