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__论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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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企业税收筹划

摘 要

市经济强化了企业的利益意识,围绕利益最大化目标,企业经营管理者们经常关注的1个共性问题是:企业如何才能缴纳最少的税收。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被推向全面税收约束下的市场竞争环境。由于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谋求合法少缴税便成为1种经营管理时尚,税收筹划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得以盛行。近几年来,我国不少企业开始涉足税收筹划领域,但是无论是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还是实践经验,都还很不成熟。因此,本文试图从税收筹划概念说起,通过对税收筹划进行相关分析,让读者对其有初步认识。然后引用大量实例论述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强调税收筹划的作用和重要性。既然重要,那我国税收筹划现状如何呢,这便引发本文对税收筹划现状的分析及其原因的思考,同时试着针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提出几条发展对策,以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

关键词:税收筹划 重要性 现状分析 发展对策

Abstract

City economy strengthen interests consciousness of enterprise , maximize goal around interests, enterprises administrators, a generality question paid close attention to frequently is: How could enterprises pay the least tax revenue. With the constant perfection of the tax system of our country, enterprises are pushed to the overall tax revenue and restrained the market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under. Because the illegal activities should bear corresponding legal liability , then seek to pay taxes and become a kind of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fashion legally little, the tax revenue is prepared can prevail under such a background formally. In recent years, of our country many enterprise is it set foot in tax revenue prepare field , but no matter theoretical system or practical experience that tax revenue prepares to begin, it is still very immature . So, this text attempts to prepare the concept and say from the tax revenue, through preparing to carry on relevant analysis to the tax revenue, let readers have preliminary understanding to it. Quote a large number of instance expound the fact tax revenue prepare the impact on enterprises financing, emphasize function and importance that tax revenue prepares. Since important, how that tax revenue of our country prepar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 this causes the thinking of the analysis of preparing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tax revenue and lagging reason of this text,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 and effective way of trying to find out my tax revenue of our country and prepare at the same time , development by promoting the tax revenue of our country to prepare.

Key words: Tax planning The importance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 目 录

1 、税收筹划的概念界定 ???????????????????????????????1 (1) 税收筹划的概念 ???????????????????????????????1 (2) 税收筹划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

2、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具有重要性?????????????????????????2

(1) 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及融资决策具有重要性??????????????????2

(2) 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性?????????????????????3

(3) 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资产使用选择具有重要性???????????????????4

3、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6 (1)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6

(2)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原因分析 ???????????????????????6

4、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对策的探讨?????????????????????????7 (1) 系统设计,全面决策??????????????????????????????7

(2) 着眼于经营过程,注重于事前筹划????????????????????????8 (3) 遵守税法,以“法”筹划????????????????????????????9 (4) 抓住先机,讲究时间效应????????????????????????????9 (5) 账证完整,长抓长效??????????????????????????????10 (6) 综合平衡,持续发展??????????????????????????????10 结束语????????????????????????????????????????11 参考文献???????????????????????????????????????11 试论企业税收筹划

1、 税收筹划的概念界定 (1)税收筹划的概念

关于税收筹划的概念在我国还没有定论,国外不同的著作有着不同的认识。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的《国际税收词汇》认为,“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①”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中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地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1切优惠,从而享受最大的税收利益。②”

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认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的所在。③” 本文中提及的税收筹划主要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应,最终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1种经济活动。其特点是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另外,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条件下,税收筹划还体现出综合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可见,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从更深1层理解,税收的经济职能还必须依赖于税收筹划才能得以实现。 (2)税收筹划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是1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在实践中,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是1组易混淆的概念。税收筹划即节税,上面已作比较详细的分析和论述,下面就节税与偷税、避税的关系作1简要介绍。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制造、变造、隐匿、自行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用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方法,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缺陷,巧妙地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减少本应承担的应纳税额,谋及不正当税收利益的行为。 1、3者的联系

(1)主体相同,3者都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本身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 (2)目的相同,3者都是纳税人以少缴税款为目的而采取的有意行为。

(3)3者之间往往可以相互转化,有时界限难以分清。不仅节税和避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区分,避税和偷税也难以区分。不同的国家对同1经济活动内容有着不同的规定,同1经济活动在1国是合法

的节税,但在另1国可能就是避税;即使在同1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3者之间也可能相互转化,因

此,对3者应据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分析。 2、3者的区别

虽然3者有着1定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又是显而易见的。

(1)从法性角度讲,偷税是违法行为,而避税和节税是合法行为。避税虽然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其内容却有悖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或政府税收政策意图;节税从形式到内容完全合法,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意图,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

(2)从行为过程来看,偷税是通过违法手段将应税行为转变为非纳税行为,从而直接逃避纳税人应承担的纳税义务;避税是纳税人对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模糊行为”,依照现行税法难以作出明确判断的经济行为进行1系列的人为安排,使之被确认为非应税行为;节税是通过避免应税行为的发生或事先以轻税行为替代重税行为,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或综合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从行为后果来看,虽然3者都表面上减少了财政收入,但偷税和避税直接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而且无助于财政收入的长期增长,并有碍于政府职能的实现;节税1般不会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而且通过国家对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长期稳定的增长。 2、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具有重要性

企业税收筹划作为1项涉税理财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无法回避1项重要职责。1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筹划,不能有效地安排税务事项,就谈不上有效财务管理,便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理财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投资、融资、经营和财务等决策过程。在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中,纳税筹划对企业理财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及融资决策具有重要性 1、企业税收筹划在投资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企业进行新投资时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必然对投资地点、投资项目、投资方式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多方面选择。而不同的选择都能对企业理财产生较大的影响。下面我以投资方式为例进行简要说明。

从投资对象不同和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参与管理与控制的不同,投资方式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又可以分为许多种,各具体投资方式下取得的投资收益的税收待遇会有差别。如:

某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中方1800万元,占60%,外方120万元,占40%。中方用使用过的机器设备1800万元和房屋建筑物18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1是以机器设备作价18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建筑物作价180万元作为其他投资投入。2以机器设备作价1800万元作为其他投资投入,房屋建筑物作价18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由此得出不同的缴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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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企业税收筹划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收,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这便产生了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本文从企业外部经营管理和内部会计核算管理两个层面,讨论了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并以之探究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管理 税收 筹划 节税 选择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状况显得尤为突出。我们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构成项目,对企业会计收益和企业目

标的实现有着重要影响。当前,不同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在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这些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自由选择的空间和条件。如此便产生了怎样纳税,如何纳税,何时纳税等对企业最为有利的问题,即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因此,笔者拟从企业外部经营管理和内部会计核算管理两个层面,即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探讨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阐述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Tax Saving)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活动。其内在涵义表明:筹划性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特征之一,要求企业依据税法对纳税事宜作出事先安排。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经营活动一旦发生,一般情况下纳税义务便产生了,这时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已不是税收筹划了,而可能是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了。因此,企业在节税时要高度重视事前筹划和安排。下面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即从企业外部经营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组建、重组、筹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等)和内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两个层面上,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以及二者在实践中如何进行配合。

一、企业外部经营管理层面上的税收筹划 1.企业组建、重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

目前,我国对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要双重纳税,即先交公司所得税,然后,交个人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或“分红”时);而合伙企业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重组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选择

直接设立分公司还是以控股形式组建、重组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能在税后利润中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讲,如果组建、重组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重组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重组的分公司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股利分配方式。此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取现金股利,按规定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票股利却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应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利。(2)留利决策方式。由于股利收入的所得税高于股票交易利得税,一般情况下,为了避税的考虑,股东往往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在某些西方国家有规定,当企业留利超过一定限度时必须纳税,我国目前尚无此项规定。由此,为经营成果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理安排

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国家为了鼓励在某些特定区域或行业创办新企业,一般规定其在获利初期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属于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采用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增大广告投入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潜在的市场,提高获利初期(即减免期)的利润水平,从而在获得更大的节税利润的同时,也相应给国家多交税收。 (2)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选择

这是适用于关联企业、跨国经营企业的一种税收筹划手段。

①根据不同控股程度安排对子公司的销售。在同时拥有几家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且均经营同一业务的情况下,母公司可在这些子公司之间分配销售订单。实质上,母公司想增加利润,可将销售订单全部或大部分交由本部工厂或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降低少数股东收益;反之,则是将销售订单交由控股程度低的子公司生产,提高少数股东收益,如少数股东为母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控股股东所获得收益因此增加。这种方法也常被关联企业作为节税的一种手段。 ②商品交易过程中的转让定价。其主要手段有两种:一是在关联企业间供应原材料、销售商品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方法。转出利润企业通常是高价支付材料价款,低价出售商品;转入企业则通常是低价支付材料款,高价出售商品。通过这种方法,把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地。二是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规避增值税。对于实行一体化的关联企业,其上游环节免交的增值税仍可作为下游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达到规避增值税的目的。 ③贷款业务中的转让定价。贷款在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可以由母公司直接向子公司贷款,也可以由本集团的金融机构向关联公司贷款。通过贷款利率的高低,将利润在高税区与低税区之间转移,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④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相互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业务。关联企业之间可以利用收费的高低,把利润从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⑤机器设备租赁中的避税。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租赁机器设备进行避税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自定租金转移利润,如处在高税区的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设备,以最低价格租给低税区的关联公司,后者再以高价租给另一高税区的关联公司,便可达到转移利润、避税的目的。

但应注意:在国内采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避税手段,极有可能受到避税的制裁。国家为了增加和保证税收收入,在税法中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因此,转让定价必须在税法许可范围内进行。但是,在国际市场上,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应充分利用转让定价这一税收筹划方法。

二、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管理层面上的税收筹划

我国各种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税收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相关的税收筹划主要

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拟通过企业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来讨论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以期取得“节税”效益。 1.存货计价方面的税收筹划

存货计价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其一或组合使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适用的税率、物价波动等因素,并根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存货计价方法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2.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税收筹划

折旧是企业成本费用中一个重要内容,有抵税作用。当企业预计近期利润较高时,可适当安排购置和更新设备。另外,可选择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依法可以选择加速折旧法时,应尽量使用加速折旧法。此外,还可选择适当折旧年限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此,企业可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达到节税的目的。 3.债券溢折价摊销方面的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在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方法的选用上,是选择直线法还是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由企业自主决定。由于采用直线法,每期的溢折价摊销额和确认的投资收益是相等的;而实际利率法,每期按债券期初的帐面价值和实际利率的乘积来确认应计利息收入,且其金额会因溢折价的摊销而逐期减少或增加。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方法不同,并不影响利息费用总和,但要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因此,当企业在折价购入长期债券的情况下,选择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前几年的折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下的摊销额,前几年的投资收益也就小于直线法下的投资收益,企业前期缴纳的税款也较直线法少,后期缴纳的税款相对较多,从而取得延缓纳税收益。相反,当企业在溢价购入长期债券的情况下,选择直线法进行核算,对企业更为有利。

此外,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时间规定了范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也存在摊销期间的选择问题。

但应注意: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内部会计核算过程中在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上,应遵循一致性原则,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经董事会或经理层(厂长)会议等机构批准,并报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因此,企业做好财务指标、税收指标的预测和规划,根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创造节税效益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三、企业内外部两个层面上税收筹划的配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外部经营管理层面重在从纳税地点的选择、纳税时间的选择、税收优惠条件等方面研究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是一种企业战略规划,属于一种由企业自主抉择的动态管理;内部会计核算管理层面重在在国家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许可范围内,从选用会计处理方法于企业是否有利方面研究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是一种企业内部的静态管理。同时,二者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如资产转让定价必须考虑折旧计提、费用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问题;折旧计提、费用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动,反过来对企业资产转让定价有一

定的制约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内部、外部两个层面上的税收筹划必须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统一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现实经济环境中,由于我国加入WTO后,各跨国公司争相在我国投资,国际资本流动极为频繁。这些跨国公司一般都拥有丰富的国际理财经验,有的实行税收筹划,增强竞争优势,给我国企业造成极大压力。鉴于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减少企业税负,降低成本费用水平将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本国与国际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将成为企业新时期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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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中秀.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M].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5]章美珍.中美会计报表粉饰手法比较[J].中国财经报.

税收筹划在中国:困境与出路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的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的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 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是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是递延纳税义务等的目标。

目前,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有关的论著和文章比比皆是,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的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在中国从事税收筹划的困难

尽管我国学者已经撰写了一些税收筹划的文章,业内人士已经开展税收筹划的实务工作,但我国的税收筹划的相关研究和运作发展缓慢。以税收筹划的书籍为例,有关税收筹划的专著只有1994年出版的《税收筹划》一书,且大量篇幅着眼于国际税收筹划,对于国内税收筹划谈之甚少。此后虽然出版了不少“避税”、“节税”类书籍,但原理性的介绍居多,与企业经营和国内税法相结合的事例分析寥寥。及至后来,“避税”几乎变成畅销题材,书籍的商业色彩浓烈,根本不重视税收筹划应有的专业性和严肃性。某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避税定式》一书中的不少案例分析讲述的是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税率表及有关规定。甚至有一本名为《企业节税规划策略与案例》的书有100多页直接抄袭台湾出版的论著,“中华民国”这样的字样竟堂而皇之出现数次,令人瞠目结舌。 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缓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观念陈旧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

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并且,一些经营者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难以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和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 2、税制有待完善

如前所述,税收筹划一般是针对直接税的税负的减少。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

我国的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以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为主,每一年由税收征管部门下发大量文件对税法进行补充和调整。一方面,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例如,营业税中的“劳务发生地”的概念)。另一方面,造成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偏低。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出有关税法的文件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调整情况,无法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 4、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距离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征管水平低造成的税源或税基因流失问题严重。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地从事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首先,由于我国税制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将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个人将加入到纳税人的行列,使纳税人的总量不断增加,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其次,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将使得更多的税源和税基被纳入所得税等直接税体系,偷税的机会日益减少、风险日益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日益重要。

第三,更多的跨国公司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事务所将涌入中国。它们不仅直接扩大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的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研究和从业水平的提高。

因此,目前国内的税收筹划和代理人员应该抓住这次发展机遇,迅速提高从业能力,抢占国内市场,静待未来与外资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竞争,共同发展。相应地,立法机关和税务机关应积极取得专家的协助,重视对税制的研究和改革,加快税收立法和司法建设的步伐,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减少税法本身和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引导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

力 巧降税负

一、利用废旧物质公司税务现状分析

截止到2004年10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92.4万元,净资产为192.5万元,上缴增值税43.0万元,本年累计亏损21.6万元,****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分析影响其生产成绩的主要原因,增值税税负高是其中之一,

假设增值税税负为零,则有盈利21.4万元。从税收的角度来看,缴纳增值税本身跟利润多少无关,况且由于****公司占比例最大的原材料是再生料,是废旧物资转化来的,约占70%,名义进项税率为10%,转化为实际税率为11.11%(10%/90%),而销项税率为17%,中间有5.89%的税负差,另外由于人工费用和折旧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总体上导致了****公司税负较高。 二、税务筹划的思路

****公司的经营性质和税法政策规定,造成了****公司的增值税税负高,所以孤立的税务筹划根本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而本次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必须将要想将缴纳的增值税转变为企业收益(减少成本)就必须提高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按照增值税税链,一方可以抵扣的前提必须是另一方缴纳的销项税金,从最终结果上来看仍然不能达到税收节约的效果。为此,笔者查阅了税法对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发现:农业产品在抵扣增值税时是按照购进额计算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即使平价销售也能产生2个点的税率差。结合国家对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具体的税务筹划思路如下:

****公司按市场价从生产农产品的公司调入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然后直接按照调入价对外销售,从而可以抵扣****公司缴纳的增值税款。(由于是按市场价格调进,所以不会损害提供农产品公司的利益。) 举例说明:****公司每月从其他公司调入300万元的农副产品(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给****公司,进项税金为39万元(300*13%=39),销售时计提销项税金34.51万元(300/1.13*13%=34.51)(平价销售),由此产生了-4.49万元增值税进销差额,从而抵消可以缴纳的编织袋增值税款。一年可以减少缴纳增值税50多万元。

按照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为了鼓励高收入者对公益、教育事业做贡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就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该政策实际上是允许纳税人将自己对外捐赠的一部分改为由税收来负担。其立法宗旨很明显,那就是,引导纳税人的捐赠方向,将其引入公益、救济性质,从而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公益、救济性捐赠名义将一部分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达到抵免一部分税收的目的。换一个角度,就是用国家的收入来为自己扬名。

仔细研究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我们不难发现,捐赠扣除的纳税筹划还是有不少“文章”可做的。

首先,纳税人对外捐赠是出于自愿,捐多少,何时捐都由纳税人自己决定。允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其前提必须是取得一定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本期未取得收入,而是用自己过去的积蓄进行捐赠,则不能得到税收退还。由此可见,选择适当的捐赠时期对纳税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纳税人打算对外捐多少,应当取决于本期取得的收入,如果本期取得的应纳税收入较多,则可以多捐,反之,若本期取得的应税收入少,则可先捐赠一部分,剩余捐赠额可按排在下期捐赠。

例如,张先生某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800元,本月对外捐赠3000元。则: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为:(6800-800)×30%=1800(元) 本月应纳税额=(6800-800-1800) × 15%- 125=505(元) 若次月工薪收入仍为6800元,按规定,次月应纳税额=(6800-800)×20%-375=825(元)。

如果张先生改变做法:在本月捐赠1800元,剩余1200元按排在次月捐赠。那么:

次月应纳税额=(6800-800-1200)×15%-125=595(元)

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同样是捐3000元,但税负不同。采用第二种方法,降低税负230元(825-595)。

再次,如果纳税人本期取得收入属于不同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收入、稿酬收入、偶然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等等,那么,允许扣除多少就看你如何对捐赠额进行划分了。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因此,在计算捐赠扣除时,属哪项所得捐赠的,就应从哪项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款项,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纳税人取得二种以上不同应税项目收入,并从中取出一部分收入对外捐赠的情况下,根本就分不清是从哪项收入中取出的,更分不清哪项收入中取出的各是多少。因此,在计算捐赠扣除额时,纳税人应当对捐赠额进行适当的划分,即将捐赠额分散在各个应税所得项目之中,其目的是最大限度享受税前扣除。

例如:季女士2001年1月份取得各项收入21000元,其中,工资薪金收入4000元,福利彩票中奖收入12000元,稿酬收入5000元。本月对外捐赠6000元。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确定各项所得扣除额

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4000-800)×30%=960(元) 偶然所得扣除额:12000×30%=3600(元)

稿酬所得扣除额:5000×(1-20%)×30%=1200(元) 2.计算各项所得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960)×15%-125=211(元)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12000-3600)×20%=1680(元)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5000×(1-20%)-1200)×20%×(1-30%)=2800×20%×70%=392( 元)

本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11+1680+392=2283(元) 通过以上捐赠额的适当划分,其捐赠额已得到充分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必须是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其捐赠对象和捐赠渠道前面已有叙述。对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税法是不允许扣除的。

我身边的税务筹划实例

身边的税务筹划都是在偷偷摸摸进行的,虽然说有理有据,但毕竟怎么说从实施者本身看还是要低调一些的。根据所见所闻,将我身边几笔税务筹划成功的实例整理如下,可能有些粗糙的地方,大家理会其实质即可。 1、偷梁换柱

建筑公司和一家工业性公司发生了一些业务纠纷,最后达成协议,工业公司以刚购置的两辆新车偿还业务,但如此一来,此汽车抵偿的债务是汽车的价格+增值

税+消费税,建筑公司不愿意承担如此高的税负,经过协商就做了税务筹划,将新车变成旧车,这样增值税的税负从17%变为2%就大幅度减轻了。至于如何将新车变旧?也许是先把车开走,到车变旧时再办手续;也许是以旧车的名义办的手续。反正不管怎么说,新车变“旧”了,税负也随之降低了! 2、无中生有

全国各地有许多开发区,为了吸引资金都提出了诱人的政策,如最简单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但同时又在严厉打击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收入来享受优惠政策,这样一来就堵住许多公司的财路。其实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方式的转变来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一个生产实体企业,然后这个企业本身的业务量不是特别大,在自身生产的同时可以采购大量原材料,通过支付加工费委托加工的方式来生产,然后再出售给经销商,这样就达到了加大产销量合理避税,具体细节可以自己琢磨,明白大意即可。 3、世外桃源

国家有规定,在边远地方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边远地区是一个什么概念?除了荒凉还有没有别的理解?你心中的内蒙古是一个什么概念?如果你看到了蒙牛的生产基地相信你对西部的印象会有很大转变。设于离呼和浩特市四十公里远的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开发区的繁荣景象和基础设施丝毫不逊色于大城市那些开发区,但在文件中属于边远地区了。西部广阔天地,只有有头脑的企业家才会大有作为! 4、瞒天过海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规定公司给员工的各种补助如通话补助、交通补助等都要纳税,但如果换一个形式,规定员工在一定的限额内可以报销,这样就两全其美了。象抽烟的时候祈祷和祈祷的时候抽烟给人的印象不一样,但结果是一样的。 5、顺手牵羊

某单位在开发区成立时已将近年底了,成立当年由于费用巨大只产生十几万利润,但企业想在以后年度享受优惠,又想给社会留下一个良好的初始印象,于是就捐给了当地一所高校做科研费用,邀请了政府领导和新闻媒体,轰轰烈烈举行仪式。在后期,企业的人才来源与培养也得到了保障,学校一些科研项目通过合理的方式也照顾了企业,毕竟是互利的事情。 6、注意

民族自治地区有更多的优惠自主权,比如可以返还一定比例的本身享有25%增值税的一部分,如果企业的话语权大,那返还的比例就大。除了增值税,在其他税收方面也有不小的优惠,当然这些都是需要双方具体协商的。

目前,对“税务筹划”常用的称谓有: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税收筹划等。

在很多时候这些称谓被看作同义词,如:盖地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一书中说:“税务筹划亦称税收筹划、纳税筹划(Tax planning)。”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会计管理与纳税实务》第三卷的《纳税筹划管理》给出了几乎同样的说法:“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英文为 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

按照英文原意,planning偏重于“计划”、“设计”、“方案”|“打算”等;

saving偏重于“节约”、“节俭”。所以翻译成“筹划”本身就赋予了它更多的主观能动性的含义。

我们可以通过对“税务筹划”相关中文称谓的比较分析,发现他们的还是有不同之处的,或者说他们有着不同的侧重点。而目前似乎倾向于采用“税务筹划”和“纳税筹划”这两种

因为税务筹划的概念最先由西方学者提出,中文称谓实际是对英文称谓的意译。而在不同的译者因为不同的理念、不同的认识以及站在不同的角度,采用了不同的中文称谓。既然已经在事实上出现了这些不同的称谓,那么我们或许有必要对各个称谓做一下辨析,也算是从理念上做一点探析,也便于统一称谓,准确表达涵义。

1、税务筹划。这种称谓应该是一个统称,是对全部涉税筹划理论和实践的统称。应该包括后面的几种税务筹划活动。包括国家的宏观税收筹划,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的纳税筹划,以及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征管筹划。

2、税收筹划。这种称谓应该是侧重于国家在制定宏观税收政策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性税收政策时所进行的统筹规划。具体体现在税法制订时对每一项税法安排的筹划。这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大的筹划过程和筹划活动,即使是一项小小的税法安排的出台、变动、调整都要经过复杂的论证分析,最终以税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形式发布实施,这实际也正是企业和其他纳税人进行筹划的前提和基础,研究了解国家税收筹划的相关内容和背景,有利于更深入的理解税法精神,了解国家的政策导向,也更有利于进行具体的纳税筹划研究和实践活动。

例如2001年5月1日,国家宣布对白酒行业在原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基础上,调整为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符合计税方法,并取消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首先国家进行这一政策调整的初衷是限制高度白酒发展,整合白酒资源。以2000年全国白酒行业的总产量500万吨计,仅仅增加每斤白酒0.5元的从量计征消费税,中央财政将多收入50亿元。而如果考虑到企业因此而调整价格等因素带来的从价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加以及相关产业的其他税收的变动,必定会对中央和地方财政产生较大影响。(资料来源于何鸣昊、何 燕、杨少鸿编箸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企业税收筹划》)。企业基于此而展开的纳税筹划也是多种多样。

3、纳税筹划。这种称谓侧重于从纳税主体的角度进行的税务筹划活动,这也是通常所称的税务筹划所涵盖的主要内容。这更主要的是因为税务筹划主要是作为一种既定税法安排框架下的筹划,很多时候都带有被动性(从适应税法安排方面来说)。

还是以上述白酒消费税调整引起的变化来说,对于一些小的白酒企业,可能会考虑转产果酒或者其者薯类白酒以降低总税负。对于规模较大难以转产的企业,则需要考虑从其他途径来筹划,包括在研究消费弹性的基础上提高价格,收购其他食用酒精等的生产企业以应对取消抵扣政策的影响,以及考虑企业整体战略转型

或者产品系列转型等。

4、征管筹划,即税收征管机关的征收管理筹划。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这种称谓,因为不同于其他法律,税法对征管主体所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很小,并且没有明确提出这种概念。但实际上不可避免的保留了征管机关的这种权利,也就是说征管机关在实际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也是可以进行筹划的。而且这种筹划行为也是实际存在的。

例如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税收征管部门如何在自主可以决定的情况,通过对辖区内纳税义务人的纳税期限和纳税时间的统筹、协调,使得税款得以即时、均衡的入库,从而也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对于各流转税,税法都规定了不同纳税期限,并明确“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所得税要“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予缴??按实际数予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所得额的1/12或者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予缴所得税”,也就是说征管机关在这些方面有一定的自主决定税款缴纳方式的权利。再比如税法中很多地方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减征或免征**税\。这说明税法还是赋予了征管机关一定的减征、免征以及自主决定减征额度的权限。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在这时候征管机关有按照自身的衡量标准自由裁量的权利,征管机关就有可能会考虑税款的均衡入库、保护税源等因素来“自由裁量”的,其实可以认为着就是征管筹划。当然这只是征管筹划的小的例子,在税法的相关规定中,预留了不小的筹划空间的。而且,征管筹划还不应该仅限于税法有明确规定的范畴,而是税收征管机关与征纳税有关的事务都可以筹划的,只要初衷是为了保护税源、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企业的很多筹划行为实际上也需要征管部门的协调,这本身可以理解为征管筹划。而且,征管筹划本身是征管理念的发展,也是保护税源、培植税源观念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形成新的征管形象。

[结语]虽然这些称谓本身不会影响或改变税务筹划的实践(笔者也不想从根本上动摇目前已经形成的概念体系,但既然事实上已经产生了这样的局面,辨析也就不是完全没有必要),但是,对这些称谓的辨析和进一步的深入思考,仍然有利于改进筹划理念,从而影响筹划实践。

--- wzaxgw [传呼] [道具] [引用]

扑(12):论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点击数:132 更新时间:2004-10-20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这便产生了企业如何筹划纳税问题。文中从企业内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出发,来研究其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具体运用。 关键词:纳税筹划 节税 税收挡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状况显得尤为显著,我们的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来获得,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来源,对企业的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由此同时,当前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上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以及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这些都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条件。这样就产生了如何纳税,何时纳税对企业有利的问题;即纳税筹划问题。 纳税筹划(tax Planning)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tax saving)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

纳税筹划在国外已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国际企业中也得到广泛地应用,而在我国,纳税筹划还是个新事物,虽然已有很多学者专家写了很多这方面的文章、专著等,但大多是从企业外部的角度出发,如纳税地点的选择、税收优惠条件的利用等方面来研究,下面笔者将主要从企业内部着手,就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谈其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计价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按实际成本价计算,计算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任选一种。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而且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经董事会或经理层(厂长)会议等机构批准,并上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实行比例税率条件下,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当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使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相对的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而采用先进先出法势必会增加企业所得税负担,减少税后利润。反之,当材料价格不断

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同样会导致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采用后进先出法必将导致相反的结论。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而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特别的,当应纳所得税额较大,企业未有足够的现金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有的甚至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2.在实行累进税率条件下,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企业获得较轻的税收负担。 因为采用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企业各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会时高时低,使企业产品成本不致发生较大变化,使各期利润比较均衡。不至于因为利润忽高忽低而使利润过高会计期间套用过高税率,加重企业税收负担,影响企业税后收益。

3.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意味着企业在该期间内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也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加大当期的材料费用摊入,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减轻企业税负。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须考虑不同税制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这主要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则提取的折旧较少,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开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国家无息贷款。但是,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应选择平均年限法较为有利。由于延缓纳税收益与税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往往会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大于延缓纳税的收益。当然也会出现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小于延缓纳税的利益。这主要看市场资金的折现率高低。所以,在未来税率越来越高时,企业就需要进行比较分析,才能对企业的折旧方法做出最佳选择。而在累进税制下,过高的利润额,会引起过高部分所对应的税率偏高,从而会使企业税负也偏高。在这种情况下,则适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业的利润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减少企业的纳税。当然,由于企业自身的条件、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以及银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会对折旧的\税收挡板\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在累进税制下,企业到底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较为有利,仍需企业经过比较分析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2.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按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所收回的资金的实际购买力将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既可以使企业缩短回收期;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取得更多的税收抵税额,从而取得延缓纳税的好处,从而相对增加企业的投资收益(延缓纳税额与延缓期间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乘积)。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有效地利用通货膨胀,使企业获得\节税\效应。 3.须考虑折旧年限因素的影响 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这样企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此来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而对一般性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4.须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

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的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由于资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时间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这样一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需要采用动态的方法来分析,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债券溢折价的摊销方法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对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或是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由于采用直线法,每期的溢折价摊销额和确认的投资收益是相等的;而实际利率法,每期按债券期初的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的乘积来确认应计利息收入,且其金额会因溢折价的摊销而逐期减少或增加。债券摊销方法不同,并不影响利息费用总和,但要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因此,当企业在折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选择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前几年的折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投资收益也就小于直线法的投资收益,公司前期缴纳的税款也就相应的较直线法少,后期缴纳的相对较多,从而取得延缓纳税收益。相反,当企业在溢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应选择直线法来摊销,对企业则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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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大明 .论税收筹划的原理极其运用 [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6).

[6] 张孟 .现代企业税务策划问题探讨 [J].交通财会 , 2001 , (5)

税收筹划在企业并购中影响及对策

时间:2010-06-08 09:35来源:未知 作者:佘预卓

论文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与国之间贸易、投资壁垒的消除,竞争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加剧。我国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首先要进行组织的合理调整,而并购是企业组织调整的重要方式。税收筹划作并购方案策划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本论文仅供参考,如需转载本文,请务必注明原作者以及转载来源:论文图书馆

www.lwlib.com) 论文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与国之间贸易、投资壁垒的消除,竞争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加剧。我国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首先要进行组织的合理调整,而并购是企业组织调整的重要方式。税收筹划作并购方案策划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企业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的财务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税收;筹划

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税收筹划的发展,尤其是并购市场的崛起更要求税收筹划成为企业决策的有力工具。企业并购是企业对外扩张、实现发展的重要方式,并购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企业的税务问题。我国目前对并购中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和成熟的理论。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问题进行研究。 一、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及其重要性

税收筹划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和个人而言,是一个新鲜名词。有人认为它是企业策划,是智业、咨询业的某分支;也有人认为它是国家税收中有关企业税收的一部分;更有人认为它是企业税务会计的一部分。虽然这些理解各有道理,但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美国南加州大学的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指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最低的税款,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本人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通过对经营事项的事先筹划,最终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企业税收筹划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似乎一触及它就有偷税、漏税之嫌。实际上,税收筹划是完全不同于偷税、漏税的。以节税、避税、转嫁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为代表的税收筹划,

是在符合税法或至少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以偷税为代表的“偷漏抗欠骗税”绝不是税收筹划。所以,在这里,有必要针对税收筹划、避、偷税作一比较分析。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转变传统产业为目的展开的跨行业、地区、集团的并购活动(Merger&Acquisition)为企业提高抗冲击力开拓了广阔的空间。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明朗化,世界各国企业并购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例如:2001年惠普公司和康柏公司合并,合并后组成新的惠普公司,拥有564亿美元资产,年营业额将达到874亿美元,年营运收入39亿美元,并可节约成本25亿美元。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它必须十分讲究经济效益。并购成本(包括税收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并购能否成功。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从税收的角度尽量降低并购成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水平,税收筹划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税收法制建设,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在减少纳税的同时.强化了其法律意识。 二、企业在并购环节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税收问题虽不是最终决定因素,但它贯穿并购活动的始终,并且影响到并购的成败。所以,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尤为重要。 (一)选择并购目标企业环节中的税收筹划

如何在市场经济大海中找到合适的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并购的动机不同,选择的对象也不同,这是并购对象选择中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选择并购对象时,如果把税收问题考虑进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并购成本,增加并购成功的可能性。税收影响并购目标的选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一类是地区性的优惠。例如: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免税2年;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新设立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如果是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执行期满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过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集团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从而降低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未来支出。 2.赢利企业可以选择有累计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目标公司,以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冲抵赢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1)被

兼并企业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2)被兼并企业在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因此,在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中,必须取消被兼并企业的独立纳税人资格,才能适用弥补亏损的政策。

(二)选择并购类型环节中的税收筹划

并购有三种类型可供选择,即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不同的方式其税收的影响不尽相同。

1.横向并购,即一个公司与从事同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它公司合并,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由于横向并购的企业经营范围一般不发生变化,因此不存在应纳税种的增减。但并购后企业的规模会相应扩大,因此可能会使纳税主体的属性发生变化。按我国税法,不同规模的企业税收待遇是有差别的。如增值税中规定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或4%,无进项税额扣除: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通常为17%,可以扣除进项税额。再如企业所得税中规定,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i年应税所得额在l0万元以上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由此看来,并购后规模的变化,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所得税税率可能会相应提高。因此在选择横向并购时,必须同时考虑纳税人身份和属性的变化带来相关适用税率的变化,计算综合成本和收益

2.纵向并购,即一个公司与处于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阶段公司的并购,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并购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的合并,则原来由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此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例如,钢铁企业并购汽车企业,将增加消费税税种,相应纳税主体属性也有了变化,企业经营行为中也增加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这些都构成企业纵向并购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成本。

3.混合并购’,即非横向联合也非纵向联合而是追求业务多元化的并购。在这种并购过程中,企业选择了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为目标企业。由于企业跨入其它行业,因此可能会面对与以前完全不同的一些税种,企业的应税种类也可能大大增加。另外,纳税主体的属性也可能发生变化。例如,机器制造企业如果并购了一家房地产公司,那么并购后的企业除要交纳原先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还要交纳营业税和契税、房产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等。

(三)选择筹资方式环节中的税收筹划

1.并购过程中,往往需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无论从何种渠道获取,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称为资金成本。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也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因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企业支付的股息则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这样一来,企业在进行筹资税收筹划时,

就必须在筹集债务资本还是筹集股权资本之间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提高负债比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这时,选择较高的比例债务融资方案是可取的。

2.企业在进行融资时,我们不能不考虑融资租赁的利用,因为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方式,这是借“融物”来“融资”。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讲,融资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轻税负。

并购过程中,融资租赁还可使并购双方之间直接地、公开地将资产从目标企业转给并购企业。一方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十分赢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以租赁形式转租给另~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足够高的租金,最终可使并购企业所享受的待遇最为优惠,税负最低。

三、我国企业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的问题及对策

(一)税收筹划的现状及问题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可谓是家喻户晓,代理机构也非常普遍。在美国,为了适应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一般大公司的交易计划都首先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做出详细的税收筹划,但在我国一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无视税收法律,采取了一些有悖于税收政策的手段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得当前的直接利益,往往使企业在税收筹划的道路上走了弯路。我国税收筹划现状是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对税收筹划忌讳莫深,多数企业并未运用税收筹划;外资企业利用税收筹划较多,内资企业利用较少:大中型企业利用较多,小型企业利用较少:沿海企业利用较多,内地企业利用较少。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方面的分析,我认为导致企业管理者在税收筹划存在误区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陈旧,由于在并购活动中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其初级阶段,尚没有一部法律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税收筹划的发展在我国也是极其缓慢的。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且一些经营者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难以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和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

2.税制有待完善,税收筹划一般只是针对直接税而言的,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目前还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少,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涉税人员水平不高,由于纳税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涉税人员水平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企业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的从事税收筹划。

(二)税收筹划的对策 在上述的环境条件下,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在短期内得不到有效开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从长期发展看,中国已加入WTO,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健全,相关经济配套措施的到位以及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税收筹划还是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的。鉴于此,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有效开展创造积极的条件。

1.正确定位税收筹划,提高纳税人的观念。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要提倡树立税收筹划意识,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纳税人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纳税筹划,树立这样一种观念: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长,最理想的行为应当是“节税增收“,纳税最少的方案并非是可选的理想方案,税收筹划有一个算大账的问题,选优弃劣,避害趋利。如果单纯为了减轻税负而缩减生产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应该配合自身业务的发展,以不断壮大纳税人的经济实力为前提。

2.完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如前所述,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税收筹划发展的巨大障碍,特别是在纳税人对税收筹划分辨能力不强的情况下,税收筹划极易走错方向。由于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具有综合性和长期性的特征,税收筹划所赢得的利益往往不如避税和偷税来的那么容易、那么快,而且在税收筹划并没有形成一种行业的情况下,纳税人往往要花费相当大的人力和物力才能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这些费用如用在疏通相应的监管部门,或抵补避税、偷税带来的风险则绰绰有余,所以纳税人往往会铤而走险,选择后者为自己取得税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本着简便、明确、便于理解、易于操作的原则,改进税收法律中表达模糊、难以操作的环节,特别是对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取消过多过滥的环节,进一步规范优惠方式,以便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公平的优惠政策

3.尽快规范税收筹划行业的发展。行业的发展需要相应的纪律约束。我国税收筹划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上都刚刚起步,不仅政府对这些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而且目前市面上有关税收筹划的书籍也是鱼目混杂,有的甚至将避税冠以税收筹划之名进行再版,混淆视听。所以政府在鼓励税收筹划发展的同时,应建立政府、税收筹划相关组织或中介及市场主体三者间的联合机制,主动出面组织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国家税收法规制定人员进行定期的交流、商讨、辩论,使得筹划行业得以规范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发展。

并购毕竟仅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的成熟市场相比还不够理想,还存在一些制度性、政策性的障碍和问题,仍需要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不断探索适应中国特色的并购规则、形式和程序,使公司的并购活动在实现国民经济的战略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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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27 23:58来源: 作者:罗丽文

加强风险控制 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中国经济论文,经济学论文

摘 要:主要阐述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并提出了税收筹划的方式及税收筹划应具备的系统观点。?

关键词:税收筹收;风险控制?

1 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

1.1 培养正确纳税意识 ?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合理、合法地筹划税收、科学按排收支也是纳税人的权利。树立合法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只有合法性,才是税收筹划经得起检查、考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 1.2 准确把握税法 ?

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也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全面了解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深入研究掌握税法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使税收筹划活动遵循立法精神,才能避免偷税之嫌。 ? 1.3 关注税法变动?

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的非税收的奖励等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追溯力,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1.4 保持账证完整 ?

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不健全,税收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打折扣。? 1.5 健全财务管理 ?

税收筹划可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纳税方案等方面税收筹划的同时,必然要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

2 进行税收筹划的对策?

2.1 企业设立前的税收筹划?

(1)利用注册地(经营所在地)进行税务筹划。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为了鼓励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设在不同地区的相同性质的企业的税收政策有明显的区别,作为一个企业,在其成立前,要善于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这点进行税收筹划,去选择合适的注册地点,并将经营管理所在地也设在注册地。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

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将公司注册地和经营所在地都选在了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就是其例。?

(2)利用纳税人性质(内资或外资)进行税务筹划。在一定的时期,国家为了吸收外国资本,给予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企业可以利用国家给予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而进行税收筹划。如外资企业的人员工资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而内资企业的员工工资税前扣除标准为800元/人/月;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一般的内资企业则没有此优惠。? (3)利用行业性质进行税务筹划。国家对不同的行业(产业),有不同的政策,有的是国家鼓励的产业,有的是国家禁止的产业(如小型造纸业)。如国家为了鼓励信息产业的发展,对软件企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软件开发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在广告费的税前扣除上,一般企业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而软件开发企业可自登记成立之日起五个纳税年度内据实扣除,超过五年的,按销售收入的8%扣除。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的软件行业起到有力的扶植和推动作用。所以,企业在作投资领域的决策时,对各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比较应成为重要的决策依据之一。? 2.2 企业设立后的税收筹划?

(1)企业设立后的,可以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采用合理折旧方法减轻企业税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和提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折旧方法存在差异,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要考虑税制、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折旧年限、各年收益分布情况等因素。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时间推移中的增值现象。加速折旧法,早期提取的折旧额大,晚期提取的折旧额小,刚好与企业早期利润高,晚期利润低成比例配合,使企业各年的收益均衡分布,可以避免因企业某一时期收益过高给企业带来的高税负。 ?

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税负。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应纳所得税数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求得。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应纳税所得额则由企业收入总额扣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计算求得。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减轻企业税负。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消耗或销售而持有的各种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等。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于产品成

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 ?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会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利用公积金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取消福利分房后,国家为了推进住房货币化政策,鼓励职工自主购买住房,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全额扣除公积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二00五年一月十日联合发文《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两个8%,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不高于12%。企业可以利用此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采用最高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来进行税务筹划,以便在企业付出的成本相同的情况下,为员工谋取最大的利益;在为员工谋取最大的利益的前提下,企业付出最低的成本。 (3)利用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2005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新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做出了新的规定。?

新的计算方法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税方法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法。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也随之发生了变动。?

3 税收筹划应有系统的观点 ?

纳税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用系统的观点统筹考虑和安排。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例如,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可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如某综合性经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的同时可提供装修服务,这就发生了销售货物和提供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税法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条例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见,若这两项业务不分开核算,将合并征收17%的增值税,而由于劳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少,使得企业的税负加重;如果经过税收筹划,将装修施工队变成独立的子公司,则按照现行营业税征收规定,装修业务的税率将由原来的17%降为3%,税负明显降低。问题是上例中的某综合性经营企业将混合销售行为分开核算后,装修业务的税负是有所降低的,但因为要求与销售材料业务分开核算,相应得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核算人员,这需要一笔额外的开支。如果分开核算产生的税收收益不足以弥补额外开支,则这项税收筹划是不经济的。又如,可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可以在企业筹建初期设为子公司,等到经营利润足够大时再改设为母公司,这样可以使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因利润的增大而增

大。但是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出现利润之初便改设为子公司,虽然享受的税收优惠较小,但是相当于立即获得了一笔宝贵的周转资金,况且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以后获得的税收优惠要用贴现率贴现后才能与早期获得的税收优惠相比较。再如,企业在进行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债券的筹资方式的决策时,因为红利在税后扣除,而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所以从税收的角度看,应该采取发行债券的筹资方式。但是,如果发行债券会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则不宜采用。因为太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加大企业的财务负担,削弱企业的再筹资能力,大大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极易造成企业的“蓝字破产”。这时,虽然企业有了税收收益,但加大的财务风险又降低了企业的市场价值,不符合追求企业财富最大化的原则。?

总之,企业既要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又要控制好风险,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大。但是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出现利润之初便改设为子公司,虽然享受的税收优惠较小,但是相当于立即获得了一笔宝贵的周转资金,况且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以后获得的税收优惠要用贴现率贴现后才能与早期获得的税收优惠相比较。再如,企业在进行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债券的筹资方式的决策时,因为红利在税后扣除,而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所以从税收的角度看,应该采取发行债券的筹资方式。但是,如果发行债券会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则不宜采用。因为太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加大企业的财务负担,削弱企业的再筹资能力,大大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极易造成企业的“蓝字破产”。这时,虽然企业有了税收收益,但加大的财务风险又降低了企业的市场价值,不符合追求企业财富最大化的原则。?

总之,企业既要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又要控制好风险,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1j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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