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11 00:5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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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目标要求

2014年全省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6年达到90%以上,2018年达到100%。通过五年努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点: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①屋面、外墙、外窗及有防水要求的厨、厕等房间的渗漏;②墙体、楼地面裂缝;③楼板厚度、室内层高、墙地面平整度超过允许偏差;④室内

配电箱及配线安装不规范,插座相、零接线错误;⑤保温层粘结不牢、脱落,保温层开裂、渗漏。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在上述治理重点基础上补充、细化并确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每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14年上半年)

1.下发近三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及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调查表。按建筑功能、结构类型、施工阶段、使用过程方面等进行分类,以实际发生的起数、比例等内容划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实情。

2.召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测专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结合技术论证、质量监督、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程实践,总结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广泛征求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确定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3.制定印发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建管局质安处、省质安总站负责人为成员,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4.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宣传

活动。通过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和交流、探讨,广泛发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2014年下半年-2016年)

1.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州要结合我厅专项治理目标任务,提出本地区专项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分步实施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年度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目标完成情况报送省质安总站。

2.制定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适时修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DB42/T636-2010)。从设计、施工等环节指导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质量专项治理样板制度。针对工程实际,以实物样板、工程样板、图片样板明确施工工艺操作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积极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结合质量兴省、精品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引导住宅工程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和建设工程“楚天杯”奖;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活动,在地区、企业、项目之间,总结交流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建立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网上交流平

台,组织设计、施工专家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网上交流,共享预防与治理经验。

4.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为主题,组织开展“楚天工程质量论坛”活动。邀请工程质量专家、质量监督机构代表、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讲授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5.出台《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指导意见》,固化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成果,提高专项治理工作效率。

6.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市、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修订《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咨询、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鉴定管理办法》。

8.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宣讲、培训。

9.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奖惩措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和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三)总结推广(2017年)

1.组织召开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总结会议,举办优秀论文征集活动,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有效管理措施。

2.引导施工企业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总结提炼形成QC成果、施工工法、企业标准,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水平。

3.将专项治理工作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是住建部近期部署的一项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目标要求高的重要工作,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等各方力量,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治理责任。各市、州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工程参建主体和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督促落实治理责任。建设单位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加强设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减化专项治理的技术措施;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细化专项治理的构造设计;施工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监理单位要对专项治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

位进行巡视和旁站,严格检查屋面、外窗、厨厕的蓄水、淋水和保温层粘接(锚固)强度等功能性试验项目,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列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州要将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重点监控常见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投诉集中的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建设、施工的住宅,加强住宅工程进场钢筋、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的监督抽测,严格监督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虚假试验、随意变更、违反强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曝光违法违规问题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

位进行巡视和旁站,严格检查屋面、外窗、厨厕的蓄水、淋水和保温层粘接(锚固)强度等功能性试验项目,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列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州要将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重点监控常见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投诉集中的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建设、施工的住宅,加强住宅工程进场钢筋、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的监督抽测,严格监督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虚假试验、随意变更、违反强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曝光违法违规问题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r0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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