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更新时间:2024-03-03 04: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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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审批适用于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申请条件的单位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部分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项目已核准或正在办理核准;

2.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第九和十一条规定的,核准为公开招标;

3.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但不属于第十、第十一条规定的项目,可核准为邀请招标; 4.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可核准自行组织招标。 三、所需材料

(一)在项目备案(核准)阶段同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的提供: 1.招标方案核准申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单位名称、性质,股权构成情况,国有资金出资比例,申请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2.《项目备案部门招标核准申请表》;

3.选择部分招标的须提供证明文件;国有企业提供反映国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的章程;控股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加盖股东公司公章;外资企业提供外经贸部门核发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自行组织招标需另行补充以下书面材料:(1)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包括专职人员和技术经济负责人资料(附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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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附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个人简历、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2)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如下:①内设招标机构的,需提供招标机构章程意见内部管理规章制度;②需提供3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3)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应附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4)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二)单独核准招标方案的提供:

1.招标方案核准申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单位名称、性质,股权构成情况,国有资金出资比例,申请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2. 《项目备案部门招标核准申请表》; 3.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文件;

4.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选择部分招标的须提供证明文件;国有企业提供反映国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的章程;控股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加盖股东公司公章;外资企业提供外经贸部门核发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自行组织招标需另行补充以下书面材料:(1)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包括专职人员和技术经济负责人资料(附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附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个人简历、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2)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如下:①内设招标机构的,需提供招标机构章程意见内部管理规章制度;②需提供3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3)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应附评标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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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名单);(4)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5)变更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或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供依据。 四、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请人可提前网上预约(通过关注“南沙政务”微信、安装

APP

“http://61.144.53.67:7001/OuterNetWeb/appMain?service=reserve&func=reserveIndex#sd-appiont-content”进行预约)

2.申请:根据预约时间,申请人到政务中心大厅现场取号、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南沙区综合窗口给予受理。 4.审查:南沙区发改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6.发证: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办”按钮,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

2.预受理: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符合要求,南沙区发改局给予预受理。 3.提交资料:申请人到政务中心大厅现场取号、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南沙区综合窗口给予受理。

4.审查:南沙区发改局对办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6.发证: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3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南沙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2:00,13:00-17:00;周五9:00-12:00,13:0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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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910523 交通指引:

公交:蕉门地铁站,途经公交:南1路、南2路、南4路、南5路、南23路、南27路、南31A路、南31B路、南32路、南33路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快线、南沙客运港-蕉门地铁站免费专线、广州南汽车客运站—蕉门地铁站

地铁:蕉门站,途经地铁:地铁4号线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请访问12345自助查询服务 十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全文]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全文]

5.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 十二、备注

除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及公用事业工程项目以外,其他房建工程项目、一般工程项目等,项目业主可以自主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并依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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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o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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