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更新时间:2023-10-10 15:3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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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本次展演活动要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展示中小学生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

本次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展演活动要以庆祝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幼儿组、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组。

幼儿组为幼儿园的幼儿;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并评选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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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1)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1)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所有节目伴奏音乐均要求制成CD格式,一个节目一张CD,现场伴奏的除外;所有节目均不得临时改变,否则按弃权处理。

(二)艺术作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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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它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送4R小样(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入选作品另行通知,规格为14寸,作品不得进行合成、添加等电脑特技处理。

(三)关于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及收集通知另文下发。

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在艺术表演节目中,同一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各单位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必须有合唱或舞蹈节目,所有艺术表演节目必须穿着演出服装。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班)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凡送市参展的艺术作品不退还。

六、时间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 第一阶段:选拔赛

1、艺术表演类节目于4月28日前按规定上报区花会组委会办公室。

2、5月9日组织声乐(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器乐(重奏、独奏、小合奏)等部分项目的选拔赛。

3、5月16日举行舞蹈专场和综合专场(合唱、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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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选拔赛。

4、选拔出的优秀节目于5月20日前由区花会组委会统一上报参加市花会决赛(幼儿组不参加市决赛)。

节目报送地点:斗门区文化馆

联系人:黄毅瑛 联系电话:5522453,5133005(传真)。 选拔赛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决赛

1、选拔出来的优秀节目于5月25—27日参加市青少儿艺术花会决赛

2、5月29日参加全市优秀节目展演和颁奖晚会。 (二)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展览筹备、展出和评奖工作

1、所有参赛作品于5月15日前按规定上报区花会组委会办公室。

2、报送地点:斗门区文化馆 联系人:蔡文利、苏婷婷

联系电话:5522453,5133005(传真)。

3、获奖作品将参加全市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作品展览。 展览地点:珠海市古元美术馆。 展览时间:5月30日 七、奖项

1、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设金、银奖。

(2)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金、银奖。

(3)指导教师奖:获得金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优秀辅导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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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秀创作奖:在专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

八、组织工作

(一)主办单位成立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第二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的区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教育局领导担任。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区教育科研中心艺术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斗门区文化馆协助区教育科研中心艺术科做好展演活动的评选、演出组织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各单位应成立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机构,学校应由校长挂帅,成立领导小组,并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经费

本次花会的专家评审费、场租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各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市级比赛的交通、餐饮等费用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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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 谭 梅(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李奕根(区委常委、新青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鲍国汉(区长助理、区教育局局长)

韦大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委 员:赵超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郝文宝(区教育局副局长) 沈俊校(区文化馆馆长)

梁艺标(区教育科研中心主任、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梁力生(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名单:

办公室 主 任:沈俊校(区文化馆馆长)

办公室副主任:沈飞梅(区教育科研中心艺术教研员)

梁力生(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

成 员:钟学雄、艾国、李新波、胡雪娟、蔡文

利、苏婷婷、吴杨忠、黄毅瑛、何倩茹

组委会区文化馆办公室电话:5522453、5133005(传真) 组委会区教育科研中心办公室电话:555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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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报送表

(艺术表演类节目)

单位(盖章)(由各单位报送) 2009年4月28日前报区文化馆 节目名称 演出时间

注:“备注”指创作节目或学习节目 联系人:(单位、姓名):

电话: (办) 手机:

人 数 指导教师 备 注 - 7 -

附件4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报送表

(艺术作品类作品)

单位(盖章)(由各单位报送)

(件、幅)作品

2009年5月15日前报区文化馆

序号 类 别 名 称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备 注 注:“类别”指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 联系人(单位、姓名):

电话: (办)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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