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风险分配框架及分析

更新时间:2023-09-26 10:3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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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一)风险分配原则

本项目涉及各类潜在风险,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

和风险可控等原则,应由最有能力消除、控制或降低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在PPP项目合同中需具体明确项目风险的分配,使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1. 最优风险分配原则

在受制于法律约束和公共利益考虑的前提下,风险应分配给能够以最小成本(对政府而言)、最有效管理它的一方承担,并且给予风险承担方选择如何处理和最小化该等风险的权利。

2. 风险收益对等原则

既关注社会资本对于风险管理成本和风险损失的承担,又尊重其获得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水平的权利。

3. 风险可控原则

应按项目参与方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因素设定风险损失承担上限,不宜由任何一方承担超过其承受能力的风险,以保证双方合作关系的长期持续稳定。 (二)风险分配方式

按照上述风险分配原则,以及财政部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政策导向,本项目的风险分配方式如下:

(1) 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

承担;

(2) 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 (3) 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三)风险分配表

根据类似PPP项目的实践经验,根据上述风险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项目风险按下表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约定):

表1 项目风险分配表

风险类型 建设风险 2.设计变更 因为政府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政府方承担,政府方将就变更增加产生的费用计入项目全部建设成本。 因项目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自行支付因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 3.建设成本超支风险 4.建设质量风险 项目运营维护风险和成本超支风险 6.由于项目公司的管理问题造成项目运营维护成本超支。 7.项目设施建成后由于规划调整导致需对项目设施进行改造。 改造成本由政府方承担。 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应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以降低这类风险。 5.实际运营维护成本高于项目公司预期成本。 项目公司承担。 项目公司承担。 项目公司承担。 1.完工延误风险 风险描述 风险分配 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延误由政府方承担,政府方将就此等延误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 由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将就此等延误向政府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可顺延工期。 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 8.本项目建成后因环境保护或项目运营维护标准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导致项目公司必须投入改造费用或增加运行成本。 此类风险应由政府方承担。 征地及拆迁补偿风险 不可抗力 9.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风险 10.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项目不能或暂时不能正常运转。 此类风险应由政府方承担。 项目公司可为项目设施购买财产保险,用以灾害后项目设施的修复。不可抗力期间,双方各自承担风险。 此类风险由政府方承担,政府方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项目公司相应补偿。 政府征收、征用 11.政府对项目实施征收、征用等。

(四)主要风险说明 1.完工延误风险

因政府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由政府方承担,政府方将就此等延误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将就此等延误向政府方支付相应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完工延误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建设期在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顺延。

如因政府方(或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延误总日数超过1年,则项目公司(或政府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1)征地拆迁导致的完工延误

本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由高新区政府承担。本项目由政府方依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相关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将土地分批次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供其建设使用。如因征地拆迁延误导致完工延误,则由政府方承担该违约风险。 (2)规划调整导致的完工延误

在建设过程中,如政府调整规划并导致完工延误,则由政府方承担该等违约风险。

(3)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的完工延误

在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公司资金未及时到位并导致完工延误,则由项目公司承担该等风险。

(4)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完工延误

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质量缺陷,项目实施机构有权要求项

目公司采取合理措施弥补该等过失,由此造成的完工延误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5)发现文物导致的完工延误

在建设过程中,在本项目施工现场地范围内发现有古墓、古建筑或化石等具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同时项目公司已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则该等延误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且建设期可以顺延。 (6)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完工延误

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并造成完工延误,则该等延误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且建设期可以顺延。

2.政府/公众反对风险

在项目建设或者运营过程中,如发生政府/公众反对事件导致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或运营质量、标准等发生延误或者违约,发生此类风险时,项目公司负责调解,政府方予以配合,如果“政府/公众反对”的具体归责对象是项目公司,即因为项目公司操作不当(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运营过程中服务质量及效率较差等)引起的公众反对,由此类事件导致的延误或者违约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如果归责对象是政府部门(如规划选址不当等),则由此类政府/公众反对事件导致的延误或者违约风险由政府方承担;如果没有具体归责对象,则由双方商议共同承担。 3.项目审批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审批内容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程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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