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典型选树培养宣传工作存在和问题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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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注重”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工作

乌海市乌达区以“四个注重”积极做好

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工作

乌海市乌达区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加快两个转型和打造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中的主要作用,以“四个注重”,扎实推进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工作。

一是注重统一思想,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开展,乌达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

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把各行业和各领域事迹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精心培养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使每一名党员学有标杆、赶有目标,鼓励和指导先进典型“践行学习提高、践行争创佳绩、践行服务群众、践行遵纪守法、践行弘扬正气”,全面推进乌达区整体工作再上台阶。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培育典型氛围。乌达区在23个社区开展“创优杯”基层党组织竞赛活动。各社区按照“六个一标准”(一个科学的创建方案、一个明确的创建主题和载体、一套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一块党员设岗定责或承诺公示栏、一条独具特色的区域化党建思路、一项帮扶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举措)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建立领导联系点、包联共建、结对共建等方式,注重选树典型,并且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积极

搭建培养先进典型、促进典型成长的各种平台和载体,为典型成长创造条件;通过“学习型机关创建”,“树形象、作表率、争当服务先锋”,“党员示范岗、示范车、志愿岗”,“争当师 德标兵”等各类特色活动,为培育典型提供平台。

三是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典型,确保先进典型的代表性。通过听取创建工作汇报、查阅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创建现场、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情况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区基层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广泛听取意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优杯”评选活动,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宣传价值的先进典型作为培养的对象。注重从全区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城市移民搬迁、化解社会矛盾、迎接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自治区“十二运”、国际书法产业博览会等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赛事中,发现挖掘一批先进组织和个人;注重从立足本职岗位,发现一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先进个人,目前乌达区已初步确立26个不同领域的基层党组织,94个优秀共产党员作为重点培育典型,特别是在选树优秀共产党推荐名额中,侧重于环卫、绿化、建设、文教卫生等基层一线。

四要注重宣传推广,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性。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

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近年来选树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 人人争先进,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乌达区梁家沟

街道党工委、新达街道党工委、先锋社区、爱民佳苑社区作为首批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入选人民网创先争优栏目在全国开展“五好党组织”风采大赛活动;中直党建网相继报道了乌达区巴音赛党工委贴心服务、真心为民的典型事迹; 内蒙古、乌海市两级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巴音赛先锋社区打造“民情流水线”;滨海街道党工委做精细做实群众满意工程;乌兰淖尔镇科技特派员郭金奎带领当地农民致富等先进事迹;乌达区环卫局通过短信平台,宣传环卫系统先进的典型小故事向全区党组织发送,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性。年底乌达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有关部门审核、检查考核和社会评议监督等情况,提出拟推荐名单,由乌达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命名、b表彰、奖励。

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安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

镇公局〔2011〕60号

各辖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激发广大民警践行“忠诚、奉献、务实、创新”新时期“江苏公安精神”的积极性、创造性,精心塑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全力服务全市公安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找准症结,强化认识,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的攻坚战。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和宣传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及我市公安工作的整体发展要求看,这方面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有的单位没有站在“内促队伍,外树形象”的高度来理解和推动这项工作,重表彰奖励,轻挖掘亮点,用先进典型来引导、教育队伍的意识不强。二是运作模式不适应。一些单位在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上,既无工作谋划,又无责任机制。有的对崭露头角、逐步成长起来的先进典型,未能及时跟踪开展有针

对性的教育培养工作,使得一些典型“长不大”,或是半途“夭折”。三是发挥作用上不适应。存在着重评比、轻选树的现象,评比程序完成了,典型就算树起来了,宣传声势不大,学习氛围不浓,先进典型的辐射、示范和导向作用不明显。四是政工干部职能作用不到位。一些政工干部未把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抓手来抓,有的工作不到位,有的甚至严重缺位。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簇亮点。培养、选树和宣传、学习先进典型是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方法,是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最具体、最直接的工作内容,对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政工部门要充分认识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组织开展一场培养、选树和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攻坚战,全力把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学习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抓住关键,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工作力度。在选树上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要在全面规划选树上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摸清新、老先进典型和可塑性强、有发展提升潜力的先进典型苗子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工作规划,要立足基层、着眼全局,全面培养选树覆盖各单位、各警种、各层级的先进典型,让各级公安机关上至领导干部、下至广大民警都有学习的榜样和追赶的目标。二是要在紧贴中心选树上抓落实。要紧贴公安中心工作,紧扣时代的脉搏,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突出重点地开展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围绕“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和深化平安镇江建设等中心工作,着力培养、选树一批在这些重点工作中开拓创新、成绩显著的先进典型。三是要在立足基层选树上抓落实。基层一线火热的警营生活是先进典型成长的沃土,是公安机关警力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培养、选树先进典型离不开基层,学习、推广先进经验离不开基层的实践,培养、选树先进典型要始终坚持来源于基层、重在基层,要“接地气”,得到群众认可,使民警感到典型就在身边,真实可信、能学实用。四是要在突出重大典型选树上抓落实。在全面选树富有时代性、群众性先进典型的同时,要跳出公安,面向社会,突出选树能在全市甚至全省、全国产生广泛社会影响、代表公安形象的重大先进典型,全力打造镇江公安先进典型的品牌。年内,市局将结合“争先创优”和“在警营建功,为党旗添彩”主题活动,着力选树1个以上在全省有广泛影响的省级先进典型,各辖、市局、分局和交巡警要选树1个以上市级先进典型。

在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上,要始终抓住以下“四个环节”:一是要始终抓住思想教育环节。只有始终保持求新求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先进典型才能不断成长壮大。在先进典型的培养中要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环节,经常与先进典型谈心交心,及时掌握思想状况,解决思想疙瘩,让先进典型保持先进性,为先进典型不断发展进步提供动力源泉。二是要始终抓住务实创新环节。只有脚踏实地工作,先进典型才有坚实基础;只有不断克难创新,先进典型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要有意识地给先进典型交任务、压重担、出题目,让先进典型在实战实践中得到锻炼成长;对工作中的难题,要积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思对策,让先进典型在创新克难中不断丰富发展。三是始终抓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环节。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帮助解决先进典型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尽力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始终以积极进取的状态和旺盛的精力投身公安事业,干出一流业绩。

四是要始终抓住总结提高环节。要时刻关注先进典型的成长进步,对其创造的新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帮助完善、促进提高,使先进典型的内涵不断丰富、层次逐步提升、影响越来越大。

三、精心组织,超常施策,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的力度。对培养、选树的先进典型,一方面,要要通过集中的、立体的、全方位的内外宣传,放大典型效应,树立公安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一花引得百花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公安队伍的导向激励作用,示范引领公安工作。在内外宣传上,一是要加强策划,完善方案。凡选树的重大先进典型都要商请新闻媒体,根据具体情况,加强研究策划,制定针对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工作有部署、按节奏,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二是要精心组稿,一炮打响。要在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的基础上,协调媒体记者深入采访,精心组稿,以高质量、吸引受众的稿件,确保收到强烈社会反响。三是要网媒联动,扩大影响。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在积极占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实行网媒联动的全覆盖宣传,大造舆论和影响。四是要形式多样,增强效果。在采取组织事迹报告会、媒体、网络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开展内外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运用小品、相声、音乐剧、电视剧、数字电影等文艺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挥文艺潜移默化、喜闻乐见的独特作用,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在学习活动上,一是要开展竞赛组织学。对选树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发出学习决定,在民警中深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学比竞赛活动,激发民警创优、创新、创造热情,扎实推动工作。二是要把握要素全面学。既要学习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质,又要学习典型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用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质激励、感染民警,用典型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启迪、引导民警,力争使每个民警都能从典型的身上吸取到有用的方面,为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转型升级凝聚智慧、注入活力、生成战斗力。三是要结合实际随岗学。要结合民警岗位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采取适当形式和途径,加强典型与民警的互动,对岗位相同的,可采取对口跟班学、随岗学的方法,确保学习活动收到实效。

四、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实现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一是要建立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责任体系。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负责、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抓落实的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奖惩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警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政委、教导员和分管领导是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公安政工部门是第一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及其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二是要完善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制度规范。一是建立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和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发现的先进典型的好苗子要及时向市局推荐,对事迹突出的,要随时上报,切实做到发现一批、总结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二是建立先进典型的分级管理制度。市局负责培养、选树、宣传和管理由公安部、省厅、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局性重大先进典型;各辖市局、分局和市局有关部门负责培养、选树、宣传和管理本地区、本警种的先进典型,同时配合市局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产生的全局性重大典型的选树、宣传和管理。

三是建立和完善先进典型信息沟通制度。政工、宣传、业务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业务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典型,要及时向同级政工部门通报。政工宣传部门对拟宣传的典型要注意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沟通,防止失察失真,并积极组织力量配合业务部门深入挖掘事迹,总结经验,适时推出。四是完善先进典型跟踪培养管理制度。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工作,把学习宣传新、老典型紧密结合。既要下功夫总结、宣传新典型,也要适时追踪宣传老典型,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他们永葆典型的先进性。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定期考核工作。省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典型和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典型由市局政治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其他先进典型由所在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同时报市局政治部。要逐人建立先进典型信息库,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先进事迹、考核情况等,同时注意收集文字、影像等资料,为进一步培养和宣传提供依据和素材。三是要建立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考核奖惩机制。市局将把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学习工作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地、各部门综合绩效和政治工作考评,严格考核。市局明确:对培养、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成绩突出的集体和在省、部以上重大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予以记功嘉奖。

以上意见,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pf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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