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媒体时代下公安交警部门处置涉警负面舆情的方法

更新时间:2023-04-18 05:30:02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浅谈新媒体时代下公安交警部门处置涉警负面舆情的方法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使得互联网的普及率极大提高,另一方面也促使各类自媒体平台不断发展,继微博、微信社交平台后,诸如抖音、快手的短视频平台也深受网民喜好。基于庞大的网民数量和各类开放的自媒体平台,传统由官方主导的话语权不断被削弱,网民的声音逐渐增加,且传播力不断增强,社会舆论环境愈发复杂。公安交警部门在执法、管理、服务中任何细小的疏忽或失误都有可能导致舆情危机发生,随时可能被置于负面舆论的风口浪尖,继而对交警队伍形象和交管工作带来被动和不利。如何有效应对涉警负面舆情,提升交警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是当前公安交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涉警负面舆情的特点

网络舆情是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直接性。通过论坛、移动客户端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二是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加上一种情绪化的表达,就可以激发和影响一片舆论;三是偏差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虚拟网络会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予以宣泄。

公安民警身处一线,工作在基层,广泛接触群众,时刻处理各种案事件和矛盾纠纷,容易成为网络舆情聚焦的对象。因此,公安民警要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恪尽职守、谨言慎行、依法履职,切不可疏忽大意,因自己言语或行为不慎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涉警负面舆情产生的原因

(一)主观因素:一是民警执法的随意性较大。基层交通警察队伍庞大,且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民警在工作中存在索、拿、卡、要,在态度上存在冷、横、硬、推,在执法上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都为网络聚焦、放大、炒作提供了素材和卖点,容易引发涉警负面舆情;二是民警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技能。大部分民警面对媒体记者,“不会说、不敢说”和“随便说、说不准”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遇到媒体记者采访负面消息时,不是主动及时与记者沟通交流,而是千方百计搪塞、阻扰记者,或者态度粗暴拒绝采访,想通过“捂”、“压”、“盖”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丧失了化解问题、主动引导的有利时机;三是群众诉求信访渠道不畅。一些基层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群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有效解决,迫使部分群众被动地“挤压”到网络世界中,以网络负面舆论的方式来表达民意。

(二)客观因素:一是部分媒体的社会责任缺失。部分媒体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为了经济利益,对涉警新闻特别是负面新闻十分关注,有的热衷于所谓“群体效应”而进行负面炒作;有的为所谓“吸引眼球”、“扩大卖点”而偏离客观公正要求进行不实报道;二是网络舆论缺乏有效监督。众所周知,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公众依托社交类网站、百度贴吧、微博微信等各种虚拟社群抒发意见,表达诉求具有隐蔽性、随意性,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民有空前的话语权对媒体新闻进行跟帖评论,使之成

为舆论热点;三是群众对交警的期望值过高。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对交警部门的期望值却越来越高,有些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较为片面肤浅,也不具备可行性与操作性,甚至有些还不符合法律规定。当网民的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将对交警的不满情绪在网上发泄。

三、涉警负面舆情造成的危害

(一)瓦解了民警士气。媒体对交管工作的不实报道和炒作,给当事民警和其所在的部门甚至整个公安集体,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损害,极大地瓦解了民警的工作士气,降低了民警的工作认同感和职业责任感。

(二)损害了民警形象。一些媒体为追求轰动效应,利用公众情绪肆意渲染和炒作,甚至有些媒体对涉警负面新闻不加以调查和甄别,故意歪曲事实、进行虚假报道,从而严重损害民警形象,降低民警的威望和公信力,使民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遭到打击。

(三)影响了社会稳定。一些媒体奉行“坏消息就是好新闻”的媒体规则,对正面宣传消极应付,对负面消息热衷报道,对涉警负面新闻更是穷追不舍,利用负面网络舆情混淆是非、进行炒作,使得群众人心惶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大局稳定。

四、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方法

在工作中,一旦出现了涉警舆情,公安机关要立即启动涉警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消除舆情负面影响。建议采取以下几点对策:

一是要抢抓时间。在新媒体时代,因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广泛应用,新闻周期大大缩短,新闻呈现和传播不是以小时计,而是以分秒计算。在2小时内,就可将突发事件传播、发酵为有重大舆论影响的事件,如果在“黄金2小时”内不能做到及时处置,那么影响舆论的关键时机就被贻误了,负面舆论就会铺天盖地。

(二)要及时管控。舆情就是警情,当交通事故等突发警情出现后,经指挥中心调度,交警部门应急警力先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对重大案发现场,则要拉出警戒线,进行有效隔离。要第一时间对现场周边的天网监控、单位自建监控进行管控,并对现场使用无人机拍摄的媒体和个人进行有效干预,避免断章取义或者片面、失真图片视频无序传播。

(三)要表明态度。事件发生后,交警在处置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往往备受舆论关注。为此,要及时调查案事件情况,回应群众期待,要按照“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网友表明交管部门的态度,并通报有关信息,引导信息稳步有序的发布和传送,然后根据调查和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满足人们对事实的认知需求。

(四)要信息公开。通过公开,使政务工作和流程在阳光下展示,更加透明清晰,消除神秘与揣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表诚信,更能赢得网民的理解和信任。真相之所以战胜谎言,真情之所以感动社会,就是源于信息的公开透明。

(五)要分级引导。在社会舆情复杂的新形势下,公安基层交警部门应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一旦发生涉警舆情,就要及时回应,适时发布警情通报。基层率先回应,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争取做到处置有层次,舆情不升级,矛盾不上交。如果基层引导存在问题,引发了二度舆情,那么上级层面的新媒体要快速出面进行引导。

综上所述,涉警舆情处置是网络信息时代公安机关面对的一个新课题,千变万化,各不相同。快速有效处置涉警负面舆情是推动交管工作、展示交警形象的有力保障。交警在处置涉警负面舆情时要行动迅速,态度坦诚,因势利导,疏堵兼顾,才能抢得先机,占据主动,赢得理解,获得支持。公安交通民警既要规范自己的执勤执法行为,有效防范涉警舆情的发生;又要认真学习网络信息知识和技能,探讨和研究新形势下涉警舆情产生的规律和特点,透过现象抓本质,掌握处置和应对涉警舆情的过硬本领,使自己成为经得起舆情风浪考验的专家和能手,为公安交管工作服务,为公安机关的现实需要服务。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vq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