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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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泰州市白马镇的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原《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修编规划,是指导白马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白马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3条 本规划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须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4条 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 发展目标及指导思想
第5条 总体目标
1、全镇社会文明和谐、科技文化发达、经济繁荣昌盛,各项社会业协调发展。
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2、镇区建设成为市内领先的设施先进、功能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旅游型小城镇。
3、农村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生活富裕,安居
乐业。
4、全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治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质量优良。
第6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高起点制定白马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
2、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的总体要求,合理布置各类用地,使规划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和适应性。
3、满足城市建设、镇区建设和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长远规划、逐步实施。
4、充分利用镇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优势,打造国家级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
5、重视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力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大效益的和谐统一。
第7条 规划重点
1、功能定位
坚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整合城镇空间,合理配套白马镇的各项公用基础设施;明确镇区性质,完善镇区功能,适度扩大镇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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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域协调
规划在时序上、空间上协调发展,重点研究镇区和市区的分工联系,把握城镇发展方向,增强规划的可行性,使规划具有弹性。
3、空间布局
在现有城镇道路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旅游型城镇的空间布局要求,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结构,完善镇区功能,优化空间利用效率。
4、设施配套
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现旅游特色。
第8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建设部《城镇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4、《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5、《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6-2020) 6、《泰州市白马镇镇村布局规划》 7、《泰州市白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相关法律、规章、条例和技术规定。 第9条 规划范围 1、镇域规划范围
为镇域行政区划范围,规划面积约22.9平方公里。
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2、镇区规划范围
东至西干河、西至前进河、南至姜高路、北至周山河,规划面积约640公顷。
第10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11条 发展战略
1、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持续发展。
2、相对集中战略。居民点和生产力布局相对集中,强化镇区中心职能、调整用地结构、完善镇区各项设施,加强行政村建设和改造,促进镇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3、产业振兴战略。逐步改善和提高一产质量;主动调整和压缩二产规模;大力促进和扩大三产比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完善市场体系。
4、基础设施优先战略。尽快改变小城镇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局面,满足城镇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需要,增强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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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教兴镇战略。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坚持教育为本,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全镇人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6、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切实保证经济高速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注重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营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12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GDP)5.0亿元,人均GDP2.5万元,三次产业结构15.0:40.5:44.5。
远期(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8.0亿元,人均GDP5.6万元,三次产业结构12.0:30.0:58.0。
2、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60%,恩格尔系数降至45%,医疗保障覆盖率90%,适龄人口受高等教育比例达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5平方米。
远期(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60%,恩格尔系数降至30%,医疗保障覆盖率100%,适龄人口受高等教育比例达6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
第13条 战略发展重点 1、农业发展重点
以建设万亩生态观光农业为突破口,在姜高路南侧形成采摘、观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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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苗木三大种植基地。建设种养加销一条龙,科贸工农一体化之路的现代化农业综合示范区。
重点发展镇域特种农产品(药材、花卉、苗木)的生产和各种农副产品(蔬菜、水果、家禽等)的加工与交易,加快镇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2、工业发展重点
对现状工业集中区和工业企业实行总量控制,镇区和非工业区内不再新设工业项目。优化传统产业结构,对效益不高、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逐步进行关迁,以保护镇区环境。
重点发展机电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业,通过引进技术和人才,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镇经济发展动力。
3、第三产业发展重点
利用水、陆交通运输和农副产品生产优势,积极发展与旅游相关的商贸交易和现代服务业,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延伸产业链。
重点发展镇果品、蔬菜、家禽等交易市场,培育为城市配套服务的生态旅游、度假、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和城镇房地产业,形成特色市场,增强城镇发展的吸引力。
4、社会事业发展重点
普遍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水平,加强镇域路网的改造和镇容镇貌的建设;优化教育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全民素质。
重点发展镇文化教育事业,利用镇现有教育水平较高的优势,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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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通过开办镇成人教育培训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等,打造镇特色文化教育产业善办学条件,提高全民素质。
第14条 战略布局与战略阶段
白马镇域发展采用“集中发展镇区,以镇区带动镇域普遍振兴”的空间战略布局。
近期:将镇区作为全镇的发展极,进一步提高其聚集度,使其镇域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加强;村庄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点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开展康居示范村的建设。
远期:中心镇区的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镇区带动镇域共同发展。 第15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综合考虑白马镇的现状实绩与未来趋势,白马镇的城市化水平规划达到78%。
第16条 镇域人口规模
1、现状(2008年):2.1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13万人,寄住人口0.05万人)。
2、近期(2015年):2.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2万人,寄住人口0.3万人)。
3、远期(2030年):3.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2万人,寄住人口1.0万人)。
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第二节 镇域空间布局规划
第17条 镇域体系布局规划原则
1、明确镇村体系职能与规模等级结构,调整行政村的数量与界线,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行政村纳入镇区统一规划建设,城市规划区内的行政村纳入市区统一规划建设。
2、以镇区建设为龙头,全面提高镇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其发展规模综合考虑镇域和旅游活动的需求。
3、发展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逐步合理地缩并零散的自然村落,从而有效地节约耕地,合理布局镇域基础设施,使乡村的发展更加有序。
4、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集中布置镇域内的各项生产、生活用地。
第18条 镇村体系等级、规模结构
镇村体系由城镇——行政村二个层次构成,形成以城镇为中心,基层村为网络的二级镇村体系。
1、城镇
规划人口2.5万人(含外来人口1.0万人),占镇域总人口的78.1%,规划建设用地为325.0公顷(含工业集中区8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0.0平方米。
2、行政村
规划镇域范围内保留5个行政村,分别为:前进村、陈家村、陆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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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白村、黄河村。
行政村保留10个居民点,规划村庄总人口0.7万人,占镇域总人口的21.9%;规划村庄建设用地9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0.0公顷。(具体内容详见下表:镇村体系规划一览表)
表一: 白马镇镇村体系规划一览表
个 规划人口 规划建设用地 本级人口规模 占总人口比例 等级 名称 数 (人) (公顷) (万人) (%) 城 镇区 25000 245 1 2.5 78.1 镇 工业区 - 80 前进 1500 19.5 行 陈家 1800 23.4 政 5 陆家 1000 13.0 0.7 21.9 村 岱白 1500 19.5 黄河 1200 15.6
第19条 镇村体系职能结构 1、中心城镇
白马镇镇区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积极引导分散的人口和各项建设向本区域集中,成为镇域社会、经济的增长核心。镇区设白马、金马两个居委会。
2、行政村
行政村由若干居民点组成,以发展第一产业为主。各行政村分设一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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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镇域空间开发管制
综合现状及镇域建设需要,将全镇划分为三大建设控制区。 1、禁止建设区
主要是生态敏感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分布在镇域沿主要公路两侧附近生态绿地和规划保留村的基本农田。
2、限制建设区
主要是一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分布在海纪馆公园和城镇发展的备用地。
3、适宜建设区
规划调整后的非基本农田区、非生态敏感区及其影响区的用地,分布在镇域规划的生产设施用地、镇区用地、村庄用地等建设用地范围内。
第21条 镇域空间布局结构
以白马镇区为核心,形成中心镇区位于镇域中部、行政村均匀分布的空间结构形态。
第22条 镇域空间利用规划 1、工业建设空间
镇域工业的发展应逐步集中到总体规划确定的生产设施用地内,现镇区及行政村的工业应予关停或逐步搬迁集中,以切实保护镇域环境,发挥工业经济的规模效益。
规划白马镇生产设施用地共80公顷,布置于镇域姜高路南侧,形成镇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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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开敞空间
镇域农业仍以种植业为主体,加快实行农业的多种经营,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特种农业和生态农业,拓展农业生产领域。同时结合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归并,对老宅基、弃地进行复垦,使农田更加规整,以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确保一定的基本保护农田数量和质量。
大力发展特种农业。姜高路以南各村建设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基地;姜高路以北黄河村建设百万只家禽饲养基地。
3、镇村建设空间
镇区建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和要求实施,具体建设应按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进行;村庄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确定的各居住点内实施,具体建设应按各行政村编制的村庄建设规划的内容进行。严格杜绝在禁止建设区内进行任何开发建设活动。
第23条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进行镇域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布局,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委、医疗所、文化活动室等)建设。规划撤并的村庄保持现有设施现状,不再兴建公共服务设施。
2、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面向全镇域,满足全镇的行政、文化、体育、医疗、教育以及消费需要。
第24条 镇域交通规划 1、对外公路
经规划的镇区和村庄与周围城镇都能有便捷的交通,其对外交通东西向主要依托姜高公路(规划一级),南北向主要依托规划的城市东环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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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一级)来完成。
2、航道
镇域主要航道有位于北侧东西向通过的周山河(规划六级)。 3、镇域道路
镇域内部道路除满足镇区与各行政村内部的交通需要外,镇区至周山河街区及市区的联系主要通过规划海军大道和姜高路来完成,镇区至各行政村的道路达到三级公路标准(宽9-14米),行政村之间的联系道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宽7-9米)。
第三节 镇域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25条 镇域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白马镇用水水源为长江水。 2、用水量预测
镇域自来水总用水量为1.4万立方米/日。 3、供水规划
镇域用水全部由泰州市区域供水干管供水,给水管经姜高公路将清水引入镇区给水管网。
4、管网规划
从镇区自来水管网引出给水管,沿通往各个行政村的道路铺设至各行政村和工业区。
第26条 镇域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预测镇域污水量为0.6万立方米/日,其中镇区和镇工业集中区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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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方米/日,其余乡村0.03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规划:
白马镇区污水由镇区统一收集后沿328国道送至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各基层村污水可设置微动力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然后用作农肥或排放。
第27条 供电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至规划期末预测全镇总用电负荷将达2.3万KW。 2、电源规划
近期全镇以现状35KV变电所为电源,远期改造为110KV变电所,以110KV变电所为电源。
3、镇域配电网规划
全镇以规划110KV变电所为电源,以10KV线路为主要配电网络,10KV主干线路沿镇域内主要道路敷设至各行政村。
4、线路规划
电力线路应按道路走向及规划的电力线路走廊统一布置架设。电力线路原则上以路东路南为主要通道,与电信线路分置道路两侧。
第28条 电信工程规划 1、电信容量预测
规划至2020年全镇固定电话主线电话普及率达60线/百人,规划全镇交换机总容量达1.7万门以上。
2、局所规划
规划村庄电信由镇区电信局统一供给,村庄不设模块局,每个村庄可设邮政服务网点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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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线路规划
至规划期末,全镇将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发展各种多媒体及宽带新型业务,加快信息化小区的建设,在镇域内至各行政村均采用光纤接入,镇域电信主干线路均沿主要道路敷设,电信线路以路西路北为主要通道。
第29条 有线电视工程规划 1、用户预测
至规划期末,白马全镇人口将达3.2万人,预测有线电视用户达0.9万户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
2、管网规划
镇区有线电视线路将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逐步采用地下管道敷设方式,有线电视管道原则上与电信管道同侧敷设。至各农村居民点的有线电视主干线路均沿主要道路敷设。
第30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
镇区天然气用户耗气定额:2510MJ/人·年,民用与工商用气比为50:50。其余乡村瓶装使用率达到100%。
2、气源规划
镇区近期仍由现状液化气储罐站供气,远期采用管道天然气,由市区燃气管网接入。其余乡村规划仍采用瓶装液化气。
3、管网规划
为保证供气安全,采用环状加支状的布置方式,中压管沿将军路敷设。 第31条 防灾规划
1、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抗震按8度标准设防。
2、镇域河道近期按50年一遇防洪设防,远期按100年一遇防洪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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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镇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32条 环境质量目标
1、地表水达到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3、声学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生活区噪声≤55dB(A),交通噪音≤70dB(A)。
4、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0%,生活垃圾及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33条 环境保护对策
1、编制镇区环境保护专业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深化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机制。
2、开辟多种渠道,积极引进环保资金、环保项目、环保新技术。 3、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轻污染、无污染、低能耗、低物耗企业。4、坚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四章 镇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镇性质、规模
第34条 城镇性质
近期为泰州市主城区南部近郊的现代化商贸旅游城镇,远期发展成为城区南部的功能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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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条 城镇人口规模
近期:1.5万人,远期:2.5万人。 第36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180公顷(其中镇区140公顷,工业集中区40公顷), 远期:325公顷(其中镇区245公顷,工业集中区80公顷)。 第37条 人均建设用地
近期:120平方米(其中镇区93.3平方米,工业集中区26.7平方米), 远期:130平方米(其中镇区98.0平方米,工业集中区32.0平方米)。
第二节 镇区总体布局
第38条 规划布局原则
充分考虑镇区现状,依托老镇区,利用现有条件,合理规划路网,全面提高镇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注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39条 镇区发展方向
镇区以开发内涵为主,适当向东、北发展。 第40条 规划用地结构
白马镇区规划用地结构为团状,镇区发展依据现状形成“一心、两带、三片”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迎宾路东侧镇行政、商业、文化中心。 两带——秧田河、东港河两条滨水绿化景观带。
三片——海纪馆建设、镇区建设及镇区建设预留三大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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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各类用地规划
第41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32.2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比例为54.0%,人均居住用地52.9平方米。
1、居住模式:镇区居住用地以迎宾路为界分为两大居住组团,即镇东居住组团、镇西居住组团。居住模式以多层和低层联排式住宅为主,严格控制低层低密度独立式住宅的建设。
2、控制要求:基本保留镇西原有居住用地,迁出其中部分混杂的工业用地,加强居住区环境建设。镇区农居及远期镇域部分建设用地内农居,应加以控制,逐步向镇区居住用地内集中。
3、开发方式:镇东居住组团以新建为主,新建住宅小区要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秧田河以北地区现状居住密集,规划保留现有居住模式,重点进行环境整治,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开发方式为统一规划、分期改造。
第42条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37.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1%,人均14.8平方米。
1、行政管理用地
镇政府移址新建,建成行政办公中心,位于秧田河南侧、迎宾路东侧,同时镇区其它办公机关搬至行政办公中心,改善原有办公环境。现状镇政府保留,改为居委会办公用地。
2、教育机构用地
整合教育资源,对原有的镇区中学予以保留,扩大用地规模,小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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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迁入中学内,形成九年一贯制学校。采取与市区联办的方式,完善白马职教培训中心和海军泰州教育基地的建设。
3、文体科技用地
迁址新建位镇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中心,位于规划镇政府西侧,完善镇文体娱乐设施。
府前公园和居住区组团绿地内配备相应体育设施,供晨练之需。 4、医疗保健用地
原址保留镇卫生医院,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其规模应能服务于全镇。在居住区内按规范设置社区医疗诊所。
5、商业服务设施
完善现有的镇区商业设施,在金马大街与将军路交叉口附件形成镇级商业金融中心;沿金马大街、将军路两侧布置居住区级商业设施。
6、集贸市场用地
规划在姜高公路北侧、迎宾路入口处布置镇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综合型超市,在海纪馆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内布置旅游小商品市场用地;镇区规划农贸市场一处,位于镇区西侧、金马大街北侧。
第43条 生产设施与仓储用地
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不设生产设施用地和仓储用地。近期可保留沿姜高路北侧的部分生产设施用地,远期逐步调整到镇域工业集中区内。
第44条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3.2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3%,人均1.3平方米。
镇区的对外交通联系东西向主要依靠姜高公路、南北向主要依靠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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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来完成。
第45条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9.9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6.3%,人均16.0平方米。
镇区道路基本采用方格网的布局形式,道路系统由三级组成:设镇区主干路——红线宽24-36米;干路——红线宽16-20米;支路——红线宽9-12米。
规划镇区主干路“二横三纵”。二横:金马大街、海军大道(海纪馆路),三纵:将军路、迎宾路、金东路。
规划镇区干路“一横三纵”, 一横:金叶路,三纵:泰白路、海军路、丰民路。(道路设计详见下表:镇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表二: 白马镇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道路名称 起讫地点 长度 宽度 (米) (米) 横段面形式 备注 姜高路 一级公路 金马大街 泰白路-金东路 2400 24 5+14+5 主干路 海军大道 泰白路-金东路 2600 36 5+4.5+1.5+14+1.5+4.5+5 主干路 将军路 姜高路-海军大道 1200 28 2.5+3.5+1+14+1+3.5+2.5 主干路 迎宾路 姜高路-海军大道 1100 24 5+14+5 主干路 金东路 姜高路-海军大道 1200 24 5+14+5 主干路 金叶路 泰白路-金东路 2400 18 3+12+3 干路 泰白路 姜高路-海军大道 1100 18 3+12+3 干路 海军路 姜高路-海军大道 1200 18 3+12+3 干路 镇区设机动车社会停车场2处。此外,镇区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必须按标准设置相应的停车场用地,居住区内根据规范要求配建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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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条 绿化用地
规划绿化用地30.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2.2%,人均12.0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3.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9.4%,人均9.2平方米
1、公共绿地:规划在镇区政府南侧新建一处市政绿化广场,在居住区组团内新建三处街头绿地。沿主要道路、景观河流设置街头绿地和滨河绿化带,沿河绿带宽度不低于5米。
2、防护绿地:在镇区东南侧保留现状苗圃用地;沿姜高公路两侧设不低于20米宽的防护绿带。
第47条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规划工程设施用地2.7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1%,人均1.1平方米。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包括变电所、消防站、邮电设施、垃圾转运站、加油站、污水处理厂等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规划详见下表:中心镇区工程设施用地规划一览表)
表三: 镇区工程设施用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占地(公顷) 1 变电所 1.0 2 消防站 0.3 3 邮政局 府前街与健康路交叉口西北侧 0.2 4 给水加压站 镇区东北侧 0.4 5 液化气站 镇区东北侧 0.5 6 加油站 金诚街与苏张路交叉口西南侧 0.3 7 垃圾转运站 镇区东北侧 0.3 8 污水处理厂 姜高公路北侧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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