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方法

更新时间:2023-09-06 16:5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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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次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资产组可收回价值,以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可收回价值:

1、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确定有三种途径:

(1) 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组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组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2)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组交易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组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组的买方出价确定;

(3) 在不存在资产组销售协议和资产组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通常采用收益法,即按照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在特定资产组现有管理、运营模式前提下,以资产组当前状况为基础,一般只考虑资产组内主要资产经简单维护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可能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主要资产在将来可能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改良、重置有关的现金流量;对资产组内次要资产则应根据资产组合需要,在主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次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改良、重置有关的现金流量。

由于被评估单位收入大幅下滑,业绩出现亏损,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无法合理预计,故本次评估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评估方法不适用。

(二) 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确定

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资产组市场价值-处置费用

成本法重置价值的确定过程实际上是运用市场法的结果,基于公开市场假设和替代原则,成本法应被视为市场价值的估值技术之一。

由于该资产组存在整体变现的可能,故本次评估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资产组内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计算公式为:

资产组市场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相关负债

处置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以及其他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以及相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设备等的增值税及相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一) 各分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价值的确定

1、流动资产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XX元,包括库存现金 XX 元、银行存款XX元。

1) 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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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账面价值 277.44 元,均为人民币现金,存放于公司财务部。评估人员对现金账户进行了实地盘点,通过核查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日记账及未记账的收付款凭证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的库存数量,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库存现金评估值为 XX元。

2)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XX元,由存放于中国银行南京明故宫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林支行等 2 个人民币账户组成。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对全部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了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XX 元。

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XX元,包括库存现金XX元、银行存款XX元。

(2)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XX 元,坏账准备 XX元,内容为应收工程款及货款。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有 228,555.02 元,占总金额的 2.52%;账龄在 1-2 年的有 542,000.00 元,占总金额的 5.97%;账龄在 2-3 年的有 5,701,655.00元,占总金额的 62.78%;账龄在 3 年以上的有 2,609,050.27 元,占总金额的 28.73%。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发函询证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被评估单位的坏账准备政策采用账龄分析法,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 5%计提;账龄 1-2 年的,按其余额的 10%计提;账龄 2-3 年的,按其余额的 30%计提;账龄 3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经核实无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收回,存在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情形,故参照财务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预估相应的损失金额,从应收款总额中扣除计算评估值。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 3,177,915.33 元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 5,903,344.96元,和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3,177,915.33元,减值率为 34.99%。

(3)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409.90 元,为预付的货款。账龄均为 1 年以内。

评估人员抽查了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预付款项评估价值为 409.90 元。

(4) 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134,033.97 元,坏账准备 256,224.55 元,内容包括社保款、投标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等。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有 35,599.47 元,占总金额的 1.67%;账龄在 1-2 年的有 1,971,141.50 元,占总金额的 92.37%;账龄在2-3 年的有 1,340.00 元,占总金额的 0.06%;账龄在 3 年以上的有 125,953.00 元,占总金额的 5.90%。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被评估单位的坏账准备政策参见应收账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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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应收款,经核实无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收回,存在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情形,故参照财务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预估相应的损失金额,从应收款总额中扣除计算评估值。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 256,224.55 元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 1,877,809.42元,和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256,224.55元,减值率为 12.01%。

(5) 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 41,266.83 元,为原材料。

1) 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价值为 41,266.83 元,系螺钉、电源、服务器和模块等。

评估人员对全部原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原材料数量未见异常,未发现其他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原材料。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账面成本构成合理。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原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 账面价值基本能够合理反映其市场价值,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库存商品评估价值为 41,266.83 元。

2) 存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41,266.83 元

评估价值 41,266.83 元

(6)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8,040,912.79 元

评估价值 8,040,912.79 元

2、非流动资产

(1)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1) 概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共 1 项,账面原值 17,157,811.40 元、账面净值15,989,122.15 元。

A. 建筑物的类型及分布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为玄武大道 699 号-22 号 22 幢的办公楼,建于 2007年,为钢砼结构,建筑面积合计 2,842.42 平方米。上述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位于南京市

B. 权属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原始建设记录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权属资料的瑕疵情况。

C. 核实过程

在核实所有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建筑物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对有关建筑物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对其使用、维修保养情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2) 具体评估方法

由于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系办公楼,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目前拟对外租赁,结合评估目的,由于未来的收益能够合理预测,故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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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 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 A—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 —折现率;

n、t —收益年期。

3)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原值 17,157,811.40 元

账面净值 15,989,122.15 元

评估价值 25,147,300.00 元

评估增值 9,158,177.85 元

增值率 57.28%

(2) 设备类固定资产

1)设备的账面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 71 台(批),均为机器设备,合计账面原值791,371.46 元,账面净值 462,731.23 元。

2)主要设备与设备特点

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设备及装置的购建过程、机器设备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解,掌握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技术性能要求等资料数据。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主要系空调、电脑和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购置时间范围为 2000 年至 2011 年,整体使用状况良好。被评估单位有较为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3)机器设备核实的方法、过程和结果

评估人员首先向被评估单位财务部门了解与查核设备的账面价值与构成有关的情况,并听取企业有关部门对公司设备管理及分布的情况介绍,查看设备档案,向设备管理部门了解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然后与被评估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一起,制订机器设备勘察计划。

然后,对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进行了逐项核实。

对设备的新旧程度、技术状态、工作负荷、使用环境等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将勘查 情况作了相应记录,为下一步的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作进一步的现场调查、取证,向设备管理、操作、技术和维修等相关人员了解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等情况,补充了设备的有关基础信息和资料。经核实,评估范围内设备整体状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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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属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的付款凭证等资料,对设备的权属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设备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2)具体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和委估设备的特点,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资产所需的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评定

重置价值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和资本化利 息以及其他费用中的若干项组成。

设备重置价值 = 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资金成本

A.现行购置价

电脑、打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主要通过网上询价,以当前市场价作为购置价。

B. 相关费用

由于委估机器设备主要为办公设备,故不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和资本化利息。

2)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采用年限法计算确定,即通过对设备的检查,预估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尚可使用年限参照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2006-2007 版)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参考指标,结合现场勘察了解设备来源、工作强度、保养维修情况、工作环境条件及设备外观等各方面因素后确定。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根据《(2006-2007 版)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

4)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原值 791,371.46 元

账面净值 462,731.23 元

重置价值 668,100.00 元

评估价值 489,140.00 元

评估增值 26,408.77 元

增值率 5.71%

(3)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476,687.30 元,为被评估单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无法在资产组处置后发挥抵税作用,故评估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零,评估减值 476,687.30 元,减值率 100%。

(4) 非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16,928,540.68 元

评估价值 25,636,440.00 元

评估增值 8,707,899.32 元

增值率 51.44%

3、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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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182,833.59 元,为应付的货款和技术交流费等。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选取部分款项进行函证,对未收到回函的样本项目,评估人员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182,833.59 元。

(2)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249,243.41 元,为应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

评估人员检查了该公司的劳动工资和奖励制度,查阅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复核被评估单位计提依据,并检查支用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项目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249,243.41 元。

(3)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42,524.01 元,包括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应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和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税收政策,了解被评估单位所涉税种、税率,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交情况,并了解期后税务稽查和税款缴纳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税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42,524.01 元。

(4)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25,851.56 元,包括应付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暂扣款等。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或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25,851.56 元。

(5)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500,452.57 元

评估价值 500,452.57 元

二) 处置费用

对资产组进行整体处置的过程中将会产生的费用计算如下:

1、对于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的营业税项目按 5%的税率计算,同时考虑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2、对于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的土地增值税按其评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分档计算确定;

3、本次机器设备的评估值中不含增值税,故不需扣除相应的税费;

4、资产组委托公开处置的佣金按其市场价值的 2.5%估算。

根据上述评估价值以及相关税率(费率)计算,处置费用为 3,321,700.00 元。由上述计算可得,“XX”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 29,855,200.22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cc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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