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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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文化体育局

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

情况汇报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文化遗产类型繁多,由此形成了十分独特的地域文化,在长远的历史年代中,建始大地上不仅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古迹,而且传承着精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这些珍贵的文化艺术奇葩是建始民众的绚丽表情和灵魂,它因地域的秉性而独具风味,更有艺术魅力和乡土情韵。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文明的冲击,伴随着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审美情趣的变化,特别是一些老艺人相继谢逝,许多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失传,许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为了切实有效地抢救保护这些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开展了全面的普查、申报、保护、传承工作,近年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传承与保护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建始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在我们的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动员,努力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 为确保我县享有盛誉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得到全面而又系统的保护,我们按照省州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实际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传达上级精神到位。2006年5月14日,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县文体局关于开展民族民间

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会议同意启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同意将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始丝弦锣鼓》、《建始喜花鼓(黄四姐)》、《建始闹灵歌》等三个项目为代表作名录逐级向上予以申报。县文体局于多次召开工作督办会议,介绍了州、县领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情况。通过紧急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对此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思想得到了统一,为做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领导重视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恩施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此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建始县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作方案》及《建始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办法》等措施。三是专班人员到位。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全新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逃选各类拔尖的专业人才到专班,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为使抽调人员专心工作,从县直文化二级单位和乡镇文体服务中心抽调了业务干部,迅速进入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始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调查和文献资料的查找。县文体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深入到各乡镇认真了解情况,研究分析现状,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精心策划,制订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实践过程中,一是充分利用本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挑选出文字、音乐、舞蹈、摄像等各类拔尖专业人才到专班;二是请行家给予指点;三是组织专班人员学习取经、参观考察;

四是积极争取全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的支持;五是认真做好专班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六是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在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文化主管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上下一心,集思广益,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0个乡镇,走访了2200多个民间艺人,全面而又详细对流传在我县的年代久远的丝弦锣鼓、跳丧、闹灵歌、鼓花鼓(黄四姐)、傩戏、车车灯、花坪火龙、干龙船等一批具有鲜明个性和艺术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了普查,经过反复提炼、创新,使之在创新中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使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初步建立起了以《建始丝弦锣鼓》、《建始喜花鼓》、《龙坪高腔山歌》、《薅草锣鼓》为代表的民族民间音乐(吹打乐)传承和推介机构。表演模式为“表演队打造精品,促进民间艺术传承发展提高”;以建始《闹灵歌》、《花坪火龙》为代表的民间舞蹈;取材于民间劳动场面的《赶山号子》、《抬工号子》;提炼于民间婚庆习俗礼仪的《陪十姊妹》、《陪十弟兄》;以及官店的傩戏、花坪干龙船等一大批民间戏剧、曲艺歌舞得到传承和发展。其中建始《丝弦锣鼓》、《黄四姐》、《 闹灵歌》、《抬工号子》等更是成为我县的民族文化品牌,不断在州、省举办的文化艺术节中博得观众亲睐。通过提高演奏技巧,改进演奏方式,及大地提高了民间艺人演出水平。由于这些活动影响与自身的魅力赢得了生存的市场,目前,我县有几十支农村民间艺术团(队),几千名民间艺人及文

艺骨干坚持常年参加演出活动。实践表明,挖掘整合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精心打造民族民间特色文化品牌,大力开展“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名乡、名镇、名村和名牌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有创建活动,用富有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大众化的方式传播民间文化,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由县人民政府申报的建始民族民间音乐“建始丝弦锣鼓”、“建始喜花鼓”和民间舞蹈“建始闹灵歌”等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获省人民政府公布、保护。建始长梁乡成为国家、省、州三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三里乡老村村成为恩施州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村等。近年来我县推荐为州民协会员44人,县民协会员78人,州音协2人,艺人中有州级民间艺术大师四人(肖茂荣、肖元游、余定喜、龙世斌);受省委宣传部表彰一人(杨国林),我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表演获州级金奖,县级一等奖。这些荣誉的获得,使民间艺人的地位提升,也更加鼓舞了艺人们信心,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加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 三、今后保护、传承工作计划

今后我县在保护规划中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在普查、保护、传承、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特点和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国家级评审结束正在公示期);以丝弦锣鼓为代表的民间吹打乐,县、州、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省、州、县三级相继公

布);确定以“薅草锣鼓”、“单锣鼓”、“檗四娘”、“山民歌”等四个项目的省级非物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挖掘整理《建始高腔山歌》,向外推广《建始高腔山歌》,聘请名家排演以扩大其艺术知名度,目前项目文学资料初步完成,正在筹筹备影像资料。

2、出版建始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图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反映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成果。在抢救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由短期认识变为长期认识。

3、落实保障经费。争取政府设立建始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与实物的征集和收购;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建设工作等等。

4、精心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始县实际,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制定和出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力争每年向上逐级高质量的申报1-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普查经费严重不足。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丰富多彩,大多分布在农村,对它们的全面普查建档,需一定的经费,这其中还有很多精彩项目濒临失传,需尽快调查挖据,进行传承保护。普查专项经费困难制约了普查工作的深入全面系统细致规范的开展,尤其是对重点项目的抢救工作无法开展。另外我县出版民间文化遗产丛书、发行非遗光牒的经费缺乏,对外展演活动经费困难,得不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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