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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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药品三统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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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三统一”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从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三、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核定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

五、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各科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省一级医院的要求。

六、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

供有效保障。

七、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

少每半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

定期(至

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医保办和农合办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不到及目录外药品费用超过药品总费用 15%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管理办法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卫生室要充分认识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积极实施,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为了做好全镇村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工作,特制订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降低药品价格,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让政府放心、村医满意、群众实惠。

二、采购配送程序

1、药品计划的报送。

村卫生室根据基本药物用药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每月 计划。采购单三联全部交给卫生院。

7 日例会或每周一前向高塘中心卫生院提出采购

2、药品配送。

根据卫生室药品采购计划,有县三统一办公室转配送企业,把药品直接送到卫生院,通知村医自行领

-- ---- 取。领取时结清货款。

3、药品验收。

验收工作由卫生院代为验收,接到配送企业配送的基本药物,要当面清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对价格、质量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拒绝验收,卫生室对合格药品建账登记,妥善保管票据,留存备查。

三、方法步骤

1、药品“三统一”实施的范围。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全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召集村卫生室负责人,结合当地用药习惯,以乡镇为单位在辖区卫生室确认部分“三统一”药品品种,常年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零差价销售。

3、经费补助原则。

根据华县药品“三统一”办《华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助考核办法》精神,按村

卫生室的补助标准,确定销售药品数量,按销售量的

15%进行经费补偿。

4、经费拨付程序

各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由县卫生局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资金到位后

10 个

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依据订购药品和零差价销售考核情况及时发放到村卫生

室。

5、支付货款。

村卫生室按购进药品从卫生院领取药品时支付购药款,由卫生院和配送企业集中结算,对无正当理由

不按期支付购药款的,按“三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三统一”药品管理。

村卫生室对确定的“三统一”药品,实行专账管理,专用柜台、专用处方,按日统计,按月装订保存,购进有验收登记,销售有记录。

四、监督管理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实行县、乡两级监督管理。

1、县药品“三统一”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对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执行政策不

到位的村卫生室, 县药品 “三统一” 办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与所在地村委会协调更换法人,取消农合门诊统筹报销定点,不享受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补助,违反价格政策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2、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销售进行监管,发挥卫生院的指导管理职能。对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管理,承担卫生室药品订购、销售数量的月报统计,考核发放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补偿经费。对卫生室药品“三统一”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卫生室的实施。县局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考评。

3、村卫生室是集体办的公益性基层卫生机构,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承担着辖区人民群众的公共

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责无旁贷,要

-- ----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的督导检查、社 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缓解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在我镇村卫生室的顺利实施。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药品三统一、零差率政策。

2、采购药品必须填写采购单,通过卫生院统一采购基本药物。严禁私自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3、依据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4、按时参加卫生院组织的三统一政策法规业务学习。

5、建立药品采购、入库明细台账。

6、实行药品价格公示,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7、按规定时间结清药款。 8、如实做好月统计,每月

7 号前向卫生院报送药品三统一月报。

9、严格遵守药品储存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基本药物定期检查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非基本药物以及过期、变质药品;避免

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

/ 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四川省第二批基层补充药物目录》

三、适用范围

金河镇卫生院临床用药管理。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药房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经院长审批后网上采购,坚决杜绝出现非基药。

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医药公司将药物送到后,药房管理人员实行电脑录入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药品的检查

建立《药品检查记录表》 ,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院长不定期抽查药房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

-- ---- 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 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

6 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药品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 / 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五)药品的清查

由院长带头,每月 10 日前对西(中)药房、西(中)药库房进行清查。重点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是否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每季度对电脑库存和实际库存进行核对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做好我区村卫生室实施药品“三统一” ,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真正做到降低药品价格,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缓解农民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政策,切实促进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考核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在情况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药品“三统一” ,规范政策执行,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区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1、公益性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2、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补助经费挂钩。

三、考核对象

全区已经验收符合标准化建设并规范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的所有村卫生室。

四、基础考核

主要考核村卫生室基本药品“三统一”执行情况及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体现优劳优酬的原则,由

(中心)卫生院每月对辖区村卫生室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打分表详见附表 1)

(一)、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50 分):

1、村卫生室必须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307 种和陕西省增补 191 种目录内的药品,不得擅自采购使用

目录外的药品。 (本项满分 25 分,每发现 1 个目录外用药扣 1 分。)

2、村卫生室自本考核办法发布之日起,

一律按照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严格执行药品 “三

统一”制度,严禁自采自购自行加价行为。 (本项满分 25 分,每发现 1 个加成品种扣

1 分,不按规定渠道

-- ---- 或私自采购药品的不得分。 )

(二)、医疗服务质量( 40 分):

1、加强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加

强药品验收、储存、发放等环节管理,将药品购进单据装订整理成册,按月汇总。 (本项满分 10 分,未能做到的每项扣 1 分。)

2、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

95%,处方书写不规范或不使

用药品通用名的处方视为不合格。门诊抗生素

2 联及以上处方百分比不超过 20xx年 10000 元标准拨付。区卫生局根据各街乡得分,按照奖优罚劣、绩效优先的原则,具体核算各辖区补助经费总额,然后统一拨付给(中心)卫生院。

3、计算方法:

根据华远公司临潼配送站提供的各街乡村卫生室每季度购进“三统一”药品的总量,及新农合报销系统中统计的总门诊人次,计算出每诊次使用“三统一”药品的量。区卫生局每月计算全区村卫生室平均每诊次使用“三统一”药品的量,卫生院按照此标准计算表中得分。其他表格中的得分按照要求填写。

七、具体要求

1、各(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正确认识药品“三统一”的重大意义,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

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把这项惠民工作抓

好办实,使群众真正得到更多实惠。

2、各(中心)卫生院要成立药品“三统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考核到位,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若因工作失误导致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及发放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区卫生局将对(中心)卫生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解决。

3、各(中心)卫生院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本考核办法认真抓好村卫生室实施药品“三统一”补助兑

现工作,补助经费发放明细表要经各村卫生室充分讨论,本单位药品“三统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

上报区卫生局备案。

4、各(中心)卫生院要严明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

(中心)卫生院要在资金到账 15 日内及时将补

助经费兑现到村卫生室,严禁挤占、挪用。凡发生挤占、挪用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 领导责任。

5、区卫生局将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村卫生室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对执行情况好的村卫生室给予一定奖励,执行情况差的村卫生室连同辖区(中心)卫生院予以通报批评。

附:药品报损登记表

登记人:

登记时间:

品名 规格 数量 报损原因 备注

-- ----

附:药品采购计划表

流水号 品名 规格 产地 数量

-- ----

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登记表

药品 产地

国药

产品 批号

有效期

患者姓名

出生时间 联系电话

不良反应情况

处理措施

医师

准字 使用时间 性别 签名

-- ----

附:药物缺货登记表

序号 短 缺 药 品 规格 生产企业 单位 申购数量 备注

-- ----

药师审核处方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处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是否存在有配伍禁忌。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大输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作统一要求)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

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

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对于医师下达的医嘱,由药学技术人员统一摆药,护士须按时发药,确保服药到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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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

促进合理用药, 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卫生部 《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

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

(大液体、维生素可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

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 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5 种药品。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

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

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

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取药”不能作为诊

断。

11、12、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

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

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

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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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 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 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方。

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

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

g)、毫克

(mg)、微克( μ 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 ( L)、毫升( ml)为单位; 国际单位 ( IU )、单位 (U) ;中药饮片以克( 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 七 )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

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

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院会或院简报上公布。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进行复议结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

50 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

2)。 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表

4、每月 7 日以前,评价结果由医务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

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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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

称不规 科 别

剂量、剂型 不 规 范

无签字

或无盖

处方 缺项

用法用

量不合

不合格 处方数

处方总 数

处方合 格率

范 章 理

合 计

4.1 处方评价的形式: 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 不合格处方数为格式、书写规范有误的处方数和非合理用药的处方数的总和。

4.2 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4.3 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 试行 )》和“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试行) ”。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4.3.1 处方格式:

( 1)前记中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

为写上初步印象) ,开具处方日期 ”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除以上栏目外,缺少必须的患者身份证件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编号;

( 2)正文无 Rp 或 R 标示,或未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栏目; ( 3)后记中 “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等栏目有缺项;

(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

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 。

4.3.2 处方书写规范: ( 5)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的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

( 6)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的红笔、铅笔和易褪色的笔; ( 7)每张处方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 8)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 ( 9)处方药品名称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或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10)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

“遵医嘱 ”、“自用 ”

等含糊不清字句;

(11)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未写日、月龄; (12)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开开具;

-- ----

( 1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未另起一行;

( 1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饮片调剂与煎煮的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及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名之前写明;

( 15)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 16)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相一致或任意改动而未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3.3 处方用药合理性:

( 17)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 18)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 (19)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

“大包围 ”用药;

(20xx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 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 21)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 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 22)有重复给药现象;

( 23)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 24)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 25)抗感染药物滥用。 4.3.4 其它

( 26)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 27)不具备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的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 品;不具备使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品种抗菌药物资格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处方(紧急情况除外) 。 4.4 处方评价的方法:

4.4.1 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

EXCEL 表格;

4.4.2 采用逐日全检和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专职药师负责登记;

4.4.3 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 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

4.4.4 定期汇总各类不合格处方的频次,通过医院内部刊物《浙一药讯》和院内网络等方式 进行通报公示。

4.4.5 通过引入奖惩制度, 对评价处方的药师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 从而确保其 “处方评价的公正性 ”。

药品三统一工作目标责任书

甲 方: XXX 卫生院

负责人: 乙 方:

村卫生室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XXX 卫生院

年药品三统一工作目标责任书

满分 100 分

目标任务

标准 分

评分办法

实得分

扣分原因

每发现一个目

10

录外品种扣 1

未公示的扣 5

1

三统一药品使用率达到

100%,

2

药品价格公示

5

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 并不纳入

3 基本药物购销补助范围, 不按规

定渠道或私自购药不得分

4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临床药 物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 药品验收、储存管理不合格扣 3

分 总

15

每发现一种加 价药品扣 1 分,

10

发现一处不合 格者扣 2 分 缺一次扣 1 分

5

10

6

药品购进单据装订成册, 按月汇

10 10

不合格者扣 5

分 分 分

7

建立药品购销台账

不合格者扣 5

有失效药品和近期( 1 周)失效

8

发现一个扣 5

10

药品,

9

每日开具处方及门诊日志登记

信息一致 行询问

10 10

误差率≥ 2%扣

5 分

10

群众满意度,抽查 10 名患者进

满意度< 90 扣

5 分。

药库管理制度

一.计划、预算、采购

1、药库工作人员应根据我所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及各科室制定的用药计划, 不同季节发病率, 参考库存情况,编造预算,有计划地采购各种药品。采购需经所长审批后交采购员采

购。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药,计划批准后。复写四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其余分别存药械科、西药库房、医院办公室备查。

2、库存药品量一般以不超过三个月周转量为宜,

对季节性较强和紧缺品种, 可适当增加

库存量。

3、采购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品名、数量、质量、注意药品优劣真伪。严格按计划买药,做

到保证用药,不脱销,不积压。特殊情况向药剂科主任汇报。

-- ----

二.验收入库购回药品应及时验收入库

(最多不能超过三日) 。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

应由管理员或库房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 药库人员负责验收。 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单据所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时,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还。验收人对药品规

格数量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药检鉴定、凡变质、失效及伪劣药品应拒绝验收入库。如入库后也现上述药品,责任由库房人员承担。

三.药品管理

1、库存药品要建账立卡, 按时凭发票及领药单据及时登记, 做到出入库有据, 账物相符。一般误差在 3‰以内。 2、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经常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防止药品短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变色、风化、升化等。做到用旧储新近期先

用。

3、毒、麻、一类精神药的保管,按毒、麻、一类精神药管理办法管理。贵重药品专人、

专柜保管。

4、药库人员要经常与调剂、制剂采购人员联系、介绍库存药品情况,对计划供应的药品

应“先危、急、重、住院, 后一般门诊” 的原则,药库每月盘点一次, 科室每季度盘点一次,年终大清点一次,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5、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

入库房。

四.药品领发

1、各单位、科室填写正式领药单向药库定期领取药品(特殊情况例外)

2、毒、麻、一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应专人领发。领发药品时按品名、数量、应当面点发,库房人员与领药者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如有不符立即纠正,否则由领取人负责。

3、药库对所发药品应填写正式领单一式二份,

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 一份由领用科室存

查。调出药品应开四份。两份交财务转账,一份交领取人,一份存库作销帐凭证。

4、药库人员对内部单位及各保健站发药,不调配单处方(急救、特殊情况除外)应及时

补办手续。

5、药库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借出药品。

6、毒、麻、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应按“毒、麻、精神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准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单位,药库一般做药品原料、药品的数

量品种的统计,报表中有关金额核算应由财会部门负责协助。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月中进行

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统计报销,按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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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剂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附:色标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

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 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

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1、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

** 。

待验药品库 (或区)、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 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

退货药品库(或区)为 ** ;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

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 防止造

成包装箱挤压变形。 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 并分开堆码, 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

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 宽度的货物通道, 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0 厘米,与库房散 药品垛堆的距离要求为: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 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

30 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

100 厘米。

10 厘米。另外仓间主通道宽度

应不少于 20xx年, 20xx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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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

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 对于易虫

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 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

、双锁保管。

三统一药品采购制度

1、本院所经营的药品必须从政府认定的三统一配送企业购进,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禁从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非法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或私人手中采购药品。

2、采购药品必须与供货企业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药合同。 购药合同应内容齐全, 质量条款应明确: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3、凡采购的药品必须有供货方提供的盖有公章的合法票据,

票据应标明: 供货单位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牌、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

4、购进药品必须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 药品的通用名

称、生产厂牌、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

5、本院所有购药票据及药品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凡采购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

必须符合药品的贮存要求。对需低温保存的药品, 在运

输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冷藏设施。

7、本院内如发现不能提供合法票据与供货企业合法证件的药品,

视同从非法渠道采购药

品,由药监部门严肃查处。

药品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1、要认真执行《消防法》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等问题。 3、不准在仓库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4、要根据储存物的性质,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

5、电闸要设总闸、分闸,并应将电闸安装在室内,工作结束应立即拉掉电闸。 6、禁止在库内动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须经有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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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准在库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入库。

8、管理人员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要会报警、会 使用、保养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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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药品质量事故规章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规章制度

1.药品质量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2.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规章制度 3.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规章制度 4.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规章制度 5.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规章制度

1、药品质量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4.职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5.2重大质量事故

5.2.1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鼠害、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2.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5.2.3购进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的。

5.2.4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5.2.5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5.3一般质量事故

5.3.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0~3000元的。

5.3.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下的。

5.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5.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当日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三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5.4.3一般质量事故应三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5.5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5.6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6.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应责成质量副总经理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6.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6.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6.5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5.6.5.1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

5.6.5.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5.6.5.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5.7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相关记录

6.1《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6.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2、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规章制度

一、目的:加强药品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内容:

1、药品质量事故是指药品销售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质量事故:违规销售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由于保存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2、一般质量事故: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存、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一次性造成经济损失20xx年更新。

2.高危药品药物贮存应符合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存放处,并有统一黑底白字警示标志。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或具体相关药品贴有高危标识(黄底黑字),提示药学及相关的医护人员注意。

4.医院His系统在出现高危(危害)药品时,以红色、斜体、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

5.高危(危害)药品调剂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危害)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并建立日清月结的盘点制度,病房区药房每月盘点一次,病房区护士站每日清点一次。

7.高危(危害)药品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调剂和使用的准确无误。

8.护士站原则上不存放高危(危害)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贮存处有醒目标签标志,限量存放,并每月核查备用情况。

9.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危害)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10.新引进的高危(危害)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11.定期对高危(危害)药品眉录进行更新并向全院医护人员公示。

4、医院抗肿瘤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在使用环节产生危害的可能性最大。配置的设备与环境条件、人员素质与健康状况、药物的理化性质、操作难易程度和废弃物与污物的处理等都与危害密切相关。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防止药物通过任何途径进入人体;尽量减少抗肿瘤药物污染环境。

一、抗肿瘤药物的管理

1.抗肿瘤药物应该有显著标示,表明需谨慎处理。在药品储存区域都须贴有警示标志。

2.设置抗肿瘤药物专用储存区域。用于贮藏抗肿瘤药物的设备必须设计成尽可能减少药物的破损。

3.抗肿瘤药物的冲配环境必须符合要求,冲配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

4.运送时应谨防药品破碎,运输车有护栏,所有抗肿瘤药物必须严格包装、加封。一旦出现药品包装破坏甚至破损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抗肿瘤药物的使用

1.处方医师资格: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

2.药品调配

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3.药品配置

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应依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xx年评估工作人员以上知识,观察其操作,并做相应记录。

(4)在工作处应放置最新的关于抗肿瘤药物安全操作的信息,包括:

紧急暴露的处置、抗肿瘤药物的稳定性等。

五、健康监测和监督

1.员工知晓权:各中心主管应提醒员工在工作区域抗肿瘤药物可能存在的潜在暴露,以及肿瘤药物对工作人员有潜在危险。

2.健康监测:每年员工应进行体格检查。

3.怀孕、计划怀孕、哺乳期或有其它禁止暴露于抗肿瘤药物原因的工作人员可以选择避免配药、给药或照护需要这些治疗的病人。

5、医院生物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保障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生物制品规程》及《关于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生物制品的概念

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或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目前已经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的药品有:人血白蛋白及疫苗类生物制品。

二、生物制品的分类

按所采用的原材料、制法或用途不同,生物制剂分为以下类别:

(一)菌苗用有关细菌、螺旋体制成。如伤寒菌苗、霍乱菌苗、百日咳菌苗、钩端螺旋体菌苗等。

(二)噬菌体由特定宿主菌的噬菌体制成。如口服多价痢疾噬菌体。

(三)疫苗由有关立克次体、病毒制成。如流行乙型脑炎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牛痘疫苗等。

(四)抗血清与抗毒素指经抗原免疫动物后,采血分离血浆或血清制成的药品。通常是马的免疫血清制品。为减少血清过敏症的发生,采用盐析法提取的浓缩精制免疫蛋白。

(五)类毒素用有关细菌生产的外毒素经脱毒、但仍保留其抗原性的无毒毒素。为减慢吸收、延长作用时间,加入佐剂(如氢氧化铝)制成吸附精制类毒素。

(六)混合制剂由菌苗、疫苗混合而成。如百白破(百日咳菌苗、白喉菌苗、破伤风类毒素。

(七)血液制品由人或动物的备注分离提取制成的药品。包括球蛋白、白蛋白等,如冻干人血浆、胎盘血液制品。

(八)诊断用品用于检测相应的抗原、抗体或机体免疫状态的制品,包括毒素、诊断血清,分群血清、分型血清、因子血清、诊断菌液,抗原或抗体致敏血球、免疫扩散板等。

三、生物制品的购进

购进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内容进行,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所购进的生物制品运输设备、记录必须符合生物制品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四、生物制品的验收

验收生物制品应根据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同批次《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及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进口生物制品还需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或通关单。

生物制品应在来货运输储藏条件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1个小时内验收完毕,并交保管员及时入库。

五、生物制品的储存与养护

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品种的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生物制品应做好出入库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等侯处理意见。

六、生物制品的养护

生物制品因其特殊性,应列为重点养护品种,按规定进行养护检查,作好相关记录并建立养护档案。在养护过程发现质量异常和超过有效期、贮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破损、污染、霉变等情况,应及时采取隔离、停销售等有效措施,报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等侯处理意见。

七、生物制品的出库

生物制品应严格按有效期先后使用。生物制品在出库复核时要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6、医院血液制剂使用的原则及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针对目前血液制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提出以下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血液制剂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

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2.血液制品的选择

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选择血液制品保障采源合法性。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3.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

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

1.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来源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程序管理

制定包括全血及血液成分库存管理(包括用血计划、入库、复核、保存等),患者用血需求评估,输血治疗告知程序,输血前实验室检查,输血申请(包括血液成分选择,填写申请,血样采集,输血科接收并审核等),输血相容性检测,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发放,临床输注管理(包括核对、输注、监测等),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及处理,输血治疗效果评估等临床用血各阶段的操作程序。

(3)人员管理

输血相关医技人员应掌握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以及其它血液替代品或相关药物等。临床输血相关医技人员应掌握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以及其它血液替代品或相关药物等。临床输血相关的医护人员要详细核对患者与血液制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输血安全。

(4)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不同级别临床医师的申请用血量权限。 (2)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的临床医师负责签发输血申请单。

(3)一次临床用血、备血量超过20xx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力口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学部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废贴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学部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卫生局监督销毁。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8、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相关药品质量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所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劣药品情形之一的药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不合格药品。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或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药品。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

(4)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

(5)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 (6)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7)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药品。 (8)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9)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10)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11)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

(12)外观性状或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3)经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14)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3.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应对不合格药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将不合格药品的调查结果和有关资料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

4.不合格药品一经确认不得再次销售,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对已售出的不合格药品,应积极与患者取得联系并全力追回。

5.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按《药品报损销毁程序》进行

6.不合格药品的调查、确认、处理、报损、销毁等各项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

9、医院各种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按性质不同,实行分级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负责人每月初将所需的试剂填写化学试剂申请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及数量等,报科长审批,交设备采购科采购。

3.根据批号和效期的远近使用化学试剂。

4.使用试剂应进行登记,包括:名称、使用目的、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者等,未用完的试剂密封,放回原处。

5.需低温等特殊保存的化学试剂按要求存放。

6.配制的化学试剂贴上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和配制日期等。

7.负责人应定期将化学试剂的领入、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报表,以进行成本核算。

第4篇:规章制度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

一 球队宗旨

球队是一个业余体育组织,其宗旨在于以球队友,促进交流。我们的宗旨:工作第一,训练比赛第二。强身健体,团结协作,增进友谊,永攀新高。比赛原则:本着锻炼身体,激扬活力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比赛成绩前提下,尽量在比赛中安排所有到场球员一定的上场时间。(主力队员是首发,但是替补队员到场均安排一定上场时间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球队通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以达到锻炼身体。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球场上我们是队友,在球场下我们是兄弟。阳光、绿色、和谐、友谊、民主、快乐、健康是我们永不变的队训。 ? 二

球队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球队设荣誉队长1名、场上队长1名、副队长1名

队长主要负责球队的管理、外联主要负责场上人员安排,球队整体战术打法等工作。

副队长主要协助管理球队,协助领队搞好球队建设, 以上所有职责均由所有队员商量后拍板决定。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 三

队员守则

1、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球队规章制度,不得以球队名义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2、队员之间需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做出有损球队利益的行为。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并有对球队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指正和共同建设球队的权利和义务。

4、队员应尊重队长的管理,在比赛中坚定不移的贯彻战术意图,不得擅自更改球队决定。

5.队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的权利,但须向队长声明.? 四 队费的缴纳标准及用途

在拉到赞助之前,本队还是aa制支付比赛费用及饮料钱等。每场训练以及比赛,均aa,队服在比赛的时候均统一,队服aa,球队经费来源于队员队费。队费主要用购买足球及其他相关装备,购买比赛用水等。 ? 五 财务制度

球队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队费单独列帐,收支清楚、明确地予以记载,并须定期将队费收支情况在qq群上公布; ? 六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提出合理化建议;

2.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3.有权了解球队财务情况、要求公开财务帐目; 4.联系比赛,经讨论执行; ? 七

球队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

2.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3.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队长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说明,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队长请假。 ? 八

违纪处理

队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损害球队声誉的,开除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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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3.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给队长请假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第5篇:规章制度

华瑞诚五金规章制度

1.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不迟到,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玩手机,

打电话,使用手机听音乐看小说,其中戴耳塞听音乐看小说严重影响工作,如因此做坏工件,将要负全部责任,请各位切记)。不无故不上班,如有事情请假需提前半天告知,不允许代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上班。否者按旷工处理。晚上如有事情不加班需提前告知,安排人顶替接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经批准后方可不加班,否则按扣除半天工资处理。

2.工作期间不许乱丢垃圾,垃圾与烟头一定要丢到垃圾桶,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大

家都会心情舒畅。

3.做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把控好尺寸、产品公差与要求、对比样品,问清楚数量再做,不能

凭记忆做,因为没问清楚而把产品做坏,需负一定的责任,望各位一定要记住,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确定100%的把产品做好,请一定要先停下来,问清楚或者请教好之后再做。

4.加工产品的时候过程中如有不良品一定要告知,因为有些产品是不允许少数量的,如果

少了,需告知客户,做坏的不允许丢掉,做好标示分开交还给客户。

5.一筐产品里面如发现不良的,一定要分开做好标示,检验好后再交给客户,如果你不确

定产品100%的是良品必须要分开检验后再交货,请记住:宁检3000,莫让客户退300。

6.每天下班提前10分钟,收拾好机台上的量具用具,把机器擦干净,地面清理干净,以

及把当天的调机品,并在明确允许范围的不良品进行分类。铜,铁,黄铜,铝合金,不锈钢等原材料或废料一定要分开摆分类入袋,夜班工作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领取生产任务。交接班必须把自己操作的机台废料清理干净让人接班,不允许留给接班人来处理(每天必须要做的)

7.每个人或每对搭档有属于自己的量具与工具,请妥善保管,因管理不妥而损坏或则搭档

需要自己负责将工具补全。

8.不良费厂里面的东西,注意合理使用。如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浪费和损坏要负一定的责任。

9.每个客户之间的产品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明确。不允许乱脏的现象。做好的产品要保持

干净整洁。

每个月供当月没有请假奖励100元,每个月没有违反规则制度的奖励100元,希望各位员工能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将按情节的严重性来处罚。

华瑞诚五金示

20xx年8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zs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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