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规范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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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保证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设计,未包括杂散电流引起的腐蚀以及酸雨、冻融、海洋环境等的影响。

1.0.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应以预防为主,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介质的腐蚀性、环境条件、生产操作管理水平和施工维修条件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综合考虑防腐蚀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和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的承重结构和构件应加强防护。 1.0.4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腐蚀性分级 corrosiveness classification

根据腐蚀性介质对建筑材料破坏的程度,即外观变化、重量变化、强度损失以及腐蚀速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腐蚀性等级,并划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四个等级。

2.0.2 防护层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for guard layer

在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防腐蚀地面、涂层等防护层能满足正常使用的年限。

2.0.3 玻璃鳞片涂料和玻璃鳞片胶泥glass flake coating and glass flake mastic resin

以树脂为胶结料,加入玻璃鳞片和各种助剂、填料等配制而成的混合材料。可采用喷涂、刷涂或滚涂施工的,为玻璃鳞片涂料;可采用刮抹施工的,为玻璃鳞片胶泥。

2.0.4 密实型水玻璃材料和普通型水玻璃材料dense type water glass and common type water glass

水玻璃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等材料,其抗渗等级大于或等于1.2MPa时为密实型,其抗渗等级小于1.2MPa时为普通型。 2.0.5 掺抗硫酸盐类防腐剂的混凝土 the concrete that mixed into sulfate corrosion – resistance admixtures

在混凝土搅拌时,掺入适量的“混凝土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以提高混凝土的抗硫酸盐类介质的性能。

2.0.6 树脂细石混凝土 resinic light gravel concrete

以树脂为胶结料,加入固化剂和不同级配耐酸集料等配制而 成的细石混凝土

3 基本规定

3.1 腐蚀性分级

3.1.1 腐蚀性介质按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气态介质、液态介质和固态介质;各种介质应按其性质、含量和环境条件划分类别。 生产部位的腐蚀性介质类别,应根据生产条件确定,并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3.1.2 各种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可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四个等级。

多种介质同时作用时,腐蚀性等级应取最高者。

在周期性干湿交替环境时,应加强防护。微腐蚀环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可按一般环境进行设计。

3.1.3 环境相对湿度宜采用工程所在地区年平均相对湿度值或构配件所处部位的实际相对湿度。经常处于潮湿状态或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环境相对湿度的取值应大于75%;根据地区降水情况,室外构配件环境相对湿度的取值,可高于地区年平均相对湿度。

3.1.4 常温下,气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4确定。

表3.1.4 气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 介 质 含 量 类别 名称 (mg/m3) 介质介质钢筋混 水泥砂环境相 普通烧 结 凝土、 对湿度 木 浆、素 预应力 碳钢 砖砌体 (%) 混凝土 混凝土 >75 强 弱 强 弱 弱 60~75 <60 >75 0.1~1.0 60~75 <60 中 弱 中 弱 微 弱 微 微 微 微 中 中 中 中 弱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铝 强 中 中 中 中 弱 Q1 氯 Q2 1~5

续表3.1.4 介 质 含 量 类别 名称 (mg/m3) 介质介质钢筋混 水泥砂环境相 普通烧 结 凝土、 对湿度 木 浆、素 预应力 砖砌体 碳钢 (%) 混凝土 混凝土 >75 强 中 强 中 弱 60~75 <60 0.05~1.00 >75 60~75 <60 强 中 中 中 弱 强 中 弱 中 弱 微 强 中 弱 中 弱 微 中 弱 微 强 中 弱 中 弱 微 4

弱 微 弱 弱 微 中 弱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弱 微 微 弱 弱 微 微 微 微 强 中 强 中 弱 强 中 中 中 中 弱 强 中 中 中 中 弱 强 中 中 强 中 中 中 中 弱 弱 微 弱 微 微 中 弱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弱 弱 微 微 微 微 弱 微 弱 微 微 中 弱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铝 强 强 中 强 中 弱 弱 弱 微 弱 微 微 弱 弱 微 弱 微 微 中 中 弱 强 中 弱 中 弱 弱 Q3 氯 化 氢 1~10 Q4 Q5 Q6 氮 >75 氧 化 5~25 60~75 物 ︵ <60 折 合 >75 二 氧 0.1~5.0 60~75 化 氮 <60 ︶ >75 硫 化 氢 5~100 60~75 <60 0.01~5.00 氟 >75 60~75 <60 >75 1~10 60~75 <60 >75 10~200 60~75 <60 >75 <60 Q7 Q8 Q9 化 氢 Q10 二 氧 化 Q11 硫 0.5~10.0 60~75

续表3.1.4 介 质 含 量 类别 名称 (mg/m3) 介质介质Q12 Q13 Q14 Q15 硫 酸 酸 雾 醋 酸 酸 雾 二 氧 化 碳 氨 碱 雾 经 常 作 用 偶 尔 作 用 经 常 作 用 偶 尔 作 用 >2000 钢筋混 水泥砂环境相 凝土、 浆、素 普通烧 结 对湿度 木 预应力 砖砌体 碳钢 (%) 混凝土 混凝土 >75 >75 ≤75 >75 >75 ≤75 >75 60~75 <60 >75 Q17 >20 偶 尔 作 用 60~75 <60 Q18 — 强 中 弱 强 中 弱 中 弱 微 弱 弱 微 弱 强 中 弱 中 弱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弱 强 强 中 强 强 中 中 弱 弱 中 中 弱 弱 中 弱 弱 中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微 中 中 弱 弱 弱 微 微 微 微 微 弱 微 微 中 铝 强 中 弱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弱 微 微 中 Q16 3.1.5 常温下,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5确定。

表3.1.5 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 介质类别 Y1 Y2 Y3 Y4

无 机 酸 介质名称 硫酸、盐酸、硝酸、 洗液、电镀液、 电解液(pH值) 含氟酸(%) 5

pH值 或浓度 <4.0 钢筋混 水泥砂凝土、 浆、素 烧 结 预应力 砖砌体 混凝土 混凝土 强 强 强 中 弱 强 中 弱 强 中 弱 强 铬酸、磷酸、各种酸 4.0~5.0 5.0~6.5 >2

续表3.1.5 介质类别 Y5 Y6 Y7 Y8 Y9 Y10 Y11 Y12 Y13 Y14 Y15 Y16 Y17 盐 碱 介质名称 有 醋酸、柠檬酸(%) 机 C5-C20脂肪酸(%) 酸 乳酸、氢氧化钠(%) 氨水(%) 钠、钾、铵的碳酸盐 和碳酸氢盐(%) 钠、钾、铵、镁、铜、 镉、铁的硫酸盐(%) 钠、钾的亚硫酸盐(%) 硝酸铵(%) 钠、钾的硝酸盐、 亚硝酸盐(%) 铵、铝、铁的氯化物 (%) 钙、镁、钾、钠的 氯化物(%) 尿素(%) pH值 或浓度 >2 >2 >15 8~15 >10 >2 >1 >1 >1 >2 >1 >2 >10 钢筋混 水泥砂凝土、 浆、素 烧 结 预应力 砖砌体 混凝土 混凝土 强 强 强 中 中 弱 弱 弱 强 中 强 弱 强 强 中 中 中 弱 微 弱 强 中 强 弱 强 弱 中 中 强 强 弱 中 强 中 强 中 强 中 中 注:表中的“pH值”是氢离子浓度常用对数的负值;“%”系指介质的 质量浓度百分比。 3.1.6 常温下,固态介质(含气溶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6确定。

当固态介质有可能被溶解或易溶盐作用于室外构配件时,腐蚀性等级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确定。

表3.1.6 固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 溶 解 类别 性 介质难 G1 溶 吸 湿 性 介质名称 钢筋混 水泥砂环境相 普通烧 结 凝土、 浆、素 对湿度 木 预应力 砖砌体 碳钢 (%) 混凝土 混凝土 微 微 微 弱 微 微 中 中 弱 弱 弱 微 弱 弱 微 中 弱 微 中 中 弱 弱 弱 弱 强 强 中 强 中 弱 中 中 弱 中 弱 微 强 中 中 强 中 中 微 微 微 弱 弱 弱 中 中 弱 弱 弱 微 中 弱 微 中 弱 微 中 中 弱 弱 微 微 弱 弱 微 中 弱 微 弱 弱 微 中 中 弱 中 弱 微 中 弱 微 硅酸铝,磷酸钙,>75 弱 钙、钡、铅的碳酸盐和硫酸盐,60~75 微 — 镁、铁、铬、铝、硅的氧化物和氢<60 微 氧化物 >75 中 G2 钠、钾的氯化物 60~75 中 <60 易 弱 G3 G4 溶 难 钠、钾、铵、锂>75 中 的硫酸盐和亚硫 60~75 中 酸盐,硝酸铵, 氯化铵 <60 弱 吸 >75 弱 钠、钡、铅的硝60~75 弱 酸盐 湿 <60 微 钠、钾、铵的 >75 弱 G5 碳酸盐和碳 酸氢盐 60~75 弱 <60 >75 微 强 G6 易 溶 G7 钙、镁、锌、铁、60~75 中 铝的氯化物 易 <60 中 吸 >75 中 湿 镉、镁、镍、锰、60~75 中 铜、铁的硫酸盐 <60 弱 7

续表3.1.6 介质溶 解 类别 性 吸 湿 性 介质名称 钢筋混 水泥砂环境相 凝土、 普通烧 结 浆、素 对湿度 预应力 木 砖砌体 碳钢 (%) 混凝土 混凝土 >75 <60 >75 <60 弱 微 中 弱 弱 弱 微 中 弱 弱 中 中 弱 中 中 弱 中 弱 微 强 中 弱 弱 微 微 强 中 弱 G8 钠、钾的亚硝 易 溶 易 酸盐,尿素 吸 湿 钠、钾的氢氧 化物 60~75 弱 G9 60~75 弱 注:1 在1升水中,盐、碱类固态介质的溶解度小于2g时为难溶的, 大于或等于2g时为易溶的。 2 在温度20℃时,盐、碱类固态介质的平衡时相对湿度小于60% 时为易吸湿的,大于或等于60%时为难吸湿的。 3.1.7 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确定。

3.2 总平面及建筑布置

3.2.1 总平面布置中,宜减少相邻装置或工厂之间的腐蚀影响。生产过程中大量散发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生产装置,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2.2 生产或储存腐蚀性溶液的大型设备、储罐、储槽等,宜布置在室外,并不宜邻近厂房基础。酸储罐的周围应设围堤。 3.2.3 淋洒式冷却排管宜布置在室外,位于建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冷却水池壁外缘距离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4m。

3.2.4 在满足生产、检修要求和有利于减轻腐蚀的前提下,建筑物宜采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

3.2.5 建筑的形式以及设备、门窗的布置,应有利于厂房的自

然通风。设备、管道与建筑构配件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防腐蚀建筑工程施工和维修的要求。

3.2.6 控制室和配电室不得直接布置在有液态介质作用的楼层下;其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厂房。 3.2.7 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不宜布置在地下室。

3.2.8 建筑物或构筑物局部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时,应局部防护。 3.2.9 生产或储存酸、碱、盐溶液的设备,宜按溶液的性质分类集中布置。

3.2.10 输送氢氧化钠、硫酸等对地基土有强腐蚀作用的地下管道应设置在管沟内;管沟与厂房基础的水平净距离不宜小于1m。 3.2.11 穿越楼面的管道和电缆,宜集中设置。

3.2.12 液态介质作用部位的管道和电缆宜架空敷设。

4 结 构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在腐蚀环境下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各类材料对不同介质的适应性,合理选择结构材料。 2 在选择结构类型、布置和构造时,应有利于提高结构自身的抗腐蚀能力;有利于腐蚀性介质的及时排除和减少在构件表面的积聚;有利于防护层的设置和维护。

3 当某些次要构件的防护设计不能满足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要求时,应在设计中采取便于更换的技术措施。

4.1.2 超静定结构构件的内力,应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不应采用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

4.2 混凝土结构

4.2.1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及构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结构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屋架、屋面梁和工作级别等于或大于A4的吊车梁,宜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 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柱截面宜采用实腹式,不应采用腹板开孔的工形截面。

4.2.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宜采用先张法或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采用整体结构,不应采用块体拼装式结构。

3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无粘结预应力锚固系统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防腐蚀体系。

4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不应采用直径小于6㎜的钢筋和钢丝作预应力筋。

5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采用密封和防腐蚀性能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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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地面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表5.1.2规定。

表5.1.2 地面面层厚度 名称 耐酸 用于底层 石材 用于楼层 耐酸砖 防腐蚀耐磨涂料 树脂自流平涂料 2~3(含隔离层厚度) 密实混凝土 60~80 厚度(㎜) 30~100 20~60 20~65 0.5~1 1~2(无隔离层) 名称 树脂砂浆 树脂细石混凝土 水玻璃混凝土 沥青砂浆 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 4~7 30~50 60~80 40~50 20 5.1.3 块材面层的结合层材料,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块材面层的结合层材料 块 材 耐酸砖 厚度≤30㎜ 耐 酸 石 厚度>30㎜ 材 树脂胶泥 酸碱介质交替作用时,采用树脂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灰缝材料 各种胶泥 结合层材料 同灰缝材料 水玻璃胶泥或砂浆 水玻璃砂浆 聚合物水泥砂浆 聚合物水泥砂浆 酸性介质作用时,采用水玻璃砂浆或树脂砂浆 5.1.4 地面隔离层的设置与选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受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楼层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2 受强、中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底层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3 受大量易溶盐类介质作用且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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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楼层地面和苛性碱作用的底层地面,应设隔离层。

5 水玻璃混凝土地面和采用水玻璃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材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6 当面层厚度小于30㎜且结合层为刚性材料时,隔离层不应选用柔性材料。

7 沥青砂浆地面和采用沥青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材地面,其隔离层宜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 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树脂自流平涂料等整体地面和采用树脂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材地面,其隔离层应采用树脂玻璃钢。

5.1.5 找平层材料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涂料等整体地面的找平层材料,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细石混凝土。

5.1.6 地面垫层材料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垫层材料应采用混凝土。地面地基的加强层在酸性介质或硫酸根离子介质作用下,不得采用含碳酸钙成份为主的材料和矿渣。压实填土地基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的规定。

2 室内地面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宜小于120㎜。室外地面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厚度不宜小于150㎜。

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涂料等整体地面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厚度不宜小于200㎜。

3 室外地面、面积较大的地面、树脂细石混凝土地面、树脂砂浆地面、树脂自流平地面、有大型运输工具冲击磨损作用的地面或地基可能产生不均匀变形时,宜采用配筋混凝土垫层。

垫层配筋当采用单层配筋时,钢筋距上表面宜为50㎜;当采用双层配筋时,上层钢筋距上表面宜为50㎜,下层钢筋距下表面宜为30㎜。

4 配筋混凝土垫层应分段配筋和浇灌,每段的长度、宽度不宜大于30m;分段处应设置后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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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垫层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或在垫层和地基之间设置滑动层时,可增加每段的长度和宽度。

5 土壤可能冻结时,地面垫层下应设置防冻胀层,其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的规定,并不应小于300㎜。

6 在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和涂料等整体地面的垫层 下,应设防潮层;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应设防水层。

5.1.7 当楼板为预制时,必须在预制板上设置配筋的细石混凝土整浇层。细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厚度不应小于40㎜,并应配置直径不小于6㎜、间距不大于150㎜的双向钢筋网,距上表面宜为20㎜。

5.1.8 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受液态介质作用的地面,应设朝向排水沟或地漏的排泄坡面。底层地面排泄坡面的坡度不宜小于2%;楼层地面排泄坡面的坡度不宜小于1%。

底层地面宜采用基土找坡,楼层地面宜采用找平层找坡。

2 排水沟和地漏应布置在能迅速排除液体的位置,排泄坡面长度不宜大于9m,各个方向的排泄坡面长度不宜相差太大。

排水沟内壁与墙边、柱边的距离,不应小于300㎜。

地漏中心与墙、柱、梁等结构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00㎜。地漏的上口直径不宜小于150㎜。地漏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与地面的连接应严密。

3 有液态介质作用的地面的下列部位,挡水高度不应小于 100㎜:

1)不同材料的地面面层交界处;

2)楼层地面、平台的孔洞边缘和平台边缘;

3)地坑四周、排风沟出口与地面交接处及变形缝两侧。 4 地面与墙、柱交接处,应设置耐腐蚀的踢脚板,其高度不宜小于250㎜。

5 支承在地面上的钢构件,应设置耐腐蚀的底座。钢支架的底座高度不宜小于250㎜;钢梯、钢栏杆的底座高度不应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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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地面变形缝的构造应严密。嵌缝材料应采用弹性耐腐蚀密封材料。伸缩片应采用橡胶、塑料、耐腐蚀的金属等材料制作。 5.1.10 设备基础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基础顶面高出地面面层不应小于100㎜。

2 设备基础的地上部分,应根据介质的腐蚀性等级、设备安装、检修和使用要求,结合基础的型式及大小等因素,选择防腐蚀材料和构造。当基础顶面与所在地面的高差小于300㎜时,基础的防护面层宜与地面一致。

泵基础宜采用整体的或大块石材等耐冲击、抗震动的面层材料。

3 液态介质作用较多的设备基础,其基础顶面及四周地面 宜采取集液、排液措施。

4 设备基础锚固螺栓孔的灌浆材料,应局部或全部采用耐 腐蚀材料。

5 设备基础地下部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8节的规定。在强腐蚀环境下,素混凝土设备基础的侧壁宜涂刷沥青冷底子油两遍和沥青胶泥涂层(厚度300μm)。

5.1.11 地沟和地坑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沟和地坑的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其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地面垫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 建筑物的墙、柱、基础不得兼作地沟和地坑的底板和侧 壁。

3 管沟不应兼作排水沟。

4 地沟和地坑的底面应坡向集水坑或地漏。地沟底面的纵向坡度宜为0.5%~1%;地坑底面的坡度不宜小于2%。

5 当有地下水或滞水作用时,地沟和地坑应设外防水;当位 于潮湿土中时,应设置防潮层。

6 排水沟和集水坑的面层材料和构造,除应满足防腐蚀要 求外,尚应满足清污工作的要求。排水沟和集水坑应设置隔离层,并与地面隔离层连成整体;当地面无隔离层时,排水沟的隔离层伸入地面面层下的宽度不应小于300㎜。

7 排水沟宜采用明沟。沟宽超过300㎜时,应设置耐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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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箅子板或沟盖板。

8 地下排风沟应根据作用介质的性质及作用条件设防,内 表面可选用涂料、玻璃钢或其他面层防护。

9 地沟穿越厂房基础时,基础应预留洞孔,地沟应设置耐腐蚀的密封盖板。沟盖板与洞顶、沟侧壁与洞边均应留有不宜小于50㎜的净空,沟底板在伸出基础两侧500㎜范围内应配筋并与基础隔离。

地沟的变形缝不得设置在穿越厂房基础的部位,离开基础的距离不宜小于1m。

5.2 构件的表面防护

5.2.1 在气态和固态粉尘介质作用下,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表面防护应符合表5.2.1规定。

表5.2.1 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表面防护 防护层设计使用年限(a) 10~15 强腐蚀 防腐蚀涂层, 厚度≥200μm 中腐蚀 防腐蚀涂层, 厚度≥160μm 弱腐蚀 防腐蚀涂层, 厚度≥120μm 1. 防腐蚀涂层, 厚度≥80μm 2. 聚合物水泥浆 两遍 3. 普通内外墙涂 料两遍 5~10 防腐蚀涂层, 厚度≥160μm 防腐蚀涂层, 厚度≥120μm 1. 防腐蚀涂层, 厚度≥80μm 防腐蚀涂层, 2. 聚合物水泥浆 不做表面防护 2~5 厚度≥120μm 两遍 3. 普通内外墙涂 料两遍 注:1 防腐蚀涂料的品种,应按本规范第7.10节确定。 2 混凝土表面不平时,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局部找平。 3 室外工程的涂层厚度宜增加20~40μm。 4 当表中有多种防护措施时,可根据腐蚀性介质和作用程度、构件 的重要性等因素选用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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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在气态和固态粉尘介质作用下,钢结构的表面防护应符合表5.2.2规定。

表5.2.2 钢结构的表面防护 防护层设计 使用年限(a) 10~15 5~10 2~5 强腐蚀 320 280 240 防腐蚀涂层最小厚度(μm) 中腐蚀 280 240 200 弱腐蚀 240 200 160 注:1 防腐蚀涂料的品种,应按本规范第7.10节确定。 2 涂层厚度包括涂料层的厚度或金属层与涂料层复合的厚度。 3 采用喷锌、铝及其合金时,金属层厚度不宜小于120μm,采用热 镀浸锌时,锌的厚度不宜小于85μm。 4 室外工程的涂层厚度宜增加20~40μm。 5.2.3 钢铁基层的除锈等级,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钢铁基层的除锈等级 项 目 喷铝及其合金 喷锌及其合金 富锌底涂料 乙烯磷化底涂料 环氧或乙烯基酯玻璃鳞片底涂料 氯化橡胶、聚氨酯、环氧、聚氯乙烯莹丹、聚氨酯聚取代乙烯互穿网络、高氯化聚乙烯、醇酸、丙烯酸及其改性树脂等底涂料 沥青、环氧沥青、聚氨酯沥青底涂料 热镀浸锌 锈面涂料 注:1 新建工程重要构件的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a2Sa2 Sa2或St3 St2 Pi 除去浮锈等不牢物 12最低除锈等级 Sa3 Sa212 。 2 喷射或抛射除锈后的表面粗糙度宜为40~75μm,并不应大于涂层 厚度的1。 3 26 5.2.4 在气态和固态介质作用下,砌体的表面防护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砌体的表面防护 防护层使用 年限(a) 10~15 强腐蚀 防腐蚀涂层, 厚度≥160μm 防腐蚀涂层, 厚度≥120μm 中腐蚀 防腐蚀涂层, 厚度≥120μm 防腐蚀涂层, 厚度≥80μm 弱腐蚀 防腐蚀涂层, 厚度≥80μm 1. 聚合物水泥浆 两遍 2.普通内外墙涂料两遍 5~10 1.聚合物水泥浆防腐蚀涂层, 两遍 2~5 不做表面防护 厚度≥80μm 2.普通内外墙涂料两遍 注:1 防腐蚀涂料品种,应按本规范第7.10节确定。 2 混凝土砌块、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等墙、柱砌体的表面, 应先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20㎜),然后再做防护面层。 3 当表中有多种防护措施时,可根据腐蚀性介质和作用程度等因素 选用其中一种。 5.2.5 当地面需经常冲洗或堆放腐蚀固态介质时,墙、柱面应设置墙裙,其面层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腐蚀性介质为酸性时,宜采用玻璃钢、玻璃鳞片涂层、树脂砂浆或耐腐蚀块材。

2 腐蚀性介质为碱性或中性时,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玻璃钢或防腐蚀涂层。

5.2.6 孔洞周围的边梁和板受到液态介质作用时,宜设置玻璃钢或玻璃鳞片涂层。

5.2.7 厂房围护结构设计应防止结露,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应加强防护。

5.3 门 窗

5.3.1 对钢的腐蚀性等级为强时,不宜采用推拉门、金属卷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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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升门或悬挂式折叠门。

5.3.2 在氯、氯化氢、氟化氢、硫酸酸雾等气体或碳酸钠粉尘作用下,不应采用铝合金门窗。

5.3.3 生产中散发碱性粉尘时,不应采用木门窗。

5.3.4 硬聚氯乙烯塑钢门窗、玻璃钢门窗以及对钢的腐蚀性等级为强时的木门窗,其五金件宜采用防腐型的金属配件、优质工程塑料及特制的紧固件。

5.3.5 侧窗、天窗的开窗机,应选用防腐蚀型的。

5.4 屋 面

5.4.1 屋面形式应简单,宜采用有组织外排水。生产过程中散发腐蚀性粉尘较多的建筑物,不宜设女儿墙。 5.4.2 屋面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轻型屋面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性质等条件,选用铝合金板、彩涂压型钢板、玻璃钢瓦及塑料瓦等材料。

2 在氯、氯化氢、氟化氢气体,碱性粉尘或煤、铜、汞、锡、镍、铅等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粉尘作用下,不应采用铝合金板屋面。

3 对钢的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彩涂压型钢板在相对湿度小于75%的环境不宜采用,在相对湿度大于75%的环境不得采用。当必须采用时,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4 在腐蚀性粉尘的作用下,不应采用刚性防水屋面和水泥、 混凝土的瓦屋面。当采用彩涂压型钢板屋面时,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0%。

5 屋面配件宜采用混凝土、玻璃钢、工程塑料或不锈钢等材料制作,不宜采用薄钢板或镀锌薄钢板制作。

5.4.3 金属板屋面的连接件,应采取防止不同金属接触腐蚀的隔离措施。

5.4.4 雨水管和水斗宜选用硬聚氯乙烯塑料、聚乙烯塑料、玻璃钢、不锈钢等材料制作。

5.4.5 受液态介质或固态介质作用的屋面,应按防腐蚀楼层地面设计,并应设置耐腐蚀的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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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腐蚀性气体、气溶胶或粉尘排放口周围的屋面,应加强防护。

5.5 墙 体

5.5.1 承重或非承重的砌体墙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4.5.1条的规定;其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

5.5.2 轻质墙体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介质条件,合理选择墙体材质。

1 内隔墙可选用增强水泥条板、轻质混凝土条板、铝合金玻璃隔墙、不锈钢玻璃隔墙、塑钢玻璃隔墙和轻钢龙骨墙板体系。

2 外墙可采用外挂水泥纤维外墙条板、饰面混凝土外挂条 板。当采用彩涂压型钢板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4.2条的要求。

3 轻质增强水泥条板及混凝土条板的表面防护,可按本规 范第5.2.4条确定。

5.5.3 轻钢龙骨墙板体系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轻钢龙骨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的冷轧镀锌薄钢板,其镀锌质量不应小于180g / ㎡。

2 外挂板应具有防水性及耐腐蚀性能,不得采用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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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构 筑 物

6.1 储槽、污水处理池

6.1.1 本节适用于常温、常压下储存或处理腐蚀性液态介质的钢筋混凝土储槽和污水处理池(以下简称槽、池)。 6.1.2 储槽的槽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槽体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2 槽体不应设置伸缩缝。

3 槽体宜采用条形或环形基础架空设置,当工艺要求布置在地下时,宜设置在地坑内。

3

4 容积大于100m的矩形储槽宜分格。

6.1.3 污水处理池的池体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池体不宜设置伸缩缝,必须设置时,构造应严密,防止渗漏。

6.1.4 槽、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S8。

2 侧壁和底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00㎜。混凝土内表面应平整。侧壁不平处可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局部抹平,不得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层;底板不平处可采用细石混凝土找平层。

3 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间距不应大于200㎜,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

6.1.5 槽、池的内表面防护措施宜符合表6.1.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块材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0㎜的耐酸砖和耐酸石材。砌筑材料可采用树脂类材料、水玻璃类材料,不得采用沥青类材料。 2 水玻璃混凝土应采用密实型,其厚度不应小于80㎜。

3 玻璃钢的增强材料应采用毡或毡、布复合。贴布前,应先涂刷封底料,然后满刮树脂腻子(厚度0.5~1.0㎜)。衬布后,应在表面上涂刷树脂面料两遍。

4 采用块材、水玻璃混凝土衬里时,应设玻璃钢隔离层(毡或布不少于2层,厚度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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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采用玻璃钢或涂层防护的槽、池,在受冲刷和磨损的部位宜增设块材或树脂砂浆层。

6 污水处理池的伸缩缝构造,应满足防腐蚀和变形的要求。

表6.1.5 槽、池的表面防护 腐 蚀 性等级 强 侧 壁 和 池 底 储 槽 1.块材 2.水玻璃混凝土 3.玻璃钢 (厚度≥5㎜) 1.块材 2.玻璃钢 (厚度≥3㎜) 污水处理池 1.块材 2.玻璃钢 (厚度≥3㎜) 1.玻璃钢 (厚度≥2㎜) 2.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3.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20㎜) 钢筋混凝土 顶盖的底面 1.玻璃钢 (厚度≥3㎜) 2.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1.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2.玻璃鳞片涂层 (厚度≥250μm) 3.厚浆型防腐蚀涂层 (厚度≥300μm) 中 弱 1.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2.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20㎜) 1.玻璃鳞片涂层 (厚度≥250μm) 2.厚浆型防腐蚀涂层防腐蚀涂层 (厚度≥300μm) (厚度≥200μm) 3.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10㎜) 注:表面防护层的种类,可根据腐蚀性介质的性质和作用程度以及槽、 池的重要性等因素选用其中一种。 6.1.6 槽、池地上部分的外表面和地坑的内表面,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作用条件,按本规范第3.1节确定腐蚀性等级,按本规范第5.2节采取表面防护措施。

6.1.7 槽、池与土壤接触的表面,应设置防水层。

6.1.8 管道出入口宜设置在槽、池顶部。当确需在侧壁设置时,必须预埋耐腐蚀的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填封。

6.1.9 腐蚀性等级为强时,不应埋设钢制预埋件。储槽的栏杆和池内的爬梯、支架等,宜采用玻璃钢型材或耐腐蚀的金属制作。 6.1.10 当衬里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时,槽、池顶盖宜采用装配式或设置不少于两个供施工通风用的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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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室 外 管 架

6.2.1 室外管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6.2.2 对钢的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宜采用吊索式、悬索式管架。

6.2.3 钢筋混凝土管架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宜采用矩形截面,也可采用离心管柱。

2 管架纵向跨度等于或大于15m时,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梁或桁架。

3 混凝土构件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6.2.4 钢管架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桁架、梁宜采用H型截面和管型截面的钢材。 2 圆钢吊杆或拉杆的直径不应小于20㎜。

3 钢构件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6.2.5 防腐蚀地面范围内的管架,其下部与地面接触的部位,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和第5.2.5条的规定设置踢脚板或墙裙。 6.2.6 当管架的检修走道或平台有腐蚀性液体作用时,应加强防护。

6.3 排 气 筒

6.3.1 排气筒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放的气体中含有酸性冷凝液时,宜采用套筒式或塔架式排气筒。

2 排放的气体或粉尘对钢筋混凝土的腐蚀性等级为弱时,可采用单筒式排气筒。

6.3.2 单筒式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壁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厚度不宜小于160㎜,抗渗等级不宜低于S6;钢筋混凝土的结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筒首20m范围内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5㎜。 2 筒壁可能结露时,应沿筒壁全高设耐腐蚀材料的内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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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壁内表面宜预先涂刷厚度不小于100μm的防腐蚀涂料或树脂胶料。

3 当筒壁不可能结露时,筒壁内表面应沿全高涂刷厚度不小于200μm的防腐蚀涂料。

6.3.3 套筒式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筒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厚度不宜小于160㎜,抗渗等级不宜低于S6;钢筋混凝土的结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筒首20m范围内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5㎜。外筒内表面及所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2 内筒应根据排放气体的腐蚀性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6.3.4 塔架式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塔架应采用钢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

2 塔架结构构件应选用钢管、方钢等封闭截面。

3 塔架顶部10m范围内的钢材厚度,可增加腐蚀裕量1㎜。 4 内筒应根据排放气体的腐蚀性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5 钢塔架基础应高出地面500㎜。

6.3.5 气体进口、转折及出口部位,应加强防护;可能产生气体结露的部位,应采取防止冷凝液积聚和沿筒身流下的措施。 6.3.6 单筒式筒壁的外表面、套筒式外筒的外表面和塔架,应根据排出气体和周围大气中气态、固态介质的类别,按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进行防护。筒首部位10m范围内应加强防护。 6.3.7 排气筒内部和外部地面受液态介质作用时,应根据介质的种类、浓度,按本规范第5.1节的规定设置防腐蚀地面。 6.3.8 爬梯、平台和栏杆宜采用耐候钢制作。表面防护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00μm耐候性优良的防腐蚀涂层或喷、镀、浸金属层上再涂防腐蚀涂料的复合面层。预埋件和连接螺栓宜采用耐候钢或不锈钢制作。

有条件时,爬梯和栏杆可采用不锈钢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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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材 料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材料的选择,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性质、浓度和作用条件,结合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和物理力学性能、使用部位的重要性、施工的可操作性、材料供应等因素综合确定。

7.1.2 常温下,常用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宜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常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宜按本规范附录D确定。

当材料受多种介质混合作用、交替作用及非常温介质作用时,其耐腐蚀性能除确有使用经验外,应经过试验确定。 当采用新型材料时,应经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证明行之有效。 7.1.3 耐腐蚀材料的配合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的规定。

7.2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

7.2.1 水泥品种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有条件时可在水泥中掺加矿物掺和料;地下结构或在弱腐蚀条件下,也可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当选用硅酸盐水泥时,宜掺加矿物掺和料。

2 受碱液作用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应选用铝酸三钙含量不大于9%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不得选用高铝水泥或以铝酸盐成分为主的膨胀水泥,并不得采用铝酸盐类膨胀剂。

3 受硫酸根离子介质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地下结构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应选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或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中掺抗硫酸盐类防腐剂;当腐蚀性等级为中时,也可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中掺加矿物掺和料。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不得用于干湿交替作用的部位;当硫酸根离子浓度大于8000㎎/l时,尚应进行耐腐蚀性能的复核试验。

4 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宜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中掺加矿物掺和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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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矿物掺和料的品种、质量和加入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的规定。

抗硫酸盐类防腐剂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JC/T1011的规定。

7.2.2 受氯离子作用的钢筋混凝土,宜掺入钢筋阻锈剂。

7.2.3 掺入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对混凝土的性能应无不利影响,对钢筋不得有腐蚀作用。

7.2.4 混凝土的砂、石应致密,可采用花岗石、石英石或石灰石,但不得采用有碱骨料反应的活性骨料。

7.2.5 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和1:2水泥砂浆,可用于浓度不大于8%氢氧化钠作用的部位。

抗渗等级不低于S8的密实混凝土,可用于浓度不大于15%氢氧化钠作用的部位。

7.2.6 聚合物水泥砂浆的品种可选用氯丁胶乳水泥砂浆、聚丙烯酸酯乳液水泥砂浆和环氧乳液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可用于盐类介质、中等浓度的碱液和低浓度的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

7.3 耐腐蚀块材

7.3.1 耐酸砖可用于酸、碱、盐类介质作用的部位,但不得用于含氟酸、热碱和熔融碱作用的部位。

7.3.2 耐酸砖应选用素面砖,其吸水率不应大于0.5%。当用于受高温气态介质作用时,应选用耐酸耐温砖。

7.3.3 耐酸石材宜用于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并可用于碱、盐类介质作用的部位,但不得用于含氟酸、热碱、熔融碱和骤冷骤热介质作用的部位。

7.3.4 耐碱石材可用于碱性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

7.3.5 碳砖可用于含氟酸作用的部位。

7.4 金 属

7.4.1 铸铁和碳素钢常温时可用于氢氧化钠或硫化钠溶液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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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铝和铝合金可用于有机酸、浓硝酸、硝酸铵、尿素等介质作用的部位。

7.4.3 锌、铝及其合金,以及喷、镀、浸锌、铝金属层的钢材,不应用于下列介质作用频繁的部位:

1 碳酸钠粉尘、碱或呈碱性反应的盐类介质; 2 氯、氯化氢、氟化氢等气体;

3 铜、汞、锡、镍、铅等金属的化合物。

7.4.4 不锈钢不得用于含氯离子介质作用的部位。

7.4.5 铝和铝合金与水泥类材料或钢材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7.5 塑 料

7.5.1 聚氯乙烯、聚乙烯和聚丙烯塑料,不得用于高浓度氧化性酸作用的部位。

7.5.2 聚氯乙烯、聚乙烯和聚丙烯塑料,不得用于有明火作用或受机械冲击作用的部位。

7.5.3 聚氯乙烯塑料的使用温度不宜高于60℃,聚乙烯塑料的使用温度不宜高于80℃,聚丙烯塑料的使用温度不宜高于110℃。

7.6 木 材

7.6.1 木材可用于醋酸酸雾、氟化氢、氯、二氧化硫等气态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硝酸、铬酸、硫酸、氢氧化钠等液态介质作用的部位。

7.6.2 木材不宜用于介质干湿交替频繁作用的部位。

7.7 树脂类材料

7.7.1 树脂品种可选用环氧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乙烯基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 7.7.2 在酸(含氟酸除外)、碱、盐类介质作用下,骨料应选用石英石、花岗石和石英砂;粉料宜选用石英粉、瓷粉、铸石粉;玻璃钢的增强材料宜选用玻璃布和玻璃纤维毡。

在含氟酸作用下,集料应选用重晶石的砂和粉料;玻璃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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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材料,宜选用有机纤维布和毡,也可选用麻布或脱脂纱布,但不得选用玻璃纤维布和毡。

7.7.3 不饱和聚酯树脂材料和乙烯基酯树脂材料,不应选用有阻聚作用或有促进作用的颜料、粉料。

7.7.4 当树脂类材料用于潮湿基层时,应选用湿固化的环氧树脂封底料。

7.8 水玻璃类材料

7.8.1 水玻璃类材料宜用于氧化性酸和高浓度、高温度的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宜用于盐类介质干湿交替作用频繁的部位,不得用于碱和呈碱性反应的介质以及含氟酸作用的部位。

7.8.2 常温介质作用时,宜选用密实型水玻璃材料;当介质温度高于100℃时,应选用普通型水玻璃材料。

经常有稀酸或水作用的部位,不应选用普通型水玻璃材料。 7.8.3 钠水玻璃材料不得与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呈碱性反应的基层直接接触。

7.8.4 配筋水玻璃混凝土的钢筋表面,应涂刷防腐蚀涂料。

7.9 沥青类材料

7.9.1 沥青类材料可用于中等浓度下的酸、碱和盐类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有机溶剂作用的部位。 7.9.2 沥青类材料宜用于地下工程。

7.10 防腐蚀涂料

7.10.1 防腐蚀面层涂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酸性介质环境时,宜选用氯化橡胶、聚氨酯、环氧、聚氯乙烯萤丹、高氯化聚乙烯、氯磺化聚乙烯、聚氨酯聚取代乙烯互穿网络、沥青、环氧沥青、聚氨酯沥青和丙烯酸改性树脂等涂料。

用于弱酸性介质环境时,可选用醇酸涂料和丙烯酸涂料。 2 用于碱性介质环境时,宜选用环氧涂料,也可选用本条第1款所列的其他涂料,但不得采用醇酸涂料,不宜采用丙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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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

3 用于室外环境时,可选用氯化橡胶、脂肪族聚氨酯、聚氨酯聚取代乙烯互穿网络、氯磺化聚乙烯、高氯化聚乙烯、聚氯乙烯萤丹、丙烯酸改性树脂和醇酸涂料,不应选用环氧、沥青、环氧沥青、聚氨酯沥青和芳香族聚氨酯涂料。

4 用于地下工程时,宜采用环氧沥青、聚氨酯沥青或沥青涂料。

5 对涂层的耐磨、耐久和抗渗性能有较高要求时,宜选用玻璃鳞片涂料。

7.10.2 底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锌、铝和含锌、铝金属层的钢材,其表面应采用专门的底涂料;当采用各种树脂底涂料时,应选用含锌黄颜填料的底涂料,不得选用含红丹或铁红颜填料的底涂料。

2 在富锌底涂料上,宜采用环氧云铁或环氧铁红的涂料,不得采用醇酸涂料。

3 各种树脂底涂料与钢铁基层的附着力(划圈法),宜为 1级,并不得低于2级。

4 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表面上,应选用耐碱的底涂料。 5 维修周期短、不具备喷射或抛射除锈条件且确有经验时, 可采用锈面底涂料,但钢材表面的浮锈应除掉。

7.10.3 防腐蚀涂料的底涂料、中间涂料和面涂料等,应选用相互间结合良好的涂层配套。常用防腐蚀涂层配套可按本规范附录E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涂层与钢铁基层或水泥基层的附着力(划格法)不宜低于1级。

2 涂层与钢铁基层的附着力(拉开法)不宜低于5Mpa。 3 涂层与水泥基层的附着力(拉开法)不宜低于1.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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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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