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具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0-23 12: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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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南机务运用段吊索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段管范围内吊索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及段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吊索具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申购、验收、配备、使用、保养,检查与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段管辖内所有作业场所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长对本段吊索具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吊索具管理工作由段总工程师主管,技术科、职教科、安全科、材料科、检修车间管理业务。
第六条 技术科职责:
1.有关规定,制订段级吊索具管理办法,建立吊索具台账。
3.负责监督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工作,提出考核建议。
4.负责检验吊索具质量,解决使用过程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5.负责核对吊索具资料,整理后建立档案。 第七条 职教科职责:
1.负责吊装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对吊装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
2.负责做好吊装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安全科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南宁南机务运用段吊索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现场吊装作业人员作业情况并提出考核建议。
3.组织特种吊索具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材料科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铁道部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吊索具采购。
2.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在吊索具保管方面的检查,提出考核建议。
3.负责在购置后向技术科提供吊索具合格证、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 吊索具使用车间(班组)职责:
1.负责吊索具的日常保养、使用、检查工作,每次作业都要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向段职教科提报吊装作业人员培训申请。 3.配合检修车间(设备)运送报废吊索具。
4.配合安全科、技术科等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和使用做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检修车间(设备)职责: 1.负责吊索具的日常修理、定期检查。 2.负责将报废吊索具收集汇总处理。 3.负责向材料科提报所需购置的吊索具。 4.负责向段职教科提报吊装作业人员培训申请。
5.负责制作标识牌。
6.配合安全科、技术科等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和使用做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申购
第十二条 段内所用吊索具的申购须填写计划报料单,并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段内所用吊索具的采购由材料科负责。 第十四条 所有申购的吊索其必项具备下列条件; (一)吊索具的供货单位必须取得制造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查明符合要求后方可接收。供货单位资质必须经技术科审核。
(二)所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有产品含格证,说明书及永久性标记。合格证内容应包括重要性技术性参数;说明书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合格标识、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
第三章 验收
第十五条 材料科所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经过技术科的验收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 技术科在验收合格后,必须给检修车间提供制作吊索具标识牌的建议承重量等数据参数。
第十七条 技术科应建立相关的吊索具台账以备查。
第四章 配备
第十八条 车间现场需要的吊钩、吊带、吊链、自制夹具等特殊吊索具,按各车间生产需要计划配备。
第十九条 所有资质或改造的吊索具须经检修车间、技术科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 使用
第二十条 使用吊索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者应熟知各类吊索具及其端部配件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吊索具上需配有限重标示和编号。
(三)作业前,应对吊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四)吊挂前,应正确选择索点;提升前确认连接是否正确捆绑是否牢固。
(五)正确选择绳索、卸扣、吊钩、自制夹具。选择吊具及配件作业时,吊装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限制的起重量,选择吊索作业时,载荷量不得超过其相应吊挂状态下的最大工作载荷。
(六) 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加护角防护。
(七)吊运过程应尽量保持平稳,被吊物品下面严禁站人或在其他物品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钢丝绳吊索使用要求
(一)使用铝合金压制接头吊索时,金属套管不应受径
向力或弯矩作用。
(二)提升物品时穿入软索眼的金属梢轴等物体,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且直径不得小于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
(三)钢丝吊索不得在地绷上拖拽,不得在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温度环境条件中使用,不此使用有焊接疤痕的钢丝绳,钢丝绳吊索不能用做电焊打铁线。 (四)提升吊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索分肢无任何结扣的可能性; 2、终瑞连接方法正确可靠;
3、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 4、吊索使用中本身自然形成的扭结角不得受挤压,但终端索眼、套管或插接连接及其配件应安全可靠; 5、多肢吊索不得绞缠。
第二十二条 纤维吊索和吊带使用要求
(一) 应防止纤维受到机械损伤,避免与吊重锐边,粗糙表面接触或摩擦生热。
(二) 在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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