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调控初探_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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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卫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调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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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调控初探

)))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

t金大卫 潘勇辉

内容提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其道德风险的有效调控需要建立在对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利益博弈与利益均衡格局重建的基础之上。本研究拟从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互动视角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道德风险的调控机制,进而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道德风险;调控;信息经济学

一、引言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信息不对称就是参与者之间对不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和概率分布。逆向选择发生在保险合同签订之前,称之为事前信息不对称,事后信息不对称主要是道德风险问题。在农业保险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农业生产单位作为委托方处于信息优势方,而作为代理方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往往是处于信息劣势方。逆向选择是指高风险单位更倾向于以均衡的保费来投保,一般来讲,购买保险的人往往是最容易出险的人,保险公司的损失赔款自然很高。道德风险是指购保人在风险事故发生后为获得更多的保费赔付通过慌报或多报等手段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据有关专家统计,仅农作物保险赔付一项其道德风险所占的比例高达20%,在牲畜赔付中骗赔现象更为严重。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的差异性较大,道德风险问题比逆向选择更为严重、更难于防范,最终结果只会使市场交易低效或无效。因此,道德风险的调控就成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Just和Calvin(1993)证实了农户道德风险的存在:关于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农业保险的购买和对土地的投资上。HorowitzandLichtenberg(1993)的研究表明对农业保险的购买与土地投入呈正相关,但这一结论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Goodwin、Vamdeveer和Deal(2005)发现,随着对农业保险的购买,对土地的投入倾向于减少。同时,农户和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导致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财政补贴耗散的情况。保险公司为了维持与大农场的业务关系,往往对被保险农户提供/有利0的赔款。保险公司很少监督定损员的行为,对于一些有问题的赔款也给予赔偿。Michael、Nigel和Erik(2006)在对玉米、大豆和小麦三种作物保险数据的分析中证实了农户道德风险的存在,但在进一步研究道德风险对平均收益率和产量差异率的影响时却得出道德风险对产出影响力很小的结论,而时间效应可能是产生这种结论的关键因素。美国农业部监察总署(1999)指出,在他们检查的共1100万美元的已决赔款中发现有问题的赔款金额达98万美元,保险公司在理赔上疏于管理的行为造成美国政府的农作物保险赔款成本迅速增长。然而,在农作物保险赔款不断增长的同时,保险公司仍然获得了高额的承保收益和经营管理费用补贴(Glauber,Collins,2002)。那么,如何减弱道德风险的影响?Rubinstein和Yaari(1983)曾经证明,在一个无限期重复的模型中,保险人通过将被保险人的行为表现与所收取的费率水平联系起来,可*项目来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业补贴的国际比较研究(编号:08BJY135)

5农业经济问题6(月刊) 2009年第10期

以使被保险人有动机去关心保险标的,从而消除道德风险问题。但一般来说,这一结果并不适合于有限期间的情况。此外,由于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分享潜在客户的信息,因此被保险人可以转到另外的保险公司投保,这使得保险公司很难在实际经营中对行为表现不好的客户实行惩罚性费率。

我国学者自2007年以来开始关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问题。庹国柱、朱俊生(2007)认为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保险标的是活的生物而且广泛分散、农业灾害及其损失的伴生性、相互关联等),其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比一般商业保险更为严重而且难以防范。因此,防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就成为农业保险健康运行的保证。姜鲁宁(2008)针对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的特点,提出我国应加强保险立法,建立完善的保险法律体系;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的技术管理,由国家专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技术指导。李勇杰(2008)系统分析了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存在的内涵机理和道德风险产生的因素,提出3大防范对策:引入高科技手段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构筑系统的道德风险监管体系;加强农户的道德意识。俞雅乖(2009)认为农业产业化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互动机制,农业产业化通过强化农户的风险意识和提高农户的支付能力来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同时,通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加强农户的合作机制来降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陈晓霞(2009)从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在农业保险中的具体表现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从引导农民树立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经营技术水平及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二、投保人道德风险的理论分析框架

农民购买农业保险后,大自然决定是否发生灾害。为了便于分析,假设保费为CP,防护措施的成本为C,灾后保险理赔款为RI(-c),灾害发生的概率为q,产品销售收入为RS(c),所以农民的净收益U(c)=qRI(-c)+RS(c)-CP-C,其中RcI(-c)>0,RcS(c)>0(灾害发生的前提下),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Uc(c)=-qRc,即I(-c)+RcS(c)-1=0RcRcS(c)-1S(c)-1=Rc(-c)。其中,为防护措施的边际收益,Iqq

RcI(c)为防护措施的边际成本,最大化意味着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对农民而言,保费CP是沉默成本,而灾害发生的概率q是不可预知的,若灾害没有发生,cov[C,RS(c)]=0意味着即使加大防护措施,只能增加成本而不会增加销售收入,故农民在日常生产中可能会通过减少防护措施来降低生产成本。若灾害发生,防护措施在增加成本的基础上以保险理赔款RI(-c)为代价换取销售收入RS(c),是否能使净收益增加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故农民可能会疏于救灾。虽然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是成本保险,相对于农户的收入很低,但事实上的确存在农民的骗赔行为(如频频出现的牲畜保险骗赔现象)。原因如下:(1)销售收入的大幅降低缩小了保险收入和销售收入的差距,比如发生产品滞销等情况;(2)保险理赔过程简易、及时,相比之下,农民的销售过程缓慢且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产生了机会成本;(3)免赔额的存在诱使灾后损失在免赔额范围内的农民产生获取保险赔偿的倾向。上述分析为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综上,我们将农民投保后的行为分为四类:正常防护、疏于日常防护、疏于救灾和蓄意骗赔。由于疏于日常防护和疏于救灾两种行为都通过减少防护措施的成本C进而影响农民的净收益,其分析过程基本相同,故在博弈模型中体现为疏于防护。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调控)))基于/三方博弈0的分析

我们根据农民投保行为重复的次数分为一次性投保和多次性投保。在一次性投保中,我们又依据剩余索取权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保险公司取得剩余索取权和农民取得剩余索取权。

(一)一次性的投保行为

11保险公司取得剩余索取权。

(1)奖惩机制。模型意义:农业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存在的根源是参与人(农民、保险公司、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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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因此,道德风险防范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增加参与人之间的信息透明度。该模型主要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通过加强对农民保后防护措施的监督力度,进而减少农民防护措施的隐性信息。

我们主要对RI-进行分析,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gI{g大,g小},g大、g小分别为政府对保险公司加大和一般性的补贴金额。kI{k大,k小},k大、k小分别为保险公司对农民加大和一般性的监督成本。b为基本保险赔偿额。CI{C1,CS,C2},农民正常防护的成本为C1,疏于防护的成本为CS,蓄意骗赔的成本为C2。保险公司的净收益W=g-RI--k。P1为农民防护时保险公司对农民的奖励系数;P2为农民蓄意破坏时保险公司的惩罚系数,有P1c>1。当k=k大时,即保险公司加大对农民防护工作的监督力度,此时农民的保险理赔款RI-=b+C1P1c-C2P2;当k=k小时,即保险公司对农民防护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大,此时农民的保险理赔款RI-=b+C1

P1c-C2P2c+,E为修复因子,有E<0,即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对农民的防护行为会产生失真的认识,如把农民的蓄意骗赔看成是疏于防护。把整理后的式子代入博弈矩阵,可得图1。

图1 农民、保险公司、政府博弈矩阵

当保险公司一般监督时,农民的保后净收益由保险理赔款与防护成本两部分构成,即RIc,k-C,受k小、C两个变量影响,其中CI{C1,Cs,C2}。根据政府补贴程度的不同,保险公司的净收益也会不同。若政府给予一般补贴,保险公司的净收益为wc,k;若政府给予补贴力度大,保险公司的净收益为Wc,k小。政府的收益为社会总收益之和,即农民与保险公司的净收益相加。当保险公司加大对农民的监督力度时,保险公司对农民防护行为的判断准确度较高,所以修护因子E省去。此时农民的保后净收益为RI--C,只受C一个变量的影响,保险公司于政府的收益中的k小换成k大,其他分析与保险公司一般监督下的分析同理。

当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足时,农民会产生投机行为,保险公司会由于证据不足而做出失真的判断,过多的奖励那些不防护甚至蓄意骗赔的农民,而对那些本该受到惩罚的农民采取较轻的惩罚力度,最终导致奖惩机制无效。当保险公司加大监督力度时,农民的行为可以得到客观的评价,基本保险理赔款b能够满足农民的参与约束条件,而其他的变动收益C1P1c-C2P2c则影响农民的保后行为。

显然,农民的净收益有RI-c-C1>RI>RI-c-C2,所以农民有采取正常防护的动力,而政府关注的是整个社会收益的最大化,由图1可知主要受农民行为的成本和保险公司监督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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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已经作为转移支付不构成影响社会收益的因素,因此,政府无论采取多大程度补贴都不会影响社会总收益。但从保险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显然政府加大补贴会增加保险公司继续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所以存在一般均衡:农民选择正常防护,保险公司加大监督,政府加大补贴力度。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投保农民的有效监督;保险公司应该定期对农险业务员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判断和监督技能;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事实情况,合理设置基本保险赔偿款、奖惩系数;政府应加大对保险公司的财政补贴力度。

(2)互惠机制。模型意义:农业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存在的根源是参与人(农民、保险公司、政府)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道德风险防范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增加参与人之间的信息透明度。该模型主要站在政府的角度,通过帮助农民提高灾后销售收入,进而提高农民防护的积极性,从而减少农民防护措施的隐性信息,此时保险理赔款只能作为农民灾后弥补亏损的辅助收入。互惠的主体是农民(增加灾后销售收入)和保险公司(减少监督成本),如果政府的净补贴减少,就是/三赢0。

我们主要对RS进行分析,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gI{g大,g小},g大、g小分别为政府对保险公司加大和一般性的补贴,kI{k小,kc},k小、kc分别为保险公司对农民一般性和很少监督的成本,CI{C1,Cs,C2},农民正常防护的成本为C1,疏于防护的成本为

CS,蓄意骗赔的成本为C2。保险公司的净收益W=g-RI--k,$=C-RI-即为防护成本与灾后理赔款的净值。

图2 农民、保险公司、政府博弈矩阵

农民的收入来自两部分:保险理赔款RI-和灾后销售收入Rs,故Rs-$即为农民保后净收益,保险公司的净收益W=g-RI--k,政府的净收益为农民与保险公司净收益扣除财政补贴,即RS-C-k。如果保险公司提高灾后理赔款RI-,则会增加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如果政府能帮助农民提高灾后销售收入Rs,则会加强农民的防护措施。存在一个临界点C,使得RSC*-$=0。在5Rs5$*\的前提下,当C>C时,有Rs-$>0,农民会因采取防护措施而提高净效益,于是农民会趋向于提高防护。由于农民的自觉行为,保险公司就会减少监督成本,但付出较多的保险理赔款就需要政府加大补贴来弥补,所以存在一般均衡为:农民正常防护,保险公司很少监督,政府加大补贴。相应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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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建议包括:政府应该帮助农民提高灾后销售收入(如提高作物价格,使收入作为剩余作物数量的增函数);保险公司应该合理设置保险费率,使灾后销售收入的边际收益大于防护的边际成本。

21农民取得剩余索取权。

模型意义:农业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存在的根源是参与人(农民、保险公司、政府)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道德风险防范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增加参与人之间的信息透明度。该模型主要站在农民的角度,通过设立农险理赔基金并将剩余索取权交给农民,进而加强农民内部的有效监督,减少农民灾后防护行为的隐性信息,减少保险公司在农险业务中的监督成本。

我们主要对CP进行分析,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农民每年交的保费加上政府补贴形成保险理赔款,灾害如果没有发生,这些费用就成为一笔基金,作为下笔保险理赔款的基数。若K表示政府对农民的补贴,R为除政府补贴外一切净收益,C1为防护成本,C2为破坏成本。农民的净收入为R+K-C。保险公司只是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如果管理基金,则收益为g-f,g为政府对保险公司的补贴,f为管理成本,如果不管理基金,则收益为0。政府的净收益为农民与保险公司的净收益之和减去总补贴额,即-C-f。基金的剩余索取权为农民所有,所以他们有互相监督的动力。与上面的方案相比,监督成本由保险机构转移到农民内部。由于农民对作物种植是非常有经验的,而且有条件对被监督的农民进行深入了解,因此,农民内部监督是最有力、效率最高的监督。无论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还是迫于被监督的压力,农民都会选择正常防护。如果g-f>0,保险公司就会承担管理基金的责任,政府为了增加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动力,最优选择是加大对两者的补贴。因此,存在一般均衡:农民正常防护,保险公司管理基金,政府加大补贴。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政府应该以法律形式确定农险理赔基金的构成模式,给予农民法律保障;保险行业应该合理地组织农民进行内部监督,采取民主投票的形式定期轮换监督员;对弄虚作假、知情不报、以公谋私

等不负责的监督员严厉处罚;政府应该加大对农险理赔款和保险公司的补贴。

图3 农民、保险公司、政府博弈矩阵

(二)多次性投保

模型意义:农业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存在的根源是参与人(农民、保险公司、政府)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道德风险防范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增加参与人之间的信息透明度。该模型是建立在农民的投保行为是多次性的基础上,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通过对投保农民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惩罚机制,减少农民灾后防护行为的隐性信息。

如果农民的投保行为是持续的,那么在保险公司市场,农民的声誉机制就是有效的。假设保险公司的观测信息x=a+E,其中a为农民防护的努力程度,E为外生变量,a1代表农民正常防护,a2代表疏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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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a3代表蓄意骗赔,构造农民的保险净收益函数W=A+Bx,其中A、B为一般常数。农民在t=1期时的保险收入为W1,t=2期时的保险收入为W2:

W1=EA+=A+B

Ea+1

W2=E

故W2=EA+Bxx

=EAx

+EBx

2x-EABx2xA+=E1-BA+2A+(1)令EAx=0,1-A+2解决农民的道德风险,就必须有Wa>Wa>Wa,假设当t=n时,由于E的影响,保险公司观测到的信息失真,使农民获得Wa<Wa<Wa,那么他们会抱有侥幸心理,一直持续到t=mm>期,都存在Wa<Wa<Wa,即农民一直蓄意破坏,从而收益最大化。存在t=TT>m>期,E的影响突然消失,保险公司初次认识到农民的欺骗行为,就会对xT-1及以前的信息评价产生质疑。由于公式(1)

可以说明每年农民的保险期望净收益值都是建立在前一年保险公司对农民观测信息的基础上,所以开始对xT+1及以后年度的的信息评价、保险理赔款大打折扣。针对农民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会采取:(1)对以前的保险理赔款要求以一定比例返还;(2)给农民不良的信用等级,对获得此不良信用评级的农民加大监督力度,而且会影响他们以后的保险期望收益值。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保险公司应该加强监督并建立良好的信用评级制度和惩罚机制;政府为了增进农险市场的公平与效率,必须处理好风险与激励问题,从而调解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冲突。对政府而言,应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财政支持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对保险公司而言,应加强农险业务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对农民而言,政府应注意:(1)加大对投保农民的灾后理赔款;(2)加强风险教育,使农民正确认识自然灾害,端着心态,切勿放大风险;(3)加强防险教育,尤其是灾害频发地区,积极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由科技人员亲自指导;

(4)加大农险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纠正并严厉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

(三)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合谋

基于目前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其财政支持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故分析的政府指的是省级政府;而承保公司也主要是由省级公司开展业务,故这里分析的保险公司为省级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合谋通过夸大农民的灾害损失或者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骗取政府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假设保险公司与农民的行为有两个选择:H和h,H代表/合谋0,h代表/不合谋0。若只有一方合谋,则代表这一方弄虚作假。

图4 农民、保险公司、政府博弈矩阵

假设x为政府可观察到的农险数据,Rh+Rc为政府的期望收益函数,fH和fh分别h为农民合谋、不合谋时的分布密度,uRh、RH-rCH、uRH-r1CH分别为农民不合谋、保险公司合谋时农民合谋、保险公司不合谋时农民合谋的期望收益函数。

政府希望在保险公司与农民不合谋的前提下,取得期望收益最大,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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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Rcmaxhxfhdx

hh农民不合谋的条件:s1tI且uRRhhhuRfdx\uuR-rCfdxfdx\fdx\R-rCfdxHHHhH1HH

令K和L

分别为参与约束IR和激励相容约束IC的拉格朗日乘数,那么上述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为

:vc+Kucfh+2Lufh-fH整理得:2fH-fh=ucfh=0=2LfH-fh2L+-Kfh农民的收入随似然率fH的变化而变化,较高的似然率意味着农险数据x有较大的可能来自分布fhR<R,反fH,即农民弄虚作假。如果政府能推断出农民选择合谋的可能性较大就惩罚他

之亦然。保险公司可同理分析。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险公司上报农险数据的审查;优化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模式;加大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保险公司应该强化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确保上报农险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深度和广度

就支持力度而言,从农业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来看,西方国家政府财政均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了50%~60%的保费补贴。墨西哥的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低于2/3则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潘勇辉(2008)研究表明农民期望政府补贴保费的水平应达到60%。基于此,综合考虑中国国情,笔者认为中国各级政府财政对保费提供的总体补贴水平不应低于60%,否则难以达到充分调动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就支持深度而言,改进对保险公司的财政补贴,使得剩余索取权的实现成为可能。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动态绩效评价体系。政府在确定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数额时,要适当参考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天气因素、同行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平均业绩、保险公司的非农业保险的经营业绩等其他可观测因素,用这些因素与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绩共同考评保险经营主体经营农业保险的努力程度,并由此决定政府对其的财政补贴数额。这样,政府可以在更为确定的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下,以最优的财政补贴规模激励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业务。同时,保险公司也可在政府的财政补贴下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水平。二是/以奖代补0取代目前对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的直接补贴方式,/干得好可能就多给,干得不好可能就不给0,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0的乘数效应。三是探索开展结构性再保险创新。结构性再保险会使风险从直保公司转移到再保公司,因而它不仅发挥了资本的功能,还会随着实际损失变化提供同比例的支持,即使承保损失超过预期,再保人也会赔付。

就支持广度而言,一要着力构建基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部门+农业保险公司+农村金融机构+农户0六位一体的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协同机制,实现农业收益保障、风险控制、农技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和无缝对接。通过/以投保为放贷款条件、以保单质押0等方式,将保险业务与信贷业务联系起来,形成/农户买保险y风险有保障y银行愿放贷y农户更愿买保险0的良性互动局面,既拓展了保险、信贷业务,又消除了农民和银行的后顾之忧。二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现行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免征农业保险所得税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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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保险,其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实行/先征后返0,返还税金充实农业保险风险基金。

(二)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

第一,解决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最主要的方法是加强监督,与公共保险机构相比,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保险公司更有可能去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注重保险合同的优化设计,减少由保险合同规制诱发的道德风险。一是应适度降低免赔额设定。过高的免赔额可能诱发投保农民在保险标的发生没有达到这一额度的损失时,人为扩大损失程度,以此向保险公司求得赔偿。二是构建对投保人的信用评级与费率水平挂钩制度。对信用评级恶劣的投保人实行惩罚性费率。

第三,推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作为经济理性人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会更看重短期经济利益,利用手中的/暂时控制权0只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偷懒0动机也会带来/道德风险0问题,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为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而操纵信息生成,甚至对有些不利信息不披露或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每季度在各乡(镇)政府张榜公布上季度农业保险的理赔情况,群众举报的骗赔案件一经查实则对举报者按赔款的20%进行奖励,对骗赔者追回赔款。

第四,推行相互制的公司经营模式。相互保险公司既能降低农业保险的运营成本,又能控制道德风险。产权的统一性、风险管理的合作性以及投保人与公司利益的统一性等,使得相互保险公司和投保户都能够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和救灾减损措施,基层保险单位可以很方便地进行灾害预报、防灾和减灾指导。有资料显示,英国合作保险组织的奶牛、小牛的死亡率为215%,低于商业性股份制保险公司6%的死亡率。

(三)培养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构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基于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广播、电影、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保险,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利用典型案例和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保险赔付事件宣传保险功能,逐步增强农民对保险的客观认识;通过加强理赔服务创新、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获得农民的支持和参与。另一方面,培养农民的信用意识,需要改变农民信用成本收益结构,加大失信成本,增加守信收益。对信用好的农户购买保险时给予奖励性费率,并赋予获得政府其他财政支持和小额信贷支持的优先权;对于信用评级低劣的农户给予惩罚性费率,并取消其获得政府其他财政支持和小额信贷支持的资格。

(四)启动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全力提升其在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地位

中国农业保险的试点始于1982年,已积累了27年的经验。就制度变迁模式而言,农业保险正处于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向强制度性制度变迁转变的拐点。一是因为当前的制度创新已从外围进入了核心,从/浅水区0进入了/深水区0,单靠各地的自发摸索难以突破制度瓶颈。二是改革已从单项突破到整体调整的阶段,必须由政府对改革做出整体规划,统一布置,否则单兵突进难以有大的作为。针对农业风险的相对集中性、风险损失的特别严重性、风险承担者的分散性以及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0性,为弥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缺陷,通过立法来强化政策扶持,提高政府干预和管理农业保险的能力,已为中外大量实践所昭示。就中国现实而言,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并实施农业保险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使农业保险由现行的地方保险、部门保险、试点保险演化升格为国家保险、正规保险、信誉保险,全力提升其在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划应明确界定农业保险的性质、规范界定政府农业保险管理机构、经营机构、农户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将有助于在增强投保人法制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其道德规范意识。

参考文献

11MichaelJ1Roberts&NigelKey&ErikOpDonoghue120061EstimatingtheExtentofMoralHazardinCropInsuranceUsingAdministrativeDa-ta,ReviewofAgriculturalEconomics,AmericanAgriculturalEconomicsAssociation,vol128(3):381~390

21李玉勤1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构想1管理世界,1996(2))

张凌杰等:邛崃市构建乡镇畜牧兽医协会农技推广服务模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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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构建乡镇畜牧兽医协会农技推广服务模式的研究

)))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t张凌杰 杨 璐 魏 超

内容提要:在多层面需求诱导和政府推动的共同作用下,邛崃市经过摸索建立了乡镇畜牧兽医协会推广服务模式,此举创新和丰富了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本文以制度经济学视角,对邛崃乡镇畜牧兽医协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进行实证研究,总结该模式的经验,希望能对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畜牧兽医协会;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制度经济学;邛崃市

一、引言

(一)文献综述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是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研究的重点课题。国内外学者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创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刘易斯在5经济增长理论6中认为把新知识传授给个体农民的支出也许是任何贫穷的农业经济国家提高生产率的最好投资。Evenson(1998)认为农业推广的主要职能是将新技术信息和好的农业生产经验和管理方法传递给农民。Chambers(1993)、Adhikarya(1994)、LandonLane(1996)、Pretty(1997)等提出当地农民的参与是持续长期采用新技术和方法的关键。31孙祁祥,孙立明1保险经济学研究述评1经济研究,2002(5)

41施 红1美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研究回顾)))兼对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的评析1保险研究,2008(4)

51庹国柱,朱俊生1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强制性及道德风险1中国保险报,2007-04-02

61李勇杰1论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防范机制的构筑1保险研究,2008(7)

71姜鲁宁1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1学术交流,2008(2)

81陈晓霞1浅谈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1农业经济,2009(1)

91俞雅乖1有效需求、道德风险:农业产业化和政策性农业保险1经济问题探索,2009(1)

101张维迎1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1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

111葛新权,王国成1博弈实验研究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121潘勇辉1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的选择1农业经济问题,2008(7)

131施 红1政府介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作效率影响的分析1农业经济问题,2008(12)

141潘勇辉1蕉农对香蕉保险的支付意愿分析和支付能力测度)))来自海南省1167户蕉农的经验证据1中国农业科学,2008(11)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73)

责任编辑:李玉勤*项目来源:本文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中标课题/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研究0(编号:07&ZD027)子课题/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技术创新道路0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农业科技进步与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研究0(编号:05JJDZI-I2A6)的支持。在调查和写作过程中得到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陈文宽教授、傅新红教授、曾维忠副研究员、李冬梅副教授的关心和帮助,作者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7u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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