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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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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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2.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5 3. 锅炉管理制度………………………………………………………8 4.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10 5.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6.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17 7.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27 9.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29 10.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2 11.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34 12.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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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特种设备是指涉及及生病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厂内专用机动车俩、电梯等。

3.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厂内专用机动车俩、电梯等作业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4.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并保存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资料、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本等;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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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由各厂及有关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进行经常性维护并定期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在检查和维护时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检、检修,并做好记录。

8.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检测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则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9.在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殊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各厂及有关部门要配备专(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返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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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当将特种设设备的安全使用须知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1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二、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

2.采购压力容器或进行压力容器工程招标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或组焊)单位。

3.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

4.激动部应建立压力容器档案,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且持证上岗。

6.压力容器使用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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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预防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7.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和维修工作前,要开孔通风、清洗、置换等,做好准备,检测时氧气浓度<18%,严禁人员进入,若氧气浓度≥23%,不准擅自动火作业。 8.安全附件;

(1.)安全附件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经常保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

(2)安全阀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3)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校验调试后,方准安装使用。

(4)安全阀一般每年应校验一次。

(5)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6)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7)安全阀停用更换要求。

1).安全阀的阀蕊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 2)安全阀的阀蕊和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 3.)安全阀选择错误。

(8)压力表选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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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并划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校验后施加铅封。

(10)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型阀,且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

(11)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压力表不能正常指示压力或有其他问题时,应停用更换。

(12)液面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并标出最高和最低的安全液位。

(13)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液面计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和清晰。

9.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锅炉管理制度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染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溶剂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整齐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承压热水锅炉。

2.建立锅炉档案资料,办理锅炉使用证。

3.对锅炉操作人员定期惊醒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4.锅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锅炉安全的运行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制定锅炉定期检验假话,并负责组织实施。

6.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炉胆、烟道的更换,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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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焊缝的补焊以及大量更换受热面管子等,应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经特检部门批准后,方可修理。

7.在锅炉修理死,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件,采用焊接方法修理受压元件时,禁止带水焊接。

8.锅炉房负责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9.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将锅筒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且应有人监护。

10.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工作,照明电压应不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1.执行《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定》的规定,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防止水垢、水渣、腐蚀锅炉部件或发生事故,以提高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汽品质。

12.定期对锅炉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进行维护。

13.定期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维护、保持锅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清洗、可靠。

14.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处理。

四、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机动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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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各厂负责压力管道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生产安环部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4.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出故障。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6.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回报和处理。

7.为了保证和延长压力管道的使用寿命。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维护,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暗示进行校验;

(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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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联结可靠;

(5)注意管道的震动情况,发现异常震动应采取隔断震源,加强支撑等减震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6)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

(8)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9)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摩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0)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1)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8.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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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压力管道发生异常震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 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9.压力管道实行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全面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6年。安全阀、压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

10.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在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1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设备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五、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登记注册大难,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许可证。

3.定期对起重接卸设备进行检验,以保证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生产安环部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碱性培训,做到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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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上岗。

5.对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委托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委托维护保养合同要求,严格执行。

6.起重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吊运。 7.起重接卸设备,禁止斜吊,不许拖拉物件。

8.用两台以上起重机械设备吊运同一物体时,要制定起吊方案、防护措施,专人负责。吊运时,每台起重机械设备的起重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的80%。

9.起重机械设备吊运物件时,被吊运物件上、下不准站人,不准吊挂物件在空间长期停留,禁止在吊挂物件上作业、检修和对物件加工。

10露天的起重机械设备要安装防雨装置。

11.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要经常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吊钩、钢丝绳、卷筒等安全保护装置、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2.起重机械谁被操作人员要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4)掉物上面有人或浮物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埋设物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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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光线不好,看不清不吊 (8)斜拉不吊

(9)带棱角重物没采取措施不吊 (10)钢水管过满不吊

13.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吸烟、吃东西、打瞌睡等,严禁酒后操作。

14.起重机械设备停止工作时,要开到指定地点。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小车停到司机室一端。所有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

15起重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设备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六、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专用机动车和合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生产安环部、机动部、运输部 4.程序:

(1)运输部对厂内机动车辆实行日常管理,并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2)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

(4)厂内机动车无阻火器不准驶入禁火区,行车进入禁火区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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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厂内机动行车速度 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

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6)厂内机动车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口上停留车辆。 (7)厂内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起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11)厂区的一且交通标志和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损害或搬动。 (12)厂内机动车辆装载运输要求:

1).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实现与保卫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使。

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13)厂内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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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16)机动部按厂内机动车检验规定,每年对其进行检验,办理使用注册使用证。

(17)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公司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2)审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签发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批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措施。

(3)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汇报,决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4)主持召开特种设备会议,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2.生产安环部领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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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审定俄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机动部领导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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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的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0)协同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各厂有关部主要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总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5)职责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7) 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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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9)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车间及有关科室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2)参加新建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3)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4)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5)协同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7)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参加本单位特种设备师父应急预案的演练

(9)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5.班主长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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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5)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尽享处理。 (6)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6.操作工人职责

(1)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5)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半段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簿详细记录本班组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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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是特种设备从购置、安装、使用,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建档要求

特种设备档案按一台一档的要求建立,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

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书、监检报告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

查的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管理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2)特种设备大难应有专门的档案柜集中分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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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人登记制度。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特种设备购入开始的建立,到特种设备的、报废注销为止。

(5)档案柜需清洁、防火、放到、防潮、防虫。

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机动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2.每年年初由机动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县技监局。

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检验部门的检测结果核定的安全等级规定。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没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减压;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自杀哦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冶金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4)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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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告知使用部门。

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6.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特种设备告知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生的问题,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部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十、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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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做好记录。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检查行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各厂及有关部门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 ,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器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7.发现故障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8.在定期检查维护时,要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十一、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1. 总则

(1) 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病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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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3) 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4) 发生师父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

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5) 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

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个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

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7) 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

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 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

县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救援。

2.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责任 (1)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生产安环、机动、保卫、公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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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企管、基建办、运输、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厂领导。

(2)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① 组织制订、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② 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③ 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④ 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救援请求。

⑤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3. 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1) 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安全生环部直接负责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3) 公司办公司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

布事故信息。

(4) 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 机动部负责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 基建办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7) 运输部门负责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8) 企管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

作。

(9) 机动部(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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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11) 各厂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 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1) 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

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2) 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

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

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4)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应根据险情和灾

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县各有关上级部门、市、县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 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

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 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

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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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

场、图纸模拟等。

(2) 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

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3) 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4) 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

行。

(5) 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

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 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

故后,再继续演练。

(7) 演练过程中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

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8) 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9) 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10) 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

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11)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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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十二、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 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 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1) 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

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露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 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算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露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3) 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特种设备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

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露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检查部门等上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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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报告。

4.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禁止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专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 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生产安环、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有书谷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 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四顾,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8. 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9. 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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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u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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