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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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013099

西安文理学院

合 同 书

西安文理学院教务处 20 13 年 11 月 25 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填 写 说 明

1.《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由项目负责人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并用A4纸正反页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2.为了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正常实施,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的有效使用,学校教务处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由申报学生所在学院签章后(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一份。

4.如填表有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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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高质高效地进行,教务处与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订立合同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王庆 闫欢 学 号 关于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的方式及意向的调查研究 创新项目( )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 请打“√” 本项目自2013 年 11 月起,至2014 年 11月止。 所在学院、专业 班级 4班 4班 身份证号码 610424199306270423 610526199108066147 430521199312139221 533023199202161729 联系电话 15029037294 18392017552 18049671360 15029272736 0601110227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0601110218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赵晶 0601110113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4班 项目成员 彭晓霞 0601110427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4班 指导教师情况 姓 名 所在学院 E-mail地址 赵娟 职称 副教授 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硕士 西安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Zhaoj153@163.com 联系电话 18092356488 总体目标:本项目针对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的方式及意向展开调查,通过搜集相关数据及信息,了解大学生毕业生出国留学趋势,分析其留学目的及留学观,挖掘其留学热背后深层次的价值观问题。 主要技术:问卷调查,网络数据分析,访谈; 项目基本 情况介绍 经济指标:充分有效利用现有资源,达到预期效果。 主要研究内容:本项目拟以西安市区部分高校为对象,对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方式及意向进行一次较大范围和规模的调查,摸清大学生留学现状。通过对大学毕业生出国现状进行不记名的问卷调查、访谈,对获取的信息、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对比、分析和总结,形成最终的调查研究报告及论文。 3

提供成果 类型及形式 1.撰写论文一篇 2.调查研究报告一篇 审批经费:4000元 详细预算: 1. 调研、采访:400 审批经费及2. 交通:200 详细预算 3. 问卷资料费:600 4. 论文版面费:1600 5. 评审费:400 6. 质量调节:800 立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保证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报销时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确使用承诺 认。 提交进度 报告 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等 本项目按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研究中期报告,在 2014年11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研究年度报告,逾期不交时可停止立项。 本项目按要求在 2014 年 11月 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结题表和研究完成成果(含结题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实物及其证明材料等)。 项目管理 依据 学校教务处负责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4

A.凡按合同认真开展项目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取得较好成果者,学校按合同发放经费; B.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填报项目中期(年度)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 及提供成果者,学校将停发下期经费,并追缴前期经费; C.如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成果与原合同项目不符,或逾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使用经费中弄虚作假,甚至严重违反本经费使用规定则除追缴经费外,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主动加强过程指导和跟踪研究活动,开设学指导教师 职责 术讲座,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审查实验原始数据和实验报告,对研究活动作出评价,并给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学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对以上内容完全同意和接受,在此成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合同学院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保存;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保存;一份由项目负责人保存。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5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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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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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2j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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