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退免税预申报

更新时间:2023-10-07 02: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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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退免税预申报 (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

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在正式申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 (二)申请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电子数据 (三)办理程序

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预申报数据。 二、外贸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 (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

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多次申报。 外贸企业自营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的退(免)税计算方法采用“免、退”税办法,实行“单票对应法”计算方法。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应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A类出口企业,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除按照规定提供电子数据及申报表外,免予提供纸质凭证,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顺序装订成册,存放企业备查。其他出口企业申报时均需提供纸质资料,并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

对出口国别为中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视同出口货物可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时,关联号中顺序号一律从900001开始。 (二)申请资料 1、退税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出口货物退税原始凭证按关联号整理并装订成册: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③出口发票;

④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 ⑤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消费税)。 (6)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7)对应的申报电子数据。 2、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相关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货物明细单;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4)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上述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单证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 (三)办理程序

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的申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

3.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 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

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退免税申报。每月申报一次。 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的下个季度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如无法按规定期限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的,可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有合理理由的免税核销延期申报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可延期一个季度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的退(免)税计算方法采用“免”税办法,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应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二、申请资料

1、免税申报资料: (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2)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 ①出口发票;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③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④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 ⑤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2、单证备案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相关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货物明细单;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4)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上述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单证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 三、办理程序

将申报表及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的申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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