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察院民行部门收集申诉案件线索经验做法 精品

更新时间:2024-02-28 06:28: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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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民行部门收集申诉案件线索经验做法

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少的情况,***市院民行科加大民行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民行检察工作职责,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民行检察工作,从而拓宽民行案件的案源渠道,推动民行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到市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法律服务所进行走访、座谈,达成共识后,在这些单位建立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接待站,由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代为接待申诉当事人。

并且在每个接待站悬挂的宣传板上详细介绍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责、受案范围(包括受理国有资产流失等公益诉讼案件)、联系方法等内容。 接待站经过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材料后,认为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一款四项情形的,便以代理人的身份将案件转到检察机关,从而启动再审程序。 这种方式,受到广大群众和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欢迎。 二是与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信访办进行沟通。

有些当事人对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虽然不服,但又不知采取什么补救方法引起再审,所以就到人大、政府上述部门进行上访,加之这些部门对民行检察业务了解不太多,上访的当事人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致使问题不但不能及时得以解决,而且发生了越级上访现象,使矛盾激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到这些部门进行沟通和宣传是十分必要的。

采取的方式是发放宣传单、《便民联系卡》,卡上载明民行检察业务相关内容,民行科干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手上有了《便民联系卡》,不仅使人大法制办和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工作职能有了清楚的了解,而且也使他们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一旦遇到了属于民行检察工作管辖的案件,便可将联系卡直接交给上访群众,极大地方便了工作,同时有利于人民群众与民行科干警及时联系。

三是全科干警驱车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宣传,延伸民行检察宣传触角。 针对村民有法律上的疑惑大都到司法所求助的情况,先后走访了全市乡镇八个司法所,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系,取得司法所负责人的帮助与支持,将宣传单放在所里,由司法所负责向当事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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