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逻辑(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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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教案
许道云
(2011.8)
教 材:《面向计算机科学的数理逻辑》(第二版)
(陆钟万著)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版 本:2006年6月第8次印刷
绪言(课程介绍)
什么是逻辑?命题(判断)对象、以及对象间的(推理)关系。 数理逻辑:用数学的方法研究逻辑。
数理逻辑研究分支:模型论、集合论、递归论、证明论。 数理逻辑研究什么?
逻辑推理:当前提为真时,保证结论为真。
逻辑研究这样的可推理关系。即,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理关系是否正确。演绎推理---演绎逻辑。
它不同于归纳逻辑。归纳逻辑是从前提出发,使用归纳推理,得到的结论与自身协调,或与前提协调。
数理逻辑属于演绎逻辑范围。只研究推理及可推理关系,不关心前提与结论中各个命题的真假。
例1. 前提:所有大于2不被自身整除的自然数为素数。 7不被自身整除。 结论:7不是素数。 例2. 前提:所有中学生打网球。 王君不打网球。 结论:王君不是中学生。
命题有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命题的真或假。决定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可推导关系,是命题逻辑形式。如:
前提:集合S中的所有元素具有R性质。 a不具有R性质。
结论:a不是S中元素。 命题的陈述需要语言。
元语言:描述对象的所用的最基本语言。 如:自然语言(汉语)。
对象语言:描述“对象所用元语言”的语言。
如:形式语言(符号语言)。
自然语言中语言上的相似并不保证逻辑形式上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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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X认识Y。(前提) Y是足球队长。(前提) X认识足球队长。(结论) 例2:X认识A班某学生。(前提) A班某学生是足球队长。(前提) X认识足球队长。(结论) 近代数理逻辑思想:
Leibniz力图建立一种精确的、普适的科学语言作为形式语言。直到1879年,Frege才建立了这样的语言。近代数理逻辑介绍的就是这种形式语言。所以,数理逻辑史从1879年算起。
在数理逻辑中要构造一种符号语言来代替自然语言,这种人工构造的符号语言称为形式语言。
对象的描述和对象间的推理关系全部用形式语言表示。 数理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
(1)引入一个形式语言,以表示非结构化对象。并且要求表示公式的语言是递归生成的。 (2)引入一套形式化推理规则, 基于这些规则进行符号化演算。引入形式证明的一般形式。
(?|?A)
(3)引入一套解释系统---语义(映射)函数,赋予形式符号在给定环境下的具体含义。 (4)基于语义模型,引入逻辑推理概念。(?|?A) (5)研究形式推理与逻辑推理之间的关系。
(可靠性和完备性)。
形式推理系统的可靠性:?|?A??|?A。 形式推理系统的完备性:?|?A??|?A。
一般,逻辑中的语言和推理是某类智能推理的抽象,语言解决表示问题(即,数据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应该是先有具体实例,想找一种一般描述,这就产生了形式语言和形式推理。实例数据对形式符号给出一种解释(或赋值)。两者之间的映射关系形成一个解释系统。
实例数据与形式符号有解释(或赋值)和被解释(或赋值)之分。 如:a:=0. 可以理解为:将数字0赋给符号a. 也可理解为:a被解释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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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a是抽象的,而0是具体的。 为什么会有各种逻辑?
由逻辑研究内容,我们可以观察下表:
语法 形式语言
(表达方式和能力) 形式推理:?|?A 可靠性:?|?A??|?A 完备性:?|?A??|?A
在表中,形式语言、解释系统、推理规则是可变的。 (1) 当形式语言的表达能力不够用时,新的语言就会出现。
(2) 不同规则系统的引入,直接关系到形式推理的能力说、有效性、以及单调性等。 (3) 不同的解释系统,给出不同的语义模型。 思考题:
1、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 2、为什么会有各种逻辑?
语义 解释系统 语义(映谢)函数 逻辑推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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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预备知识
集合:某些对象全体。 集合表述方式:
内涵:元素具有的性质P。 外延:所含元素的全体。
自然数集合N上的二元关系 <(作为集合): (内涵)m 二元关系的性质:自反,对称,等价,……。 集合等势:S~T?|S|?|T| 可数无限集:与自然数集等势的集合。 可数集:有限集或可数无限集。|S|?|N| 定理:(1)可数集的子集仍然可数。 (2)有限个可数集的并仍为可数集。 (3)可数个可数集的并仍为可数集。 自然数集合N的归纳定义: (1) 0?N. (2)如果n?N,则(后继)n'?N 。 (3)N只含通过(1)(2)有限次使用得到的数。 等价定义:自然数集合N是满足如下条件的最小集合S (1)0?S 。 (2)如果n?S,则(后继)n'?S 。 设R是一个性质,R(x)表示x具有性质R。 定理1(数学归纳法)如果 (1)R(0)。 (2)对于任意的n?N,如果R(n) 则 R(n')。 则对于任意的n?N 有R(n)。 设h,g为两个N上的己知函数。递归定义N上一个函数f如下: 4 (1) f(0)?g(0). (2) f(n')?h(f(n)). 定理2(递归原理)对于给定的函数g和h,能唯一定义N上一个函数f满足上述递归条件。 一般集合S的归纳定义: (1) 指定一个集合M。(基元,生成元) (2) 指定k个函数g1,g2,.....,gk为生成函数.分别为n1,n2,.....,nk元函数。 归纳生成集合S:S:??M,{g1,g2,.....,gk}?。 归纳定义. 集合S是满足如下条件的最小集合T: (1)M?T 。 (2)对于每个1?i?k, 如果x1,.....xn?T,则gi(x1,.....xn)?T。 ii设h,h1,......,hk为k+1个己知基函数: h:M?Shi:Sni?S(i?1,2,...,k). 递归原理定义S上的一个函数f: f(x):?h(x)(x?M)f(gi(x1,.....xn)):?hi(f(x1),.....,f(xn))(i?1,2,...,k) ii定理3(递归原理)对于给定的函数h,h1,......,hk,能唯一定义S上一个函数f满足上述递归条件。 归纳集生成系统:S:??M,{g1,g2,.....,gk}?。 递归函数生成系统:S:??S,{h,h1,h2,.....,hk}?。 S:??M,{g1,g2,.....,gk};{h,h1,h2,.....,hk}? 例:自然数(算术)系统 N:??{0},{s};{c0,?,*}?.x'?s(x)?x?1,c0(x)?0 5 第二章 经典命题逻辑 命题定义:具有明确真假值的(对象)陈述。 简单命题:最小命题。(最简单,不可分解,原子,……) 复杂命题:借助联结词组合后命题小命题。 组合方式: (1)一元:否定、不、非。 (2)二元: 或;且;如果…,则…;除非;当…,才有…; 仅当…,才有…。等等。 描述缺陷:自然语言。(非通用标准语言) 形式语言:命题语言LP。(通用) 字母表:0,1,p,q,r,……。 运算符:?,?,?,?,?。 真---1;假---0。 命题公式的生成:(归纳定义命题公式集Form(LP)) PP(1)(归纳基):Atom(L)?{p,q,r,......}?Form(L)。 (原子命题公式集) P(2)(归纳定义):如果A,B?Form(L),则 ?A,(A*B)?Form(LP)。其中,*?{?,?,?,?}。 (3)Form(LP)只含通过有限次使用(1)(2)得到的符号串。 结构归纳法:将Form(LP)类比自然数集N。 设P为一个性质,P(x)对表示x具有性质P。 类似于数学归纳法,引入关于Form(LP)上的某个性质(结论)P是否成立(真)的结构归纳法。 (1)(归纳基) P关于原子命题公式成立。(归纳基) (2)(归纳步) 对A,B?Form(LP),假定P关于命题公式A、B成立。验证:P关于命题公 6 式?A,(A*B)成立。其中,*?{?,?,?,?}。 语义解释:命题公式的解释(赋值)。 对原子命题公式的解释:(形式上是一个映射) v:Atom(LP)?{0,1}。称为一个赋值。 理解为:p在v下被解释为pv?{0,1}。pv?v(p) 0表示“假”。1表示“真”。 基于这样的解释系统,命题逻辑只研究具有明确真、假区分的对象。这就是命题限制到具有明确真、假意义的陈述语句的根本原因。 对联结词运算符号的解释: p 0 1 p 0 0 1 1 q 0 1 0 1 ?p 1 0 p?q 0 1 1 1 p?q 0 0 0 1 p?q 1 1 0 1 p?q 1 0 0 1 对命题公式的解释:对于一个公式A,在一个赋值v下总可以计算出它的真值:Av?{0,1}。(归纳计算) (1)pv?{0,1}.?1ifpv?0(2)(?p)??. v0ifp?1??0ifAv?Bv?0v(3)(A?B)??.o.w.?1v 7 ?1ifAv?Bv?1(4)(A?B)??.o.w.?0v?0ifAv?1andBv?0(5)(A?B)??. o.w.?1v?1ifAv?Bv(6)(A?B)??.o.w.?0v命题公式A的真值表:在所有可能的赋值v下,将取值结果列入表中。 如: (┐p∧q)→┐r的真值表 可满足性:公式A是可满足,如果至少存在一个赋值v使A取真。 如果公式A含有n个变元,验证公式A的可满足性需要对2个赋值逐一验证。直观上需要指数验证时间。 可满足性判定问题(SAT问题): 实例:一个命题公式A。 询问:是否存在一个赋值v使A取真(满足A)? 验证算法存在! 重言式:A每一个赋值下取值均为真。 矛盾式:A每一个赋值下取值均为假。 8 n SAT问题的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地位: SAT问题是计算机科学中的核心问题。曾被著名美籍华人数理逻辑学家王浩称为“当代数理逻辑和理论计算机的第一问题”。 计算机科学家们一直都在寻求各种快速策略和方法改进求解SAT问题。现已证明:工程技术、军事、人工智能、并发控制、交通运输等领域中的诸多重要问题(如程控电话的自动交换,大型数据库的维护,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自动布线,软件自动开发,机器人动作规划等)都涉及到SAT问题。 SAT问题是NP完全问题。从理论上说,SAT问题不能在多项式时间内解决,直观上它超出了现代计算机的能力。所以,SAT问题是计算机科学技术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从理论上讲,可满足性判定问题是NP完全的,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并非每一个CNF公式的可满足性问题的判定都需要指数时间。根据统计分析,对于3-CNF公式而言,出现在公式中的子句数与变元数之比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当公式的这个参数在4.25附近时,公式的可满足性的判定的确难。但是,当公式的这个参数远离4.25时,公式的可满足性的判定有可能在多项式时间内就可以完成。 约束满足性问题(CSP问题):q?CSPW n 个变元:u1,......,un。 m 个q元函数:?i(ui1,......,uiq):Wq?{0,1}。 可满足性:(?v?(a1,......,an)?Wn)(?i)[?iv(ai1,......,aiq)?1]。 (CSP问题):q?CSPW 实例:一个约束??{?1,......,?m}。 询问:是否存在一个赋值(a1,......,an)?Wn使得(?i)[?iv(ai,......,ai)?1]? 1q(回到命题公式讨论) 重言式一定是可满足式,但反之不真。因而,若公式A是可满足式,且它至少存在一个成假赋值,则称A为非重言式的可满足式。 (1) 若真值表最后一列全为1,则公式为重言式。 (2) 若真值表最后一列全为0,则公式为矛盾式。 (3) 若真值表最后一列中至少有一个1,则公式为可满足式。 9 (逻辑)语义等价:若A,B构成的等价式A?B为重言式,则称A与B是等值的,或语义等价。记作A?B。 用真值表判断公式的等值(在所有赋值下验证) 例: ?(p?q)?(?p??q) (逻辑)语义蕴含:若公式A?B为重言式,则称A蕴含B。记作A?B。表示:若A为真命题,则B为真命题。 逻辑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逻辑推理。 命题公式的规范表示: 合取范式: CNF公式。 析取范式: DNF公式。 文字:变元或变元的否定统称为文字。x,?x 子句:文字的析取称为子句。C?L1?L2?......?Ln。 子句C中所含文字的个数n 称为子句长度。 CNF公式:子句的合取称为CNF公式。F?C1?C2?......?Cm。 公式F的(大小)规模定义为。|F|?|C1|?|C2?......?|Cm|。 k-CNF公式: 公式F中每个子句的长度?k。 Horn子句:出现在C?L1?L2?......?Ln中的正文字个数至多为1。 DNF公式: (1) 项:文字的合取称为项。C?L1?L2?......?Ln。 (2) DNF公式:项的析取称为DNF公式。 10 定理.设F为一个命题公式,则存在公式F1和F2, 使得F?F1, F?F2. 其中,F1为CNF公式,F2为DNF公式。 范式的唯一性——主范式 p,q形成的极小项与极大项 p,q,r形成的极小项与极大项 联结词的完备集: 能表示任意布尔函数的联结词集合。 设S是一个联结词集合,如果任何n(n≥1)元真值函数都可以由仅含S中的联结词构成的公式表示,则称S是联结词完备集。 定理. S={┐,∧,∨}是联结词完备集。 例:{?,?,?}, 11 {?,?},{?,?}。 所有2元真值函数 逻辑推理:?|?A 设A?Form(LP),??Form(LP)。若对于任一赋值v, 如果?v?1,则Av?1, 称由?逻辑可推A。记为: ?|?A。 若A|?B且B|?A,称A与B逻辑等价。记为:A|?|B。 注意:若?不可满足,则对任意的A,均有?|?A。 证明方法:证?|?A。 v证明:假定任意赋值v, 使得??1,验证A?1。 v反证法: 假定?|?A,由存在一个赋值v, 使得?v?1,但A?0。然后导出矛盾。 定理1.(1) A1,......,Anv|?A?(A1?A2?......?An)|?A (2) A1,......,An|?A?|?(A1?(A2?(......(An?A)......) 定理2. (等值替换定理) 设F为一个命题公式,A是出现在F中的一个子公式,A|?|B。F'是将B替换F中的部份A得到的公式,则 F|?|F'。 12 语义证明方法 一、王浩算法 原理:将A1,......,An|?B的证明转换为证明(A1?......?An)?B为重言式。 子句格式: (a?b?c??d??e)(a?b?c)??(d?e)(d?e)?(a?b?c) 串格式:d,e?sa,b,c 重言子句的串格式:d,a?sa,b,c,对应a?b?c??d??a 公理格式:A,??A,?。 前项规则: ??: 若?,?A??,则??A,? ??: 若?,A?B??,则?,A,B?? ??: 若?,A?B??,则?,A??或?,B?? ??: 若?,A?B??,则??A,?或?,B?? ??: 若?,A?B??,则?,A,B??或??A,B,? 后项规则: ??: 若???,?A,则A,??? ??: 若???,A?B,则???,A或???,B ??: 若???,A?B,则???,A,B ??: 若???,A?B,则?,A?B,? ??: 若???,A?B,则?,A?B,? 或B,??A,? 13 证明形式: 以一个起始串为树根,按规则消去联结词。当串为公理形式时,不再往下做。如果证明树的每个叶结点均为公理形式,则原公式为重言式(或矛盾式)。 证F为重言式:起始串为 ?F 要证: A1,......,An|?B。 即证: F:?(A1?......?An)?B为重言式。 证明起始串取为: A1,......,An?B。 例:证明A?(B?C),A?B|?A?C (1)A?(B?C),A?B?A?C (2)(1-1)A?(B?C),A?B,A?C (3)(2-1)A?(B?C),A?C,A (公理) (4)(2-2)A?(B?C),A,B?C(待分解) (5)(4-1)A,B?C,A (公理) (6)(4-2)A,B,(B?C)?C(待分解) (7)(6-1)A,B?C,B(公理) (8)(6-2)A,B,C?C(公理) 14 A?(B?C),A?B?A?C A?(B?C),A?B,A?CA?(B?C),A?C,A A?(B?C),A,B?C A,B?A,C A,B,(B?C)?C A,B?C,B A,B,C?C 二、表方法 原理: 将A1?......?An)?B]为重言式。 1,......,An|?B的证明转换为证明[(A标记公式:F.?(指:公式?取假) T.?(指:公式?取真) 根结点:F.[(A1?......?An)?B] 指:假定公式[(A1?......?An)?B]取假。 分解规则:(逐步取消联结词。如果己出现矛盾路径,则不再分解) 15 T.?? F.?? F.? T.? F.??? T.??? F.? T.? T.? F.? T.??? F.??? T.? F.? F.? T.? 16 F.??? T.??? T.? F.?T.? F.? T.??? F.??? T.? F.? T.? F.? T.? F.? F.? T.? 矛盾路径:从根到叶结点的路径上出现矛盾对T.A, F.A。 终结树:每一叶结点路径上或出现矛盾,或不可再分解。 矛盾树:每条路径均为矛盾路径。 17 F.[((A?(B?C))?(A?B))?(A?C)] 待递归分解 T.[(A?(B?C))?(A?B)] F.(A?C) T.A F.C 18 形式推理与证明 推理规则系统: (Ref): A|?A. (单调):若 ?|?A,???',则?'|?A。 (??):若 ?,?A|?B,?,?A|??B,则?|?A。 (??):若 ?|?A?B,?|?A,,则?|?B。 (??):若 ?,A|?B,则?|?A?B。 (??):若 ?|?A?B,则?|?A,?|?B。 (??):若 ?|?A,?|?B,则?|?A?B。 (??):若 ?,A|?C,?,B|?C,则?,A?B|?C。 (??):若 ?|?A,则?|?A?B,?|?B?A。 (??):若 ?|?A?B,?|?A,则?|?B。 若 ?|?A?B,?|?B,则?|?A。 (??):若 ?,A|?B,?,B|?A,则?|?A?B。 补:(12) (?) : 若A??,则?|?A。(可由Ref和单调性证明) 形式化推理:?|?A 设A?Form(LP),??Form(LP)。称A可由?形式化可推理。如果存在一个序列: ?1|?A1,?2|?A2,........,?n|?An满足如下条件: (1) ?1|?A1 (使用 (?) 或(Ref)引入); (2) ???n,A?An; (3) 对每一个1?k?n,?k|?Ak由下列情形之一引入: (3.1) 使用 (?), (3.2) 使用(Ref), (3.3) 使用其它规则. 19 被使用的规则带有的假设条件已经在 ?1|?A1,?2|?A2,........,?k?1|?Ak?1中出现。 n称为证明长度。 定理1 (有限化) 设?|?A,则存在?的一个有限子集?,使得:?0|?A。 证明: 对证明长度n进行归纳。在归纳过程中,对每一条规则进行讨论。 如:(??):如果?|?A,?|?A?B,则?|?B。 对?|?A,?|?A?B分别使用归纳假设。 存在有限子集?1??,?2??:?1|?A?B,?2|?A。 000,?0由单调规则:?12|?A?B,?1,?2|?A。 00000由规则(??):?1,?2|?B,?1??2|?B。 0000从而存在有限集:?1??2??,?1??2|?B。 0000其它规则类似讨论。 ■ 定理2 (可传性) 设?|??',?'|?A ,则?|?A。 证明: (1) 对?'|?A使用有限化定理,得到一个有限子集: {A1,A2,......,An}??',A1,A2,......,An|?A。 每一个1?k?n,有?|?Ak。 对A1,A2,......,An|?A重复应用(??)得到: |?(A1?(A2?(......(An?A)......)。 (4) ?|?(A1?(A2?(......(An?A)......)。 (5) 重复应用(??)得到:?|?A。■ 例.?A?B|??B?A。 证明:(1) ?A?B,?B,?A|??A (?) (2) ?A?B,?B,?A|??B (?) (3) ?A?B,?B,?A|??A?B (?) 20 (4) ?A?B,?B,?A|?B (??,(1)(3)) (5) ?A?B,?B|?A (??,(2)(4)) (6) ?A?B|??B?A (??,(5)) 21 一些常用定律: 幂等律:A|?|???A。 ??A|?A(1)??A,?A|??A(?) (2)??A,?A|???A(?)(3)??A|?AA|???A(1)A,?A|?A(?)(2)A,?A|??A(?)(??,(1)(2)) (??,(1)(2))(3)A|???A可传律:如果?|??',?'|?A。则?|?A。 (1)?'|?A(己知)(2)B1,......,Bk|?A(B1,......,Bk??)(3)?|?B1,......,Bk(4)B1,......,Bk?1|?Bk?A(??,2) (5)|?B?(B?......(B?A).....)(??,*) 12k(5)?|?B1?(B2?......(Bk?A).....)(6)?,B1|?B2?......(Bk?A).....)(??,5)(7)?|?A(??,*)归谬律:如果?,A|?B,?,A|??B,则?|??A。 (1)??A|?A(2)?,??A|?A(单调,(1))(3)?,A|?B(己知)(4)?,??A|?B(可传,(2,3)) (5)?,??A|??B(类似(1??4))(6)?|??A逆反律:如果A?B|??B??A。 (1)A?B,?B,A|?B(2)A?B,?B,A|??B (3)A?B,?B|??A(3)A?B|??B??A(??)交换律:A?B|?|B?A,A?B|?|B?A。 22 分配律: A?(B?C)|?|(A?B)?(A?C)。 A?(B?C)|?|(A?B)?(A?C)练习: 排中律:?|?|A??A。 De Morgen律: 不矛盾律: ?(A?B)|?|?A??B?(A?B)|?|?A??B。 |?|?(A??A) 23 ? 第三章 经典一阶逻辑 命题语言的表达能力:最小对象为命题(具有明确真假判断的陈述) 如下推理在命题语言中无法表达: 例1.苏格拉底论断。 前提:所有的人要死。(范围界定,全称量化) 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要死。 例2. 前提:有人在教室看书则灯亮。(范围界定,存在量化) 张三在教室看书。 结论:教室灯亮。 例3. 前提:相互认识的人是朋友。(关系) 张三和李四相互认识。 结论:张三和李四是朋友。 论域:讨论对象构成的集合。 量词:论域中对象的范围界定。 “所有的对象……”、“有的对象……”。 谓词:论域中对象之间的关系。 一元关系:可以在论域中区别出一个子集。 如:x是男同学。(可判断) x具有某性质特征。(可判断) 二元关系:论域中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 如:张三和李四相互认识。(可判断) 一般描述: 设D为一个论域,R?Dn是D上的一个n元关系。 R(x1,......,xn)表示x1,......,xn具有R-关系。 等价表示:(x1,......,xn)?R(可判断,是命题形式) 例. 一元关系(代表性质)。P(x):x具有性质P。 24 数据结构: ?D,{R1,......,Rn},{O1,......,Om}?D:数据集R1,......,Rn:数据集上的关系. O1,......,Om:数据集上的操作(运算).极限描述:limn??xn?a 对于任意的??0,存在自然数N?0,当n?N时, |xn-a| 二元:大于、小于; 函数:求绝对值。 函数极限描述:limx?af(x)?A 对于任意的??0,存在??0,对任何x,当|x-a| 25 一阶语言L的构造 符号系统: 个体:常元:a,b,c,…; 自由变元:u,v,w,…; 约束变元:x,y,z,…; 函数符号:f, g, h,…; 关系符号:P, Q,R,…; 联结词:?,?,?,?,? 量词:?,?。辅助符号: (,),[ ,],{ ,}(用于区分) 例:自然数系统:?N,0,s,{?,*},?? 生成元:0 生成函数:后继函数s(x)=x+1, 生成自然数集。 (Peano公理) 运算:+,* 为两个二元运算。 关系:= 为一个二元关系。 项集合Term(L)的归纳定义:(其中的元素称为项) (1) 个体常元a?Term(L) 个体自由变元u?Term(L) (2) 若t1,......,tn?Term(L),f是一个n元函数,则 f(t1,......,tn)?Term(L); (3) 对任何t?Term(L),可以经由(1)、(2)有限步递归生成。 项集合Term(L)中的项元素被解释成论域中的元素。是基本数据的抽象。函数对应数据操作运算。 等价定义(项集合Term(L)):满足如下条件的最小集合S称为项集合。记为Term(L) (1) a,u?S (归纳基) 26 (2) 对任何t1,......,tn?S,及任意的n元函数f,有f(t1,......,tn)?S。(归纳步) 原子谓词公式集Atom(L): 对任何t1,....t.,Term,L(及)任意的n元关系R,R(t1,......,tn)?Atom(L)。n.?(R(t1,......,tn)可判断) 在命题语言中,原子命题是最小单位,用一个命题符号表示。一阶语言中,原子命题不是最小单位,它刻画基础对象之间的某种关系(或性质)。对象之间有这种关系(或性质)就取真,否则就假。 谓词公式集Form(L)的归纳定义: (1) 原子公式集Atom(L)?Form(L)。 (2) 若A,B?Form(L),则(?A),(A*B)?Form(L) 。 其中*?{?,?,?,?} (2) 若A(u)?Form(L),x不在A(u)中出现,则 (?x)A(x),(?x)A(x)?Form(L)。 在一阶语言中,变元只对个体,函数符号和谓词符号视为常元符号。量词只作用在个体变元上。 谓词语言的表达能力仍然有限! 如下推理一阶语言不能表达: (1) 前提:自然数集的任何子集都有最小元。 A是自然数集的一个子集。 结论:A有最小元。 子集的描述可用一元谓词。“任何子集”的表达需要将谓词作为变元,用全称量词才能表达! 需要引入关系变元(二阶语言): (2) (?A)?(x)A[x?()?y(A)y(?( ?x)y前提:有算法就能用程序实现。 27 存在求解问题A的算法。 结论:存在求解问题A的程序。 算法和程序可用函数表达。“存在算法”的表达需要将函数作为变元,用存在量词才能表达! 例1. 公式(?x)[F(x)?(?y)[(?z)G(y,z)?H(u,x,y)]的归纳生成过程。 (1)F(u1),G(u2,u3),H(u,u1,u2) (2)(?z)G(u2,z) (3)(?z)G(u2,z)?H(u,u1,u2)] (4)(?y)[(?z)G(y,z)?H(u,u1,y)] (5)F(u1)?(?y)[(?z)G(y,z)?H(u,u1,y)] (6)(?x)[F(x)?(?y)[(?z)G(y,z)?H(u,x,y)] 例2.自然语言陈述表达公式表达 (1)苏格拉底论断。 前提:所有的人要死。((?x)[M(x)?D(x)]) 苏格拉底是人。(a:苏格拉底,M(a)) 结论:苏格拉底要死。D(a) (2)前提:有人在教室看书则灯亮。((?x)[R(x)?Q]) 张三在教室看书。(a:张三,R(a)) 结论:教室灯亮。(Q) 例3. 前提:相互认识的人是朋友。 (?x)(?x)[K(x,y)?F(x,y)] 张三和李四相互认识。 (a:张三,b:李四。K(a,b)) 结论:张三和李四是朋友。F(a,b) 28 例4. 每一个自然数都存在唯一后继。 存在性:N(u)?(?y)(N(y)?(y?s(u)))] 唯一性:(?z)(?w){([N(z)?(z?s(u))]?[N(w)?(w?s(u))])?(z?w)} 最后公式: (?x){N(x)?[(?y)(N(y)?(y?s(x)))]? (?z)(?w){([N(z)?(z?s(x))]?[N(w)?(w?s(x))])?(z?w)}一元谓词N(x)作为特称(限定)谓词可以省去。 (?x){[(?y)(y?s(x))]?(?z)(?w){([(z?s(x))?(w?s(x))]?(z?w)}} (?x){[(?y)(N(y)?(y?s(x)))]?(?z)(?w){([N(z)?(z?s(x))] ?[N(w)?(w?s(x))])?(z?w)}例5.三人行,必有我师。 含义:任意三个人中,有一位是我的老师。 (?x)(?y)(?z)[T(x,a)?T(y,a)?T(z,a)] 论域:人构成的集合。特称(限定)谓词M(x)。 习题: P92:3.2.2, 3.2.4 29 语义解释系统(赋值) 在命题逻辑语言中,语义赋值是一个映射:v:Atom(LP)?{0,1} 在一阶语言中,解释系统v?(D,C,F,R)是一个复杂映射。(仍称为赋值),要求对公式中的每一个符号进行分类解释。 个体符号、函数符号、谓词(关系)符号 D作为实际个体数据对象集,称为论域。 符号含义: D:论域---- 个体对象的取值范围。 C:对常元符号的解释:C:Const(L)?{av|av?D}。 F:对函数符号的解释:F:Func(L)?{fv:Dn?D|n?1}R:对关系符号的解释:R:Rel(L)?{Pv?Dn|n?1}。 赋值v?(D,C,F,R) 下项取值的归纳定义: (1) av,uv?D。 (2) [f(tvvvv1,......,tn)]?f(t1,......,tn)。 其中,fv?F(f):Dn?D 赋值v?(D,C,F,R)下原子公式的取值: [P(tvv(tvvn1,......,tn)]?P1,......,tn)?D,其中(Pv?Dn),[P(tv?1(tvvv1,......,tn)?P1,......,tn)]???0(tvvv 1,......,tn)?P[tv???1tv1?tvvv2,t1,t2?D1?t2)]?0tv1?tv(二元等值谓词)2 30 。 赋值v?(D,C,F,R)下公式取值的归纳定义: (1)原子公式赋值定义(见上) (2)?P,P?Q,P?Q,P?Q,P?Q的取值与命题公式中的定义一致。(略) (3)含量词的公式取值 v[u/a]?1若存在a?D,[A(u)]?1v[(?x)A(x)]?? 0否则??1若对任意的a?D,[A(uv[)u]/a]?1[(?x)A(x)?] ?否则?0v其中,x不在 A(u)中出现。 这里,wv[u/a]?a??v?ww?u。 w?u可满足、有效:设A?Form(L), 若存在一个赋值v, 使得A若对任一个赋值v, 使得A 注意:含有n个变元的命题公式的所有赋值只有2n。而任一个带有谓词和函数的谓词公式的所有赋值不止有限个。 例1. 考虑公式(?x)P(x)的赋值。 v?1。称A可满足。 v?1。称A有效。 (1)D?{1,2,3,4,5} 1,3,5} P?{ v?(D,C,R,F)是一个赋值。公式在此赋值下取假。 (2)D?{1,2,3,4,5} v' P?{1,2,3,4,5} vv'?(D,C,R,F)是一个赋值。公式在此赋值下取真。 例2.考虑公式(?x)(?y)[P(x,y)?(y?f(x))]的赋值。 (1)v?(D,C,R,F) 31 D?N?{0,1,2,3,.....} Pv(x,y):x?y,fv(x)?x?5, v?(D,C,R,F)是一个赋值。公式在此赋值下取真。 (2)v?(D,C,R,F) D?N?{0,1,2,3,.....} vv P(x,y):x?y,f(x)?x, v?(D,C,R,F)是一个赋值。公式在此赋值下取假。 例3. 构造一个公式,它在不超过3个个体的论域中是有效的,但更大的论域中不是有效的。 如:(?x)(?y)[(F(x,y)??F(y,x)?(F(x,x)?F(y,y))] 相对满足性、相对有效性:论域D固定下的相对满足性、相对有效性。简称D-可满足、D-有效。 若存在以D为论域的赋值v, 使得A?1 。称A为D-可满足。 若对任意以D为论域赋值v, 使得A?1 。称A为D-有效。 定理1. 设 A?Form(L),D?D',则 A为D-可满足 A为D'-可满足。 A为D'-有效 A为D-有效。 证明:固定c?D. 作映射*:D'?D。 vvb?D?bb*:?? cb?D'?D? 以D为论域且满足A的任何赋值v 均可扩充为一个以D' 为论域的赋值v*,使其满足A。■ 定理2. 设A?Form(L),|D|?|D'|,则 A为D-可满足? A为D'-可满足。 证明: 作双射*:D'?D。 定理3. 设A?Form(L),|D|?|D'|,则 A为D-可满足 A为D'-可满足。 32 A为D'-有效 A为D-有效。 背景:(1) 实际应用中只用到D-可满足。 (2) 解释系统之间的转换。 逻辑推理 v逻辑推理: 设A?Form(L),??Form(L)。 若对于任一赋值v, 如果?v?1,则A?1, 称由 ?逻辑可推A。记为: ?|?A。 例1. (1) (?x)?A(x)|?|?(?x)A(x)。 v证明:(a)设有赋值v使得((?x)?A(x))?1,则存在a?D,使得(?A(u))v[u/a]?1,从而存在 a?D,(A(u))v[u/a]?0。 v如果(?(?x)A(x))?0,则((?x)A(x))?1。由定义,对于任意b?D,(A(u))v[u/b]?1。矛 v盾。 v(b)设有赋值v使得(?(?x)A(x)),则((?x)A(x))?0。由定义,存在a?D,使得?1vv[u/a](A(u))?0。从而,存在a?D,使得(?A(u))v[u/a]?1。即((?x)?A(x))v?1。■ (2) (?x)A(x)?(?x)B(x)|?(?x)[A(x)?B(x)]。 证明:构造一个赋值v,使得 [(?x)A(x)?(?x)B(x)]v?1,[(?x)[A(x)?B(x)]]v?0。 取D?{a,b}(a?b),Av?{a},Bv?{b}。则[(?x)A(x)]v?0。 v所以[(?x)A(x)?(?x)B(x)]?1。从而[(?x)[A(x)?B(x)]]?0。 vv[u/a][A(u)?B(u)]]?0。■ 因为 形式化推理: ?|?A 规则系统: (1)命题逻辑中的规则。 (2)补充规则: 33 (??): 若?|?(?x)A(x), 则?|?A(t)。 (??): 若?|?A(u), 则?|?(?x)A(x) 其中,u不在 ?中出现。 (??): 若?,A(u)|?B, 则?,(?x)A(x)|?B 其中,u不在B和?中出现。 (??): 若?|?A(t), 则?|?(?x)A(x) 其中,A(x)是在A(t)是将部分t换为x。 (??):若?|?A(t1),?|?t1?t2, 则?|?A(t) 2其中,A(t2)是在A(t1)是将部分t1换为t2. (??): |?u?u。 上述规则可以推广到n元情形。 例. (1) (?x)?A(x)|?|?(?x)A(x)。 (2) (?x)?A(x)|?|?(?x)A(x)。(习题) 证明: (a) (?x)?A(x)|??(?x)A(x) (1) (?x)A(x)|?A(u) (2) ?A(u)|??(?x)A(x) (3) (?x)?A(x)|??A(u) (??, (2)) (4) (?x)?A(x)|??(?x)A(x) (可传(2,3)) (b) ?(?x)A(x)|?(?x)?A(x) (1) ?A(u)|?(?x)?A(x) (??) (2) ?A(u),?(?x)?A(x)|?(?x)?A(x) (单调性, (1)) (3) ?A(u),?(?x)?A(x)|??(?x)?A(x) (?) (4) ?(?x)?A(x)|?A(u) ( ??),(2)(3)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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