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汉北河流域总量排放控制考核办法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0-31 04: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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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北河流域特征污染因子总量排放控制考核指标解释

汉北河流域特征污染因子总量排放控制考核指标解释 一、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一)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是指跨界断面月水质达标次数占全年监测次数的百分比。具体考核表1所列各终止断面。

表1 控制单元划分表

序号 1 2 3 4 水环境功能区 河段 起始断面 终止断面 河长(km) 水质目标 应城天鹅镇 158 91.8 84 131 Ⅲ Ⅲ Ⅲ Ⅲ 大富水京山-应城保留区 京山-应城 京山三阳镇 溾水京山-天门保留区 京山-天门 京山县杨集镇 天门市胡市镇 汉北河长滩-黄潭保留区 钟祥-天门 钟祥市长滩镇 天门市黄潭镇 汉北河天门-汉川控制区 天门-汉川 天门市黄潭镇 武汉市新沟镇 (二)水质监测要求

对设有自动监测站的跨界断面,以每月监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考核依据;未设自动监测站的跨界断面,由跨界断面上下游环境监测机构共同监测,每月至少监测1次以上,结果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跨界断面水质、水量及流向监测数据,应保持监测时间的一致性。所有有效监测数据的月平均值作为该断面当月水质、水量、流向指标值;对监测数据有异议的,分别由省环境监测和水文水资源勘测机构裁定。

(三)当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超过规定的目标值,则根据

物料平衡从目标断面实测污染物的通量中扣除超出部分的通量,再按目标断面的流量折算成浓度值进行考核。计算方法参照《湖北省行政辖区水体跨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四)计分方式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计分40分 考核得分=断面水质达标率×40 (五)其他项目

每发生一例由于水质污染引起的环境事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的事件等级,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分别依次扣减责任方5分、4分、3分和2分。因违法排污导致下游断面水质发生重大改变的,酌情扣减责任方1分至3分。

二、流域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

(一)汉北河流域总量控制污染物考核因子为COD、氨氮、氯化物。

总量控制目标COD和氨氮设臵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牧养殖污染源总量控制目标,氯化物设臵工业污染源总量控制目标。

表2 汉北河总量控制目标

污染物排放量(t/a)

序 号 1 2 3 4

控制单元

工业

大富水控制区 溾水控制区 汉北河上游污染控制区 汉北河干流控

制区 合计

387.02 944.40 1306.17 30.91 2668.50

COD 城生 2971.89 3470.85 2389.08 5972.68 14804.50

畜禽 4584.56 2314.00 1605.32 2783.04 11286.92

工业 152.71 2.07 81.42 0.00 236.20

NH3-N 城生 394.58 539.97 285.29 713.23 1933.07

畜禽 606.82 424.85 336.94 398.13 1766.74

氯化物 工业 1860 0 0 0 1860/ 12t/d(枯水期)

(二)总量控制评价方法

各考核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量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统计数据为准。

1.溾水控制区、汉北河上游污染控制区、汉北河干流控制区COD和氨氮项目分别按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牧养殖污染源进行评价。

每项指标计分10分。

单项得分=[1-(实际排放值-控制目标值)/控制目标值]×10 单项指标得分最高10分,最低0分。 总得分=∑单项得分

2.大富水控制区COD和氨氮项目分别按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牧养殖污染源进行评价,同时评价氯化物排放量。

每项指标计分10分。

单项得分=[1-(实际排放值-控制目标值)/控制目标值]×10 单项指标得分最高10分,最低0分。 总得分=∑单项得分×6/7

汉北河流域特征污染因子总量排放控制办法

总论

第一节 工作背景

12月7日,武汉市水务集团在例行水质监测时发现,汉江武汉段源水氨氮指标和氯化物指标异常偏高,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联合调研组赴孝感等地区对“12〃7”汉江武汉段水质异常事件调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对策。

为落实《关于处臵“12.7”汉江武汉段水质异常事件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汉北河流域特征污染因子总量排放控制办法的编制工作,经过现场调查及搜集材料,我们完成了《汉北河流域特征污染因子总量排放控制办法》。

第二节 实施范围 汉北河流域涉及荆门市、天门市、孝感市和武汉市的部分乡镇,具体如下:

荆门市京山县:杨集镇、新市镇(京山县城)、永兴镇、曹武镇、三阳镇、坪坝镇、宋河镇、罗店镇、马店镇、钱场镇,

孝感市应城市:田店、城北、城中、四里棚、黄滩、郎君、长江埠、义和、天鹅,

孝感市汉川市:垌冢、新堰、麻河、刘家隔,

天门市:拖市镇、渔薪镇、黄潭镇、胡市镇、皂市镇、竟陵办事处、杨林办事处、九真镇、卢市镇、佛子山、石河镇、净潭乡,

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新沟镇街。 第三节 工作目标 按照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要求,结合流域具体情况,确定汉北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目标,详见表1-1。

表1-1 汉北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名称 一、环境质量 1、流域规划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2、重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二、总量控制 1、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t) 2、氨氮年排放量(t) 3、氯化物年排放量(t) 2010 年基准 / / 31058.23 4363.08 3416 2015 年目标 100 100 28759.92 3936.01 1860t/a 12t/d(枯水期) 表1-2 汉北河流域含氯废水最高允许排水定额及氯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氯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I-mg/L) 最高允许排放水量 行业 (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 一级 二级 三级 类别 m3/t产品 (Ⅱ类) (Ⅲ类) (Ⅳ、Ⅴ类) 制盐 10(90%) 700 800 900 行业 化工 50 300 350 400 行业 其它 参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00 300 250 行业 或行业废水排放标准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2h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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