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集中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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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党办发?2014?9号

关于开展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

因素集中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近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市、县综治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镇开展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集中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环境保护、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三)企业改制、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社会保障、退休人员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五)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六)移民搬迁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七)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八)其他可能引发群众来镇赴县赴省市进京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第一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镇党委、政府近期维护稳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全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好、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村、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深入群众,围绕以上重点方面和领域,逐组逐户、逐单位进行“梳蓖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综合设施、着力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化解方案和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

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责任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对短期内确实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区分问题的类别和性质,逐一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并积极主动点对点、面对面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发生问题。要及时对排查化解活动进行汇总梳理,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014年4月29日

中共XX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qo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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