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代理商协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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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NELSON

代理商协议

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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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尼尔森园林灌溉产品协议书

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美国尼尔森园林灌溉产品的中国总代理,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的尼尔森园林灌溉产品地区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 乙方必须是在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登记的园林灌溉及相关行业的合

法企业,

2. 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3. 严格如实填写“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尼尔森地区代理注

册登记表”(附件一)。

4. 本协议书的签定期限为一年。 二、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尼尔森 地区代理”。 授权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授权产品:美国尼尔森(L.R.Nelson)园林灌溉产品。 3. 授权期限: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4. 乙方享受相应之代理价格。代理价格除特殊说明外为北京交货价格,不

含其他费用。因汇率或厂商价格变化,甲方有权对代理价格作出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5. 甲方对乙方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

传活动及大客户攻关工作,以期最大限度占领市场。

2. 在乙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尽最大能力保证足够的货源。 3.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地区代理的协议执行情

况,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地区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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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方对交付乙方的商品,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开箱即损

的,由甲方负责与厂商联系换货事宜。由于运输过程造成的破损,不在索赔范围。

5.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使用“尼尔森 地区代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商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2.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尼尔森地区代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3. 有能力为客户提供初级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至少有 2 人销售所代理尼尔森产品。

4. 积极主动地在授权地区为销售尼尔森产品作出最大努力,包括参加展会、举办产品推广活动和广告宣传活动;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及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5. 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秘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产品的行销计划。

6.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与甲方达成的协议的销售任务。 五、销售指标

乙方承诺在本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从甲方进货额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 合同:甲乙双方的销售以合同为根据,甲乙双方须签订销售合同书(以

甲方的销售合同为准)。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写订货申请单,甲方依据乙方的申请做合同,并传真给乙方确认;乙方负责人签字或盖名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销售部。双方确认业务往来加盖公章的传真销售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付款: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给甲方付款。

3. 运输及费用: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凭证即安排发货。乙方需指定运输方

式及目的地并承担运输费用。运输方式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乙方应考虑到货时间,甲方不承担因运输造成的时间的延误及损失。如因乙方要货紧急而产生的北京市内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验货: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损,须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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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宣传及市场活动

1. 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产品培训、技术培训,乙方可

用以培训自己员工或客户。

2. 乙方不得以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 3. 甲方在市场宣传活动时,据实际情况及乙方提出的要求,将不同程度地

在各种形式的宣传中与乙方合作,包括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及将乙方公司在尼尔森中文网站上建立链接。 八、法律效力

1. 本协议内容的解释权在于甲方。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4. 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5. 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乙方要求续签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乙方可优先取得代理资格。 6. 本协议包含附件有:

附件一、“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尼尔森地区代理注册登记表”

附件二、“代理商资格认证条件及权益” 附件三、“销售规则”

7.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 乙方: 发展有限公司

签 字: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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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尼尔森地区代理注册登记表

合 作 伙 伴 简 况 全称(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号: 开户行: 营业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签字): 主 管 人 员 联 系 人 员 姓名 Email: 职务 电话 邮编: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帐号: 上年度营业额: 主营业务: 上级主管单位: 流动资金: 技术人员: 行业背景: 销售指标: 北京东方互联意见: 签字: 日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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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代理资格及权益

对于所有代理,北京东方互联尼尔森事业部将保证提供充足的货源、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及时的供货时间、最新的市场动态指导。

省级代理 资格确认

1、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愿意并积极销售尼尔森园林产品,与北京东方互联签署尼尔森代理协议;

2、年销售量达到合同规定之任务; 3、年初备货额为年销售任务的20%;

4、年中有一次备货任务为该年尚未完成销售额的50%;

5、有2名以上专门从事尼尔森产品销售的人员,有1名以上的技术支持人员,有较强销售能力或利用尼尔森产品设计灌溉方案能力,具有一定的行业渗透能力; 6、有能力在当地进行产品培训、技术支持及其他开拓市场工作; i.

满足以上条件的代理即可获得省级代理资格。

权益

1、享受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授权的尼尔森代理销售价格; 2、享受所代理区域的地区保护;

3、对任何在该代理区域内的他人销售均可要求返点补偿(5%以上) 4、可在无代理商的区域内销售产品(受保护项目除外)

5、公司介绍及联系方式将放在尼尔森中国网站(www.lrnelson.com.cn)主页上,以便用户就近购买。

资格审核

1、半年度审核,是否完成其承诺额; 2、是否有违反双方协议情况发生; 3、公司经营状况。

甲方将根据审核结果对乙方的代理身份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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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销售规则:

以现有代理商为基础,在有代理的区域原则上不发展新代理,在没有代理商的省市发展经销商。

在各省市设立 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商三级价格制度 代理商作为A级销售商,代理价格

以下暂时视为有代理商的区域(随时增减并书面通知代理商): 北京、上海、广州、云南、宁夏、新疆、山西、山东、陕西、安徽

代理商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的办法:

1.允许和鼓励积极开展非代理区域的产品销售。

2.代理商在非授权地区范围之外的报价不低于公开价格的6折

3.对于被保护的项目(当地公司、其它代理也在跟踪的项目),需根据项目保护制执行

代理商在其他代理的区域内销售的办法: 1.原则上不鼓励该类销售的进行

2.若某方代理有良好的关系和项目,能确保项目能中标,需提前通过北京东方互联公司进行协调,并至少要支付公开价格5%的差价给当地代理。(具体支付点数由协商时确定)

项目保护制:

1.代理的区域内的项目原则上归代理商供货 2.非代理区域内的重点项目,按照以下方式保护:

A级保护: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进行设计(或委托当地设计院)并将产品设计成尼尔森品牌的

B级保护:客户对项目进行立项(以东方互联收到客户通知先后为准) C级保护:其他情况有利于销售的立项

对于保护的项目,按照A\\B\\C级别确认保护的顺序,被保护者有权要求供货者提供公开价格5%----10%的补偿。(请大家重视项目保护制,大项目请及时进行保护立项。对于确立的立项,本公司不进行跟踪并不透露项目信息,违反此条支付公开价格20%的补偿。)

乙方的真实想法及建议或要求:(请另附页) (以下请乙方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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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cu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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