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1-19 01:35: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 供水管道管理制度推荐度:
- 相关推荐
阳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供水管道是城市供水的生命线,供水管网的安全运行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着有效提高我公司管道管理水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道管理必须贯彻“三分修,七分管”的思想。其管理应当遵循,建设是第一要义,管理是有效途径,抢修是基本要求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管道管理涉及建、管、修诸环节,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管道的建设
第四条 管道管理的源头是建设,管道管理必须从管道的建设抓起,全公司所涉人员必须把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规范作为提高管道建设质量的有效途径。公司相关部门要把这些规范的核心内容修订成工作手册,相关人员人手一册,并作为理论考试的必考内容,同时督察室要将该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畴。
第一节 管道工程的设计
第五条 管道工程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必须树立降低管理成本的理念。
第六条 公司用户接待室负责的新增用户工程、生产管理科负责的内部较大的改造工程,在方案确定时,责任科室必须邀请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营业管理处以及其他涉及的有必要参加的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共同研究设计方案,其方案更要严格执行规范,更要紧扣降低管理成本这个主题。设计图纸须在相关部
1
门留存,严格杜绝不出图或不按时出图纸的行为。
第七条 重要的、复杂的、必要的工程,设计图纸应当进行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
第二节 管道工程的施工
第八条 管道工程须严格开工报告制度,依据工程管理属性的不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分别告知建设主管、监理、质量安全、其他应当参加工程验收的部门(见附表1)。
管道工程未履行报告制度,监理、验收程序缺失,且工程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酌情从部门考核得分中扣除10~50分,情节严重的,另外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九条 管道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 凡不符合施工规范及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行为应当纠正,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从部门考核得分中扣除5~10分。
第十一条 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管道工程一律不予验收,没有验收的工程一律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 凡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工程必须做返工处理,经返工处理后虽不影响使用,但尚有永久隐患的工程,也要从部门考核得分中扣除10~30分,情节严重的,另外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三节 管道工程的监理
第十三条 管道工程质量,必须从过程抓起,全公司所有管道工程必须严格监理制度。
第十四条 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行使公司管道工程的监理职能。重要的工程,公司还应外请专业机构加强监理力度,所有的管道工程,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的监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地参与到监理工作中去。
2
第十五条 监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视而不见或纠正不力的、对不符合验收规范的工程在验收单上签字的,均应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考核得分5~20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为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凡公司内部子公司施工的管道工程,保修期规定为两年,两年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用延长保修期限的办法化解内部单位长期以来工程质量水平不高的难题。
第四节 管道工程的验收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的管道工程必须严格验收制度,督察室应将其纳入考核范畴,凡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否则将扣除相关责任人或部门5~30分。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的主管者即为工程验收的牵头部门。验收的部门至少应该由参加设计方案研究的部门参加,必要时应扩大其他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 工程验收不仅要注重工程质量,更要关注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二十条 工程必须履行分部分项验收程序,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见附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表10 )。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验收规范和档案资料不全的工程给予验收的,公司督察室应当监督,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5~30分。
第三章 管道的管理 第一节 巡检管理
第二十二条 范围的划分
1、东线输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由三个部门联合共管,其管
3
辖范围分别为:第二水厂负责娘子关水源泵站至0隧洞;第三水厂负责0隧洞至25转点;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负责25转点至第四水厂。
2、西线输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由两个部门联合共管,其管辖范围分别为:第一水厂负责赛鱼水厂以西部分,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负责赛鱼水厂以东部分。
3、城市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全部由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负责。
第二十三条 职责的明确
1、每个责任部门必须教育巡检人员熟悉本部门管辖范围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技术参数、信息和运行情况,要求重要的技术参数和信息不仅要做成版面上墙,而且要作为本岗位职工考试题库的内容。
2、每个责任部门特别是巡检人员,对管辖范围管线和设施出现“圈、压、占、漏、露、丢、损”等异常现象时,有第一时间必须发现的责任。
3、每个责任部门特别是巡检人员,对管辖范围出现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的同时,还负有自己能力范围内积极解决的责任。特别是能够在自己能力范围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措施的责任。
4、每个责任部门特别是巡检人员,对管辖范围出现的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积极解决,无果时,还负有及时逐级向上反映的责任。
5、确实在自己能力范围解决不了的问题,反映到公司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有全力配合、积极协调的责任。
6、处理问题逐级责任流程图
巡检工 组长 班长 部门分管领导 部门领导 公司机关相关部门 公司分管经理 公司经理
4
#
#
#
#
市政府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基本要求
1、管道巡检涉及的部门和各个级次的人员要恪尽职守,自己职责和能力范围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允许推诿。
2、公司所属各个部门的巡检人员,要具备识别管网及设施发生“圈、压、占、漏、露、丢、损”等各种异常现象的能力,不具备这种能力的人不准上岗。
3、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巡检人员,既要善于发现和控制人为因素对供水设施造成损害,又要善于积极主动的发现自然因素对供水设施的威胁。
4、公司各个巡检责任部门,要围绕供水管网及设施有可能发生的“圈、压、占、漏、露、丢、损”等以及其他异常问题,搜集积累长期以来各种异常问题的案例,把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比率作为硬指标,模拟各类异常问题,制定约束巡检人员行为的管理细则,并纳入考核机制。
5、各部门的相关人员,要切实把捍卫供水设施的安全作为己任,敢于同危害供水设施的行为作斗争,既要有勇,又要有谋,根据不同案例,既要善于用文,又要善于用武,既要善于讲情理,又要善于讲法理。
6、在棘手的重要问题的处理上,必须要有书面告知的意识,当采取一般性措施无果时,要善于和敢于加大力度,该上人的上人,该上设备的上设备,该动用媒体的动用媒体,该动用政府的动用政府,该依法办事的要依法办事。
第二十五条 罚则
1、公司督察室要密切关注各部门巡检工作的质量并纳入考核范畴。
2、按照第二十三条“职责的明确” 之要求,对履职不到位的,酌情从部门业绩考核得分中扣除5~30分,情节较为严重的
5
酌情另行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3、按照第二十四条“基本要求”的规定,对执行不力的,从部门业绩考核得分中扣除5~30分,情节较为严重的,酌情另行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4、各部门要围绕巡检工作加强巡检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 5、对没有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巡检人员,酌情从百分考核得分中扣除3~15分,情节较为严重的,酌情另行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6、对没有按照基本要求执行的巡检人员,酌情从百分考核得分中扣除3~15分,情节较为严重的酌情另行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加强管网及设施维护的硬件投入 1、对重要的供水管线以及设施,要设立警示标识牌。 2、公司各个巡检责任部门和人员,须将各种“警示标识牌”像供水设施一样纳入管理范畴。
3、各类警示标识设施的管理措施同供水设施。
第二节 阀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阀门的采购
阀门管理要从采购抓起,阀门采购部门须用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修订的《设备管理补充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采购行为,严把阀门采购质量关。
第二十八条 阀门的安装和验收
1、阀门的安装必须熟悉其基本属性和技术参数,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装。
2、阀门安装应当严格验收制度,未经调试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
3、重要的阀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书面移交制度。
6
第二十九条 阀门的使用与维护
1、管理权限的划分,以阀门所在的行政辖区为依据。原则上阀门在谁的行政辖区,由谁使用谁即是阀门管理的责任单位。
2、阀门管理必须把“按规定使用”、“按规定启闭”、“按规定保养”等作为抓手,三位一体全面推进。
3、阀门的责任单位与相关人员应当把发挥阀门的正常功能和延长阀门的使用寿命作为重中之重,制定或修订阀门使用和维护规则,核心内容要制作版面,悬挂在阀门作业班组现场,并作为本岗位职工理论考试题库的内容,督察室要对其严格督查。
4、各责任单位自本制度下达两个月内,要建立阀门管理台帐或档案(见附表11),档案不仅要有阀门的技术参数、重要信息,还要留下对该阀门使用寿命客观评价的记载。技术设备科要督促指导,督察室要严格督查。
5、为推进阀门管理质量,全公司范围内要对阀门的“使用”、“启闭”、“保养”等操作建立工作票制度(见附表12)。
6、为了确保阀门使用功能和寿命,今后对阀门的操作要实行抽查制度。要求班组长的抽查不少于10%;部门分管领导及质量督察人员不少于5%;公司督察室不少于2%;必要时公司分管领导应当现场督查。对各个级别的抽查也应当建立工作票制度(见附表13)。
7、各责任单位的阀门要建立完好率报表制度。特别对没有达到使用寿命的阀门,也要实行报告制度。
第三十条 罚则
1、作业工人未按规定对阀门实行“使用”、“启闭”、“保养”等操作的,包括没有按规定进行抽检的人员,各部门应当从本人考核得分中酌情扣除1~10分,情节严重的酌情另行给予经济处罚。
2、作业工人对阀门实行的“使用”、“启闭”、“保养”等操
7
作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包括没有按规定进行抽检的人员,各部门应当从本人考核得分中酌情扣除1~5分,造成损失的酌情另行给予经济处罚。
3、督察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阀门管理的督查力度,对没有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3~6款规定履行或履行质量不高者,每一款扣除部门业绩得分3~10分。
4、各责任单位管辖的阀门其完好率应当保证在98%以上,否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除部门业绩得分2分。
5、各责任单位管辖的阀门未达到规定使用寿命,每一台次扣除部门业绩得分3~10分。
6、各责任单位管辖的阀门由于其功能问题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除从部门业绩得分中扣除5~10分外,另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 故障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故障处理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抢修时间要严格控制在行业规定的标准之内。
第三十二条 管道故障发生后,生产、管道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共同研究制定抢修方案。方案不仅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而且要贯彻又好又快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抢修工程包括挖土、安装、防腐、回填等,每一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施工。
第三十四条 抢修工程要注重从过程抓起,也要建立监理制度。除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内部严格监理外,必要时,重大的抢修工程,生产管理科应设专人进行监理。
第三十五条 管道抢修工程必须严格验收制度,应当参照新建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要求执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8
第三十六条 生产管理科是抢修工程验收的责任单位,没有认真履行验收职责,没有填写质量验收单备案,要酌情从部门考核得分中扣除1~5分。
第三十七条 抢修工程合格率必须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否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将从部门考核得分中扣除1~5分。
第三十八条 抢修工程必须建立抢修档案。其档案内容应当包括:故障发生地、故障描述及故障原因、故障发生时间、开始抢修时间、完成抢修时间、抢修工程技术方案或竣工图、参加抢修的班组及核心人员、验收报告单等元素(见附表14)。以此作为督察室对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考核的评价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从机制、人员配备、业务素质等三个层面入手,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管道安装维修管理处负责解释,并会同企业管理科适时进行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中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9
正在阅读:
供水管道管理制度01-19
武汉大学统计学复习题10-04
大学物理答案11-21
人教版四年级语文下册第一二单元测试及答案05-01
论文格式05-30
!大一思修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04-25
城管中队作风整顿自查报告07-01
- exercise2
- 铅锌矿详查地质设计 - 图文
-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堆肥系统设计方案
- 陈明珠开题报告
- 化工原理精选例题
- 政府形象宣传册营销案例
- 小学一至三年级语文阅读专项练习题
- 2014.民诉 期末考试 复习题
- 巅峰智业 - 做好顶层设计对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
- (三起)冀教版三年级英语上册Unit4 Lesson24练习题及答案
- 2017年实心轮胎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目录)
- 基于GIS的农用地定级技术研究定稿
- 2017-2022年中国医疗保健市场调查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目录) - 图文
- 作业
- OFDM技术仿真(MATLAB代码) - 图文
- Android工程师笔试题及答案
- 生命密码联合密码
- 空间地上权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 江苏学业水平测试《机械基础》模拟试题
- 选课走班实施方案
- 供水
- 管理制度
- 管道
- CAM350系列软件培训课程大纲
- 堤防工程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 印度中小学教育制度
- 浅谈配煤在炼焦中的重要性
- 2019年中国公共图书馆发展现状与市场前景分析(目录)
- 化学反应工程习题集
- 关于大气污染问题的数学建模论文 - 图文
- 挡土墙基础换填专项处理方案
- fluent边界条件1
- 管理类联考数学模拟试题
- DSP课程设计基于FIR的语音信号滤波
- 第三节 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学案(学生用)2011.12.17
- 发展汉语初级综合1:第21课教案
- 实验五微处理器原理
- 四年级下册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及教案 - 图文
- 人力资源总监面试题目
- 狂犬病试题
-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近几年国内重大隧道和地下工程事故统计 - 图文
- 燃气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下发稿)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