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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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报告

前 言

森林分类经营,是指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相应地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按其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我国生态建设和强农患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我国林业经营思想的重大突破。大方县石荒漠化和水土流失极为严重,生态十分脆弱。为使现有的森林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和脆弱的生态环境不再遭受破坏,实施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森林经营措施。

根据林资发[2009]214

号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

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黔林资通?2009?318号《关于上报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核查报告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黔财农[2009]224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技术人员从2009年12月,在各乡镇政府及林业站配合下,对全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顺利完成大方县森林分类经营界定外业工作。2010年2月转入内业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报告,统计汇总,大方县生态公益林1264594.8 亩,其中地方公益林427900.8亩,重点公益林为836694万亩(其中原定655094亩,新增181600亩)。 一、自然概况 (一)地理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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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地理位臵处于东经105°15′47″~105°08′04”,北纬26°50′02″~27°36′04″之间,东西长86.2公里,南北宽85.2公里。位于贵州高原西北部,毕节地区中部,乌蒙山脉东麓,乌江支流六冲河北岸。东与黔西县毗邻,东北抵金沙县,南至六冲河同织金县接壤,西南与瓜仲河与纳雍为界,北部及西北部与毕节市相连,全县共辖34个乡镇389个村(居委会)3844个村民组(街道办事处)。

(二)地质地貌

大方县属于黔西高原中山区。全县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地貌类型复杂多变,地面零星破碎,山地、丘陵、盆地、洼地交错分布,山峦重叠,沟谷纵横,切割较深,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720米,相对高差1605米,县城海拔1700米,具有地势高,地形起伏大,山大坡陡,沟多谷深的高原山地特点。 (三)河流水系

大方县地处长江流域,海马箐连续山脉为分水岭,北部为赤水河水系,流域面积816.9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23.3%;南部为乌江水系,流域面积2688.3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76.7%。全县有干河20条,河道总长727.3公里,其中乌江水系14条,河道和溪沟长232.1 公里,平均河网密度20.75公里/百平方公里。在20条干河中,长度10公里以上的15条,10公里以下的5条,最长的六仲河沿县界长达63公里,最短的哥槎罗河仅6.1 公里。按流域面积分10—50 平方公里的有3条,1000 平方公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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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有2条,流域面积最大的白甫河有1069.8平方公里,最小的哥槎罗河只有25.6 平方公里。这些河流总的特点是:河道落差大,跌水瀑布多;洪枯流量变化大,陡涨陡落突出;伏流暗河多,季节和常年到处可见。主要河流有六仲河、上坝河、冷底河、哥搓罗河、八堡河、凉水河、新基河、木弄河、白布河、二道河、油沙河、母都河、蚂蚁河、果瓦河、马洛河等。河流天然落差大,跌水、陡滩交替出现,水力理论蕴藏量达 24.48万千瓦, 主要水库有洪家渡水库、官田水库、牛集水库、毛栗水库、移山水库等。

(四)气候特点

全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日照数1335.5小时,年平均气温11.8°C,最冷月1月的平均气温为1.8?,最热月7月的平均气温为20.7?,极端最高气温32.7?,极端最低气温-9.3?。年平均降水量1180.8mm,无霜期254天,年平均相对湿度84%,多年平均风速2.8m/s。有冬无严寒,夏季温晾,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的特点。 (五)土壤条件

在复杂的地质、地貌和生物气候条件作用下,大方县土壤资源类型非常丰富,全县土壤可分为黄棕壤、黄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水稻土等6个土类,13个亚类,45个土属,105个土种。在分布上,各土类和亚类表现为地带性土壤、非地带性土壤和耕作土壤交错分布。全县的土地资源所处海拔高、坡度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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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组合明显地表现出山地土壤的垂直变化特点。 (六)森林植被

大方县植被属于贵州省东部湿性常绿阔叶林和西部干湿性半干湿性常绿阔叶林的过渡类型,由于气候温和,水热同季,植被生长繁衍较快,加上人为活动影响,常绿阔叶林已不多见,大部分现存植被均为破坏后的次生植被类型。次生植被乔木树种主要有华山松、杉木、云南松、马尾松、桦木、杨树、桃、李、梨等,灌木树种主要有杜鹃、火棘、栎类、茶叶、花椒、女贞等。 (七)森林资源

根据2005年二类调查结果得出,大方县国土总面积321234

公顷,其中林地142758.35公顷,占44.63%;非林地面积177139.65公顷,占55.37%。全县森林覆盖率34.86%,林木绿化率39.89%。全县142758.35公顷林业用地中:生态公益林(地) 145448.62公顷,占90.94%;商品林(地)14495.32公顷,占9.06%。在地方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40773.17公顷,占28.03%;疏林地1697.18公顷,占1.17%;灌木林地69039.16公顷,占47.47%;未成林造林地20742.97公顷,占14.26%;苗圃地3.41公顷,占0.00%;无立木林地1469.57公顷,占1.01%;宜林地11721.38公顷,占8.06%;辅助生产林地1.78公顷,占0.00%。在重点公益林中,重点公益林31651.69公顷,占21.76%,其中:有林地11098.19公顷,占35.06%;疏林地334.41公顷,占1.06%;灌木林地14440.16公顷,占45.62%;未成林造林地3130.7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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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9.89%;无立木林地348.2公顷,占1.10%;宜林地2298.19公顷,占7.26%;辅助生产林地1.78公顷,占0.01%。 二、社会经济概况

大方县2008年年未总人口103.2万人。居住有汉、彝、苗、白、仡佬等2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3%。

2008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450086万元。农业总产值209218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25507万元,林业产值3396万元,牧业产值76745万元,渔业1036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2534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54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 三、公益林区划界定的目的和任务 (一)目的

通过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建立和构建新型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机制和政策问题,实现林业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接,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任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局有关林业分类经营的文件要求,林业分类经营要从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入手,把现有森林资源区划界定为公益林(重点公益林、地方重点公益林)、商品林两大类型五大林种,并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林业事权责任,通过林业主管部门、林权单位和对森林经营管护有连带责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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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位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订界定书,明确各方权、责、利关系。 四、公益林区划界定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森林分类经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依法对省级公益林进行区划、补偿,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为目标,以“三个”落实为重点,突出公益林的管理保护,建立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大力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充分发挥公益林的三大效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县生态环境,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原则

1. 生态保护为主,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

全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要以保护和改善石漠化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环境为主,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服从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要求。

2.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当地生态区位和经济发展状况,交通条件等,合理确定各林种比例,以利于全县林业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3. 坚持林业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法维护森林、林木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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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利的原则

分类区划界定要以原有林权为基本依据,不得随意变更原有林地、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类区划界定要与林权单位及个人协商,现地认定,逐块登记界定书,由林权单位及个人签字确认。坚持“四个不界定”,即基层领导不到现场不界定;林权所有者和经营主体不到现场不界定;群众代表不到现场不界定;村民委员会不认可不界定。 4. 突出重点原则

全县公益林区划的重点是:支嘎阿鲁湖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及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集中连片30公顷以上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区划为重点公益林;其它生态区位较为重要而未进入重点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区划为地方重点公益林。 5. 因害设防,合理布局的原则

依据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森林资源特点,生态脆弱程度,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使公益林、商品林布局合理,充分发挥不同森林的主导功能,以利于全县生态、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6. 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原则

同类型、同事权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应相对集中连片,以保持适度规模经营,便于管理和充分发挥其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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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国家林业局林策发[1999]191号《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4、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林资发[2009]214号《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

6、贵州省林业厅黔林资通[2002]215号《关于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7、贵州省林业厅黔林资通【2004】58号《关于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8、《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 9、《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技术方案》; 10、《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法》;

11、黔林资通?2006?3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重点公益林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12、[2005]黔林资通309号文内容《贵州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补充规定》

13、黔林资通?2005?30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核查办法》的通知

14、黔林资通?2009?318号《关于上报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核查报告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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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黔林资通?2009?277号转发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

16、毕地财总[2009]1501号财农126号《关于下达200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17、《贵州省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细则》;

18、黔林资通[2008]415号《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同步进行公益林界定工作有问题的通知》

19.《大方县森林分类区划公益林界定技术方案》; 20、大方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大方县199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及2005年大方县森林资源现状调查成果资料;

21、大方县2009年林权制度改革所有数据。 五、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情况 (一)组织管理

县委、县政府根据贵州省林业厅和毕节地区行署的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及各乡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方法

根据《重点公益林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贵州省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细则》、《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法》和《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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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了大方县200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大方县2005年森林资源现状调查资料、大方县地形图(1/10000)、2008年大方县林权制度改革资料,大方县行政区划图等相关资料,根据这些资料结合大方县林业局生态区位、国民经济情况,制定了《大方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大方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技术方案》。

1. 区划界定对象

全县34个乡镇142758.35公顷林业用地。 2. 公益林区划界定范围

尚未纳入重点公益林林补助的34个乡镇生态比较脆弱、土层瘠薄、岩石裸露率高,石漠化严重地区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尚未纳入重点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三)宣传及发动

县委、政府对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群众了解和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自觉地参与到森林保护工作中来。 (四)技术培训情况

大方县林业局于2009年10月20日成立了由2名工程师和5名助理工程师组成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组,组织技术人员学习《重点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贵州省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细则》、《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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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区划界定技术方案》、《贵州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试点工作,使参与培训人员都充分领会有关文件的精神,熟练掌握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工作方法。 (五)小班现场界定区划结果

小班外业调查区划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2005年全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2005年大方县森林资源现状调查成果资料为基础,以生态区位重要性为依据,使用万分之一地形图进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小班的实地区划。全县林业用地共区划小班1116个。 根据小班的事权划分,由技术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各小班山头地块,现场填记公益林界定书,与管护代表签订公益林界定书。全县共签订公益林界定书1116份。 (六)内业整理及成果汇总

外业工作结束后,由技术人员对区划界定成果进行整理汇总。主要是检查小班卡片有无缺漏项,界定书有无缺漏项,在确认无缺漏项后,进行数据统计,制作图表,编制区划界定工作报告等。

(七)质量检查

为保证大方县公益林区划成果质量,大方县林业局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组成质量检查小组,对全县34个乡镇重点公益林区划进行检查。内业方面主要检查图、文、表中的逻辑关系是否达到一一对应的要求和资料的完整性;外业方面主要检查区划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并随机抽查了5个乡镇,120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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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的,分别占乡镇和小班数的14.7%和10.8%。按好、中、差的标准评定,其中“好”的有98个,占81.7%;“中”的16个,占13.3%;“差”的6个,占5%。 六、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

(一)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及比例

公益林面积1264594.8 亩,占林业用地(林业用地2141375 亩)59.06%,其中重点公益林836694.0亩,占全县林业用地的39.07%,地方公益林427900.8 亩,占全县林业用地的19.98%。 (二)公益林分项结果及比例 1.按权属分:

(1)、公益林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均为集体的778692.1 亩,占全县公益林的61.58%。其中重点公益林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地方公益林279033.9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65.2%;

(2)、公益林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均为个人的

485902.7 亩,

占全县公益林的38.42%。其中重点公益林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地方公益林148866.8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34.8%; 2.按地类分:

(1)、重点公益为有林地面积400602.0 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47.88%。地方公益林159807.1亩,占全县地方公益的37.35%;

(2)、重点公益为灌木林地面积282818.4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33.8%。地方公益林243412.9亩,占全县地方公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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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9%;

(3)、重点公益为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04725.9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2.52%。地方公益林24680.7亩,占全县地方公益的57.69%;

(4)、重点公益为宜林地面积37868.1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4.53%。 3.按林种分:

国家级防护林面积694100亩,占全县生态公益林的83.0%,地方防护林427900.8亩,占全县生态公益林的33.83%。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二级林种中水源涵养林119911.5亩,占全县防护林的17.28%,水土保持林574188.6亩,占全县防护林的82.72%。地方公益林二级林种中水源涵养林3967.2亩,占全县防护林的9.27%,水土保持林388228.6亩,占全县防护林的90.7% 4.按起源分:

起源为天然的重点公益林397187.5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20.37%。其中:有林地116540.2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3.93%;疏林地274.3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0.37%;灌木林地274878.2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32.85%。未成林造林地3345.1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0.4%;宜林地2149.8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0.26%。起源为天然的地方公益林163393.3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38.18%。其中:有林地65274.9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15.25%;疏林地54.9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0.01%;灌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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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31.6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8.59%。未成林造林地18531.9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4.33%。

起源为人工的重点公益林亩有林地439506.5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47.47%;其中:有林地385294.6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46.05%;疏林地10679.7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28%;灌木林地244031.9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29.17%;未成林造林地102246.5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2.22%;宜林地33291.0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3.98%。起源为人工的地方公益林亩有林地264456.8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61.8%;其中:有林地94192.2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22.01%;疏林地234.4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0.05%;灌木林地163881.3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38.3%;未成林造林地6148.8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44%。

起源为飞播的地方公益林亩有林地50.7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0.01%;其中:有林地50.7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0.01%。 5.按工程类别分:

国家级天然林保护工程为23655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2.83%;退耕还林工程面积为251424.6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30.05%;石漠化治理面积132.7,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0.12%;其它工程9644.1亩,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1.15%;非工程造林550295.3亩, 占全县重点公益林的65.77%。

地方公益林为天然林保护工程为7892.7亩,占全县地方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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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1.84%;退耕还林工程面积为145197.1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33.93%;石漠化治理面积46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0.01%;其它工程2837亩,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0.66%;非工程造林271590.5亩, 占全县地方公益林的63.47%。 (三)公益林的分布

本次重点公益林区划主要区划在洪家渡库区的鸡场乡、猫场镇、理化乡、绿塘乡、高店乡、黄泥塘镇、大方镇和响水乡的岔河水库,以及生态较脆弱的的乡镇有:羊场镇、东关乡,核桃乡等25个乡镇。

(四)公益林现场界定书签订情况

严格按中央、省、地、县的有关的文件精神,签订集体公益林小班14999个,面积1264594.8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8745个,面积836694亩,地方公益林6254个,面积427900.8亩,界定率为100%。签订个人公益林小班14999个,面积1264594.8亩,界定率为100%。 (五)林权证发证情况

在本次区划的重点公益林中,发放林权证为98%。 七、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分析 (一)、水系

大方县位于长江上游,乌江水系,其森林资源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长江流域水量的调节,对下游地区洪涝灾害的发生和减轻有直接的影响,关系下游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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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天然林资源的过度采伐,降低了森林的蓄水保土功能,同时,陡坡开垦加剧了水土流失,一遇特大降水,山洪倾盆而下,给下游地区经济发展造成危害。若不尽快进行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遏制水土流失,降低效能,长期不治,任其自然,对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将造成难于估量的损失。搞好大方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对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县域内经济发展,消除下游地区洪涝隐患,维护下游水电建设的安全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地貌

大方县属于黔西高原中山区。全县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地貌类型复杂多变,地面零星破碎,山地、丘陵、盆地、洼地交错分布,山峦重叠,沟谷纵横,切割较深,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720米,相对高差1605米,县城海拔1700米,具有地势高,地形起伏大,山大坡陡,沟多谷深的高原山地特点。根据本次调查资料,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59943.94公顷,占45.67%。。 (三)、森林植被的恢复难度

大方县地处黔西高原中山区境内山峦重叠,沟壑纵横;海拔相对高差大;土壤松散,涵蓄水分的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土壤侵蚀潜在危险等级高;尤其石漠化地区和红水河干热河谷地区森林植被一旦遭受破坏,将极其难以恢复。因此,在森林经营的过程中,必须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强森林的保护;以区划为商品林区的森林和林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为依托,促进全县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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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 制定公益林管理管护办法。

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大方县公益林管理办法,依法行政,依法护林。 2. 宣传动员群众,制定严格的乡规民约。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局及林业工作站要采取多种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向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及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目的、意义。帮助各村寨建立和完善乡规民约,使广大群众自觉参预到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来,为本次望谟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

引入公益林管护的竞争机制,形成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护林人员的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护林人员要与县林业局签订护林责任状,明确护林地段,护林目标以及有关奖惩措施,确实做到专人专责。 (二)组织保障

大方县人民政府是大方县公益林管护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等及各乡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有关工作。

毕节地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大方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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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报告

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公益林管护中的日常事务。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辖区内公益林管护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管护人员等。 (三)管理保障 1. 重点公益林资金保障

(1)重点公益林年度补助资金测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农函[2009]381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公益林10.00元/亩〃年,大方县83.6694万亩重点公益林,每年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为836.694万元,地方公益林427900.8亩,213.9504万元,共需资金1050.6444万元。

(2)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重点公益林补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县人民政府承担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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