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模式及评估系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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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模式及评估系统探索

摘要:本文从对精神病罪犯管理的具体情况和现实条件出发,探讨了实施精神病罪犯管理的可行方法和要求,广泛吸取各方经验,确立对精神病罪犯的分级管理模式,并详细阐述了实行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模式的分级评估系统和具体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模式实现在精神病罪犯的刑罚执行、医疗救治、看管护理、教育改造上的四位一体,并通过具体实践和理论推演证实了精神病分级管理模式及评估系统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总体上降低了精神病罪犯管理的风险,也为精神病罪犯今后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精神病罪犯 分级管理 管理风险 评估体系 管理重心

上海市监狱管理系统自2017年4月起将精神病罪犯大规模集中至某监服刑改造至今已有近二年的时间,现在押精神病罪犯百余人,相当于社会精神卫生中心一个精神病病区的规模,因此,对这部分罪犯的系统化管理措施的探索成为现实工作中较为紧迫的需求。

一、对精神病罪犯管理研究的现状

罪犯管理、精神病人管理本身就是学界研究的冷门领域,精神病罪犯管理方面的研究更是长期以来少人问津,现有的研究中对精神病罪犯及有精神异常情况的罪犯进行个体管控、数据调查及提出概括性对策的理论较多,大规模集中关押精神病犯的实务部门虽然也有一些有益的研究,但大多是在现有正常罪犯管理模式下加入了精神病治疗康复的成分,精神病罪犯成系统的管理模式方面没有更多的详尽的理论著述;另一方面,在医疗体系下对精神病住院病人的管理模式也难以找到较为系统和规范的方法措施,即使有,其侧重点也大多倾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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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治疗和护理,没有将对精神病病人的规范、有效管理作为重点和必不可少的措施单独进行研究。

二、精神病罪犯管理可供借鉴的经验 1、精神病医院的管理模式

国外较多国家的违法精神病患者都没有至监狱服刑,往往是以司法判决形式判令这部分人到精神病医院中长期住院治疗,包括我国对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也要求强制在公安部下属的专业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就医。医院模式下根据精神病病人入院时间长短、精神病病情严重程度、是否有即时危险性、是否有严重的躯体疾病分出一级、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1,但仔细考查和分析后发现,精神病医院中所采取的分级管理出发点大多放在医疗管理和护理难度上,且主治医师及病区主管医师有绝对的权力,级别的转换凭医嘱甚至是护士的需要实施,对监狱部门可借鉴的方面不多。

2、国内其他监狱对于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有过一定的尝试和做法 国内监狱单位对于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有着一些好的做法和措施,如北京延庆监狱、江西女子监狱对精神病罪犯实施了集中管理下的分散控制,江西监狱系统采取的对精神病罪犯监禁主体下探索实施的监外执行模式,四川川中监狱实施了对精神病罪犯的封闭程度不同的治疗模式,广州女子监狱实施的“分开关押、集中管理”模式,浙江十里坪监狱对精神病罪犯实行“集中收押、管理、矫治”措施,包括兄弟单位南汇监狱也曾对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提出了一定的好的建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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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各类精神病学、护理学(精神疾病)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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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但是,如何系统、高效的解决精神病罪犯的关押管理问题,在精神病罪犯总体数量不断增多的现实情况下没有更多系统科学的解决模式。

3、国外对患有精神病的犯罪人或罪犯的管理方式

精神病人在社会上肇祸的报道不仅在中国的媒体上屡见不鲜,国外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国外对患有精神病的犯罪人或罪犯的却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治疗模式,即对患有精神病的犯罪人或狱内服刑人员患精神病的送至精神病医院或监狱体系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由监狱关押的也多数采取分散或独居监禁,因此,体系化的集体管理措施需求不高,可借鉴的经验也不多,甚至有国外研究项目认为精神病患者在狱内关押投入太高而且仅仅只能在短期解决问题,因此提出对精神病罪犯在社会上开展社区治疗矫正项目2。

三、确立实行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的原因

大规模集中关押精神病罪犯后,一般的罪犯管理模式显示出了诸多不足和不便,“一刀切”的管理要求对精神病罪犯的治疗康复、教育改造、风险防控也有着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根据现实的条件和对精神病罪犯管理的需要,笔者以精神病医院住院患者分级管理为基本框架,融入风险控制和层次化管理要求,提出结合刑罚执行、医疗救治、看管护理、教育改造四项作用的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模式。其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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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las C. McDonald, Ph.D., and Michele Teitelbaum, Ph.D. Managing Mentally Ill Offenders in the

Community:Milwaukee’s Community Support Program,March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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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是现有管理条件的最优选择。中国监狱系统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营状态,相比国外监狱系统而言,有警囚比较低、管理经费不足、管理压力大等不利条件,尤其在精神病罪犯的管理上,要求监狱干警有较高的工作能力、较强的心理素质和严谨的风险防控意识,针对现有管理条件,实施有重点、有层次的分级管理措施能有效分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风险的分级防控,使精神病罪犯的管理工作在现有条件下得以正常开展。

2、实施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现代管理学认为,科学化管理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规范化,第二层次是精细化,第三个层次是个性化,规范化管理这一层次的目标在监狱系统已基本达成,精细化管理将是下一步监狱工作的重心所在,对精神病罪犯实施分级管理也是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精细化管理是管理分工的精细化要求,分级管理是建立在常规的罪犯管理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向深入推进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

3、实施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是兼顾精神病罪犯刑罚执行、医疗救治、看管护理、教育改造并有所侧重的有效模式。精神病罪犯即是罪犯又是病人,即是需防范控制的重点在押人员又是存在一定恶习需要施以矫正的对象,刑罚执行是根本、医疗救治是要求、看管护理是方法、教育改造是目的,刑罚执行、医疗救治、看管护理、教育改造四个方面不可有所偏废或厚此薄彼,一统式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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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精神病罪犯实施相应管理,只有在分级管理模式下,才能针对精神病罪犯的管理要点,对一定层级的精神病罪犯采取统筹兼顾、有所侧重的管理。

四、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的架构及实施 1、建立精神罪犯分级管理模式的理论依据

对精神病罪犯的分级评估模式主要基于层次化管理及风险控制要求确定。

钱学森、于景元等认为:“只有一个层次或没有层次结构的事物称为简单系统,而子系统种类很多并有层次结构,它们之间关联关系又很复杂的系统称为复杂巨系统”3。罪犯管理尤其是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学科的复杂系统,根据海南大学傅国华教授提出的分层次管理理论指出: “分层次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划分管理对象的层次,研究其层次存在主要影响因素,根据管理目的设计管理职能,提高各层次功能需要的管理办法,实现优化管理和促进管理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实现”。

另一方面,监狱在国内外一直都是管理风险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大陆监狱系统更是面临着更为严重的民警职业风险、法律不够完善的风险、监管环境滞后的风险、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风险和罪犯过激维权的风险等较多风险4,如何采用先进的风险防控体系来更好的规避精神病罪犯的管理风险,正如现代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理论所述: 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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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于景元、戴汝为. 一个科学新领域—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J]. 自然杂志, 1990, 13 : 3-11 邱荣辉.试论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J]法制与经济 2010年6月: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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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准备。

b、对于重点看护管理级的精神病罪犯要求做到:ⅰ、依2:1比例设置专人、重点监房全天候监控护理,精神科医生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护理的计划要求,监狱根据情况予以重点立控或根据病情联系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ⅱ、对重点看护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用黑色色彩在罪犯番号卡、门卡等位置进行适当标识,以提示看护、治疗、管理人员重点关注,在管理人员区域的《精神病罪犯情况公示栏》(不对精神病罪犯公开5)中以形象符号标明个体精神病罪犯的防范重点(如表一所示)。

表一、精神病罪犯防范重点标识图 精神病罪犯的防范重点标识 防范项目 自杀、自伤 出走、外逃 伤人、袭警 逃药、藏药 坠床、跌伤 其他意外 标识符号 + ↗ ○ ☆ ↘ ※ c、结合其分级评估结果(对应数轴各方向)确立此阶段分级管理重心为医疗救治、看管护理。(如图四所示)

说明: 1、y轴正轴表示刑罚执行即狱政管理措施 2、y轴负轴表示精神病罪犯看管护理措施 3、x轴正轴表示对精神病罪犯的教育改造措施 4、x轴负轴表示医疗救治措施 5、深色部分表示管理重心 图四:精神病罪犯重点看护管理级管理重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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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常俊华、孙国朝.“三防”符号对精神病人心理影响调查分析[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 2007年8月第10卷第5期.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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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Ⅰ级管理级 适用精神病罪犯对象:

a、重点看护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管控风险降低经评估分数适宜转入Ⅰ级管理的;

b、Ⅱ、Ⅲ级管理中的精神病罪犯有如下情况的;

ⅰ、精神病罪犯出现一定发病征兆或虽有发病情况但不需进行重点看护管理的;ⅱ、有轻微不服从医生治疗、逃药藏药行为的;ⅲ、一般精神病伴有多种躯体疾病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但没有死亡风险的;ⅴ、出现轻度抑郁狂躁、自杀自伤自残倾向的。

措施及具体要求:

a、根据前期掌握的资料情况和观察情况对个体精神病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谈话,对重点看护管理期间掌握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对未掌握情况进一步了解,对精神病罪犯认罪悔罪的态度、家庭社会关系情况做进一步了解,落实专业精神科医生的治疗方案;

b、依1:1比例设置看护人员比例,精神科医生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护理的计划要求;

c、干警及看护人员做好精神病犯的精神、饮食、二便、言行情况的观察记录,严格执行控制治疗护理计划,并做好情况的交接;

d、干警此阶段的教育上要以认罪悔罪、遵规守纪教育为主,及时发现思想异动情况并通过心理疏导等多种手段进行危机化解,满足其合理要求,确保监管安全;

e、对Ⅰ级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用红色色彩在罪犯番号卡、门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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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进行适当标识,对有需要的在管理人员区域的《精神病罪犯情况公示栏》中以形象符号标明个体精神病罪犯的防范重点(见表一)。

f、依分级评估结果确定此阶段分级管理重心在教育改造、医疗救治、看管护理。(如图五所示)

说明: 1、y轴正轴表示刑罚执行即狱政管理措施 2、y轴负轴表示精神病罪犯看管护理措施 3、x轴正轴表示对精神病罪犯的教育改造措施 4、x轴负轴表示医疗救治措施 5、深色部分表示管理重心

图五:精神病罪犯Ⅰ级管理级管理重心示意图

(4)Ⅱ级管理级 适用精神病罪犯对象:

a、重点看护管理级和Ⅰ级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管控风险降低,经评估分数适宜转入Ⅱ级管理的;

b、Ⅲ级管理中的精神病罪犯病情或其他情况不良的; 措施及具体要求:

a、以1:2安排看护并安置在一般监房进行一般性看护管理教育,精神科医生根据情况及精神病罪犯个人需要设立每周1到2次的门诊治疗,依据病情及时更改治疗护理的安排,看护人员看护重点在精神病罪犯的突发事件和显著变化上,及时向医生及相关干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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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精神病罪犯实施半开放式管理,生活自理、一般物品自行管理,特殊物品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回收(如笔、牙刷、剃须刀头等),集体组织并指定区域参加文化技术学习、劳动生产、娱乐活动,非指定区域经干警同意由看护人员带领前往。工、娱、疗、休区域有明显分隔,各区域物品工具不能随意流通,休息区域保持尽可能少的物品设施并简洁明朗便于观察清抄。

c、看护人员对精神病罪犯精神情况及言行、睡眠、大小便、服药情况进行观察并做好记录,督促帮助精神病罪犯进行生活料理,协助干警开展工、娱、疗活动,配合干警、医生开展心理护理和治疗。

d、此阶段也是干警对精神病罪犯开展个别教育的重要阶段和有利时机,个别教育上要针对精神病罪犯的个性特点突出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教育,强化精神病罪犯认识、发现和控制自身疾病的能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合理运用不同教育方法,循循善诱、正面引导。

e、对Ⅱ级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用黄色色彩在罪犯番号卡、门卡等位置进行适当标识。

f、此阶段分级管理重心在教育改造、看管护理和狱政管理手段的运用。(如图六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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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y轴正轴表示刑罚执行即狱政管理措施 2、y轴负轴表示精神病罪犯看管护理措施 3、x轴正轴表示对精神病罪犯的教育改造措施 4、x轴负轴表示医疗救治措施 5、深色部分表示管理重心 图六:精神病罪犯Ⅱ级管理级管理重心示意图

(5)Ⅲ级管理级 适用精神病罪犯对象:

Ⅰ级管理级和Ⅱ级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管控风险降低,经评估分数适宜转入Ⅲ级管理的;

必要情况下可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a、精神病病情稳定、控制良好,精神病罪犯对自身病情有病情自我发现控制能力或精神病完全康复长期不复发,完全无自伤自残、自杀、暴力冲动、脱逃危险。

b、狱内表现较好,能够做到认罪服法、遵规守纪,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文化学习,剩余刑期三年以下。

措施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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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1:3安排看护或完全实施自我管理。

b、干警的管理教育以回归教育为主,着力培养自理、自控能力,要求其协助开展其他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治疗、防复发、自我发现、自我控制、自我疏导等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开展职业技能教育,使其有一技之长,能自食其力,依托罪犯家属、社会综治机构等对其进行帮教,为服刑期满回归社会做好适应性准备。

c、对Ⅲ级管理级精神病罪犯用绿色色彩在罪犯番号卡、门卡等位置进行适当标识。

d、此阶段分级管理重心在教育改造和狱政管理手段的运用。(如图七所示)

说明: 1、y轴正轴表示刑罚执行即狱政管理措施 2、y轴负轴表示精神病罪犯看管护理措施 3、x轴正轴表示对精神病罪犯的教育改造措施 4、x轴负轴表示医疗救治措施 5、深色部分表示管理重心 图七:精神病罪犯Ⅲ级管理级管理重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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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问题: 1、评估系统实践验证

利用精神病罪犯分级评估系统对在押精神病罪犯进行测量,所得结果与前期精神病罪犯分级以集体会商形式进行区分判断的结果差异不大,具体实施中也发现,评估系统对分级管理模式中的头尾二级(即重点与Ⅲ级)的区分度较好,Ⅰ、Ⅱ级的区分作用稍差(与集体会商结果相比较),同时,护理人员量表及自评量表测定过程中,有些问卷不能很好反映真实情况,干警负责测评的管理风险量表和医疗用量表也有因干警或医生对被测评精神病罪犯情况不熟悉而草率结论导致数据偏差较大的情况。

2、评估系统的作用及普适性

现行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评估系统因实行时间短数据总量较少,今后待数据积累一定量后可将相关内容长期保留,作为监狱对精神病罪犯管理得失的衡量工具,数据可作精神病罪犯这一群体管理效能宏观对比用,也可以作为精神病罪犯实施个案管理确定管理要点及分析管理成效的有力手段,另一方面,对精神病罪犯分级评估系统稍作改造,将涉及精神病的部分进行相应替换或取消,留下管理风险评估、自我评估(可换用其他如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MMPI)等)两项,即可构成对正常罪犯的警戒程度评估系统,当然,只是初步的想法,还有待进一步科学检验。

3、小组治疗、音乐疗法、艺术疗法等手段的具体情况及实施 小组治疗、音乐疗法、艺术疗法等手段在监狱内相对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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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也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对精神病患者和正常人都有效6,因此监狱对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教育或治疗中可适当开展相应的活动,其中小组治疗的实施需要的其他投入小,监狱现有资源即可实施;音乐疗法中比较适合采用主动式的音乐疗法或称参与式音乐治疗,即有精神病罪犯参与并执行音乐活动,如教唱歌曲、歌曲演唱、卡拉OK等;艺术治疗则可以借助社会资源或狱内资源开展书法、绘画等活动,也是比较容易操作和实施的有效手段。

七、实施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的实际效果分析

在精神病罪犯集中关押区实行分级管理后,实际效果比较明显,分级管理前后罪犯违纪、发病、重大事件7等突出事件发生率有明显下降,管控结构趋于合理,相应的监管压力得以控制和降低,月均突出事件发生率下降了37.9%,具体精神病罪犯实施分级管理前后数据对比如下,(以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正式实施2012年3月为数据对比点,单位:人次):

表二: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前后突出事件情况统计表(人次) 分级前 分级后 严管 19 无 警告 4 无 防范隔离 38 10 使用 约束带 41 4 扣分 40 0 重大事件 5 0 总计 147 14 月均值 2.77 1.75 说明:分级前期间为:2007年10月至2012年2月记53个月,分级后期间为2012年3月至2012年10月记8个月,其中月均值单位为人次,但只做数据对比用,无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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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慧英.小组治疗神经症的对照分析[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4年第12卷第4期:284-285 张静、张伟、火静兰、马爱兰.音乐疗法在精神分裂症康复护理中的应用进展[J]当代护士·2011年2月 中旬刊:14-16 7

重大事件数据统计了期间发生的各类较大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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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实际操作看分级管理有着较好的效果,但管理问题更大的是对人的因素的考虑,为考察分级管理体系下管理者及被管理者的个人体验,2012年3月和2012年10月精神病分管专区分别进行了针对精神病罪犯、相关干警、精神科医生的问卷调查,对管理体系下的人员认可情况进行考察,结果总体上对精神病罪犯实施分级管理成赞成态度,且后次调查结果较前次问卷调查要好,对实施分级管理的肯定态度上升了32个百分点,10月问卷的总赞成率为85.7%,不赞成的为8.3%(以所有问题的总肯定或否定结果人数与总人数145除所得平均值),对部分持否定态度人员的情况具体了解,发现主要集中在对监狱总体的环境的不适和部分处于重点看护管理级的对象上。

表三: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赞成度问卷调查结果 答案选择 2012年3月 问题1 是 46 35 3 75 38 否 28 3 2 15 1 无所谓 26 2 0 10 1 是 49 36 5 80 39 问题2 否 20 1 0 12 0 无所谓 31 3 0 8 1 是 70 34 5 87 40 问题3 否 12 0 0 7 0 0 无所谓 18 6 0 6 0 0 精神病罪犯 相关干警 精神科医生 2012年10月 精神病罪犯 相关干警 精神科4 1 0 5 0 0 5 医生 说明:调查人数为精神病罪犯100人,相关干警40人,精神科医生5人

八、具体实施及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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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中分级管理的部分要求和措施限于实际的环境和制度限制不能落实,具体运行中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实施精神病罪犯分级管理模式及分级评估系统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待再具体地加以验证和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笔者所在环境全部为成年的男性精神病罪犯,对未成年精神病罪犯及女性精神病罪犯是否有适用性值得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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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n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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