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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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监理

郑州市农村集体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监理

项目公示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该业务的设备和仪器,具有城镇地籍调查、土地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在河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注册地不在河南省境内的企业须在河南省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以工商证明材料为准);

3、具备测绘乙级以上资质;

4、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二调后土地变更调查项目;

投报第八标段时,还应具有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二调后土地变更调查项目的监理业绩。

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公布的可以从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协作单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本项目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9、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

二、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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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中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外)辖区面积99.45平方公里,该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地籍勘丈等工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第二标段:二七区辖区面积154.96平方公里,该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地籍勘丈等工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第三标段:管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辖区面积108.85平方公里,该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地籍勘丈等工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第四标段:金水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辖区面积134.27平方公里,该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地籍勘丈等工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第五标段:惠济区花园口镇、迎宾路办事处和新城办事处集体面积约97平方公里,该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地籍勘丈等工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第六标段:惠济区古荥镇、大河路街道办事处、老鸦陈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和刘寨街道办事处面积约125平方公里,该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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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的地籍调查、地籍勘丈等工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第七标段:全市地籍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以及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

第八标段: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监理。

三、工作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是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乡(镇)集体所有的形式进行地籍调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在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名下。权属拐点实地进行选取,现场采集坐标,根据实际情况调绘上图,编制地籍图,并完成相应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堪丈成果,成果要求达到土地登记的要求。

2、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每个农村居民点内部每宗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位臵、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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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情况等,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进行调查,采取全野外的方法测绘工作底图,制作地籍图。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收集和完善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以满足土地登记的要求。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宅基地以外的建设用地的位臵、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等,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进行调查,采取全野外的方法测绘工作底图,制作地籍图。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收集和完善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以满足土地登记的要求。

4、土地登记和发证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的原则,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卡,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土地证书保管等。

5、全市地籍管理系统研发和市内五区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研发或在投标人现有自主产权的地籍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全市地籍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为ARCGIS。主要内容应包括:采购五套县级ARCGIS平台模块和县级ORACLE数据库管理系统,在ARCGIS平台上建设系统维护模块、数据管理模块、数据检查入库模块、数据处理模块、信息查询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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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统计分析模块、成果输出模块、地籍变更模块、元数据管理模块、土地登记发证模块、档案管理模块和电子政务模块等功能模块。实现目前郑州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审图核图、勘测定界、统计分析、公开查询、年度变更调查、土地登记、证书缮制、档案管理、电子政务等功能,并为“一张图”工程、城乡一体化等国土资源管理的远景发展提出建设方案,留出开发接口。

按照国家统一的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要求,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基础,将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成果加入数据库中,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

6、监理内容

郑州市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所有项目包括的全部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含外业调查、内业数据处理、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四、工期要求

1、2012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完成资料归档、图件制作、文字报告、地籍调查数据的入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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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12月20日前,按照地形测绘的要求,完成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底图测绘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的1:500的工作底图。

2014年6月之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的要求,全面完成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完成资料归档、图件制作、文字报告、地籍调查数据的入库等工作。

3、2014年10月31日之前,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提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五、评标办法:

(一) 投标报价(0-40分)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控制价的50%+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为:在招标人控制价100%-95%范围(大于95%,小于100%)内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步的评分;

若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100%-95%(大于95%,小于100%)的范围内,则招标人控制价的95%为评标基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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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标基准值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价相等者得基准分3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价1%从基准分35分基础扣2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从35分基础加1分的比例加分,最多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价95%(不含95%)以下,按每再低1%从满分40分基础中扣2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二)投标工期承诺(1.5分)

承诺工期与工程要求工期一致者得0.5分,承诺工期提前者加1.5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三)投标质量承诺(1.5分)

承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得0.5分;承诺达到优良工程并有有效保证措施的得1.5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四)服务承诺:(5分)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和完成后所承诺内容的全面和实质性,0-5分。

(五)企业实力(22分)

1、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得2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资质及认证(1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0认证,且具有甲级测绘资质得1分,甲级以下测绘资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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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要求(8分)

2010年和2011年,连续二年在郑州(含市县区)从事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得5分;2010年和2011年,在郑州(含市县区)从事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得2分。

投报第一至第六标段时,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从事河南省勘测定界工作和日常城镇地籍勘测工作的,应提供勘测成果和用户证明,两者配合使用,每个成果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报第七标段时,投标单位具有自主产权的地籍管理系统或为该管理系统在河南省的总代理,且二调后该管理系统已在国内投入使用的,得3分。

投报第八标段时,承担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监理项目的,应提供合同原件,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

5、2008年(含,下同)以来承担土地调查项目或测绘项目获得部级以上(含部级、国家测绘局)奖项(以证书原件为准),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6、投标单位在其从事的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中,有较好的服务信用,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配合甲方顺利完成调查任务。须提供用户证明原件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成果预检文件原件,两者配套使用。根据用户证明的内容,每个项目0-2分,最高得4分。

7、投标单位具有连续运行卫星服务系统(CORS) 的,可采用创新的调查手段和技术方法,能够有效提高本项目作业效率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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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精度的,得4分。

投报第七标段时,现有地籍管理系统软件应与郑州市原有的安图地籍管理系统(平台为GEOMEDIA)兼容,在数据转换中应切实保障数据和属性的完整性。在国内有成功案例的加4分,以使用单位提供的用户证明和项目合同为准。

(六)项目实施方案内容(15分)

1、项目组织机构;(0-1.5分)

2、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0-1.5分)

3、人员安排计划及主要仪器设备计划;(0-1.5分)

4、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0-1.5分)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0-1.5分)

6、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0-1.5分)

7、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表;(0-1.5分)

8、项目实施技术路线;(0-1.5分)

9、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0-1.5分)

10、项目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0-1.5分)

(七)项目实施方案水平 (15)

1、测绘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和可行性;(0-2分)

2、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合理;(0-2分)

3、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建议和措施的可行性;(0-3分)

4、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合理、科学性;(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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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保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3分)

6、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0-3分)

六、特殊说明

1、中标价格为中标单位独立完成该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因雇用人员、租用场地、购买设备或需第三方协调产生的费用,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投标方应对此予以承诺,无承诺者视为不响应标书。

2、随着工作的开展,在验收前,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可能会提出的新要求,工作量可能会有所增加,而费用不再追加。投标方应承诺按要求进行完善和更新。无承诺者视为不响应标书。

3、如实际工作量大于本项目工程预算工作量,中标总价款不作调整,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本项目工程预算工作量大于实际工作量,超出部分以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为基数从中标总价款中扣除,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方应对此予以承诺,无承诺者视为不响应标书。

4、地籍管理系统软件研发和数据库建设完成后,地籍管理系统和数据库成果属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自主产权,不得设立任何端口和用户限制。作业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源代码。投标方应对此予以承诺,无承诺者视为不响应标书。

七、定标原则:

由于该项目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迫,标段1~6部分投标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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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候选中标单位的选择所中标段的顺序从标段1至6逐个标段选择,按照候选中标单位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v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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