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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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单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0年11月,单某以本市百货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80多万元。之后,单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化公司。电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单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单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单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化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单某作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务,与百货公司和五金交化公司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法院查明,单某曾于1999年12月决定以电器商场一幢楼房为电器商场第四大股东本市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于1999年10月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卖给电器商场,事后公司的股东才知晓情况。

现问:

(1)单某买卖家电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电器商场的主张有依据吗?为什么? (3)对单某买卖家电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单某为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作出哪些处理?

(5)单某卖小轿车给电器商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不合法。因单某买卖家电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2)于法无据。单某为百货公司买家电又售给五金交化公司,是在百货、五金交化公司之间进行的,该合同合法有效,不能因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认定其竞业行为本身为无效民事行为。

(3)应将王某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并可由电器商场给予处分。

(4)可作以下处理:①责令取消该担保;②由单某赔偿电器商场损失;③单某因担保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④由电器商场给予单某处分。 (5)无效。因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案例二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丁未做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乙、丙均主张优先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符合法律程序。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三

甲公司2007年l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表示财务状

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

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v

2.假设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那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v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v

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v

5. 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预期违约。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B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为双方的协议管辖有效,合同的履行地为货物发运地B县,所以B县人法院有管辖权。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因为本题中货物的风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因此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4、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并用。

5、丙公司与丁公司订立的合同效力未定。因为丙公司并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其与丁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未定。 案例七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1995年5

月1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8名董事,另有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

(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3)鉴于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日益繁重,拟将财务科升级为财务部,并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3名,招聘会计人员事宜及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4)鉴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已达2900万元,符合有关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如有,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分析

(1)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2)董事会通过的事项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董事会决议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违法。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决定董事的报酬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议违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董事会认为将公司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的方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净资产额达到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案例八:

请指出下列情形中,消费者的哪种权利受到了侵

害或行使了哪种权利:

(1)王某住在某旅馆,因旅馆的过失,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花费治疗费2万元;保障安全权 (2)周某去某饭店吃饭,店方在菜单上没有明确标示,也没有在店门口张贴注意事项,但是在最后结账时,店方表示要向周某收取菜的原料涨价费10元;知悉真情权

(3)董某和朋友一起去某KTV消费,刚坐下,服务员非常热情地送上了茶水。董某得知该KTV有2000元的最低消费,因此表示不想在这里玩了。KTV表示,茶水都已经送上了,必须在此消费,否则别想出店门,还叫了几个纹身的保安过来围住了董某和他的朋友,董某迫于无奈,只有在那里消费了2000多元;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4)张某在深圳某城中村看到路边有水果卖,而且价格比超市里便宜很多,因此在那里购买了水果,回家一称重,发现三斤水果只有两斤半重;公平交易权

(5)因陆某急需某产品,而本镇只有一家商场卖这种产品,商场知道陆某急需其产品的情况之后,向陆某搭售了陆某不想购买的另一产品;公平交易权 自主选择权

(6)回族的马某到某饭店吃饭表明了自己的民族和身份,要求该饭店按照其民族习惯给他提供饮食,但该饭店在提供服务时,并没有尊重其民族习惯;维护尊严权

(7)消费者依法组织社会团体;依法结社权 (8)李某在购买某商场销售的热水器发生爆炸之后,向某报社反映其遭遇,到消费者协会检举、控告该商场侵害其权益的行为。监督批评权 1. 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2.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周某有权不支付店方的原材料涨价费。 3.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4.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 5.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6.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 7.侵犯了消费者的结社权

案例九

下列情形中,消费者可以要求哪些人承担责任: (1)王某从经销商A公司处购买了一部由B公司生产的手提电脑出现质量问题;1.消费者可以要求经销商和公司承担责任

B

(2)周某在购买C公司出售的冰箱后出现质量问题,周某欲向C公司主张权利时发现,C公司已经分立成两个公司D公司和E公司;

2.消费者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责任,D和E公司不承担责任

(3)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一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赵某欲与该商场交涉时,发现该商场已经与另一商场合并组建成一个新的企业;3.消费者可以要求向合并后企业承担责任

(4)农民卢某从自然人A处购买了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后来发现是假药,导致其遭受虫害损失2万元,卢某向A主张权利时发现,A是从B处受让的店铺,在工商局登记的执照上仍为B的个人信息;

4.消费者可以要求A和B处承担责任

(5)孙某在由某某商会举办的电子展销会期间购买了环保电池,后来发现是假的,但是此时电子展销会已经结束,孙某购买环保电池的销售商已经不知去向;5.消费者可以要求举办商会的展馆承担责任,展馆再向销售商追偿

(6)徐某从某商场的柜台处购买减肥药,出现质量问题,徐某欲找销售人员解决的时候,发现该柜台

已经换人,询问他人后得知该柜台原有租户已经期满终止租赁,不知去向。6.消费者可以要求某商场承担责任

(7)单某看了电视上的购物广告后向广告里的经销商汇款购买了无烟锅,后来发现是假的,无烟锅并不能达到无烟的效果,反而导致其生病。单某找到广告的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表示其只是为广告委托方发布广告,对广告的真实性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在双方的委托合同已经明确载明。单某遂要求广告经营者提供经销商的真实名称和地址,广告经营者以该信息属于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为由拒不提供。

7.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销和广告经营者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二:

案例分析三:

案例十:

消费者郑某从销售商处购买了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郑某要求更换或退货,该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若该产品属于大件产品,郑某要求销售商承担在修理、退货过程中所支出的合理运输费用,能否得到支持?

若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有虚假承诺和欺诈行为,郑某能要求多大限额的增加赔偿金额?

1在三包期限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规定退货。

2.在修理退货过程中支出的合理运输费用,销售商应该承担 3.郑某可以要求销售商提供1倍以上5倍以下的赔偿

案例十一

1994年7月10日,王某从某食品批发商店购买了30箱啤酒,用卡车将啤酒运回家中,当王某卸货至第25箱时,其中一瓶啤酒突然爆炸,酒瓶碎片飞进王某的左眼,致使王某的左眼秋受伤,后因医治无效,王某左眼失明。王某在运输和搬动啤酒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于是王某向某商店批发店要求赔偿。但批发店称啤酒瓶的爆炸可能是由于生产厂家生产时因质量不合格所至,自己并没有过错,于是叫王某向厂家索赔,王某遂诉至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审理,查明:王某眼睛受伤致残确系因啤酒质量不合格所至,而啤酒又是该食品批发店出售的,因此王某的受伤与啤酒质量瑕疵有因果关系;王某在搬运过程中并没有任何过错,王某有受损害之事实。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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