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话题作文导写,附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22 17:47: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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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坠江话题作文导写,附范文

公交车坠江事故 规则意识需要共同遵守

近几日,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始终牵动着人们的心。在11月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为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坐过站,要求停车但遭到拒绝,因此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互殴,最终导致车辆失控坠江。两人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

消息公布之后,互联网上呈现密集讨论,集中于悲剧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如何避免再现等话题。有人给出建议,应当强制为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安装隔离设施,对可能诱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当事人给予严惩,以儆效尤;也有人说,这一事件告诫所有人,绝不要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行一小善说不定会拯救自己的生命……当然,不论措施是否可行,或者观点是否恰当,都反映出了当前社会对于加强培育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的强烈吁求,这不仅是构建一个良善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每一个个体提升自我生活境遇的必要条件。

法治社会,已经是当前的全民共识。但法治不能停留于纸面,更需内化为对法规、规则、秩序的普遍信仰与遵守。从此次坠江事故的起因以及今年舆论场上反复热炒的高铁占座等事件来看,规则意识的淡漠是最基本肇因,相关当事人的行为未能体现出足够的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而一时理智的丧失,付出的代价也是沉痛的。

我们同样应该观照当前的现实实践,相关纠纷的法治解决渠道是否通畅。以公交车一事为例,公车上乘客与驾驶员因为坐过站而互殴,中间争执细节尚有待核实,但是,既然已经产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为何公交车未选择停车解决纠纷?公交公司是否对这类行为进行预案准备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搜索以往新闻,类似事件全国多个地方均有发生,其实理当在此之前引发警惕,并作出相关的机制安排,本次坠江事故更应当成为对类似行为进行梳理并规制的契机。

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力度预防突发事件,同时也要明确,法律法规是人造物,它不同于自然法则的不可违背性,既可以遵守,也可以违反,这也意味着真正有效力的法律法规,既依靠强制力,也根植于其中的道德律令对人心的影响力。有观点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社会成员的过界行为,极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攻击公交车驾驶员明显就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这件事对公众来说也当是一次安全教育,在公共场合,切不可放任戾气,对规则、对自己以及他者的权益需要充足敬畏。

当前中国社会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纠纷和一些矛盾。在这个背景下,更需要明确相关社会机制和规则,需要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根植遵守安全底线的共识,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出更有安全感的社会。

  ——光明日报


作文材料

10月28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上,乘客刘某因错过目的地站要求停车,司机冉某以该处无公交车站拒绝。刘某对司机大加指责,司机不断回头解释与争吵,乘客大多选择旁观不语,矛盾逐渐升级。当车经过万州长江二桥时,刘某突然拿起手机两次砸向司机头部,司机冉某放开方向盘进行回击,双方开始殴打,最终导致车辆失控,与迎面的小轿车碰撞后冲出二桥护栏坠江,造成车上15个鲜活的生命在3秒内瞬间消逝。

在救援人员忙着对失踪人员救援的同时,网络上充斥着各种谣言。比如“公交车司机凌晨K歌导致开车时睡着引发事故” “大巴和小轿车相撞的原因系女司机驾驶的小轿车逆行”……由此引发网友议论与谩骂。这次相关权威部门的真相披露和辟谣工作相当及时,事故真实情况和相关调查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让民众了解真相。

读了上面这则材料,你有怎样的感触与思考?请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十五条人命,带来的教训足够深刻了

公交车坐过了站,小事。因为这样的小事,司机跟乘客吵架打斗,竟葬送15条人命。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一公布,相信很多人都和岛叔有相同的感受:痛惜。可怜同车另外13人,因为别人的错误,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惨痛的事故,再次彰显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规则的重要性。

出门在外,就算不是为了社会大众,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要守规则。什么是规则?规则是协调大家预期,保护大家共同利益的。

就算是仇人相见,在公共规则面前,也要一体遵守,不然就是零和博弈。《孙子•九地》说:“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共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破坏规则,各行其是、唯我独尊,坐过了站,不是我没注意,而是你没提醒。这样的人是规则的害群之马,是系统的病毒,必须及时处理。

危害公共安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很清楚:如果公交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受到攻击,造成车祸,伤及他人的,肇事可以会被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前两天,北京一名女乘客因坐过站后要求司机停车被拒,抄起整箱牛奶,多次砸向司机,致使公交车与小轿车发生剐蹭,酿成险情。目前,嫌疑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9月,浙江丽水一女士因1块钱怒打公交车司机,换来12万赔偿,再加3年大牢。


理所应当。

公交车上写的“不要和司机闲谈”不是轻飘飘一句话,而是和全车人的生命安全挂钩。闲谈是最轻的危害,吵架、辱骂,甚至动手,这样的任性举动,人人得而诛之。有网友贴出视频,有人在公交车上拽司机方向盘,被其他乘客一脚踹老实了。大快人心。

所以有时候,当恶事发生时,遇警察等公权力不在场,这类一脚飞踹,不妨看作是见义勇为,因为它很可能保全的是整车人的性命。应予鼓励。

人生来都是社会的动物,有社会,便有规则,再任性,再冲动,也要学会在规则面前低头,这是基本的公共道德。遇到破坏公共规则的行为,警察要管,普通人不妨也要挺身上前,要保卫我们的社会规则。同时,这类恶意袭击公交司机威胁其他乘客人身安全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而且要广而告之,使更多人明规则、知底线。

最后,岛叔给那些遇事只想自己、不顾其他的人送上“三知”。

知进退。明了轻重缓急,“进所当进、止所当止、退所当退”,一切要以规则为准绳。

知己责。经济越发展,群己界限问题越突出。自己的行为边界在哪里?责任边界在哪里?需时时照顾到其他人的利益关切。

知轻重。人生在世,什么重要,什么次要,千万不可糊涂。不光当事人要头脑清楚,旁观者也得有担当。公共安全,需要共同维护,如果袖手旁观,那“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突发事故崇尚理性“围观”

10月28日,重庆万州区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引发社会民众普遍关注。连日来,华龙网等主流媒体传播平台,不断发布权威信息,全面立体还原事发现场、展现事后救援作为状况,更多关注者虽人不在现场、却能胜似亲临现场,公众各方情绪平和有序。

面对突发事故,社会公众在表达人道悲悯之余,无疑还会关注事发经过的细节、甚至诱致事发的初步原因。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证明,唯有事实与真相,最能抚慰悲悯事故的每位围观者。28日事发之后不久,重庆当地便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事故消息;在调取桥面监控设施和事故现场其他车辆视频资料之后,及时发布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初步调查原因;同样是在第一时间,通过中央、地方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成立救援组织机构、组织救援力量等重要信息。也正是因为每个关键环节的信息对外公开透明,可以及时回应社会民众关切,并有效挤压多种猜测、甚或是谣言的生成空间。

万州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之后,重庆市以及国家应急与交通等部委,围绕事故开展的救援等项工作,因为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而变得近似于被放到了“聚光灯”和“显微镜”下面。每一步进展,都有可能成为外界热议的话题;每一个细节,都可能被放大成为意料不到的解读——从事发现场保护与重要物证留存、当事人的取证与目击者调查,到调动专业救援设备和人员,以最快效率采取有效救援作业……连日来,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后续处置,基于其专业且科学的积极应对,向公众体现出担当社会治理的应有作为,从而进一步纾解民众疑虑。

人命关天的突发事故面前,最为脆弱、也最容易被传播感染的,当然是公众痛惜珍贵生命悄然逝去的悲悯情感。本着对生命权利的基本尊重,此情此景,谁能孰视无睹?事故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声音,捏造谣言谩骂当事女司机,甚至对女司机群体发起攻击;而随着权威信息的发布,网络上已绝大多是客观冷静的理智声音。相关部门对事故信息的主动公开、舆论传播的及时便捷、救援应对的科学专业、善后处理的安然推进,能让每位关注者,生出更多的理解与善念、更大的宽容与支持。而之前传播谣言、谩骂女司机的网民和平台则需要反思,在网络发声做到依法自律和理性自觉,这是不容逾越的红线。

每次事故,都有可能成为刺痛公众情感的伤口;而每次事故,都可能成为社会治理查漏补缺弥足珍贵的经验教材。正因为如此,突发事故中的每个细节或都值得探究;探究事故中的每次细节还原或都值得尊重。我们要搭建起尊重事实真相、遵循科学规律、敬畏国家法治的“围观”平台,规范引导社会公众自发形成文明理性“围观”,从而让“围观者”与“被围观者”以及相关各方,有着多向的良性畅通渠道,为共同推进社会文明进程凝聚宏大合力。


冲动是魔鬼,忍耐更为佳

这几天,全国很多人都在关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的进展,并为十五条鲜活生命的逝去表达了哀悼。通过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原因居然是女乘客刘某跟司机冉某发生纠纷,相互谩骂、扭打在一起,导致了公交车失控坠入江中的悲剧发生。

消息通过网络一经发布,人们纷纷对两人的违法行为,错误举动提出了谴责。一些激进的言论甚至认为,两人带了这么多人陪葬,最好“断子绝孙”。也有人借此上纲上线,从所谓国民性角度做了探讨。

无论是女子还是司机,他们都不愿意这样的悲剧发生,使自己以及无辜的乘客丧失性命。然而双方在相互刺激的言行中,愤怒的情绪突然爆发,一时间失去了理智,做出了极端错误的行为。他们的言行正应了“冲动是魔鬼”这句话。这是人们在行为系统不理智的表现,是人的情感特别强烈、基本不受理性控制的一种心理现象。

发怒是人类重要的情感之一,当自己遇到利益受损,被人批评,遭受不公平对待、看到不义的事等等情况时,都难免怒上心头,甚至做出冲动的,失去理智的事。只要经常关注社会新闻,都不难看到很多人由于愤怒失去了理智,做出了伤害人的举动,不但让别人失去了性命或者造成严重损害,造成无数家庭的破裂。也毁了自己的人生。

因此,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做到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轻易发怒,理智不被冲动所战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无妄之灾的发生。我们遇到事件首先要懂得忍耐,孔子认为“小不忍,则乱大谋”。《圣经》上也说“爱是恒久忍耐”。可见忍耐是一种美德与智慧,是控制自己情绪的最好方式。我们在世上难免遭遇到别人误解、攻击或不公的对待,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冲动,以免失去理智,做出错事。而是先隐忍,让自己冷静下来,找出冲突的起因后果,做出准确的判断,以最好的方式去解决。比如这场悲剧的女乘客,仅仅只是因为误过了站点,就引起如此大的愤怒。其实忍耐一下,晚几分钟下车,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因此,我们务必学会操练忍耐,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

除了忍耐,我们也需要有谦让的心。很多小事情酿成大冲突,就是双方固执己见,互不相让造成的。就像这件事,女乘客与司机也就因为下车的产生纠纷,谈不上什么“深仇大恨”,何必就此扭打起来呢?如果双方彼此理解,各让一步,十五条生命也不至于就此丧失。人们不愿谦让的原因就是担心自己吃亏或失去面子,然而由此产生的冲动,所造成的损失往往大于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何必因小失大,做出错事呢?何况从爱人角度,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就会发现我们出于爱,忍受一点小损失又有何妨呢?因此,我们遇到矛盾时,如果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那就宁可退让,不要跟人相争,务必做到“以善胜恶”

希望我们通过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在哀悼遇难者的同时,也从中吸取教训,明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在为人处世中不被冲动所辖制,享受美好的人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w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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