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案例(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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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教学辅导案例

编者:张明楷※

一、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案例

1.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各大学的招生信息,是否属于本条中的“情报”?为什么?

2.大型拖拉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汽车”?风景区的缆车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电车”?清华校园内的电瓶车在刑法上是“汽车”还是“电车”?

3.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是,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先携带枪支等物品,后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行为人甲在火车上获得了乙遗留的枪支、弹药,然后在乘坐该火车的期间,持续携带该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能否适用本条?

类似问题: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A合法进入B的住宅后,在B要求其退出时,A拒不退出的,能否适用本条?

4.伪造、变造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尤其是伪造、变造的中奖彩票)是否属于刑法第197条规定的“伪造、变造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5.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将单位财物非法转移给第三者所有,能否认定为“非法占为己有”?

6.将“财产性利益”(如存款债权)解释为刑法分则第五章的“财物”,是否属于类推解释?例如,甲侵入民营银行电脑终端,将乙的存款转入自己账户,在没有提取存款时被查获的,是否成立盗窃罪(既遂)?

7.对于真正的军警人员抢劫的(抢劫时显示了军警人员身份),能否适用刑法第263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仿真手枪抢劫的,是否属于第263条的“持枪抢劫”?

8.硫酸是否属于刑法第267条规定的“凶器”?携带硫酸抢夺的,是否属于“携带凶器抢夺”?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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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的复印件,是否属于刑法第280条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10.乙犯刑法第302条的盗窃尸体罪,被发现后逃走。乙的妻子甲明知尸体为乙所盗,仍为乙窝藏、转移尸体。对甲的行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312条的窝藏、转移“犯罪所得的赃物”?

11.组织、强迫男性向不特定的男性提供性服务的,是否属于刑法第358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

12.真实案例:甲男与乙女相识,关系较好。甲欲与乙发生性关系,但没有使用任何强制手段,乙不同意,且大声喊“有人强奸”。甲担心有口难言,便掐乙的脖子,而且决意掐死乙。甲以为乙“死亡”后,实施了“奸尸”行为,乙事后死亡。经法医鉴定,乙在被奸淫时,并未死亡,而是在甲奸淫后死亡的。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但不成立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有生命的妇女,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对方是有生命的妇女;但由于甲以为乙已死亡,故只有奸尸的意图。真正的奸尸行为一般被评价为刑法第302条的“侮辱尸体”。请问:能否将当时还活着的乙的身体评价为“尸体”?换言之,能否认定甲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

13.课堂设例:某公园的大门前有一条禁令:“禁止一切车辆驶入本公园”。请问:轮椅能否进入该公园?

二、犯罪客观要件案例

1.甲雇请乙为自己看守山林,但长期没有给乙发放工资,乙不断催讨。甲产生杀乙之念。夏天某日暴风雨时,甲令乙上山看护林木,期待乙遭雷电死亡。乙果真在在山林中遭电袭击死亡。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杀人”行为?

2.一种蘑菇长期被人们食用,餐厅也普通使用这种蘑菇做菜,但这种蘑菇的亿分之一有毒。某大学生物系研究生甲在乙餐厅打工端盘子时,发现自己端给客人丙的蘑菇可能有毒,但他没有告诉客人丙,也没有餐厅有关人员,仍然将蘑菇送给了丙。丙吃后死亡。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杀人”行为?

3.被告人张男与李女谈恋爱一年之久,多次发生关系,但因未到婚龄而未办理结婚登记。2002年8月,因家庭琐事,张某向李某提出分手。李伤心欲绝,手持一瓶毒药到张某宿舍,声称如果张某坚持分手,她就服毒自杀。张某说:“你想死就死吧,和我没有关系。”李某当即服下毒药,张某见状,拔腿离开了宿舍。后邻居发现李某死在张某宿舍。张某是否符合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4.吴某与另外三人一道为其祖坟做清明,吴点火烧纸钱,其余三人也在场,风刮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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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祖坟周边茅草,吴等四人也作了短暂扑救,但见火势越来越大,吴为逃避责任,提出尽快逃离现场。此时尚未引起森林大火。吴等四人在逃离途中遇见行人,行人问那里为何冒烟,吴等四人说是茅草烧着了。吴等四人在火情出现后完全可以采取呼救报警等措施,但不采取措施。吴等四人逃离现场20分钟后引发森林大火。是否不作为犯罪?其余三人是否也有作为义务?

5.被告人朱某商店的270余元现金被盗,因其看到本村刘某(女,12岁)、侯某(女,12岁)、王某(男,10岁)三少年在其商店门前玩耍,遂到刘某家以买糖给刘吃为名,诱惑让刘某说出谁拿了商店的钱。此时,侯某某亦到场,刘某遂说是侯某拿了商店的钱,朱某便朝侯某脸部打了一巴掌,侯某即大哭并声明这是诬陷。之后,侯某边哭边跑回到自己家中拿甲胺磷农药一瓶,返回到刘家门前,声称要死在刘家并当场服毒。服毒后向刘家内走去,刘某不让侯某进其家。此时朱某及刘某之母、姐均在现场,都没有制止和抢救,致使侯某中毒死亡。是否存在不作为犯罪?

6.甲邀约乙到野外狩猎,其间,乙遭到猛兽袭击,身负重伤。但甲没有救助乙,而是立即跑回家,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甲是否负有救助乙的义务?反之,如果是乙邀约甲狩猎,甲是否负有救助乙的义务?

7.甲入室抢劫取得财物后,仓皇出逃时,不小心将睡在地上的婴儿踩死。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A为了抢劫,进入B的住宅后,对B使用暴力,B逃到3阳台上,打算沿着阳台边的下水道管爬下去,但从3楼阳台上摔死。甲的行为是否结果加重犯?

8.行为与被害人的行为相结合的情况:(1)甲向乙食物投放毒药,乙中毒后不至于死亡,但因中毒疼痛难忍,便上吊自杀身亡。(2)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3)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 9.行为与被害人的特殊体质相结果的情况:(1)甲持刀杀乙,乙虽受伤,但其受伤部位与程度,不致发生死亡结果;可是乙是血友病患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2)甲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3)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的胸脯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乙的邻居都知道其疾病,但甲对此毫不知情。

10.行为与第三者的行为相结果的情况:(1)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枪射中乙,致乙死亡。(2)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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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避逃不及而葬身火海。(3)公务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4)甲开车撞伤乙,乙因此而住院,因医生的严重过失致乙伤口恶性感染而死亡。(5)甲坐公共汽车时因汽车拥挤,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丁叫甲往车厢里挤,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乙被压死。

11.行为与自然事实相结合的情况:(1)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上之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2)甲杀乙致乙卧床不起,其间发生地震,乙因受伤不能逃避而死亡。

12.甲坐公共汽车从某市的A地到B地。因上下班高峰期汽车拥挤,甲在车上只得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乙叫甲往车厢里挤,便于其他乘客上下车,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来,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丙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丁被压死。甲的行为和丁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13.被告人刘某与孙某系邻居,两家素有过节。2003年5月28日,因孙家在院内所晒衣服丢失,孙某的妻子在当院叫骂,两家群斗被同院邻居劝开,各有所伤,后经公安派出所处理,孙家赔偿刘家医疗费120元。同年6月7日,孙某在街上碰到刘某,就指着刘某骂,二人对骂几句后,孙某拾起地上的一根棍棒就打,在躲避中,刘某跑到公路中央,此时恰有一辆出租汽车经过,将刘某撞成重伤。孙某的行为与刘某的重伤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14.在暴风雨中,乘客B想让摆渡工A把自己渡过河去。A劝阻B,指出了在暴风雨中渡河的危险性,但B执意在过河。A只好冒险。但船在河中翻了,B溺水而死。A应否对B的死亡负责?

15.A喝酒后已经没有驾驶汽车的能力,与A一起喝酒的B仍然坐上A的车,要求A送自己回家。A开车时因为缺乏控制能力,导致发生事故,致使B死亡。A应否对B的死亡承担责任?

16.乔想杀死保尔,便在保尔准备进行穿越沙漠长途旅行的前夜,悄悄地溜进保尔的房间,把保尔水壶里的水换成无色无味的毒药。卡尔也想杀死保尔,同一夜的晚些时候,也溜进了保尔的房间,在他的水壶底部钻了一个小洞。次日晨,保尔出发了,他没有发现水壶上的小洞。两小时之后,保尔在沙漠中想喝水,但水壶是空白。由于没有其他水源,保尔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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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中脱水而死。谁应对保尔的死亡负责?

三、犯罪主体要件案例

1.甲因为受邪教或法轮功精神控制,将父母杀害。而司法鉴定其为无责任能力人。问题:行为人究竟有无精神病?无责任能力的判断究竟由谁作出?他们究竟是无责任能力的人,还是确信犯?

2.某国家行政机关设立了一执法机构甲,甲在具体执法中,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和开支,甲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在被侦查机关以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期间,该行政机关将甲改组为另一执法机构乙,由乙行使甲的权力。甲是否单位犯罪?如是,能否对乙起诉?

四、犯罪主观要件案例

1.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葡萄新品种,一共种植110株,每株分别编号跟踪研究,品名暂定P-6-2,特点是个大皮薄汁甜无籽,9月份为果实成熟期,对该品种的鉴定、验收定在2003年9月。但4名男子于2003年8月6日晚翻墙进入该研究所内,偷摘了其中20株果实,导致整个研究链断裂。4名男子没有认识到该葡萄的“价值”,其行为成立盗窃罪吗?

2.甲男与乙女恋爱,但女方家长极力反对。为了逼使女方与自己出走,某日,甲携带三瓶用乐百氏矿泉水瓶装的汽油前往女方工作单位(某村小学),先用字条恐吓女方,纸条上写着:“我身上有汽油、炸药,马上跟我走。”但女方未理睬,后甲将汽油浇在俩人身上,并掏出打火机作点火姿式,逼迫女方与自己一起出走。在他人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女方答应与甲走。在校外一出租车上正准备出走时,被当场派出所干警解救,甲主动交出打火机,放走了女方。甲有无杀人故意?

3.甲在行路时,突然遭到乙的辱骂,甲便掏出手枪对准乙。在甲还未决定是杀乙伤乙还是吓唬乙时,子弹便射中乙,致乙死亡。能否认定甲有杀人故意?

4.某村林场林业员马某,在林场间隙地种了一些南瓜。由于南瓜经常被盗,马便向村领导反映,并在全村喊话:“大家不要盗南瓜,我已打了药。”(实际上没打药)但南瓜依然被盗。某日,马将南瓜、树苗上都打上药,然后用铁丝在一个大南瓜上扎了四个眼,用吸管将4049农药滴入南瓜内,并插上白旗,以示打了农药。接着,马又在全村喊话:“这次南瓜确实打药了,大家不要偷。”次日下午,邻村农民黄某路过林场躲雨时,摘走5个大南瓜(其中有投入农药的一个)。晚上,南瓜煮熟后,4个孩子争着吃,不久发现中毒症状,3名孩子脱险,一名9岁的孩子死亡。马某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黄某是否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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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某(大学生)从表兄处借得一支五四式手枪和子弹70发。某星期天,严与同学到山上及学校楼顶等处打着玩,共发射子弹60余发。中午1时许,严持枪回二楼宿舍。宿舍里有另外2人:王某正在午睡,张某躺在床上看书。严用枪对准张某比划,张将其枪口推开,继续看书。严玩得高兴,忘乎所以。他走到窗前,往外眺望,发现同学段某(与严无矛盾)正从操场回宿舍楼。严先扳动保险机头,睢准段开了一空枪。当段即将进入楼门时(与严宿舍窗户相距8米),严便拉动枪栓,推弹入膛,睢准段头部射击。一声枪响,段某颅骨被击碎。枪声响后,严喊了一声:“坏了,打着人了。”严即冲到楼下,看到段难以生还便逃走。严主观上是什么心理状态?

6.甲与乙想抢劫梅先生。他们原来考虑用皮带将梅先生勒昏,然后取走其财物。由于两人认识到,勒脖子可能导致梅先生死亡,而他们更愿意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因此,两人决定用一个沙袋打击梅先生的头部,直至他昏迷。但是,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沙袋裂开了,事实演变为两人与梅先生的一场徒手混乱。此时,甲与乙抓起为了预防万一而携带的皮带,将其套在梅先生的脖子上,紧扯两端,使其无法呼吸。甲乙就开始劫取梅先生的财物。最后,两人才想起看看梅先生是否活着。但是,虽然他们赶紧进行人工呼吸,梅先生还是死亡了。甲与乙对梅先生的死亡是故意还是过失?

7.甲于某日晚酒后无照驾驶一辆面的在三门峡市拉客。当行至黄河路中段时,他发现车前方一人因醉酒躺在路边。当时黄河路正在整修,路面较窄,甲为省事,认为车底盘较高,轮距宽度也够,便驾车从醉酒者脚部向头部跨过。谁知车底部挂住了醉酒者的毛衣并拖拉了4000余米。后行人发现此情况,大声惊呼,甲才下车查看,此时醉酒者已经死亡。甲是间接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

8.甲的女儿(7岁)撒谎,甲便用一根竹片抽打乙的臀部,甲每抽打一次便问一声“还撒谎吗”,乙只是哭而不回答,甲便继续抽打。大约抽打了30几下后,甲听不到乙的哭声便住手,并将乙抱到床上。20分钟后发现乙死亡。甲的主观上有无故意?

9.均有醉意的两位老人甲与乙,决定比试武功,先由甲向乙的胸部推一掌,乙后退了几步,随即向甲的胸部推一掌,甲招架不住,被迎面推倒地路边的稻田里,乙顺势扑在甲的身上,甲用左手卡乙的颈部,用左手抓乙的脸部,乙也不甘示弱,用右手推挡甲的左手,用左手卡甲的颈部,结果将甲卡死。乙的心理状态是什么?

10.某日零时30分许,被告人丁某驾驶出租车,沿一座小拱桥下坡时,由于小拱桥桥面的自然拱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丁某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李某,将李碾压于车下。事后,被告人丁某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其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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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拉出来,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即用车上的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旁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李某后被他人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系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认定死者李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实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但即便发现肯定是近距离的,根本来不及采取措施。丁的行为是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

11.某日,向某驾驶一辆“面的”车途经赵某(65岁)经营的公用电话接听电话后,因不付电话费而与赵某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向某用拳头打了赵某的头部等处数拳,被在场群众拉开。赵某坚持要向某付电话费,见向某要走,就往其“面的”车的驾驶室里挤,向某见赵某往自己的座位上挤,便用手推了赵某一下,致使赵某摔倒在车下。向某下车看了一下赵某,见其身上没有流血,认为赵某是装的,即上车离开现场。赵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某系与人争执后,情绪异常激动,生气和外伤诱发脂肪心、冠心病发作而死亡。向某的行为是故意、过失、意外事件?

12.李某同刘某素有积怨。一天,李某和几个朋友在街上闲逛时,看到刘某一人在水果摊前买水果,便叫他的几个朋友捡砖头,并上前将刘某围住。刘某见势不妙,随手抢到摊贩手中的水果刀不断挥舞。李某眼见尖刀正刺向自己,情急之中随便拉了一围观的群众甲挡在自己胸前,致使甲左胸被刀刺中,因失血过失死亡。刘某与李某各是何种心理状态? 13.出租车司机甲拉乙、丙、丁到目的地后,与乙发生争执。甲在停车后要求乙将汽车后排两侧车窗摇上。乙付款下车后,将右臂伸进司机后侧窗内摇车窗玻璃时,向甲索要了车票,甲明知乙右臂还在车内,突然启动汽车向前行驶,乙被迫跟车跑了4~5米,此前丙下车后向前走了几米,回头见车开过来,发现乙与甲争吵,便到车右侧拊着出租车的右侧车窗与中门立柱的结合部对司机说:“你应当开票!”并拉着乙的手。此时,甲加速行驶,导致丙轻伤。甲应否对丙的伤害负责?

14.A雇请甲、乙报复B,甲得知B在某小店打牌。于是,甲与乙商量,由甲带三人从小店前面闯入,乙带三人堵小店后门,甲、乙等人分别携带枪支出发。甲先到达后,让小店的C站起来,C说我与你们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杀人?甲发现不是B就没有杀C。甲刚离开后,C觉得可怕,就从小店后门回家,走出小店60米,乙带的人到达。乙以为C是从后店逃走的B,便近距离开枪,导致C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15.德国人设想的浪漫案例:抢劫犯实施暴力打倒被害人后,正欲取出已经失去知觉的被害人身上的钱包时,发现被害人是十分美丽的女孩,立即被她的美丽所征服并爆发出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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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爱。于是,抢劫犯没有取走女孩的钱包,仅仅拿走了她身份证上的照片(照片也是财物),目的在于从此永远将此照片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能否认定抢劫既遂?

16.甲为了报复与自己不和的邻居乙,便用塑料注射器将毒药注入乙种的一个冬瓜中。8天后,乙将该冬瓜摘回家中。次日,甲的女儿丙在乙家打牌后随口说了句:“今天晚上家里还没有菜。”乙便将该冬瓜送给了丙。丙及其丈夫、儿子吃后中毒。甲的行为是打击错误还是对象错误?

17.被告人钱稀明知刑法禁止毁坏他人的财物,但他以为动物不属于刑法上的财物,于是将他人饲养的宠物杀害(价值20余万元)。对钱稀能否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18.3月5日,个体医生黄彪到某土产公司其姐姐的租住房玩耍,听其姐说土产公司临时车棚内有一辆摩托车已停放了四五天,一直没人骑走。他们一致推断此车是被人盗来存放于此的赃物。黄彪万分兴奋,认为偷了赃车不犯法,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黄彪遂叫姐夫彭进买回作案工具,当晚10时许,二人将摩托车推到彭进租住房内,加上油由黄彪骑回六塘老家。3月20日,被害人店里的工人在送牛奶时发现了被盗的摩托车。当晚9时许,黄彪骑着摩托车在街上玩耍时,被失主抓住并扭送到公安机关。黄彪是否构成盗窃罪?

19.比较下列情形,对各种情形如何分类和得出何种结论: (1)A本想盗窃甲的手机,结果盗窃了甲的MP3; (2)B想盗窃甲的手机,结果盗窃了乙的手机;

(3)C本来想倒卖伪造的车票,结果倒卖的是伪造的船票(第227条);

(4)D本来想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儿,结果遗弃了年老的父亲(第261条); (5)F本来想破坏汽车,结果破坏了电车(第116条); (6)G本来想盗窃枪支,但结果盗窃了弹药(第127条); (7)H本来想杀甲,结果因为方法错误将乙杀死; (8)I本来想杀害甲,结果将甲身边的狗杀死;

(9)J本来想销售假药,但结果销售了劣药(第141、第142条)。

20.甲租铺店卖布,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其实行定税制,每月缴纳2000元税款,纳税卡背面同时记载着以下内容:“如果实际经营额的应纳税额超过了定额的20%,就必须向税务局申报。否则按偷税处理。”(此为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甲每月缴纳2000元,但其实际经营额的应纳税额却超过了定额的98%。与此同时,该地政府在三年前曾发文,内容之一为:“对个体铺店实行年初定税,全年不变的政策。”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偷税,按照地方政府的文件,甲的行为不属于偷税。有证据证明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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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而没有证据证明甲知道地方政府的规定(但甲也有知道的可能性,因为地方政策曾要求大力宣传该文件)。对此应如何处理?

21.下面是日本大审院的两个判例,两个案例各是什么错误,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1)塔奴基、姆基纳事件 被告人在狩猎禁止期间捕获了2只禁猎法上所称的“塔奴基”,但被告人认为,其捕获的是在当地被通俗地称为“十文字姆基纳”的野兽,误以为“塔奴基”与“姆基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动物,自己捕获的是“姆基纳”而不是“塔奴基”。大审院认为该错误阻却故意,宣告无罪。其理由大致如下:从动物学上看,“姆基纳”与“塔奴基”是同一兽,但这样的关系只有具有动物学知识的人才能知道;“塔奴基”与“姆基纳”的名称,自古以来就是并存的,在日本的习俗上也是相区别的。因此,在狩猎法上,应当使“塔奴基”这一名称明确包含“姆基纳”,从而唤起国民的注意。在狩猎法单纯规定“塔奴基”这一名称的情况下,对于遵从日本自古以来的观念,将“姆基纳”与“塔奴基”视不同的动物而进行捕获的人来说,使其面临刑罚制裁,并不妥当。因此,没有认识到自己所捕获的是法律禁止捕获的“塔奴基”的被告人,不存在犯罪的故意。

(2)姆萨萨比、摸马事件 被告人捕获了3只禁猎兽“姆萨萨比”。但是,被告人相信,自己所捕获的是当地俗称的“摸马”,而不知道该“摸马”与“姆萨萨比”是同一兽。对此,日本大审院作了如下判决:如果认为禁止捕获的“姆萨萨比”不属于禁止捕获的其他动物,明显是关于犯罪构成事实的错误。但在本案中,尽管“姆萨萨比”与“摸马”是同一动物,在被告人只是不知道它们是同一动物,以为即使捕获“摸马”也不构成犯罪因而捕获的场合,被告人是知道法律禁止捕获“姆萨萨比”即知道“摸马”是“摸马”而捕获的,因而并不欠缺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只是不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因此,被告人是法律的错误,不阻却故意的成立。

五、排除犯罪的事由案例

1.民警A与甲共谋,绑架B及其女友C。甲又找到乙和丙,四人共同绑架B和C后,由甲、乙、丙负责关押。A等人提出赎金30万元,B的亲属也在筹集资金。在此过程中,A向甲提出,得到30万元后杀死B(因为B认识A),但甲坚持反对(甲也认识B),为此,A与甲发生矛盾。后甲与乙谈论此事,乙对甲说:“B跟我说过,如果放掉他,他同意给我们60万。”(因为B知道A要杀自己)。于是,甲、乙、丙共谋利用机会杀A(因为只有杀了A,才可以放掉B,因而可以得到60万元,否则A可能杀害甲、乙、丙及B与C)。经策划后,某日当A进入关押B、C的地方时,由C大声喊叫引来A;A到现场后,甲、乙、丙制住A,甲将刀递给B,让B刺杀A;B持刀向A有心脏刺了几刀。事后,B、C帮助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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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甲等人将B放出后,B从自己经营的公司取出60万元交给甲等三人,并提出将其中的5万元给女友C,甲等三人同意。此外,乙在看管C时还强奸了C。杀害A后,B一直窝藏着A的两支手枪。本案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

2.2000年2月17日晚,李某在自选商场购物时,商场一保安见其形象猥琐却选购了许多高档商品而产生怀疑,遂不动声色地靠近他。适逢突然停电,保安怕其乘机逃走,急忙上前拉住李某所提货物并喝令“把东西放下”。由于李某前几天听人说过商场盗贼较多,方法也多样,见有人拉住自己提着货物和钱包的左手,便将保安误认为盗贼,一边喊着“放开”,一边提起右拳便打,同时转身想走。保安被击中头部后,对自己的判断更加深信不疑,不但不放,反而用另一只手搂住李某:“看你往哪里逃!”李某随手拿起货架上的水果刀,抓起便刺,致保安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如何认识李某的行为?

3.21岁的未婚女青年王某被人贩人拐卖给40多岁的李某为“妻”,王某不同意成婚,几次逃跑都被抓回,并遭毒打。在李某全家严密监禁下,王某万般无奈,忍辱屈从,被李某强奸。有一天,王某为了逃出李家,在吃晚饭前,乘李某全家不备,将少量的1605农药偷偷地倒地刷碗的抹布上,并用该抹布抹过李某一家四口人吃饭的饭碗。王某原想使用的农药少,将李某及其全家毒昏后,可以乘机逃走。但是,王某的行为导致李某的父母被毒死,李某兄弟二人经抢救脱险。如何认定王某的行为?

4.某日晚10时30分左右,曹卓(死者),曹品两人因事与6名男青年(身份不明)在某商店前发生争执。某巡警大队4名巡警甘某、高某、刘某、张某执行公务途径此处,见状遂下车制止。由于四人身穿便服,坐的人货车为地方牌照,又没有向曹卓、曹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致使曹卓、曹品二人以为四人与上述六人是同伙,于是曹卓使用垃圾斗(后斗被打坏只剩木柄),曹品使用竹棍追打甘某、张某等人。高某与刘某见状先后鸣枪。鸣枪后,曹卓与曹品手持随手捡到的木板和竹棍跑离现场,甘某等四人在后追赶。在追赶过程中,四名巡警没有表明身份,只是奋力追赶。曹卓与曹品则互相掩护,向追在最前面的甘某攻击,但都被甘某躲过。在追到某厂门口车辆缓行带时(距离第一现场49米),曹品持竹棍、曹卓持木板转身向甘某打来。开始并没有打中,甘某便朝天鸣一枪,而对方继续攻击,甘某左臂、后腰被曹品打中,此时站在甘某身后一米的高某向曹品开枪,击中曹品大腿,同时甘某也向曹品开枪,曹品背部中枪后倒地。甘某向曹品开枪后,右臂又被曹卓用木板打中,随即向曹卓开枪,未击中曹卓身体。曹卓继续手持木板向甘某头部、面部等多处击打,直至将甘某打得右腿跪地,这时,高某、甘某又向曹卓开枪,曹卓中枪倒地死亡。甘某、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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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7年12月间,泉州市卫生学校97级学生平某凤(女)在歌舞厅跳舞时,先后认识了犯罪嫌疑人苏某才(男)和事主张某挺(男),并同时交往。交往中,张某挺感觉平某凤对其若即若离,即怀疑是苏某才与其争女友所致,遂心怀不满。1998年7月11日晚,张某挺以“找一个女的为由”,纠集其弟张某秋和同乡尤某伟、谢某炳、邱某守等人一起去到苏某才的宿舍门口,见苏后,张某挺责问苏与平某凤的关系,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双方互用手指指着对方。尤某伟见状,冲上前踢了苏某才一脚,并欲出手继续殴打苏某才时,被张某挺拦住,言明事情没搞清楚不要动手。随后,张某挺等人站在门外,苏某才则返回宿舍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后裤袋内走出门口。在门口不远处,苏某才与张某挺再次发生争执,互相责骂对方,张某挺讲道:“真的要打架吗?”苏某才答道:“打就打!”张某挺即用拳击打苏某才,苏亦还手,二人互殴。被害人张某秋等人见状,即一起冲上前追打苏某才,追打10余米后,苏某才拔出水果刀朝冲在最前面的被害人张某秋猛刺一刀,致其当场倒地,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6.甲与其兄丙有仇,便与乙共谋伤害丙。甲与乙前往丙的住处,共同对丙实施暴行。在实施暴行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有杀害丙的举止和意图,便令乙住手,但乙仍然猛击丙,甲便持刀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7.2003年5月30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与殷某等人在某饭店喝酒。酒后,同桌饮酒的张某让李某骑摩托车送张某回家,殷某到室外李某,并用一把卡簧刀朝李某腹部刺一刀(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并说:“你咋的,头两天我整过你(约案发前二个月,殷让李找人赌博,殷设局,李未找人,殷对此不满,曾用刀将李腿部扎伤),你觉得咋地呀,今天我就整你”。殷某一边骂一边用刀划李的衣服,李对殷说:“你看我肠子都出来了,让我上医院吧,不然我不死了吗?”殷不准,并继续用刀一条一条把李某衣服划坏,并把李某右侧耳朵割豁。李非常气愤,抢下殷的刀向殷某胸、腹连刺七刀,殷被他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殷某系被他人用金属类单刃刺器作用于胸腹部致肺、肝脏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而死亡。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8.张某某在某村经营一养殖场,养有价值60余万元的多种犬类,该养殖场与乡养猪场紧邻,且养猪场的门房设在养狗场的院墙外,为了对狗进行饲养和保护,张某某雇佣了3名工人与其在养殖场内共同工作。1999年11月初,张某某在狗市上听说一养狗场遭人抢劫后,担心自己的狗场也出事,遂将长期私藏于家中的一只双筒猎枪和一只自制火枪拿到养狗场,以防不测。同年11月10日凌晨,张某某与工人们忽听到外面有狗叫声,起床到院内查看,隔着院门门缝发现一辆130汽车车头顶在狗场的大门前,同时听到院外有杂乱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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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听到院外有砸门、砸玻璃的声音和人的叫嚷声。张某某遂让工人们回屋,并说:“可能是抢狗的”,回到屋内,张某某即给其父亲打电话说:“狗场来了好多人,可能是抢狗的,你赶紧通知派出所。”.这时屋内的工人告诉张外面有人上墙了,张某某发现大门东西两侧的南墙上均有人影,于是取出双筒猎枪,捅碎窗户玻璃向大门西侧墙上的人影开了一枪,致此人头部中弹,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1999年11月9日,谭某等九人预谋到张某某的养殖场抢狗,并准备了铁棍、狗链等工具。10日凌晨,九人驾驶汽车来到该养殖场,将车头顶在养殖场的大门前,谭某等人下车先来到养猪场的值班室,砸碎门窗进屋,将正在值班的王某毒打后捆绑,在问明狗场内的人数之后,谭某等人便开始翻墙准备进入狗场实施抢劫,谭某在翻墙时遭到枪击死亡,其余人逃跑,后被抓获。如何处理本案?

9.乙乘甲不注意,突然使用尖刀刺向甲,甲为了反击,便拾起脚下的石块砸向乙,结果将过路人丙砸为重伤。如何认识甲的行为?如果甲同时将乙和丙砸伤,又该如何处理?

10.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两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黄某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11.医生亚历克斯意图恶意地将空气注入戴维的静脉。为了避免任何可能的反抗,亚历克斯靠近戴维并且偷偷地拔出注射器。恰好就在此时,戴维由于最近的医疗账单的数额而对亚历克斯有气,就用拳猛击严历克斯的头部,使其身受重伤。戴维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12.无业游民亚历山大于某星期天在繁华的街道上游荡,伺机行窃。下午2时左右,亚历大山发现一个人将一大包东西放在商店门口后进入商店。亚历山大走进商店观察,发现放东西的人正在专心专意挑选商品。于是,亚历山大将大包背走,并乘坐一辆出租车到郊外的一间空房内。休息一会后,亚历山大打开包,发现是威力无比的定时炸弹。亚力山大立即通知警察,警察立即撤除了爆炸装置。警察证明,如果此定时炸弹在商品爆炸,至少导致50人死亡。亚历山大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13.2000年3月13日15时许,丁某因故与他人发生争执而被砍伤头部后逃离。然而,两加害人还不罢休,持刀追赶。途中,丁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正当两加害人行将追至时,适逢一中年妇女陈某骑摩托车缓速驶经修路地段,惊恐不已的丁某当即哀求陈某将其带走,可也遭拒绝。眼见两加害人已近,情急之下,丁某一手抓住摩托车右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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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控制住油门,一手将陈某推下摩托车(陈某倒地,但未受损伤),骑车逃脱追赶。丁某驾车行驶到安全地方后停歇。惊魂未定,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此时,装于摩托车尾部的工具箱引起了丁某的注意。其打开该箱,发现内有现金3000多元及5万元存单一张。丁某顿生贪欲,据为己有。如何处理丁的行为?

14.被告人王某与本村的刘某因承包村办企业发生矛盾,2002年4月1日晚王某在刘某屋后用汽油点燃一堆禾草企图烧毁刘的房屋(该房还连着其他房屋),不料当时刮起强劲的北风,将着火物刮向有十米之距的王某自己的住宅及其价值数百万元的粮食加工厂和他人住宅。在众人用水扑救无效的情况下,王某为保全自已的财产,遂从附近建筑工地开来一辆他人的工程车,王开车接连推倒自己的四间房屋才阻止火势,保住了自己住宅的大部分及其加工厂,但将该工程车砸毁,损失五十余万元。王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

15.甲、乙、丙三人在洞穴探险中,地基崩溃,洞口堵塞,但能与外界进行通讯联系。联系结果表现,挖开洞口需要20天,但三人所带粮食只够生活5天。于是,甲提出,三人抽签决定输赢,二位赢者杀死输者以其肉维持生命。乙、丙表示同意。对应否付诸实行,他们征求了救助人员的意见,但没有得到答复。其后通讯中断,待第20天挖掘成功时,甲由于抽签失败而被杀,乙、丙以其肉维持了生命。乙、丙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

16.乙、丙二人在某轮船上实施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甲制止。随后,乙、丙二人对甲进行寻衅,先用拳头后用安全帽殴打甲。甲在背靠大海,面对乙、丙二人逼近殴打的情况下,掏枪并两次进行口头警告。乙不但没有停手,反而上来夺枪,双手抓住枪管。争夺中,枪弹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职权行为?

17.甲欺骗乙说:“如果你让我向你的头打一拳,我给你5万元,但如果打伤了我不负责。”乙表示同意。于是甲向乙的头部猛击一拳,导致乙轻伤。但事后,甲并没有向乙交付5万元。乙的承诺是否有效?

18.甲、乙、丙住在宾馆时,打电话叫来卖淫女A,A进房间后发现人多便退出,被甲等人拦住。甲等人不顾A的反抗,对A实施了强奸行为。事后,A向甲索要2000元,并声称:“如果不给就报警。”遭拒绝后,A向警方报案。甲等人的行为是否因为A索要现金而阻却强奸罪的成立?A索要财物的行为是否具有犯罪阻却事由?

19.某酒楼老板长期经营不善,不仅拖欠了员工三个月的工资,还欠供货商与物业数十万元。某日下午,老板突然跑了,员工也意识到老板为了逃债再也不会回来了,而且听到说物业管理部门将封锁酒楼。于是,十余名员工将酒楼所剩的烟酒以及粮食、蔬菜等哄抢一空,以抵作自己的工资。事后查明,他们所抢物资的价值与其应得工资大体相当。员工们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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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除犯罪的事由?

六、故意犯罪形态案例

1.王、张二人预谋抢劫,2002年11月某日晚8时许,王、张拦截出租车一辆,欲在乘车过程中伺机对女司机进行抢劫,当车行至郊区某检查站时,检查人员对王、张二人进行询问,见二人神情慌张,并发现二人随身携带有水果刀和螺丝刀及绳索等物,遂将二人带至派出所讯问,王、张二人交代了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的事实。是预备还是未遂?

2.1998年9月的一天下午3时许,被告人黄某因换工作服与本厂工人刘某发生口角,并互相厮打,被在场工人拉开后,黄某便产生杀害刘某之念。随即回家,将准备炸鱼用的三枚手榴弹带在身上。在返回机电厂的途中,将某村手扶式拖拉机截住,逼着司机送其到厂。拖拉机行至机电厂附近时,司机张某弃机跑掉。被告人黄某跑到机电厂碰见本厂保卫干部李某、孙某,黄扬言要刘某下跪赔礼道歉就算拉倒,否则就将他炸死。说完,黄跑向刘的车间,到车间寻找刘某未见,便在车间门口等刘,并将两枚手榴弹盖打开,将引爆环分别套在两只手的手指上。由于工厂保卫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在对被告开展政治攻势和宣传政策的情况下,黄某于下午6时20分交出手榴弹,被捕归案。是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2.某女一心想杀丈夫。某日听说吃人的头发能够导致他人死亡,便将自己的头发剪碎后放入其丈夫的食物中。丈夫吃后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某女的行为是否成立故意杀人未遂? 3.2005年3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刑满释放不久)因拆迁,想将其户口转入其母亲张某所住的某区大院平房5号内,但遭到其母的拒绝,于是二人发生矛盾。李某扬言“买汽油烧死你们,我也不迁户口了。”随后,李某于16时许携带一桶汽油闯入某区大院平房5号的母亲家中,将汽油泼洒在屋内地上及正在屋内的弟媳妇马某身上,后欲用打火机点燃汽油时被其弟制止。张某报警后,李某被民警抓获。李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4.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甲砸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杀人未遂? 5.2004年12月24日晚,王某在本村赵某家喝酒至凌晨2点多,回家后睡不着觉。他知道赵某东邻居李某常在外打工,就产生了奸淫李某女儿的念头。于是他起床来到李家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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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因怕惊动屋里其他人,就脱下皮鞋丢到外面,顺着窗户跳入一个套间里。王某见床上躺着一个人,以为是李某的女儿,遂上前亲吻并欲实施强奸。谁知床上躺着的是李某17岁的儿子,他被惊醒后大喊抓贼。王某见势不对,扭头就向外逃,在另一个套间里睡觉的李某听到喊叫,迅速跑出来与儿子一起将王某制服并报了案。王某的行为是否成立强奸未遂?

6.王某大摆宴席贺儿子满月,同事纷纷前来捧场,觥筹交错至夜深方散,王某大醉,送同事小张出门。同事小张发现自己骑来的摩托车不见了,到处找也没找到。此时王某见旁边另有几辆摩托车,与小张商量后,回家拿来工具,两人一同将其中一辆摩托车锁撬开,小张将此车骑走。第二天,王某弟弟发现王某的摩托车丢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王某的摩托车正是被王某、小张前夜盗走。王某与小张是否构成盗窃罪?

7.甲的女儿乙(9岁)睡在床上,甲以为是仇人(前妻丙)而持刀杀乙,共砍9刀。听到是女儿的喊声便立即停止。女儿重伤未死。是中止还是未遂?

8.被告人张某1983年与被害人李某结婚,婚生一子一女,婚后感情尚好。1990年被告人张某由于外出打工与一发廊女勾搭成奸,后与其妻感情逐渐冷淡,至长期不归。1991年11月30日被告提出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1992年8月张某再次提出离婚,李某以割腕相威胁,鉴于此张某撤诉,但从此再未回家。1995年元月5日张某突然回到家中对妻儿甚是热情,次日晨5:30其妻到村旁深水井边打水,被告人趁机尾随,趁其妻低头向井里提水的一刹那,被告人张某拿起木棍对其妻背部猛击,由于用力过猛,其妻一头冲向井另一边的一堆大石块上,当即头部血流如注,被告人当时吓懵了,后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及时未死亡。是中止还是未遂?

9.胡某在村外一偏僻处看见同村妇女李某路过,顿生歹念。于是胡某用毛巾将自己的脸蒙住,从李某身后抄去。将她按倒在地欲施暴。遭李某奋力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将胡某蒙在脸上的毛巾扯下,并抬起上身。胡某忙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意欲逃避。但被李某认出了他,并拖住胡某大骂。胡某见事已败露,便跪在地上,请求李某宽恕。后李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胡被抓获归案。是中止还是未遂?

10.某船厂工人何建华,性情粗暴,常殴打其妻付某。01年8月,付曾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02年3月18日下午,何下班后与他人玩扑克至当晚9时才回家,并欺骗付说在工厂加班,当即被付揭穿,于是引起争吵。付说:“明天到法院去谈。”然后上床欲睡。何怕再提出离婚,即起杀妻之念。何问付:“你到不到法院去?”付说:“要去!”何便用双手掐付的脖子,并问:“你去不去法院?”付连声说:“要去!要去!”,何越掐越紧,付脸色青紫,小便失禁,昏迷休克。何见状,认为付已被掐死,松手观望。后付苏醒要水喝,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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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一辆摩托车就是指偷一辆摩托车。”刘某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13.甲将A(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A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A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A。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乙到了甲家,甲将杀A的想法告诉乙,乙帮助甲杀害了A。乙是杀人罪的共犯,还是绑架罪的共犯?(刑法第239条) 14.朱某因怀疑丈夫杨某有外遇,便找到相识的黄某,让黄某打杨一顿使其收敛,并送给黄现金200元和饮料等物。某日晚7时许,朱告知黄:杨与一个身体强壮的搬运工胡某在喝酒。黄担心打不过他们,就又约了另外三人,手持木棍在杨返家的路口等候。当晚9时许,杨与胡某酒后遇到黄等四人,黄等人就对杨进行拦截殴打,致杨轻微伤。当时胡见势头不妙,拔腿就跑,黄怕胡去喊人来帮忙,就追赶胡,撵上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胡颈部剌一刀,将胡颈动脉剌破,胡因失血过多死亡。朱与黄是否构成共犯?

15.34岁的罗均是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塘角村村民,多年来一直梦想着发横财。今年7月,迷信的他请一个算命先生为其指点发财途径,算命先生荒唐地告诉他:“要想富,就去盗。”罗均对此深信不疑,但想到一个人盗窃不易得手,就力邀朋友杨卫、彭蜀一起“发财”。从8月初开始,3人频频作案10余次,涉案金额数万元。算命先生是否构成教唆犯? 16.某日凌晨四时许,王某(车主)与叶某乘坐苗某(王某雇用的司机)驾驶小客车,将村民刘某(77岁)撞倒。王某和叶某下车将刘某抬至路旁,然后指使苗某驾车逃逸。苗某说:“不能走,走了罪更大。”王某说:“如果被发觉,我就倾家荡产了。”苗某遂驾车逃逸,刘某因未能及时救治而死亡。联系刑法第133条思考本案。

17.列车员刘某在值乘时看到过王某等4人在车上盗窃,见面次数一多就熟了。2003年12月20日,王某对刘某说:“以后我们到你车上搞钱,弄到后我们三七开。”刘某听后没作表示。12月24日,王某等4人从其他车厢上车,因无票被列车员拦住。此时刘某正好看到,王某向刘某做了个列车员不让上车的手势,刘某便给该列车员做个手势,意思是叫王某等4人上车。王某等人上车后,在非刘某值乘的车厢内盗窃旅客现金时被发现,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相威胁,把一名旅客刺成轻伤后逃离火车。被盗旅客向乘警报案时,刘某听到了报案情况,猜想可能是王某等人所为。12月28日,王某到车站站台上告诉刘某:“上次搞了点儿钱,给你1000元。”刘某接过钱,没说任何话就上车走了。联系刑法第269条分析刘某是否构成共犯。

18.甲以揭发乙的贪污、受贿事实相要挟,迫使乙对丙实施伤害行为;乙为了逃避贪污、受贿的刑事责任,而对丙实施了伤害行为。乙是否胁从犯?

19.犯罪嫌疑人朱某、鹿某事先预谋杀人后勒索钱财。2004年1月8日,朱某、鹿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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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山东某技术学校大三班女学生陈某骗至某镇大沙河边,杀害后掩埋。后以陈女被绑架为由,向其家中索款5万元。1月9日,朱某找到姐姐张某,谎称其和鹿某绑架了一人,为便于要钱,要求用张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信用卡。张某便将本人的身份证交给了朱某。因银行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张某又亲自去银行办理了信用卡。1月12日,朱某再次找到张某,让其在信用卡里存一部分钱,以免索要来的钱数额太大存入空白卡上引起怀疑。张某便将自己的6000元存入了此卡。1月17日,案发后三人被抓获。试分析本案。

20.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所丙所在单位行窃,丙带领三人进行了踩点。四人购置了作案工具,商量了具体方案,约定晚上九时到甲家集合。当晚丁在赶往甲家途中因车祸受伤,去了医院。甲、乙、丙三人集合后,丙突然想起当晚值班的是自己要好的同事,建议改天行动,但甲、乙不许,丙愤然离去。当晚,甲、乙、二人潜入丙所在单位,盗取现金1万余元。丙、丁是否盗窃既遂?

21.黑社会组织的成员乙得知记者A要揭发该黑社会组织的罪行,便自作主张杀害了A。事后,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甲极力夸奖乙的行为。甲应否对乙杀害A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2.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甲明确指示其成员只能实施盗窃行为。该集团的三名成员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转化为抢劫(参见刑法269条)。甲应否对三名成员的抢劫罪行承担责任?

八、罪数形态案例

1.甲明知乙盗窃了一辆车,而答应甲的要求为其保管,将车停在自己控制、甲也知道的地方。后来乙将车开到另一隐蔽处,并打电话告诉甲:“你把车开走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谎声车丢失。甲信以为真,甲后来将车出卖。一罪还是数罪?(参见第264条和第270条)

2.甲将停放在马路边的轿车玻璃打碎后,从车内盗窃一个密码箱,逃离现场后打开一看,发现内有软皮电话本一个,内记有领导人的电话(属绝密文件)及贺卡、录相带等物。甲因害怕,为了逃避罪责将密码箱及箱内所有物品扔至胡同夹道内垃圾箱中。是盗窃罪、泄露国家秘密罪,还是二罪并罚?

3.甲盗窃乙价值8000元的财物后,主动与乙讲条件:“如果拿2000元来,就退还价值8000元的财物,否则不退还。”甲的行为是一罪还是两罪?如果A盗窃B8000元现金后,主动与B讲条件:“如果同意让自己得2000元,则余款返还给B。否则分文不退。”A的行为是一罪还是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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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以为他人轿车后座的包内有贵重物品,趁无人之机,将轿车的玻璃(价值5000元)砸碎,窃走该包,但事后发现该包内根本没有任何财物。是一罪还是两罪?如果包内财物达到盗窃罪的数额,是只定一罪还是定二罪?牵连关系如何认定?根据何种学说没有牵连关系?根据何种学说具有牵连关系?

5.被告人甲为了获利,将原安放在武昌蛇山公园内的黄鹤楼楼顶(属文物)的顶尖敲下后盗走。该行为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还是法条竞合(参看第20章第5节)? 6.犯罪嫌疑人张静为图钱财,于2000年4月2日用拾得的他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某银行一营业部办理了一张借记卡。随后,张静写了两封匿名恐吓信,分别邮寄给上海火车站附近的某宾馆和某大酒店的总经理,威胁他们在36小时内各将10万元人民币汇入其借记卡账户,并不许报警,否则宾馆或酒店将有炸弹爆炸或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两家单位接信后不敢懈怠,迅速报警,并动员人力开展安全检查和加强保卫措施。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接警后为防不测,也派人到场进行排爆、防火和相关安检等工作,但并未发现有炸弹或投毒事件发生的迹象。后张静持卡多次到邮局和银行的ATM机上查看账户,在其欲取钱时,被守伏的公安人员擒获。是牵连犯还是什么犯?

7.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实施诈骗犯罪,采用虚假出资的手段,骗取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后,谎称购买铝锭若干吨,与被害人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李某连夜将铝锭运走。其支付对方的转帐支票经银行核查系空头支票。讨论中对该案件构成票据诈骗一罪都不存疑义。但在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上,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为实施诈骗犯罪,其犯罪的方法又触犯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条款,属于牵连犯,应以其中的重罪票据诈骗罪对其定罪量刑。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为诈骗犯罪的便利而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假公司,系票据诈骗的预备行为,为票据诈骗的实行行为所吸收,属于吸收犯。你能形成第三种观点吗? 8.洪某与周女在网上相识并相恋,后周女因与洪某性格不合而欲与之分手。洪某到周女家劝周女不要分手,但周女坚决不同意。在激烈争吵中,洪某突起杀人歹念,用双手掐周女的颈部。在周女无力反抗之时,洪某意识到后果的严重,遂放弃杀人之念,但心中恨意难消,于是用菜刀将周女砍伤。是犯意转化还是另起犯意?

9.2005年1月1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宋某伙同杨某、豆某经事先踩点,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某村胡某家门口,将胡某停放在门口的五征牌农用机动三轮车盗走,该车价值1.8万元。同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杨某在转移所盗的机动三轮车准备销赃的路上,被胡某认出拦住。胡某上了车厢后讨要被盗车辆,宋某、杨某拒绝还车,并继续驾车行驶。由于胡某不愿下车,宋某、杨某持铁棍、刀并用言语威胁胡某,后胡某被迫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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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杨某驾车逃匿。宋某、杨某是一罪还是数罪?

九、刑罚论部分案例

1.2004年7月21日凌晨,童中华、夏元华伙同他人经预谋后,潜入瑞安市菜巷一居民家行窃。瑞安市原城南派出所(现玉海派出所)民警蔡永华等人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童、夏等人见状,即持刀冲出,砍伤民警蔡永华、戴文铧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蔡永华被砍成重伤。另据审理查明,童中华参与盗窃16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9万余元;夏元华参与盗窃3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700余元。童中华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温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抢夺罪及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童中华、夏元华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童中华、夏元华均提起上诉。经审理,浙江省高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本案量刑是否适当?

2.谢某,1949年出生,与妻子周某结婚已30多年,感情很好。谢某一家是从内蒙古来沈打工的,两年前,周某患脑出血瘫痪在床,一直是谢某照顾。12月11日15时许,其妻周某的弟弟和两个朋友来到谢某家里喝酒聊天。喝酒过程中,周某突然在床上又哭又叫,闹走了自己的弟弟及朋友,谢某也因生气离家。当晚7时许,在外面喝了酒的谢某回到家中,见周某还是哭闹,于是他将几乎全身赤裸的妻子,扔到了附近的荒草地里,结果被活活冻死。谢某事后向警方坦白:“我不想再被妻子拖累了”。今年3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谢某提起公诉。昨天,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5年。法官解释轻判原因时说,“由于该案发生在家庭内部,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被害人的子女请求对父亲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谢某系初犯,因此对其从轻判处。”本案量刑是否适当?

3.无业人员杜成辉2003年9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今年3月14日下午,刚刚办完出狱手续的杜成辉就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昔日的“哥们儿”,要求摆酒席庆祝自己“出来了”。一帮酒肉朋友一呼即来,十几个人赶到某酒店为他“接风洗尘”,从下午5点一直喝到晚上10点。席间,杜成辉和朋友李某(被治安拘留七天)出来上厕所,在厕所碰到了同在这家酒店喝酒的徐某。因为杜成辉剃着光头,着装怪异,徐某不由多打量了两眼。杜成辉认为徐某有意挑衅,冲上去打了他一拳。李某不甘示弱,也对徐某拳打脚踢,致徐某左眉骨挫裂伤,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伤。杜成辉、李某在逃跑时被随后赶到的公安干警抓获。杜某是否累犯?

4.宋某(女,17岁)因涉嫌盗窃被逮捕。在押期间,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当公安机关问其是否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宋某交代了一年前先后被卢某、朱某强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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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卢某、朱某对强奸宋某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宋某是否构成立功?

5.被告人张某与妻子王某婚后相处不睦,王某遂借机住到与其关系暧昧的同村村民顾某家中。张某为与王某离婚,多次要求顾家交出王某未果,便产生了劫持顾某之子顾乙(7岁)以逼迫顾某交出王某的念头。2003年10月16日9时许,张某来到顾乙就读的涟水县唐集镇中营小学将其强行带走。当顾乙的班主任及他人阻拦时,张某从其姐姐家拿来一把菜刀,用刀背架在顾乙的脖子上,并抱着顾乙站到附近的河塘中,要求顾家交出王某,声称如果顾家不答应交出王某就与小孩同归于尽。当王某和公安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后,张某要求民警拦住王某,随即将菜刀丢入水中,放走顾乙,并随公安人员到派出所接受处理。涟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达到个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结合被告人犯罪的动机、手段及社会危害程度等量刑要素,依照刑法第239条、第5条、第37条和第61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绑架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不具有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应适用刑法第239条第1款的规定对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由,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本案的法律适用与量刑是否适当?

本资料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主持的国家精品课程《刑法学》,下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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