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报销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28 22: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招待费报销规定

1. 招待费报销规定 ●应酬报销:

1) 因业务需要请客应酬,各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招待申请单》,注明应酬对象、人数、洽谈事由及招待标准,并请示董事长批准。报账时须提供申请单作为依据,按公司程序办理报账,所有不经事先批准的业务招待费用一律由员工个人承担。

2) 请客应酬的基本开支标准和参加陪客人员的控制:由总经理带队3人以上,不超过5人作陪的,人均开销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总经理职务以下经理带2人参加作陪的,人均开销控制在120元以内。客户3人以下由经理安排2人作陪,人均开销在控制在100元以内。中午招待以简餐为主,原则上不允许饮酒。特殊情况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示。

3)本地客户来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餐费用人均控制在20元。销售部负责安排好,填写报销单,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批准报销,1000元以上需有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

2.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A、带有税务机关批准的防伪标志和全国统一发监制章的税务发票,且发票上必须盖有“发票专用章”字样;

B、实在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有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单据等。

2)经办人员取得合法单据后,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印鉴齐全,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以报销。

3)经办人员报销的费用必须事实上因公司工作而产生,报销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所报销费用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造假或不实一律不予报销,并处于报销金额1倍罚款。

3.报销票据的填写及粘贴要求

1)报销时间不宜超过账目发生后的三天,特殊情况须作说明。

2)招待费报销应附上招待报告,简单阐述本次应酬主要洽谈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3)所有的发票及单据一律以粘贴单线框左上角的为准进行粘贴,按照发票面积大小顺序进行粘贴。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用胶水粘贴,用回形针附在费用报销凭证或粘贴单后面即可。 4、本规定由总务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实施发布,总务部对该规定有最终解释权,修改亦同。

5、本规定未尽事宜可随时做出修订。

注:附件为《招待申请单》打印填写格式及《招待费报销单》填写参考样式

附件1:

招待申请单

来客单位名称 接待部门 来客姓名或职务 接待人员 来客人数 接待人数 预计招待地点及费用标准 来访事由

总经理签批:

部门负责人:

申请人:

自行打印填写

附件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j1a.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