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之六--新股询价和申购业务管理

更新时间:2023-04-28 16:0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12年第三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之六

新股询价和申购业务管理

协会会员管理部主任陆华

时间:2012年9月6日地点:成都

注:本节为本期培训新增内容,提请关注。

注:新增内容用蓝色标出。

一、自律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据

2004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询价制度推出,询价制度推出;协会负责受理询价对象的备案工作。

2006年9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协会对询价对象进行自律管理;

2009年6月,《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发布,细化了询价禁止行为,加强了自律工作的可操作性。

2011年10月,《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协会受理主承销商关于推荐类询价对象的报备申请;

2012年4月,《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协会开始受理主承销商关于个人投资者的推荐申请,授权协会对发行承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律管理类。

目前出台系统自律规则的条件已成熟,已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和申购业务实施细则》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询价对象基本构成

1、询价对象:

常规类:基金公司86家、证券公司62家、信托公司42家、财务公司44家、保险机构13家、QFII38家,合计285家:

推荐类:截至到2012年8月,私募基金127家、实业公司126家、股权投资公司67家、综合性投资公司65家、地方政府国有资产运营公司27家、常规类询价对象所属不具备常规类配售对象备案条件的产品26家、大型国有金融资产运营公司24家,合计462家。个人投资者13人。

2、配售对象:

常规类:截止到2012年8月,公募基金617家、基金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140家、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5家、社保基金组合35家、企业年金计划29家、保险投资账户146家、各类机构自营账户169家、集合信托计划0家、QFII39家,合计1375家;推荐类:推荐类各机构自有资金账户89%、有限合伙制企业5%、其他产品6%(证券公司定向理财、基金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企业年金计划)

三、询价对象的备案

1、常规类询价对象的备案

自行报备,经征询监管部门意见后完成备案工作。

2、推荐类询价对象备案

(1)基本要求

推荐标准确定:协会原则要求,主承销商量化指标

内部推荐规则的报备:逐单报备,招股意向书刊登前1个工作日,数量20(机构)+10(个人),大盘40+10。每个询价对象仅指定1个配售对象。

变更报备:随时。

主承销商督导责任:培训、展业管理。

值得关注:推荐类询价对象违规行为是常规类询价对象的40倍。

(2)保荐机构推荐次数

四、新股询价行为自律要求

新股选择:已设置行业研究员或较深入研究

参与推介:设置专项合规管理制度,禁收礼品

新股研究:认真研读招股书

报价决策:投资决策小组制度,报价评估

提交报价:双岗复核

资金划付:计划周全、保证足额备付金

合规风控:及时的合法合规审核

询价专员:全程跟踪、协调、组织,保管证书文件等

五、询价对象禁止行为

禁止新股推介活动时收受礼品或礼金

禁止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询价对象协商抬高或压低新股价格禁止同一配售对象网上网下同时申购单一新股

禁止提交有效报价或申购要约后应缴款未缴款

禁止所属配售对象利用非指定账户参与网下申购

六、检查工作及自律措施(略)

非现场检查:年度总结

询价对象的询价业务年度总结

主承销商的推荐询价兑现工作年度总结

现场检查:检查对象包括询价对象与主承销商

七、2011年新股询价和申购业务情况

1、各类机构参与新股询价的特点:基金公司在新股询价中是最为活跃和积极;证券公司是最稳定的参与者;信托、财务公司为打新专业户;保险公司选择性强、趋同性强;QFII基本消失。推荐类询价机构越来越重要。

2、新股申购呈现的特点:参与询价机构越多,定价越高,破发率越高。

八、2012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措施出台后业务现状

1、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平均118次,较之2011年增加42%

2、高报价得到抑制,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25%的报价消失

3、平均每次报价的申购数量650万股,较之2011年增幅达72%

九、150号工作通知内容简介

核心内容:一级债基和集合信托产品被禁止参与新股网下业务

原因:一级债基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设定,决定了其参与新股业务时的投机特性。、

十、一组数据

1、2011年,公募基金参与单位新股项目的平均申购资金规模为0.67亿元,其中,债基参与单位新股项目的平均申购资产规模约为1亿元,高于公募基金总体平均值50%;

2、2011年,公募基金参与新股初步询价的平均次数为15次,其中,债基平均参与初步询价45次,达到公募基金总体平均数量的3倍;

3、2011年,公募基金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平均次数为7次,其中,债基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平均次数为19次,达到公募基金总体平均数量的2.7倍;

4、2012年1季度,债基报价前五次达到50次,相当于信、保、财以及推荐和QFII五类机构的总和;

5、通过以上几组数据看出,债基数量虽然仅占公募基金总数的18.5%,但其参与新股申购的积极性要远远高于其他类基金,是新股申购业务的绝对主力。一级债基优势债基的绝对主力;

6、私募基金产品(集合信托计划)占推荐类配售对象总是的38%。

十一、150号通知发出后的基本判断

判断一:原来的打新产品将更为理性化,由单纯投机向理性投资逐步过渡;

判断二:私募打新资金将寻找新的寄生平台(证券公司小集合、基金公司一对多、有限合伙制企业等等)

判断三:主承销商的新股销售任务将更为艰巨。资本市场不的力量需增强。

十二、协会下一步重点工作

1、逐步从询价资格准入管理过渡到询价行为管理。

2、启动现场检查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37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