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药品营销人员备案须知(新)

更新时间:2023-08-19 10:35:02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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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 药品营销人员备案须知

一、备案程序

企业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以企业为单位任选一个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见附件)申报,一经备案,备案信息全省共享。(有关文件规定可登录我局网站办事指南查询。)

二、备案人员范围。省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在我省辖区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营销人员。

三、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加盖企业原印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企业原印公章的《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表》(附件1)和《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汇总表》(附件2),并附EXCEL电子版(可登录我局网站在线下载);

3、加盖企业原印公章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内容包括: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营销人员身份证号码,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

4、药品营销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查询

已备案人员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右侧“药品营销人员备案系统”在线查询。

附件:

各市局药品营销人员备案联系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k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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