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01 02:1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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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正确评价和选用村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关于做好第四届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282号]精神,和《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及《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为下述四种人员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 1、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2、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3、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 4、部分资产问题较大、群众意见较多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二、审计范围

这次审计的范围是第四届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开始以来股份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期间(任期)及审计基准日

审计期间(任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审计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四、审计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机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现成立寮步镇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本次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刘松泰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资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永光兼任,副主任由韩惠球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农资办、农村会计中心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内设审计工作组,由叶雪平任组长,负责总协调和对各组审计成果的复查、总结;审计工作组将抽调部分委派会计,分成五个工作小组,分批组织实施本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处理日常工作。

鉴于本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因此需要各村会计在审计期间全力协助审计组工作,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详见分组审计安排表),故各村委会应协调安排好本村会计在被审计期间的暂代工作。

五、审计内容

(一)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审查审计对象任期内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上级考核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完成。

(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有无正确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

2、有无隐瞒或虚报集体收入。

3、有无行贿受贿、贪污,以及利用职权私吞、挪用、截留、转移集体资产及其收益等行为。

4、有无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潜亏挂账、虚盈实亏、损失浪费的行为。

5、有无违规购建和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分配集体福利,违规转让、出租土地导致集体资产和土地流失。

(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1、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重点审查货币资金有无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或账外设账的情况。

2、审查存货的购入、保管、发出、使用情况,有无建立健全的存货保管、领用和核算制度,有无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盈亏处理是否合理,账实是否相符。

3、各类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商铺、厂房、其他物业及公共设施等)、土地和对外投资(包括股权、证券、期货及自办经济实体等)等长期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合规性。重点审查:一是各类资产和投资的产权关系是否清晰,产权证明文书是否完备、有效;二是固定资产中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资产的构成情况,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占比是否控制在30%以内;三是各类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借款进行非生产性投资的情况等;四是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和无

形资产的摊销是否正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作价是否合理,有无隐瞒、转移或不正常买卖资产的情况。

4、审查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竣工决算情况,重点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必要程序,有无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变更、增加工程是否合理和办理必要手续,竣工决算是否及时、准确,有无高估冒算、工程质量问题等情况。

5、审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有无未按规定期限摊销或有无按原值长期挂账现象。

6、审查集体资产运营效益情况,指正常经营情况下,任期末集体所有者权益与任期初集体所有者权益的对比值,大于100%为增值,等于100%为保值。

保值增值率=(期末集体所有者权益/期初集体所有者权益)×100%

在计算任期内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时,应增加任期内核销的、任期前形成的坏账金额,并剔除以下客观因素:

(1)任期内(下同)因国家和镇集体对农村集体的各种投资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2)国家和镇集体专项拨款、各项建设基金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 (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6)因变卖或转让本村土地使用权而直接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四)债权、债务的形成及管理情况

1、审查各类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结合有关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各项应收的经济收入会计核算是否及时、完整,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有无及时清理、追收,有无呆、坏账,以及呆坏账的核销是否合规。

2、审查各项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应付和预收款项是否及时清理。

3、审查各项负债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五)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1、审查各项经济合同和有关权益资料,一是审查合同管理情况,核查合同的保管、交接是否按规定执行;二是对征卖地收入、土地管理费、租赁收入、发包收入、直接经营收入及其它收入等各种收入进行核实,审查各项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和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无虚增、隐匿、截留或漏计各项收入的情况。

2、审查成本费用的开支和核算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情况。重点审查接待费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无通过其他科目反映接待费和超出规定限额开支接待费;审查落实执行市、镇有关参观学习费文件规定的情况,有无违反规定的参观学习费支出。

3、审查待摊费用、发包费用、直接经营支出是否按规定核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4、审查对外投资收益是否按期收回,是否按规定计入利润总额,有无多计或少计投资利润或隐瞒、转移资产及收益的情况。

5、审查其他费用科目,核查有无将超出规定限额的费用支出记入其他费用科目核算。

6、审查各种财产的变价净收入及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益是否按规定处理和进行会计核算。

(六)收益分配情况

1、审查集体收益分配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重点审查:有无超标准计提和使用公益福利费、是否存在超收入分配或变相分配现象、有无将土地转让收入直接用作福利分配的情况。

2、审查村干部和其他人员工资福利的提取和支付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侵占集体权益的情况。

(七)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审查股本、资本公积、土地基金、统筹基金、盈余公积、征收款、待摊收入和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各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其任期内的增减变动是否合规。

2、资产重估是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是否合规。 3、接受捐赠的资产是否属实,计价及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对外投资项目是否经过规定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可行性方案是否经民主讨论。

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能力是否相适应,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投资额比较是超支还是节约,原因何在。

3、投资项目的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各项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

(九)其他需审计事项

1、村集体对外担保情况,有无经济纠纷、诉讼,正在执行或未执行的重大经济合同等。

2、政府下拨资金、物资及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接受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其他。 六、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 七、审计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10日— 8月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sf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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