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温工程招标文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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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工程隔热(保温、保冷)材料及施工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

招标

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卷 ..............................................................................................................................................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

第五章 投标报价 .......................................................................................................................... 50

第二卷 ............................................................................................................................................ 46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 47

第三卷 ............................................................................................................................................ 4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49

第四卷 ............................................................................................................................................ 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1

招标

第一卷

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20万吨/年合成氨工程隔热(保温、保冷)材料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焦炉气为原料、密闭电石炉尾气为燃料,采用国内自主开发并已成功应用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方法,生产2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建设地点在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本次招标四个标段的隔热(保温、保冷)材料及施工。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1、第一标段:包括净化装置外管管道、工艺外管管道的隔热材料及施工,材料总量如下,详细清单祥见招标资料附表一:

下,详细清单祥见招标资料附表二:

艺管道的隔热材料及施工,详细清单祥见招标资料附表三:

及施工,材料总量如下,详细清单祥见招标资料附表四:

招标

1、投标单位需对复合硅酸盐板、聚氨酯泡沫、铝板材料及施工费用分别进行报价;

2、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合硅酸盐板和聚氨酯泡沫的材质成分、容重、密度、材料的抗压强度、材料的质量含水率、防水率、材料的热导率、最低最高使用温度等相关指标。保温、保冷材料的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合格证。

3、保温、保冷施工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施工及验收规范)如下: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6-200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84。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需达到20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有三项同类业绩。

3、投标人需提供房建三级施工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建二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银行资信、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事故。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应于2012年5月14日~5月18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近三年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到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国芳写字楼2308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资质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500元。若购电子版,需每份加收50元(不含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

开标地点:兰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各投标人应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派被授权代表送达本标开标地点。招标代理人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西堡镇河雅路173号

邮 编:737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35-5994000

传 真:0935-5994005

邮 箱: jh2030zsb@

六、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国芳写字楼2308室

邮 编:730030 联系人:付女士 郭先生

电 话:0931-4890966

传 真:0931-4890099

邮 箱:cctc5thgs@

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

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 2.2.1 2.2.2 3.1.1 3.3.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无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 料。 90 天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收款单位名称:甘肃新化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兰州东方红广场支行 帐 号:011101040010087 联 系 电 话:13519663191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 银行对帐单到帐时间为准) 2009~2011 年 不允许 1、个人印鉴(章)或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均可接受。 2、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 盖章。 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 (u 盘或光盘) ,存档不予退还 1.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编制相应的目录。 招标人名称: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1

投标保证金

3.5.2 3.6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或盖章要求

3.7.3

3.7.4

投标文件份数

3.7.5

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20 万吨/年合成氨工程隔热(保温、保冷) 材料及施工投标文件 在 2012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4.2.3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4)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监标人及投标人的代表

5.2

开标程序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送达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先 送达后开标)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五人及以上单数;

7

招标

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履约担保 招标服务费

招标文件

7.1 7.3.1 10.1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名。 银行保函,合同总金额的 10%的履约保证金。 招标服务费按照发

改办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 的费率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

8

招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招标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招标人随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招标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报价

(6)工程量清单;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能力;

(7)资格审查资料;

(8)偏差表;

(9)投标报价书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1份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本标投标担保采用电汇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接收非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支票或现金方式且须开标前三日到达指定账户内:

户 名:甘肃新化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兰州东方红广场支行

账 号:011101040010087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财务状况、在建工程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招标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招标

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招标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招标

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计 算评标指标;当有效投标人满足 3 家(包 括 3 家)时,以全部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 均方式计算评标指标。

2.2.3 报价得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分标准 : 内容 1 2 施工能力 3 4 1 2 3 施工方案或施工 组织设计 4 5 6 7 8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指 标)/评标指标

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相比, 每向上浮动 0.5%扣 0.5 分, 每向下浮动 0.5% 扣 0.5 分(高于 0.5%按 1%计,低于 0.5%按 0.5%计) 。投标报价与评标指 标相同时,得满分 100 分。

评分因素 投标的项目经理未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近三年备案施工 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达不到中级(包括中级)以上工 程技术职称 拟投入的机械设

备达不到工程施工要求 施工的主要技术工种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指导施工者 没有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没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没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或者安全生产措施费未单列 横道图或者网络图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不合理或者与 总工期不一致 没有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图 没有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没有采用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新工艺、新 技术、新材料者

扣分标 准 1分 1分 2分 1.5 分 1.5 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0.5 分

内容

评分因素 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 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 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 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 起,在 12 个月内评标中,18

投标人 扣分标准 0.5 分 0.8 分 1.0 分

项目 经理 扣分 标准 0.8 分 1.2 分 2.0 分

1 安全 事故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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