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2版)(教材)习题答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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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2版)(教材)习题答案

第一章 绪论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2)

1.通常所说的国际贸易货物额是指( )。 A.世界出口货物总额 B. 世界进口货物总额 C.世界进出口货物总额 D. 世界贸易量

2.一般情况下,随着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加深,其对外贸易依存度将会( )。 A.提高 B. 下降

C.不变 D. 变化方向不确定 3.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收支状况用( )来反映。 A.对外贸易额 B. 贸易差额 C.对外贸易量 D. 国际贸易量 4.转口贸易又称( )

A.直接贸易 B. 间接贸易 C.过境贸易 D. 中转贸易

5.能指明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向与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并能反映出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程度的指标是( )。 A.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B.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C.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D.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参考答案:

1. A、2. A、3. B、4. D、5. A

课堂讨论1-1: 2003-2009年我国贸易条件系数与其他经济体相比的特点有哪些?(P5) 参考答案:

1. 与其他经济体相比,我国的贸易条件系数呈逐步降低趋势,表明贸易条件逐渐恶化;而其他经济体的贸易系数呈上升趋势,贸易条件逐渐改善。

课堂讨论1-2:结合以上表格数据,分析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是什么?(P6) 参考答案:

(1)从外贸依存度所反映的贸易规模来看,我国已经是贸易大国,但从商品结构看,尚属贸易弱国;

(2)重要资源性商品、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外贸依存度过高,存在贸易安全隐患; (3)服装、纺织及家电等产业出口依存度过高; (4)对发达国家市场依赖性过高;

(5)贸易条件恶化,我国对国外的供给依赖远远大于国外对我国产品的需求依赖,容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

(6)外贸规模增大,但对国内经济的贡献在相对下降。

第二章 国际贸易理论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2)

1.绝对成本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 A.亚当.斯密 B. 大卫.李嘉图 C.赫克歇尔 D. 俄林

2.在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中,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两国的( )。 A.绝对劳动生产率差异 B. 相对劳动生产率差异 C.绝对生产要素禀赋差异 D. 相对生产要素禀赋差异 3.重商主义贸易政策的目的是( )。

A.培育自由竞争的能力 B. 追求国内贵金属货币的积累 C.垄断国际市场 D. 追求使用价值的增加 参考答案: 1. A、2. B、3. B

复习思考题(P27)

1.重商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什么是“绝对利益学说”和“比较利益学说”? 3.赫-俄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什么是里昂惕夫之谜?

5.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简述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内容。 7.怎样认识和评价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8.如果一个国家连一个成本优势的商品都没有,而另一个国家两种商品都具有成本优势,那么双方还会发生贸易吗?即使进行贸易,贸易双方都能获得利益吗?两国还会实行自由贸易吗? 参考答案:

1-7题答案参考教材

8.双方会发生贸易;贸易双方仍能获益;两国会实行自由贸易。(举例说明)

第三章 国际贸易政策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30)

1.历史上执行过最接近于完全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是( )。 A.美国 B. 德国 C. 法国 D. 英国

2.超保护贸易政策的提出者和支持者主张将贸易政策作为一种( )的手段。 A.促进经济高速增长 B. 保护国内幼稚工业 C.实现贸易平衡 D. 缓解经济危机和增加就业

3.二战后,世界各国在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推动下所采取的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政策被称为( )。

A.自由贸易政策 B. 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 C.贸易自由化政策 D. 中性贸易政策 参考答案: 1.D、2. D、3. C

复习思考题(P43) 一、问答题

1.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2.简述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及其特征。 3.试述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主要内容。 4.简述关于幼稚产业选择标准的理论观点。 5.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既然自由贸易有贸易保护所不具有的诸多好处,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你估计到什么时候“自由贸易时代”会到来? 参考答案: 1-5题参考教材

6.思路:自由贸易不能完全推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利益分配的原因。取消贸易保护必然使一些既得利益者受损,如果这些利益组织严密,对政府决策有较强的影响力,那么必然会对自由贸易政策构成极大的阻力。这需要与该国的政治格局、民主形式结合在一起分析。虽然无法准确预测“自由贸易时代”的时间表,但这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加入WTO会对这一进程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案例讨论题

英国早在14世纪末就首先采取步骤管制海上交通,并随着它的殖民体系的扩大,实施了越来越多的排他性控制措施,但直到两个半世纪后的1651年和1660年,才通过著名的航海法来加强和巩固这些措施。促成这些法律通过的动机,是荷兰人趁英国于1642一1646年忙于内战期间,使英国的运输贸易受到严重损失。这些法令的目的和影响,是要尽可能无例外地保障英国(包括殖民地)船只运输货物,往返于英国与殖民地的各个港口。

航海法成功地把外国船排挤出英国的沿海贸易,排挤出英国与其殖民地的贸易,并排挤出亚洲、非洲或美洲运送进口货到英国及其殖民地的业务。此外,英国船还必须由英国建造,并由3/4的英国人操纵。但是人们认为,不让外国人把英国的出口商品运往殖民地的目的地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可能意味着更大量的出口,这是一个至少同垄断海运贸易一样重要的目标。但如果让外国船只进入英国港口,就得允许它们把货物带进来。因此,从大陆向不列颠各岛进口货物是允许的,但它们在抵港后必须加倍付税。英国在确立了一系列“列举的”商品后,加强了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这些商品包括殖民地只能向其他英属殖民地出口的最重要的殖民地产品。这份商品目录最初仅限于包括糖、烟草和棉花在内的6种商品,后来扩大到20种商品,1776年则扩大为殖民地的所有出口商品。西班牙和法国也曾竭力垄断同各自殖民地之间的贸易,但它们的政策不如英国那么严厉,也不如英国那么成功。

请谈一谈英国在上述时期执行的是什么贸易政策?这种贸易政策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英国在上述时期执行的是重商主义贸易政策,主要观点参见教材第33页。

第四章 国际贸易措施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46)

1.WTO禁止一般数量限制主要指( )。

A.进口配额 B. “自动”出口配额 C. 许可证制 D. 外汇管制 2.一国限制进口会使该国国民利益( )。 A.增加 B. 减少 C. 不变 D. 不确定 3.进口附加税包括( )。

A.反补贴税 B. 反倾销税 C. 差价税 D. 复合税 参考答案:1. A 2. B 3. ABC

课堂讨论4-1:为什么政府对外贸权和进口产品分销权的控制被认为是一种非关税壁垒?(P56)

参考答案:

思路:政府控制该国厂商进口的权力实际上限制了该国的进口数量,该国进口多少,进口什么,不是市场能决定的,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可以根据国内产业的需要妨碍自由贸易,因而构成了一种非关税壁垒。

课堂讨论4-2:世界各国设立的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一般能提供哪些方便之处?(P62) 参考答案:

思路: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口、存放、加工、展销及再出口均不需缴纳关税,不受配额、外汇及消费者权益法的限制。其地点一般都选择在便于外商转销出口的海港城市中的终点市场和加工基地,也可方便外商存储货物。自由贸易区也是货物的展销窗口,厂商也可在全程的免税区内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的土地、劳力和厂房,从事加工装配工作,省去各种附加费用。

课堂讨论4-3: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共有的主要功能是:(P63) A.仓储运输 B.商品展示 C.加工贸易 D.转口贸易

解析:根据国际上对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管理规定,出口加工区的功能主要是保税加工,没有转口和展示功能,不能经营单纯的仓储业务;而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二者共同的功能就是保税加工,也就是加工贸易。

复习思考题(P64) 一、简答题

1.我国对有些进口商品实行严格的控制,有些不但要领取进口许可证,还要事先申请进口配额。这些措施对限制进口有什么作用?

2.为什么中国大部分进口商原来需要申领进口许可证,现在改为进口登记? 3.中国逐步取消一般进口数量限制会不会造成国际收支严重失衡? 4.实行进口配额与征收关税对限制进口有哪些不同? 5.外汇管制如何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6.技术壁垒如何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7.发放配额的形式中,哪一种形式相对较好? 8.为什么说实施配额对经济影响比征收关税更大? 9.“自动”出口配额制与进口配额制有哪些异同点? 10.分析日本汽车业加大在美国投资力度的原因。 11.国家征收关税会起到什么作用?

12.为什么要降低和取消关税?各国能取消关税吗?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案例讨论题

西班牙的埃尔切市被誉为“欧洲鞋都”,埃尔切市温州鞋城是当地非常著名的鞋类批发市场,是温州鞋走向欧洲市场的一个最重要集散地。但2004年9月17日近千名当地鞋商和鞋厂工人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却有组织地聚集在鞋城,高呼:“我们要吃饭!中国人滚出去!”等口号,冲到仓库门口,放火烧鞋,并组织当地消防车救火,致使大火烧毁了整个仓库。救火车在防暴警察鸣枪示警后,才得以进入。当地时间9月23日晚间,当地又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反华商抗议游行示威。从2001年开始,温州鞋商共遭遇过4次大规模打击,损失几千万美元。

问:以上案例属于哪一类贸易壁垒?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属于民间贸易壁垒。产生以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经营、沟通、生活等多方面冲突引起的。解决方法有:成立商会,寻求外交保护;进行战略联盟,在海外当地建厂、收购品牌;融入当地社会,造福一方;走出低价竞销误区。

第五章 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复习思考题(P79) 一、简答题

1.论述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2.说明产品的倾销是如何确定的? 3.生产补贴与出口补贴有何区别?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讨论题

1.既然出口国对本国出口企业的补贴增加了进口国的福利,为什么进口国政府要征收反补贴税? 参考答案:

思路:出口国的补贴降低了进口国的价格对厂商有利,但是进口国国内的工业会受到威胁,产量会下降,他们会努力游说,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征收报复性的反补贴税,消费者会反对反补贴税,但是本国政府往往把企业的利益放在优于消费者的地位上,所以政治经济学往往能解释反补贴税的出现。

2.为什么中国企业向美国低价销售柠檬酸对美国国内产业不造成实质损害而美国向中国倾销新闻纸却严重损害中国的新闻纸生产企业?从中可以得出什么样的一般性结论?

参考答案:

思路:中美两国生产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在质量上及在最终用途上有很大不同。美国的柠檬酸质量很高,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而中国只生产未经提纯的低质包装的柠檬酸,主要用于洗涤剂的工业产品,很少用于饮食业和制药业,因为中国产品的质量与在美国饮食业和医药业的接受程度,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无法与美国产品匹敌。因此,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对美国的同类产业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或潜在的损害。另一方面,美国向中国倾销的新闻纸却因为物美价廉极大地压缩了国内企业的生存空间 :对国内企业的生产、销售挤兑以及使国内企业在吸收就业方面的能力下降,而且在正常的财务运作方面也将受到影响即发展空间受到影响。 从中可以看出只有倾销与本国产品有很大替代性的产品时,本国行业才会受到严重伤害。

第六章 GATT与WTO

复习思考题(P93) 一、简答题

1.怎样看待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和历史作用?

2.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人说“狼来了!”你怎么看? 3.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4.阐述WTO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

5.什么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主要结果有哪些? 6.试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7.试述《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内容。

8.GATT通过八轮谈判成功的降低了各成员方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什么还要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9.具体分析发达国家实行农产品保护的原因,并讨论为什么在关贸总协定中农产品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参考答案:

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至少会在三个方面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第一,入世将增加中国的外贸总额。第二,入世将使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贸易更加自由,原来受到较高保护的行业会萎缩、甚至退出市场;另一方面,更加开放的外商直接投资将刺激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甚至汽车制造业的发展。第三,入世将加速国有企业改革,有助于中国私有企业的发展。总之,入世有利于中国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最终完成。

8.思路: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经济中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问题日渐突出,需要协调的方面越来越多;全球竞争愈加激烈,各种新形式的非关税壁垒不断出现,《关税总协定》原有的协调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从《关税总协定》到 “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事实上,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正是体现这些需要: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处理货物贸易问题;世界贸易组织不仅要处理货物贸易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协调与监督的范围远大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裁决具有自动执行的效力,同时明确了争端解决和裁决实施的时间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更高。

9.思路:基本原因是,一般在工业发达国家里,农业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为了避免农民收入的大幅下降,经济发达国家需要保护农产品。然而,根本原因是土地的不可转移性。土地不像资本和劳动力,除了生产农产品外别无他用,而当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业时,对农产品的保护就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问题。作为政府,无论从土地资源的利用还是对农民的生存的关心,无论是经济上还是从政治上都不得不对农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其他题目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案例讨论题

1.理论上说,由于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因此两国的统计数据不应该偏差太大,然而中方统计显示,中国对美贸易从1979年到1992年一直为贸易逆差,1993年转为顺差,2002年的贸易顺差为699.6亿美元。而美国的统计数据显示,美中贸易逆差在1983年即开始出现,之后不断增大,到2002年已经达到1031.15亿美元。问导致中美统计数据如此偏差的原因是什么? 参考答案:

①导致中美统计数据如此偏差的原因在于对通过香港转口贸易的统计上,两国存在不同处理方法。《原产地规则协议》中对于转口贸易的统计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中美两国分别采取不同的统计方法。

②我国对出口的统计在1993年以前采取的是“出口地规则”,而美国采取的是“原产地规则”。

③1993年以后,我国海关改变了统计方法,将经过香港转口到美国的产品剔除加价部分之后,计算在我国对美出口额中,而美国直接将中间商在转口过程中的增殖部分记在中国的出口贸易上。

④亚太地区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

⑤美国来华投资返销美国市场增加了对美出口,减少了从美国的进口。 ⑥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的作用。

2.经济学家威廉姆斯曾指出,“GATT/WTO规则是两方面妥协的结果,一方面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多边主义、以及依赖市场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对国内稳定、经济私利以及双边主义的要求,”“建立在GATT/WTO下的贸易体制是双边主义和多边主义的混合体”。如何理解威廉姆斯这番评述。 参考答案:

GATT/WTO下的贸易体制既非贸易保护,也非自由贸易,而是管制贸易或规制贸易。它的理念体现在务实、折中、规则导向。

第七章 国际贸易术语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96)

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相关费用的是( )。 A、FCA B、FAS C、FOB D、EXW 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

A、不交货 B、即交单又实际性交货 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 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

4、我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

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

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

A、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 B、均由卖方承担

C、均由买方承担 D、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 6、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

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 )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

8、CIF Ex Ship’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9、在交货地点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 )的解释与《2000年国际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C、FOB Vessel D、FOB Liner Terms

10、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CFR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果卖方

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 )为宜。 A、FCA B、CIP C、CPT D、DDP 参考答案:

1、D 2、C 3、B 4、C 5、C 6、B 7、C 8、A 9、C 10、C

复习思考题(P123) 一、案例分析题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3.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我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我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荷兰客商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

部分货物受损。据此,荷兰客商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我方支付货款。

问:1)我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荷兰客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4.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5.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6.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

何不同?

7.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商要求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

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

2、 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

3、 1)我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术语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我方收到荷兰客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我方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并且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只要我方按照信用证提交了单据,就可以及时收

回货款。2)荷兰客商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凭保险单和有关证明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4、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卖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5、 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卖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凭单交货,卖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6、 1)原报价为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CIF伦敦,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2)如最终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船舷为界。

7、 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它费用,而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二、简答题

1.《2000年通则》将贸易术语划分为哪几组?每组贸易术语有何特点? 2. 《2010年通则》将贸易术语划分为哪几组?每组贸易术语有何特点? 3.请举例说明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

4.试比较装运港交货与向承运人交货的两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 5.试比较CIF与DES的异同点。 6.试比较CFR与CPT的异同点。 7.试比较CFR与FOB的异同点。

8.试比较CIF与CIP的异同点。 9.试比较DEQ与DES的异同点。 10.试比较FOB与FCA的异同点。

11.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参考答案:

1-4题答案参考教材。

5.(1)交货地点不同:CIF术语的交货地点在装运港的船上,而DES的交货地点却在目的港的船上;(2)风险划分界限不同:CIF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DES以目的港船上为界;(3)交货方式不同:CIF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即凭单交货,而DES是实际交货;(4)合同类型不同:按CIF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而按DES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5)卖方的义务不同:采用CIF术语,卖方在装运港交货,由卖方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事项属于代办性质,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或惯例办理,并提交合同的运输和保险单据;而采用DES术语办理时,卖方在目的港交货,所办理的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事项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办理的,他必须保证按时在目的港提交合格的货物,至于是否办理保险事项,则由卖方自行决定。

6.实务中,常将CFR称为“海上CFR”,而将CPT称为“联合运输的CFR”,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CPT可使用于包括所有运输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而CFR则只能使用于以海运或内河航运运输货物的交易。因此,前者的承运人可能是公路承运人或是铁路承运人、航空公司、联运承运人,承运人不必拥有运输工具,后者的承运人一般是船东租船人或船运代理人。

(2)在交货地点上:CPT的交货地点在第一承运人营业处所;而CFR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运港船上。

(3)在风险移转上:在CPT下,货物风险是以其交给第一承运人时作为风险转移界限;而在CFR下,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作为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4)在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上:在CPT下,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必注明“On Board(已装船)”字样;但在CFR下,卖方应提供注明“On Board”字样的运输单据,此项运输单据必须可使买方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而且,除另有约定外,尚须能使买方以转让单据或通知承运人方式将运输途中货物转售给下一买方,CPT术语的运输单据则无此项要求。

(5)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CFR下,卖方通常只要交出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一般地说,货物所有权就转移至买方;但在CPT下,不能仅通过交付运输单据,货物所有权便可转移 [除非其为可流通(转让)提单],因为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中所用的运输单据,与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不同。

7.主要相同点:

(1)均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航运;

(2)均由卖方负责申领出口许可证及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 (3)货物风险均在越过出口港船舷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事宜;

(5)均由买方负责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主要不同点:

(1)在FOB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船运并支付运费,但在CFR下,则由卖方负责安排租船定舱并支付运费;

(2)在FOB下,卖方只须提供交货的通常交货证明以证明其已交货,只在买方有所要求时,才协助其取得运输单据,但在CFR下,卖方须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凭该运输单据,买方可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或在运输途中将货物转售;

(3)通常FOB多使用于由买方租船的交易;而CFR则多使用于通常的交易; (4)在FOB下,必须约定装运港;而在CFR下,则必须约定目的港;

(5)在FOB下,常发生船舶已到港,而卖方无法交货,或货已准备好,船舶却未到港或迟到的情形,在CFR则无此种问题;

(6)在FOB下,在装载费用方面常发生应由何方负担的问题,而在CFR下,则常发生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的纠纷。

8.实务中,常将CIF术语称为“海上CIF”,而将后述的CIP术语称为“联合运输的CIF”,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CIP术语可使用在包括联合运输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而CIF术语则只能使用在以海运或内河运输的交易。

(2)在交货地点上:CIP术语下的交货地点在第一承运人(First Carrier)营业处所;而CIF术语下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运港船舶上。

(3)在风险转移上:在CIP术语下,货物风险是以其交给第一承运人时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而在CIF术语下,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作为风险的分界点。

(4)在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上:在CIP术语下,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必注明“On Board”字样;但在CIF术语下,卖方应提供注明“On Board”宇样的运输单据。在CIF术语下,卖方所提供的运输单据必须可使买方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而且,除另有约定外,尚须能使买方以转让单据或通知承运人等方式将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给下一买方,CIP术语的运输单据则没有此项要求。

(5)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CIF术语下,卖方通常只要交出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一般货物所有权就转移至买方;但在CIP术语下,不能仅通过交付运输单据而使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若其为可流通转让提单除外),因为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中所用的运输单据与海

运提单的法律性质不同。

(6)费用承担不同:在CIF术语下,卖方须承担把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运费及保险费;但在CIP术语下,卖方须承担把货物运到目的地为止的运费及保险费。

10.(1)在交货地点方面:在DES术语下,卖方须在指定目的港于通常卸货地点的船舶上交货;在DEQ术语下,卖方须在指定目的港码头上交货。

(2)在风险承担方面:在DES术语下,卖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直至其在指定目的港船舶上把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为止;在DEQ术语下,卖方则须承担货物风险,直至其在指定目的港码头上,把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为止。

(3)在卸货费用承担方面:按DES合同交易时,货物如以班轮条件(Liner Terms)装运,则卸货费用包括在运费中,由卖方承担,如以租船装运,则卸货费用由买方承担;按DEQ术语交易时,无论以班轮条件Liner Terms装运,还是以租船装运,卸货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11.实务中,常将FOB术语称为“海上FOB”,而将FCA术语称为“多式联运的FOB”,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FCA可用于包括以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而FOB则只能使用于以海运或内河航运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

(2)在交货地点上:FCA下的交货地点在内陆的运送集散地或其他收货地点;而FOB下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船港船舶上。

(3)在风险转移上:FCA下的风险转移地点与运输工具没有关联,是以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时作为风险的分界点;而FOB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海(河)船的船舷作为风险的分界点。

(4)在卖方应提交的运输单据上:FCA的交货地点在内陆,承运人签发运输单据时,货物尚未装上运输工具,因此对卖方所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只能做出笼统的规定:提供货物已交承运人的通常证明;但在FOB术语下,卖方所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则必须表明货物已装上船。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

复习思考题(P140) 1.服务贸易是如何分类的? 2.试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异同。

3.试述《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基本原则及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第九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42)

1.下列条件中,( )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

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B.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D.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

2.我国某企业6月10日向国外某客户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 A.相当于还盘

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 C.属于有效的接受

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

3.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

A.撤回 B.撤销 C.还盘 D.接受

4.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

A.接受有效 B. 接受无效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D.属于有条件的接受 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A.询盘和发盘 B.发盘和还盘 C.发盘和接受 D.询盘和接受

6.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 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

7.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3月16日发盘,限3月20日复到有效。3

月18日接对方来电称:“你方16日电接受,希望在5月装船。”我方未提出异议,于是( )。 A.这笔交易达成 B.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 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 D.属于有条件接受,交易未达成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 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

9.英国某商人3月15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商( )。

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均可使合同成立 B.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 D.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10.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1、B 2、A 3、A 4、B 5、C 6、A 7、A 8、D 9、B 10、C

课堂讨论9-1: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P146) 参考答案:

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属于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

课堂讨论9-2:还盘有什么法律后果?(P147) 参考答案:

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其二是还盘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复习思考题(P152) 一、简答题

1.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简述《公约》关于一项发盘能否撤销的规定。

3.导致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4.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试述《公约》关于逾期接受的规定。 6.简述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案例讨论题

1.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2.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之后在F公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3.我方对外发盘轴承800套,分别为:10l号/200套;102号/100套;103号/200套;104号/300套,限9月20日复到有效。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1080号订单一份。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10l号/200套;102号/200套;103号/300套;104号/100套。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细的规定,仅注明:as per our order No.1080。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 业发票上注明as per order No.1080。 问: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为什么? 参考答案:

1.2.

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盘的条件,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用证或着手备货,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争议。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的装运期,另一则变更的却是包装条件。那么,这两则案例中,我方与外商的合同究竟是否成立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两个法律步骤——即要约和承诺。要约在贸易中又称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为目的,向特定受盘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表明

交易条件并表示受其约束;承诺在实务中又称接受,是受盘人按照发盘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对发盘条件所作出的同意表示。一项发盘,只有被受盘人作出接受,交易才能达成,合同也可成立。

在外贸业务中,接受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是否在电文中有了“接受”两字,就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接受呢?譬如以上两例。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接受是重实质而非只看形式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内容完全的、无保留的同意,而不能对发盘条件有所添加或更改,这一点是很严格的。那么,是否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就一定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呢?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处罚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根据该条的三款规定,我们可以分别得出认定载有对发盘更改之接受的法律后果的一般原则、例外情况及其条件和实质性变更的判定标准。该条第(1)款指出,原则上,这种接受应视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第(2)款指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这种接受仍可构成有效接受,然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种接受对发盘的更改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二是发盘人不过分迟延的通知其反对,并指出在差异问题上,合同条件将以接受中的更改为准;第(3)款则指出,判定接受中所载变更的性质的标准,即何为实质性变更。

根据以上《公约》的规定,对于前面问题中所谈的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我们应先判定其变更的性质,而后再认定其法律后果。若该项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则其构成还盘;若该项变更属非实质性变更,应再看发盘人的态度,如发盘人以通知表示反对且在时间上不过分迟延,则其也构成还盘,否则构成接受。

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1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但变更了发盘中的装运期。而装运期对所采用的CIF术语来说也即交货期,因为在该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以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完成的。所以,该变更因更改了“交货时间”而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故合同不成立。案例2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然而由于我方立即回电对该非实质性变更又提出变更,即表示了反对,故不能构成接受而仍然构成还盘。那么,既然对方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是否就至此可以定论合同没有成立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合同虽不能由我方发盘经对方接受而成立,却可以由我方接受对方的发盘来达成。而对方的发盘即是其还盘,因之具备发盘的要件;受盘人特定、内容确定且表明受其约束;我方的接受即是我

方的回电,虽更改了对方发盘的包装条件,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且对方未予答复即并未表示反对,故构成有效接受,使得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发盘与接受两个环节,但接受不一定都以明确的字眼表示,如案例2中的我方接受;反之,有“接受”字眼的不一定就是接受。至于在“接受”中对发盘条件的变更,更应慎重对待——首先要对其定性,然后再结合国际市场状况和自身情况作出适当的应对,即:(1)对于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应及时接受,否则可拒绝或不予答复;(2)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可确认或不予答复,否则定当以通知表示反对。一定要注意:同时对发盘的变更,变更的条件不同,其性质就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尤其是同一态度即“不予答复”对其所产生的法律意义也截然相反。

另外,由案例2中我方回电所具有的接受意义,我们还应警惕看问题不连贯、不全面、半途即止和和一面性,避免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不应有的损失。

3.思路:我方不可顺利交单结汇。从本案中看出,对方的接受对我方发盘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已构成了还盘,但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导致对方开来的信用证的规定与我方发盘内容不符,而我方却按原发盘的内容出运货物,此举势必造成单证不符,我方无法顺利结汇。

第十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56)

1.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 )。 A.凭说明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规格买卖

2.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惯例《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 为交货数量不超过( )的增加幅度。

A.10% B.5% C.2.5% D.1.5%

3.在品质条款的规定上,对某些比较难掌握其品质的工业制成品或农副产品,我们多在合同中规定( )。

A.溢短装条款 B.增减价条款 C.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 D.商品的净重 4.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应留存( )以备交货时核查之用。

A.回样 B.复样 C.参考样 D.对等样品 5.对于价值较低的商品,往往采取( )计算其重量。

A.以毛作净 B.法定重量

C.净重 D.理论重量

6.对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装货,因较难掌握商品的数量,通常在合同中规定( )。 A.品质公差条款 B.溢短装条款 C.立即装运条款 D.仓至仓条款

7.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净重计算时,则习惯上应按( )计算。 A.毛重 B.净重 C.以毛作净 D.公量

8.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 )作价。 A.到岸价 B.合同价 C.离案价 D.议定价

9.我方某进出口公司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服装一批,在洽谈合同条款时,就服装的款式可要求买方提供( )。

A.样品 B.规格 C.商标 D.产地 10.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制是( )。

A.公制 B. 国际单位制 C.英制 D.美制 参考答案:

1、B 2、A 3、C 4、B 5、A 6、B 7、B 8、B 9、A 10、B

课堂讨论10-1:在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国家经常很轻易下订单,但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提供卖方样品,并表示在收到样品后订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P160) 参考答案:

大致有两种可能:

第一,进口商以卖方样品为依据,确定买卖商品的品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如果对卖方样品不满意,可以品质不符为由,撤消合同,即使合同成立,也可以实际交付货物品质与提供的卖方样品不符为由,提出索赔。

第二,进口商经常以下订单为由,要求提供卖方样品的真实目的是掌握商品的设计规格,以便在国内仿制,或要求其他生产商加工,或以该样品的品质要求其他供货商提供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因此,出口商要在合同(或定单)中,加列保护对所提供样品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条款。

课堂讨论10-2(P161):

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买方有拒付的权利。既然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提供三级品,出口商即应履约执行,所提供货物如为二级品,即使按三级计价,也构成违约。因为这样无疑会影响甚至破坏进口商与其买家的契约关系,会造成大家对品质级别划分的识别和认定,破坏供应链条上商家长期形成的贸易习惯,并发生重新整理的额外费用。

课堂讨论10-3(P163):

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 (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

(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 参考答案:

(1)10 000×(1-5%)=9500MT

(2)关于选择溢短装的权利;溢短装部分商品的价格确定

复习思考题(P165) 一、案例分析题

1.我方向西欧某国出口布匹一批,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数月后,买方寄来几套不同款式的服装,声称用我方出口的布匹制成的服装缩水严重,难以投人市场销售,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2.我方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出口电冰箱4 500台,合同规定。pyw-A、pyw-B、pyw-C三种型号各1 500台,不得分批装运。待我方发货时,发现pyw-B型电冰箱只有1 450台,而其他两种型号的电冰箱存货充足,考虑到pyw-B数量短缺不大,我方于是便以50台pyw- A代替pyw-B装运出口。

问:我方是否应该理赔,为什么?

3.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 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

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4.我方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买方签订一份出口5000套西服的合同。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部分西服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方纺织品公司提出3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此案进行核查时,买方已将该批西服运往他国销售。

问:我方是否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5.AB公司出口葡萄糖5000桶,设毛重均为54公斤,净重均为50公斤。现在卖方设计了三种唛头,请问选择哪种唛头最合理?

参考答案:

1.我方不应该理赔。本案就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产生的后果,我方可根据国际上通常执行的“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予考虑赔偿”的原则,拒绝理赔。

2.我方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因为如双方实现无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卖方在交货时,对于货物的质量(包括规格、花色搭配、型号等)应严格询售合同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就本案而言,我方在发现pyw-B型电冰箱数量短缺,应先征得买方的同意才能发货,而不能擅自其它型号的电冰箱来代替。因此,我方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3.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方交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来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

4.我方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根据案情,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部分西服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方纺织品公司提出3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此案进行核查时,买方却已将该批西服运往它国销售,这表明买方对货物做出与卖方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导致买方事实上提已接受了货物,从而丧失了向卖方索赔的权利。所以,我方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5.第1种唛头设计最合理。

AB AB AB NEW YORK NEW YORK NEW YORK NO.1-5000 GW.54KGS NW.50KGS (第1种) (第2种) (第3种)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68)

1.我国对北美出口货物通常所使用的运输单据是( )。 A、铁路运单正本 B、承运货物收据

C、海运提单 D、航空运单

2.按《UCP5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则应视为( )。

A、可允许分批装运 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C、可允许装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 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3.海运提单日期应理解为( )。

A、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 B、货物装船过程中任何一天 C、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 D、签订运输合同的日期 4.关于租船装卸费用划分问题,使用较多的是( )。 A、FO B、FIO C、FOB Liner Terms D、FI 5.班轮运输应该( ). A、包括装卸费,但不计滞期费、速遣费 B、包括装货费,但不计滞期费、速遣费 C、包括装卸费和滞期费,但不计速遣费 D、包括装卸费和速遣费,但不计滞期费

6.下列单据中,只有( )才可用来结汇。

A、大副收据 B、铁路运单副本 C、场站收据副联 D、铁路运单正本 7.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

A、指示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记名提单 D、清洁提单 8.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的承运人的责任是( )。 A、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B、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 C、对运输不负责 D、只对最后一程运输负责

9.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A、7月21日 B、7月31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10.信用证的到期日为12月31日,最迟装运期为12月16日,最迟交单日期为运输单据出单后15天,出口人备妥货物安排装运的时间是12月10日,则出口人最迟应于( )交单。

A、12月16日 B、12月25日 C、12月28日 D、12月31日 参考答案:

1、C 2、B 3、C 4、B 5、A 6、B 7、A 8、B 9、C 10、B

课堂讨论11-1(P177)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对需要进行拼箱处理的货物,一般需要由承运人在何处负责将不同发货人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

A.集装箱堆场(CY) B. 装箱货运站(CFS) C.发货人仓库 D. 码头 参考答案:B

课堂讨论11-2:提单的”Port of discharge”和”Final destination”两栏有哪些区别?(P183) 参考答案:

“Port of discharge”是卸货港,指提单上所指名的轮船卸货港,而”Final destination”是最终目的地,指轮船在卸货港卸货后再转运而到达的最终目的地。

课堂讨论11-3:什么时候银行才认为,运输单据上所包括的“clean on board”的条件已经满足?(P183) 参考答案:

第一种情况,如提交的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单据表面显示印就有“clean on board”字样,没有任何关于货物品质、数量以及包装的不良批注,即表明属于清洁、已装船提单,银行认为条件已经满足;

第二种情况,如提交的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单据表面没有显示印就有“clean on board”字样,而是显示印就有“Received”字样,即表明属于备运提单。但如果单据加注有“Shipped on board”和具体装船时间,没有任何关于货物品质、数量以及包装的不良批注,即表明提单已经转化为清洁、已装船提单,银行也认为条件已经满足;

课堂讨论11-4(P184):

在开证行收到提单后发现提单日期倒签,并有根据证实倒签的事实,开证行以伪造单据为由提出拒付,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如果银行通过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以及逻辑相符原则判断提单为倒签,则拒付成立。如果通过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以及逻辑相符原则不能判断提单为倒签,银行无义务咨询贸易背景判断其是否为倒签。

课堂讨论11-5(P185):

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分别在什么情形下使用? 参考答案:

例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4月10日,托运人实际装船日为4月12日,为避免银行提出“迟装船”的不符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将装船时间改为4月10日或之前,这种提单就是倒签提单。

例如,信用证规定货物分期装运,要求在3月15日-20日装运一批货物,托运人在3月9日将货物运到港口,由于港口仓储能力不足、或季节性港口拥挤等原因,托运人将货物装船发运,在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托运人要求批注装船日期为3月16日,以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这种提单就是顺签提单。

例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4月10日,托运人在4月10日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但尚未装船,货物实际装船日要推迟到4月12日,这必然造成迟装船。为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船日期的规定,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在4月10日接管货物的当天,预先签发已装船提单,提单装船日为4月10日,这种提单就是预借提单。

课堂讨论11-6:在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什么是双到期?(P190) 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

一般地,应注意不要具体规定某一特定装运日期。如切勿规定“于某月某日装运”,因为国际贸易牵涉面广,很难确定正好于某一个时点进行装运。但若L/C规定最早装船期,则装货不可提前。

在进口管制较严、买方资信不佳或交易商品为专为买方生产的特定商品(以销定产或产品只能适销某些地区)的情形下,买方需要申请到进口许可证或国家批准外汇后方可开证。一旦遇市场行情下跌,买方不开证或不如期开证,卖方将困难以转售其他市场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下,卖方装运的迟早取决于买方开证的时间,因而在装运及付款交单方面比较被动,但可以不定期规定装运时间的方式,在到证后在安排货源与装运。因此合同中常明确L/C的开出或开到日期,并规定“卖方收到L/C后××天内安排装运。”有时还加列约束条件:“买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开证,则卖方有权按买方违约提出索赔。”为方便卖方安排船期,装

运时间一般以收证后20—30天为宜。

如果L/C有效期与装运期为同一天(称为“双到期”)或仅差几天,将对卖方不利,可能带来展证的麻烦,这时可在L/C中规定:“卖方有权自动延长××天装运”的条款,但含此条款的L/C往往开证费用多一些,因此这种规定应受控制,且展证时间不宜过长,通常L/C有效期与装运期之间间隔15天。

课堂讨论11-7: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During the end of May,2006,应如何理解?(P190) 参考答案:

应理解为5月21日至5月31日止为装运期。

课堂讨论11-8(P191):

信用证装运总量为500公吨,规定,从6月份开始,每月装100公吨。在实际装运时,6月份装100公吨,7月份装100公吨,8月份未装,而卖方要求9月份一起补交,是否可以? 参考答案:

不可以。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第32条的规定:“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或发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而案中8月份未装,即意味着8月及以后的信用证均告失效。

课堂讨论11-9(P191):

若合同与信用证中规定:SHIPMENT FROM HONGKONG TO LONDON,TRNSHIPMENT PROHIBITED.如果你是卖方,是否会接受该条款? 参考答案:

如果我是卖方一般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从香港到伦敦的直航船实在太少了,运费成本过高。

课堂讨论11-10(P193):

租船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租船合同与买卖合同相互衔接

(2)考虑船东的信誉,尽量不要租用转租船只 (3)考虑船龄、船籍

(4)可以通过租船代理人、经纪人进行

复习思考题(P194) 一、计算题

1、我出口商品共100箱,每箱的体积为30cm×60cm×50cm,毛重为40千克,查运费表得知该货为9级,记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HK$109,另外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拥挤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试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是多少港元?

2、某公司出口货物共200箱,对外报价为每箱438美元CFR马尼拉,菲律宾商人要求将价格改报为FOB价,试求每箱货物应付的运费及应改报的FOB价为多少?(已知该批货物每箱的体积为45cm×35cm×25cm,毛重为30千克,商品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100美元,到马尼拉港需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附加费10%,港口拥挤费20%。) 3、我按CFR价格出口洗衣粉100箱,该商品内包装为塑料袋,每袋0.5千克,外包装为纸箱,每箱100袋,箱的尺寸为:长47cm,宽30 cm,高20cm,基本运费为每尺码吨HK$367,另加收燃油附加费33%,港口附加费5%,转船附加费15%,计费标准为“M”,试计算该批商品的运费为多少?

4、我某公司向东京某进口商出口自行车100箱,每箱一件,每箱体积是20cm×50cm×120cm,计收运费的标准为“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HK$280,另加收燃油附加费30%,港口拥挤费10%,问该批商品的运费是多少? 参考答案:

1、解:30cm×60cm×50cm=0.09,0.09>0.04M/T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 所以应选择0.09来计算运费

代入公式: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商品数量 =109×(1+20%+20%+10%)×0.09×100=HK$1471.5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是1471.5港元。

2、解:1)45cm×35cm×25cm=0.0394c,0.0394c >0.03M/T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 所以应选择0.0394来计算运费 代入公式: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 =100×(1+20%+20%+10%)×0.0394=23.29美元

2)应该报FOB价是:FOB=CFR-运费=438-23.29=414.7美元

答:该批货物每箱的运费是23.29美元,应该报的FOB价是414.7美元。 3、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

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商品数量 =367× (1+33%+5%+15%)×0.47×0.3×0.2×100 =0.0282×367×100×1.53 =1583.46港元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为1583.46港元。

4、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

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商品数量 =280× (1+30%+10%) ×0.2×0.5×1.2×100 =0.12×280×100×1.4 =4704港元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为4704港元。

二、操作题

我国金诚贸易有限公司向美国里斯特公司出口天津红小豆300吨,2001年产。每吨320美元CIF纽约,每层麻袋包装,每袋100千克,运输标志(唛头)为: NEW YORK SY-2001-897 Nos: 3000

货物于2001年9月28日在青岛装“菊花”轮运往美国纽约。

请根据上列条件填制一份清洁、已装船、空白抬头提单,并注明“运费已付”。 Shipper China JINCHENG Trading Co.,Ltd BILL OF LADING B/L No.: Consignee To order COSCO 中 国 远 洋 运 输 公 司 CHINA OCEAN SHIPPING COMPANY Notify Party *Pre carriage by *Place of Receipt Port of Loading Qingdao China *Final destination Freight payable at Number original Bs/L 3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m3 ORIGINAL Ocean Vessel Voy. No. M.V.“菊花” Port of discharge New York USA Marks and Number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NEW YORK SY-2001-897 Nos: 3000

TIANJIN RED BEADS 2001 CROP

300MT

━━━━━━━━━━━━━━━━━━━━━━━━━━━━━━━━━━━━━━━━━━━━━━━━━━━ TOTAL PACKAGES(IN WORDS) ━━━━━━━━━━━━━━━━━━━━━━━━━━━━━━━━━━━━━━━━━━━━━━━━━━━ Freight and charges Freight Prepaid Shipped on Board Place and date of issue Qingdao China Sep.21,2001 Signed for the Carrier

三、案例分析题

1、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4月15日将200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续装300吨花生仁,4月20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2、我方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

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3、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

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 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共8000美元属于共同海损。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就案中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因为,根据198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而本案中发生的案情符合该规定,因此,被保险人有权就本案的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2、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买卖双方按FOB贸易术语成交,风险划 分以船舷为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而,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触礁事件,导致 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3、根据本案的案情,卖方是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因为,本案中,保险公司在 货物装船前已按“仓至仓条款”承保了买卖双方成交的货物,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4、卖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 投保一切险。”但并没有规定货物发生损失时,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双方各得一 半。因而,买方可以独享保险公司赔偿的全部赔偿金额。

三、讨论题

1.有一份CFR合同,买卖双方约定适用《INCOTERMS2000》,卖方出售不锈钢5000吨,但实际装船时仅装运了2000吨,船只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货物全部灭失。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拒绝,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买方购买的是5000吨,而不是2000吨,因此买方对这2000吨不能拥有全部的可保利益”。

问:保险公司拒绝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参考《对外经贸实务》2005-8 45

2.FOB与CIF术语下,对保险人来说,保险赔付的起止范围有何不同? 答案参考《对外经贸实务》2004-4 44

四、简答题

1.什么情况下才构成共同海损?

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简述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4.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哪些风险、损失与费用? 5.何谓救助费用?此项费用属什么性质? 答案参考教材

第十三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231)

1、在国际贸易中,含佣价的计算公式是( )。 A、单价×佣金率 B、含佣价×佣金率 C、净价×佣金率 D、净价 /(1-佣金率) 2、凡货价中不包含佣金和折扣的被称为( )。

A、折扣价 B、含佣价 C、净价 D、出厂价

3、一笔业务中,若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为正数,说明该笔业务为

( )。

A、盈 B、亏 C、平 D、可能盈、可能亏 4、( )是含佣价。

A、FOBS B、FOBT C、FOBC D、FOB 5、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计价货币选择应( )。

A、力争采用硬币收付 B、力争采用软币收付 C、进口时采用软币计价付款,出口时采用硬币计价收款 D、出口时采用软币计价付款,进口时采用硬币计价收款 6、出口总成本是指( )。

A、进货成本 B、进货成本+出口前一切费用 C、进货成本+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出口前的一切税金 D、对外销售价 7、以下我出口商品的单价,只有( )的表达是正确的。

A、250美元/桶 B、250美元/桶CIF伦敦 C、250美元/桶CIF广州 D、250美元 8、支付给中间商的酬金叫( )。

A、预付款 B、折扣 C、佣金 D、订金

9、FCA、CPT、CIP三种术语涉及的国内费用与FOB、CFR、CIF区别是它们不包括

( )。

A、装船费 B、邮电费 C、预计耗损 D、拼箱费 10、佣金的支付对象是( )。

A、买方 B、保险公司 C、船方 D、中间商 参考答案:

1、D 2、C 3、A 4、C 5、C 6、C 7、B 8、C 9、A 10、D

课堂讨论13-1:合同上所列的价格,正确的写法由哪几部分组成?(P236) 参考答案:

数额、单位、货币、贸易术语等四部分。

课堂讨论13-2:缮制发票时,佣金与折扣是否可以同等对待,为什么?(P238) 参考答案:

两者性质不同,不能混淆使用,进口海关或有关当局要对佣金征税,而折扣属于价格范围内的减价,可免税,如混淆使用将损害买访利益,买方可以拒付。

复习思考题(P243) 一、计算题

以下各题均按现行汇率水平计算。

1、我出口某商品,原报价为350美元/桶CIF纽约,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CFRC5%。已知保险费率为0.6%,试求我方应将价格改报为多少?

2、我出口某商品对外报价为480美元/吨FOB湛江,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CIF旧金山,试求我方的报价应为多少才使FOB净值不变?(设运费是FOB价的3%,保险费为FOB价的0.8%)

3、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国内进货价共10000元人民币,加工费支出1500元人民币,商品流通费是1000元人民币,税金支出为100元人民币,该批商品出口销售净收入为2000美元。试计算:(1)该批商品的出口总成本是多少?(2)该批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是多少?(3)该商品的出口销售盈亏率是多少?

4、某出口商品,我对外报价为每吨1200英镑FOB黄埔,对方来电要求改报CIFC5%伦敦,试求CIFC5%伦敦价为多少?(已知保险费率为1.68%,运费合计为9.68英镑)

5、我某外贸公司出口商品货号H208共5000箱,该货每箱净重20千克,毛重22千克,体积0.03立方米,出口总成本每箱人民币999元,外销价每箱120美元CFR卡拉奇。海运运费按W/M12级计算,装中远公司班轮出口,查运价表到卡拉奇12级货运费为每运费吨52美元,试计算该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及盈亏率是多少?

6、某公司向香港客户报水果罐头200箱,每箱132.6港元CIF香港,客户要求改报CFR香港含5%佣金价。假定保险费相当于CIF价的2%,在保持原报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试求:1)CFRC5%香港价应报多少?2)出口200箱应付给客户多少佣金?3)某公司出口200箱可收回多少外汇? 参考答案:

1、(1)利用公式: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得:CFR=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350(1-110%×0.6%)=347.69(美元)

(2)CFRC5%=CFR(1-佣金率)=347.69/(1-5%)=365.99(美元) 答:我方应将价改报为365.99美元。

2、已知公式:CIF=FOB+运费+保险费,将已知条件代入公式:

CIF=FOB+运费+保险费=480+480×3%+480×0.8%=498.24(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为498.24美元才使FOB 净值不变。 3、(1)出口总成本=10000+1500+1000+100=12600(元)

(2)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10000+1500+1000+100)/2000=6.3(人民币/美元) (3)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亏率=[2000×8.2736-(10000+1500+1000+100)]

10000+1500+1000+100

=31.33%

答:该笔业务中,出口总成本为12600元人民币;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为6.3人民币元/美元;出口商品盈亏率为31.33%。

4、(1)已知公式: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1200+9.68)/(1-110%×1.68%)=1232.46(英镑)

(2)已知公式:CIFC5%=CIF净价/(1-佣金率)=1232.46/(1-5%)=1297.33(英镑) 答:CIFC5%伦敦价为1297.33英镑。

5、因为运费的计收标准为W/M,根据题意,该批商品的运费应按体积计收。

每单位运费=计收标准×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0.03×52=1.56(美元) (1) FOB价=CFR-运费=120-1.56=118.44(美元) (2) 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亏率=(118.44×8.2736-999)/999×100%=-1.9% (3) 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代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999/118.44=8.43(人民币元/美元)

答:该批商品的出口商品盈亏率为-1.9%;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为8.43人民币元/美元。 6、(1)已知公式:CFR=CIF-保险费

则:CFR=132.6-132.62%=129.95(港元)

(2)根据上式结果,可利用: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求CFR得含佣价。 则:CFRC5%=CFR/(1-佣金率)=129.95/(1-5%)=136.79(港元) (3)应付的总用金额为:

总佣金额=(含佣价-净价)×数量=(136.79-129.95)×200=1368(港元)

(4)可收回的外汇=CFR × 数量=129.95×200=25990(港元)

答:本业务中CFRC5%香港价为129.95港元;出口200箱商品应付给客户的总佣金额为1368港元;出口200箱可收回的外汇为25990港元。

二、案例讨论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佣金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5%的佣金。不久,经该佣金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5万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佣金商即来电要求我方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 500美元。我方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请分析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方出口公司应接受何教训? 参考答案:

出口企业与中间商没有对何时支付佣金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 我方出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为,佣金一般在出口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支付给中间商。但为了防止误解,对佣金在全部货款收妥后才予以支付的做法,出口企业与中间商应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中间商可能在买卖双方交易达成后,即要求支付佣金。这样,以后合同能否得到履行,货款能否按时支付,就缺乏中间商的保证。

第十四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246)

1、承兑是( )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口人 D、开证行

2、信用证上若未注明汇票的付款人,根据《UCP500》的解释,汇票的付款人应是( )。 A、开证申请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出口商

3、一张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需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的信用证

是( )。

A、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B、半自动循环信用证 C、自动循环信用证 D、有时自动,有时非自动

4、香港某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美国ABC Co.,美国银行开来一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

香港某银行按香港公司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我进出口公司,如信用证内未对转让费作明确规定,按惯例应由( )。

A、我某进出口公司负担 B、香港某公司负担

C、美国ABC公司负担 D、香港某银行负担 5、L/C 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 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C、50%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50%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

6、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 )的远期汇票对收款人最为有利。 A、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B、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 C、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D、货到目的港后若干天 7、信用证经保兑后,保兑行( )。

A、只有在开证行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B、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C、需和开证行商议决定双方各自的责任

D、只有在买方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8、出口人开具的汇票,如遭付款人拒付时( )。

A、开证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B、保兑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C、议付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D、通知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9、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

A、进口商 B、开证行 C、议付行 D、通知行

10、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货物装船完毕后,闻悉申请人已经破产,则( )。 A、由于付款人破产,货款将落空 B、可立即通知承运人行使停运权

C、只要单证相符,受益人仍可从开证行取得货款 D、待付款人财产清算后方可收回货款 参考答案:

1、A 2、B 3、A 4、B 5、B 6、B 7、B 8、C 9、B 10、C

课堂讨论14-1(P249):

在票据流通市场上,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哪一种容易流通,并享受优惠贴现率,为什么? 参考答案:

银行承兑汇票,因为银行汇票得到了银行的承兑,一般而言银行信用高于商业信用。

课堂讨论14-2(P253):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结算中,电汇结算比重日益提升,请说明根本原因有哪些?在什么情形下使用汇付结算比较适宜,请设计安全高效的电汇结算方案。 参考答案:

1.加工贸易

2.跨国公司企业内贸易

3.预付款、货到付款、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结算方案:

1.签约后,买方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

2.卖方装运完毕,取得并缮制全套单据后,将单据传真给买方; 3.买方电汇付清余额;

4.卖方通过DHL等快递公司邮寄单据给买方。

课堂讨论14-3(P255):

托收是出口人委托并通过银行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托收方式下,使用的汇票是( ),属于( )。

A. 商业汇票\\商业信用 B. 银行汇票\\银行信用 C. 商业汇票\\银行信用 D. 银行汇票\\商业信用 解析: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是代理出口方行事,仍由出口方出具汇票。

课堂讨论14-4(P256):

代收行如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出单据,事后又无法收回,责任应由承担? 参考答案:

代收行如未经出口商授权,私下放货,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如果出口商事先同意并授权代收行如此操作,风险与责任自然由出口商承担。 课堂讨论14-5(P256):

为什么出口人采用托收D/P支付方式时,选用的贸易术语多为CIF? 参考答案:

出口人采用托收D/P支付方式时,选用的贸易术语多为CIF,对其比较有利。因为,若按FOB或CFR术语成交,出口人不负责投保。如果货物在进口人提货前遭遇风险,遭致进口人拒付,出口人将受损失。因此,为保障自身利益,提高交易可控性,出口人应争取按CIF或CIP成交。

课堂讨论14-6(P263):

SWIFT信用证46A中对提单的常见规定方法有哪几种?提单收货人一栏内相应如何填写?各自的背书方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应解释为“凭指示”。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To order”。并由托运人作成空白背书或记名背书。

2. 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或 “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shipper’s order”。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To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作成空白背书或记名背书。

3. 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XXX Bank(开证行)”或“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ours” 。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To order of XXX Bank(开证行)”或“To XXX Bank ‘s order”。由XXX Bank(开证行)背书。

4. 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XXX Shipping Co.Ltd(承运人)”。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To order of XXX Shipping Co.Ltd(承运人)”。由XXX Shipping Co.Ltd(承运人)背书。

5. 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XXX Bank(开证行)or to order”,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或是“to order of XXX Bank(开证行)”或是“to order”填入提单收货人一栏,并由有关银行或托运人背书。

课堂讨论14-7(P264):

保兑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信用证金额超过开证行的资力; 2.开证行所在国家存在政治风险; 3.预期利润高,出口商不计较高额保兑费; 4.出口商和出口商银行对开证行的信誉不了解; 5.进口商银行与开证行(或付款行)没有建立业务关系; 6.保兑行与进口商银行和开证行(或付款行)均建立了业务关系。

课堂讨论14-8(P265):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出口商无须出具汇票,可以合理避税,从而节约出口成本; 2.大型机电设备、资本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中,出口商出于安全的考虑; 3.付款延期期限较长,买方先收后付,卖方向买方提供融资便利; 4.出口商报价高,进口商通过延期付款,平衡交易条件; 5.这种支付方式经常与政府的出口信贷结合使用。

课堂讨论14-9(P265):

承兑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远期付款的信用证;

2.开证行(或承兑行)的承兑值得信任; 3.票据贴现市场发达; 4.出口商的利润空间较大。

课堂讨论14-10(P265):

对出口方、进口方来说,承兑信用证提供的便利分别是什么? 答案参考教材。

课堂讨论14-11(P266):

议付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2.出口商需要本地银行的融资; 3.出口商的有利润空间; 4.议付行对开证行有信心。

课堂讨论14-12(P268):

假远期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进口商应对本国外汇管制; 2.中小企业利用开证筹集资金;

3.出口商要求信用证结算,进口商利润空间较大;

4.进口商所在国家(地区)票据贴现市场发达,远期汇票变现能力强。 5.进口商规避开立即期信用证产生的付款高峰期。 课堂讨论14-13(P270):

可转让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对商品规格化、包装标准化、检验程序化的商品订单,若货源分散,须从不同地方的港口出口,且批量多、金额大时,为保证/顷利装货和安全收汇,可采用可转让L/C方

式。

2.实际供货人受出口资格限制,须借用他人名义出口。如目前情况下,台湾当局仍在严格控制当地进口商从大陆的直接进口,台湾进口商不能直接开立以大陆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应对这种情况,绕过台湾当局的管制,台湾进口商先开立以香港某中间商为第一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再由香港中间商将该信用证项下的执行权利转让给大陆实际供货商,这样便绕过了台湾当局规定的不得直接向大陆进口的限制。

3.中间商无须垫付或融资,进行中介贸易,赚取差价。

4.进口商从其国外关联企业或代理商处进口商品时,可开立可转让证,由其代理商向各供应商(第二受益人)分割转让该信用证。

课堂讨论14-14(P272):

循环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进口商的银行信用良好,授信额度充足; 2.贸易合同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分批装运完成;

3.市场行情稳定,除了装运期外其他合同条款不必修改; 4.买卖双方彼此信任,贸易稳定。

课堂讨论14-15(P274):

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背景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中间商进行中介贸易,赚取差价; 2.中间商有利用信用证融资的机会;

3.进出口双方不能直接办理信用证,而通过背对背信用证利用第三方(或分支机构、代理公司)解决;

4.与转让信用证相比,更加利于中间商维护商业机密。

课堂讨论14-16(P274):

信用证的经济功能与缺陷是什么? 参考答案:

1. 对出口商的功能

(1)信用证可给出口商获得信用保障

如前所述,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用情况不甚了解,尽管买卖双方签订了进出口合同,但时常会由于价格波动、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进口商不履约,甚至在货已抵港时

拒绝提物。而出口商收到银行信用证后,由于银行信用代替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所以可以不必顾虑进口商的信用,出口商只要做到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提示规定的单据,即可兑现货款。所以有了信用证,出口商可不必担心进口商失信的发生。 (2)信用证可给出口商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

出口商只要依照信用证条款装运货物并提示单据,即可保证取得货款。并且,出口商可通过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和福费廷等形式,提前获取款项。

(3)信用证可给出口商获得外汇保障

在外汇管制国家,信用证一经开发,通常即表示已经获得进口国政府支付外汇的批准。因此出口商毋需顾虑货物出口后无法收到外汇。

(4)信用证可提高出口交易的确定性

对于出口商而言,出口合同即使已成立,在信用证未开到之前,合同有随时被取消的可能。假如开证行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等有关当事人同意,该信用证不可单方面取消或修改,从而保证出口合同也不能轻易地被单方面取消或修改。

2. 对进口商的功能

(1)信用证可给进口商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 资金融通是大多数开证申请人最为关注的一项便利。

凭信用证交易,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如果在往来银行有授信额度, 通常仅须交纳信用证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由开证行垫付。而在非信用证交易时,出口商可能会要求进口商预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后,才肯发货。

与信用证相符的全套单据到达开证行后,开证行即履行对外付款的责任。若开证申请人资金缺乏,可向开证行申请信托收据业务,承诺在未来的某一时间付款,通常是开证行付款后60天、90天、120天或150天等。

开证申请人也可向开证行申请假远期信用证,以获得一段时期资金融通的便利。 (2)信用证可给进口商获得低利资金的机会

信用证可给进口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并在利率较低的金融市场贴现的机会,从而获得利用低利资金的机会。

(3)信用证可确定履行合同的日期

因出口商必须按照信用证条款,在规定期限内装运货物,所以进口商可大致确定出口商履行合同的日期。可以在销售时令或生产计划内,从容处置货物。

3. 信用证的缺陷

从上述可知,信用证对进出口商双方的好处很多,但其效用还是有限度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证的特殊性很容易给买方造成风险

信用证在运作上只是一种单证买卖,银行只看单据的表面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与信用证

条款完全一致,而不会考虑卖方所交付货物的实际状况。因此,银行只能利用信用证控制相关的单据,而无法真正控制货物。

如果出口商弄虚作假,或者根本就不生产不装运货物,捏造一套表面完整准确的单据及时到银行办理议付。买方付款赎单以后却迟迟提不到信用证项下列明的货物,或者提到的并不是买卖合同列明的货物,致使买方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2)信用证方式手续复杂、要求苛刻

信用证虽然从实质上看是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作出的有条件的支付承诺,但它在字面上却表现为开证行写给通知行和议付行的一封信函。而且,信用证在运作上也有其独特的运行方式。

从信息传递方向,信用证相关的信息传递方向是单向、严格固定的,当事人要想传递各自的信息,只能各就其位、按部就班,不得越权或反向操作。

例如,当信用证的某些条款不能被卖方接受,卖方要求买方修改这些条款时,买方要向开证行申请改证,开证行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修改信用证,并通知原通知行。通知行收到信用证修改后,确认表面真实性,编制流水号,缮制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才可将修改通知受益人。这期间要用去几个工作日或一周的时间。如果其中某一个环节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修改到达卖方时,已接近最迟装运日,甚至超过最迟装运日;或者是货物已发走,而修改到达时,已超过交单期或信用证效期。

(3)信用证并非可完全避免风险,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有时也可“撤销”

有人误认为,只要卖方收到了买方的信用证,除非卖方违约,这笔买卖就算铁板钉钉万无一失了。其实不尽然,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按照惯例,仅从理论上讲确实是不能直接撤销的,但是在实际上它是完全可以用间接的手段去撤销的。

一方面,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支付承诺,“不可撤销”必须要以卖方提交的议付单据与相关信用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作为前提条件。而“议付单据与相关信用证没有不符点”这一点说起来容易,要真正做到却很难。单据一旦出现不符点,尽管可能是非实质性不符点,开证行就有权拒付单据,而单据一旦遭到拒付,则此信用证就等于被撤销了。

另一方面,开证行有时虽不明确撤销信用证,但发来的信用证修改却使该证成为不可操作的信用证。例如,某买方通过韩国银行开来一份信用证,不久,开证行又发来一份修改,要求减少信用证金额,修改后的信用证金额为零。开证行的这种做法正确与否暂且不论,单从信用证的操作而言,对受益人来说是进退维谷。若受益人接受修改,则该证实际上是被撤销了,合同也视同失效;另一方面,若受益人按照《UCP500》赋予的权利——不接受修改,而按原证提示单据,则至少受益人、议付行、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都不可避免地卷进信用证纠纷中。

(4)信用证产生的银行费用要比汇付和托收等方式高

与其它支付方式比较,信用证增加了买方的开证保证金利息和开证费,增加了卖方的信

用证通知费、议付费和邮寄费等。若卖方要求修改信用证,修改一次,银行就要追加收取一次信用证的修改费和通知费;若卖方提交的单据出现不符点,银行即使不拒付,也要按规定扣除一定不符点费。这些银行费用,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课堂讨论题14-17(P279):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分别是什么? 答案参考教材。

复习思考题(P288) 一、案例分析

1、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问:1)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2、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3、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份。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UCP500》和《UCP6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4、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它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 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银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的第一付款人为开证行和/或开证申请人,只要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绝付款。因此,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误在于在收到信用证后,没有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导致未发现该条款,使我方丧失了修改信用证的机会。

2、银行的处理方法是合适的。因买方要求开证行拒付,实质为撤销信用证,根据《UCP600》 的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销。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时必须付款,不 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如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进口方应直接向出口方索赔。

2、 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因为,根据《UCP500》的规定,若信用证中未标明“不 可撤销”或“可撤销”字样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而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我们应力争采用的也是不可撤销信用证。根据《UCP600》第三条,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根据《UCP600》第十条,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因此,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4、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因为,在D/P 60天结算方式下,代收行的交单应以付款人的付款 为条件。而本案中,代收行在付款期限未到,买方向其出具信托收据(即TR)的情况下, 自行将提货单据借给提货人提货,此行为的风险应已由代收行承担。

二、课后讨论题

1.作为出口商,防范托收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2.在20世纪60-70年代,全球进出口贸易85%以上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1995年底的统计,全球贸易中使用信用证结算的比重为18%左右,其余均为非信用证结算,其中又以赊销为最多,从区域看,欧美等国的信用证结算比率占进出口总额的 10%以下,东亚国家使用信用证的比率在15-28%之间。试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动?

参考答案:

1.(1) 深入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作风.

(2)掌握市场价格动向、汇率趋势、配额动态、关税与非关税政策变化等。 (3)做到货物和单据与合同一致。

(4)联系货物到港仓储、保险、转售经纪人或代理人,避免货物抵港后被原 (5)买方拒付而转售无着落,不得不支付高额仓租,甚至被海关拍卖。。

(6)要求买方装运前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数额可以相当于往返运费,余款用D/P结清。

(7)通过保理和投保出口信用险等事先控制风险的措施规避风险。 (8)通过委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等事后补偿措施规避风险。

2.(1)信用证结算本身不足之处,①业务流程刻板,手续复杂,缺乏效率;②不能完全消除信用风险;③结算成本较高;④信用证的特殊性很容易给买方造成风险等。

(2)世界经济全球化下,跨国公司公司内贸易下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3)其他结算方式的替代效应,如银行保函、FORFAITING、保理、出口信保等替代了信用证的融资、担保等功能;

(4)贸易方式中服务贸易、工程承包、招标投标、套期保值等比率提高,减少了贸易项下的结算量。

(5)全球信息化、网络化作用下,对企业的资信的了解与约束力大大提高。 (6)世界货物贸易中,供过于求的局面已经形成,市场竞争激烈,买方的谈判地位一般过于卖方,采用赊销等结算方式,对买方更有利。

第十五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292)

1、发生( ),违约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

A、战争 B、世界市场价格上涨 C、生产制作过程中的过失 D、货币贬值

2、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这种检验条款的规定方法( )。 A、对卖方有利 B、对买方有利 C、比较公平合理,它照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D、对保险公司有利

3、按《公约》的解释,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性违反合同的规定,则受损害的一方

( )。

A、只可宣告合同无效,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B、只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C、不但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而且可宣告合同无效 D、可根据违约情况选择以上答案

4、在我国的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的规定,我们应力争( )。 A、在中国仲裁 B、在被告国仲裁 C、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D、在对买方有利的国家仲裁

5、异议与索赔条款适用于品质、数量、包装等方面的违约行为,它的赔偿金额( )。 A、一般预先规定 B、一般不预先规定 C、由第三方代为规定 D、由受损方确定

6、我与德商签订一笔进口机器零件的合同。合同签订以后,德商的两间工厂都投入了生产。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fp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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