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更新时间:2024-05-16 02:0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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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中心采购员应事先通知中心库管员到货品种、数量及时间,库管员通知保管员做好收货准备。验收时库管员与保管员必须同时在场,分别负责检斤、记账、填写验收单等工作,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必须事先报告综合部负责人,临时派他人代职。

1、对采购的原材料及物资要首先检验质量。

2、根据订货数量检斤、过数。如果是定量包装,应检查是否有开启的痕迹;如果是袋装或箱装(非定量)或没有包装,则通过过秤、点数来检斤、验质;有些则必须要去掉外包装过秤来确认重量。

3、任何原材料或物资要杜绝不经过验收入库而直接出库到各班组。一经发现扣保管员50元、库管员100元,三次则解聘下岗。

4、验收入库后,由库管员根据收到的货物品种、数量开具验收单(入库单)给采购员或送货人员,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数字准确;要向采购员或送货人员(单位)索要各种证卡;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目相符。

5、在验收过程中,采购员或送货人员必须始终在现场,以便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时分清责任。

6、有下列情况之一,有权拒收: (1)、属“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厂家、厂址、商标,或有但不完全、不详细的。

(2)、已过有效期或变质的。

(3)、非中心所属或非采购计划的。 (4)、其他不符合入库条件的。

(5)、对已临近失效期的要经请示中心经理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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