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事后监督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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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业银行事后监督管理程序

1 目的

1.1 通过对凭证、报表、内外帐务的审查和监督,能及时发现业务核算过程中发生的种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减少或杜绝核算差错事故乃至大案要案的发生。

1.2 通过对已经发生的会计储蓄帐务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并纠正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和核算差错,保证各项综合业务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合法性、有效性、可靠性。

1.3 考核综合业务核算质量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提出整改建议,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范围

2.1 对公、对私业务凭证的监督,包括储蓄、会计结算,贷款贴现、资金联行、现金凭证、代理、一卡通及辽河卡、ATM、POS、电话银行等业务的监督。

2.2 特殊业务的监督,包括对操作员信息、重要凭证信息、开销户的信息及帐户挂失冻结的信息。

2.3 帐务核对的监督,包括总分、帐簿、表内外的监督。 3 权责

负责事后监督中心全面工作,保障监督职能正常发挥:事后监督中心主任

接收数据文件、统计柜员业务量及差错、报表打印: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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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督手工监督及计算机监督、差错的查询:事后监督员 事后监督工作情况检查、各支行百分考核的统计:事后督导员 4 作业内容

4.1 事后监督采取中心分散延伸监督方式,各支行(信用社)设事后监督终端,通过DDN专线连接事后监督中心系统。事后监督员对支行进行监督,监督中心对事后监督员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4.2 事后监督准备

4.2.1系统管理员每日早8.00通过事后监督系统,接收综合业务系统前一日前台数据文件。

4.2.2把接收的前台数据装入临时数据库,建立待监督数据,以备

事后监督员计算机监督工作。

4.2.3传递凭证:各支行(信用社)每日早8:30派专人把当天待监督的凭证交给事后监督员.监督员收到所辖网点待监督凭证,根据柜员轧帐单的借贷方笔数清点凭证张数,核准无误后双方在凭证交接登记簿上签字(表一)。 4.3 事后监督操作

4.3.1票面审核:事后监督员对所要监督的凭证依照《储蓄基本制

度》、《会计基本制度》进行严格审核。如有一项不符规定则将不符合情况记录于差错登记簿,同时将该凭证折角以作标识。 4.3.2系统复核

4.3.2.1事后监督员按凭证的帐号、借贷方、发生额等相关信息,逐笔录入事后监督操作系统进行模拟操作,将操作过程和结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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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综合业务系统发生的业务流水数据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将不符情况记录于差错登记簿,将相关凭证折角以示区分。 4.3.2.2事后监督员将事后监督系统生成的明细帐、总帐与综合业务系统明细帐、总帐进行核对,并打印监督结果报告单(表四)。如有不符,按差错处理。

4.3.2.3事后监督员监督完所辖网点的所有业务,在事后监督系统中设置网点监督完成标志,退出监督系统。 4.3.3差错处理

4.3.3.1事后监督员确定其差错类别,在差错登记簿(表二)

上登记。

4.3.3.2 当天监督业务结束后,事后监督员根据差错登记簿按网

点整理、打印一式三联的差错通知单(表三)

4.3.3.3第一联由事后监督员留存,二三联与传票一起交所监

督的支行(信用社)主管业务行长(主任),明确差错的责任人,由责任人进行差错处理。

4.3.3.4对可更正的差错(如漏盖业务章、经办员名章)由责

任人进行(补盖)更正,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差错通知单上。

4.3.3.5差错处理完毕后,网点在第二联签章,连同传票一起

交回支行(信用社),由主管业务行长(主任)审阅差错处理情况,并在第二联回单签章后返还事后监督员。

4.3.3.6 事后监督员以第二联回单做查复登记,并进行差错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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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一二联配对后归档保存。 4.4监督结果分析

4.4.1系统管理员待所有事后监督员监督完成后,汇总打印全行差错明细报告表(表五)。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督主任汇报。 4.4.2系统管理员备份事后监督系统数据,清理临时数据库数据,以备明日接收新数据。

4.4.3系统管理员每日下班前登记当天事后监督系统运行情况登记簿(表六)。

4.4.4 系统管理员每月核对一次事后监督系统与综合业务系统储蓄、对公分户帐余额,并打印储蓄、对公分户帐核对报告表(表七)。

4.5传票、帐表的装订保管

4.5.1 各支行将监督后并且处理完差错的传票进行装订,登记,入库保管. 4.6督导员工作检查

4.6.1督导员定期到各支行对各事后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支行查询、查复的检查、整改情况。 4.6.2督导员现场检查完成后,向监督中心主任请示需要由监督中心进行抽查的传票,由督导员将所需抽查的传票取回监督中心(抽查量不低于业务总量的10﹪)。

4.6.3需抽查的传票送到监督中心后,由主任随机指派督导员对事后监督员已经监督完毕的传票进行复核,按照事后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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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检查方法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记录于差错登记簿,但登记簿中不体现督导员的姓名或代号。

4.6.4监督中心主任将各督导员的检查结果与事后监督员的检查结果进行核对,以确认事后监督员的检查效果。

4.6.5 若复核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不一致,则由监督中心主任调查两次检查结果不一致的原因,确认正确结果,最终评价事后监督员和督导员的工作绩效。 4.7综合业务系统事后监督的原则

4.7.1综合业务系统事后监督必须执行人员、空间、时间上三分离的原则。

4.7.2严禁事后监督员与前台柜员相互顶岗;

4.7.3在空间上,营业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分开,禁止二者在一起办公;

4.7.4在时间上,事后监督对营业部门发生的业务实行随时跟踪审查监督,次日监督完毕。

4.7.5事后监督人员必须执行“有疑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 4.7.6发现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查询,不得以任何理由替经办人员改错,不得编制会计凭证。

4.7.7监督员要及时将监督出的差错情况反馈到支行。

5.相关文件

5.1《储蓄基本制度》 5.2《会计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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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定义:是依据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及商业银行有关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对先行会计储蓄核算依据和核算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和监督的业务活动,是防范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体系,也是约束业务操作行为的有效措施。 7.相关表格

7.1凭证交接登记簿(附表一) 7.2差错登记簿(附表二) 7.3差错通知单(附表三) 7.4监督结果报告单(附表四) 7.5差错明细报告单(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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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定义:是依据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及商业银行有关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对先行会计储蓄核算依据和核算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和监督的业务活动,是防范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体系,也是约束业务操作行为的有效措施。 7.相关表格

7.1凭证交接登记簿(附表一) 7.2差错登记簿(附表二) 7.3差错通知单(附表三) 7.4监督结果报告单(附表四) 7.5差错明细报告单(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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