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1《宋故朝议大夫石谔墓志铭》文字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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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故朝议大夫石谔墓志铭》文字刍议

(首发)

李洪财

厦门大学历史系

张显运先生,2008年3月在《铜仁学院学报》第二卷第二期,发表了《新郑发现北宋晚期朝议大夫石谔墓志铭的说明及标注》(以下简作《说明及标注》)。此文对《石谔墓志铭》(以下简作《铭文》)做了说明与标注,目的在于向学界介绍一份新出土材料。但是其文章有诸多问题,对墓志的文字转释也存有多处错误,影响对铭文的释读。本文就笔者在读《说明及标注》后所见疏漏,和墓志整理校释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一些鄙陋之见。

一、区分清“篆志”与“书志”

墓志铭从撰文到刻碑至少有撰写铭文、手书铭文、刻铭文三个环节。三个环节可能是一个人完成,也可能是两个或几个人完成,一般会在铭文中体现。不过,多数不是一人完成。例如,此《铭文》在第二行写道:“张叔夜撰。”可知撰写铭文者为张叔夜。第三行写道“许景衡书并篆额”可知篆书铭文者为许景衡。铭文末有“杨真、彭佑刻”,可知刻碑者。因此《铭文》从撰文到刻石是四个人分步骤完成。《说明及标注》正文第三段开头写道“篆志者张叔夜”,第四段首写道“书志者许景衡”。“篆志”与“书志”用词有误,这给未见原墓志铭文的读者信息是,此墓志铭是张叔夜篆写,许景衡撰写或篆写。篆,《说文》卷五,竹部:“篆,引书也。”段玉裁注云:“引书者,引笔而箸与竹帛也。”1此处“篆志”当是用笔书写的意思。《汉语大字典》解释“篆”也是“运笔书写”2,其他的引申义也没见有“撰写”的含义。所以,《说明及标注》中“篆志”应写作“撰志”。如果说撰志写成了“篆志”是校对错误,那么用“书志”一词,应该是作者的用词问题。书志包含了“篆写”和“撰写”两个意思,用“书志”表达句意较含糊,所以最好还是将书志换成“篆志”。墓志的撰文者和篆写者是一方墓志的重要信息点,很多墓志铭并不是因为墓主重要而重要,反倒是撰文者或篆志者的原因,才变得重要了。所以在介绍墓志铭相关人物时最好还是特别注意一下所涉及人物与铭文的关系。

二、释文文字校正补漏

收稿日期:2010年4月14日

發佈日期:201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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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第五行“伯氏为常参官得举自代者”,《说明及标注》中脱“得”字。

《铭文》第八行“余有之曰”,(见图1)《说明及标注》释作“余辞之曰”。虽然“有”改作“辞”在句意上更通顺,但作“有”也可说通,此种情况应在标注中说明;再有该行《铭文》“而又将负共弟孝子之讬,罪莫大焉”,《说明及标注》“共”作“其”,不妥。这里的“共”疑为“恭”之误(见图2),共弟即是恭悌3。《南史》卷四十二有:“而嶷事武帝恭悌尽礼,未尝违忤颜色,故武帝友爱亦深。”4《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贾瑾墓志》有:“ 恩恭悌顺,协穆闺门,5在墓志中经常会出现这种音同或音近讹误等类似的问题。弘和肃整,导悦邦邑。”如《唐故陪戎尉袁君墓志铭》:“三階位情。”其后注曰:“‘情’疑为‘请’之”误6;《唐故巂州可县尉何府君(说)墓志铭》:“秋叶已周。”其后注曰:“已周之‘周’应为‘凋’之误。”7此处“共”为“恭”之误,不仅要将“其”改作“共”,还要去掉后面顿号,句子才通顺。并且,这里的“托”与“讬”也是有别的,《说明及标注》将“讬”释作“托”,不妥。应尊重原文作“讬”。

《铭文》第九行 “晋苞以武略显” ,《说明及标注》“武”释作“才”,误。(见图3)此处原铭文残损,不甚清晰,但留下的部分字形应该是武的左下角,与“才”字形不合。晋苞,在《三国志》、《晋书》、《南史》、《旧唐书》、《新唐书》、《宋史》等史书中都有相关的资料。《晋书》卷三十三,《石苞传》:“武帝践阼,迁大司马,进封乐陵郡公,??苞既勤庶事,又以威德服物。??泰始八年薨。??策谥曰武。”8既然晋苞在位时官至大司马,且卒后谥曰“武”,以此推断《铭文》当是“以武略显”。

《铭文》第十三行 “君幼不逐儿嬉,下帷读书,夜辄达旦” ,《说明及标注》“逐”释作“遂”,“帷”释作“帏”,误。(见图4)前者原拓片字形较清晰是“逐”字。从文意上判断应该是“遂”字,可能是刻碑过程中的疏漏,这种情况应在标注中说明。后者原拓片字形也清晰可辨,是“帷”字。“下帷读书”中“帷”字,显然是帷帐之义。帷的本义是围在四周的布幕。“帏”也有帷帐之义,但本义是佩带的香囊9。从本义来看也不应释作“帏”。

《铭文》第十五行“通判陈州 军州事”,《说明及标注》脱“州”字。 《铭文》第十八行:“而君本儒者,引经傅情,多所全贷。” 《说明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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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傅”作“传”,未标注,欠妥。(见图5)“传”字在《铭文》第八行,“盖欲其必传也”,和第三十七行“道人传心法”中出现,与此处字形互异,可对校证误。傅与传在古籍中经常混用,关于此问题,厦门大学曾良(字速忠)师《隋10此不在赘述。唐出土墓志文字研究及整理》中举例甚多,此处若在释文中改正,应在标注中略加说明,且“引经傅情”也未必是错的。

《铭文》第十九行“盘根錥(或作)节”,《说明及标注》将“錥”释作“错”,原拓片字迹图像不太清楚,似是“錥”或“”,(见图6)依文意应作“盘根错节”,可能是刻石时出错,此情况应在标注中说明。

《铭文》第二十一行,人盗斗米及食遗胔肉者。胔肉是腐烂的肉,不合文意。“胔”应为“脔”之误,应该是“脔肉”,意思是小块的肉。《说明及标注》中“胔”释作“脔”是对的,但未作说明,欠妥。(见图7)

《铭文》第二十三行“不能副明天子钦卹之意”,《说明及标注》“卹”作“恤”,欠妥。(见图8)段玉裁说:“恤与卹音义皆同,又疑古只有卹,恤,其或体。”11所以,卹同恤是异体字,在标注中说明为好。又,此行“流放”,拓片作“放”。(见图9)是流的俗字,需要在标注中说明。还有此行“得近里闬”,《说明及标注》“闬”作“阚”,欠妥。(见图10)闬,是里巷的门12。《说文注》闬下云:“用为凡门之称。”13里闬即是里巷的门。阚,《说文》云:“望也。”《说文注》云:“望者,出亡在外,望其还也。”14依段注来看,“得近里阚”也通。此处“闬”疑为“阚”之误,但不能依意妄加改动。

《铭文》第二十四行,《说明及标注》脱“配”字。

《铭文》第二十六行“守臣多钜公,恪细务”,《说明及标注》“钜”作“巨”,误;“恪”作“略”,似误。(见图11)钜公,是称大家、尊者之词。“钜”作“巨”可能是电脑繁简转化的错误。“恪”作“略”是字形辨别错误。恪细务意思是说谨慎的对待细小事物,“略细务”文意不通顺。

《铭文》第二十七行“擿其姦”,《说明及标注》“姦”作“奸”,误。(见图12)

《铭文》第二十九行 “必窴之法” ,《说明及标注》“窴”作“置”,将二者混为异体字关系。(见图13)窴与置非异体关系,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中早就讲过,“置”还有一些别的意义是“窴”没有的,况且这两个字的古音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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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所以“窴”和“置”不是异体的关系。15再有该行“因遂表止”,《说明及标注》脱漏“表”16字,并且“因”字可能是“网”或“冈”字之误。在墓志中冈、罔相混的例子也较多17,“因”作“网”,或“冈”字,可重新句逗为,“必置之法网(冈),遂表止”,句意也很通畅。此种情况最好还是略作说明。还有该行“务以细听者”,《说明及标注》中,“细听”作“动听”,应是现代汉语语言习惯原因而误。(见图14)

《铭文》第三十行 “故无以肆其巧” ,《说明及标注》脱漏“故”,且“故”字前几字,在图片上不能辨析,或许原拓片可辨。

《铭文》第三十一行“孝悌出于天资”,拓片上“悌”似“材”,《说明及标注》断然作“悌”,或许原拓片可辨,最好做标注,让读者参考。(见图15)

《铭文》第三十八行 “闺门肃然”,拓片上“闺”字似“闫”,中间字形并不十分清晰,依句意推断应该是“闺”字,在标注中说明为好。(见图16)

三关于拓片整理时转释文字上应注意的问题

张先生以上诸误,或因不慎疏漏,而见脱衍,或因不知文字之历害,望文改字,或因电脑处理,繁简转化不当。余虽不敏,略述一些整理文献中的相关问题,以供参考。

首先,可以望文断字,不可望文改字。碑铭漫漶,简帛断残,或者未见过的字形,时常遇到。很多情况需要根据残留字形和上下文意进行猜测。在整理文献过程中,遇到这些情况时,最好能够保持原貌,或者让后来者知道原貌。例如《铭文》第十九行“盘根錥(或作)节”,《说明及标注》将“錥”作“错”。原拓片字迹图像不太清楚,或有可能刻错,依文意应作“盘根错节”;《铭文》第二十一行 “胔”的字迹,在拓片上较清晰,但依文意应作“脔”;还有《铭文》第八行,“共”疑为“恭”等等。遇到此类情况最好在标注中说明。如在《新中国出土文献》之《千唐志斋》中,《唐故西平王长史博陵崔府君(登)暨夫人胡氏合葬墓志铭》:“转并州于县令。” 释文后注曰:“‘于县’之‘于’当为‘盂’之误”;18《唐故陪戎尉袁君墓志铭》:“三階位情。”注:“‘情’疑为‘请’之误19。还有,对原文的特殊情况也应尽量描写反映原貌。如《唐故文林郎段君(会)墓志铭》,对其志文标题描写注为:“‘并序’原为双行小字。”20保持或描述文献原貌不仅为后来研究提供方便,也不会因为个人臆断而失掉一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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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正俗字、异体字、通假字最好用校勘记或后注标明。其实,这些情况本来应该在释文中保持原貌,但是电脑排版转化成简体字,很多字没办法打出来,所以最好在注中说明情况。如《铭文》中“流”原作“”,“”字在常用字库中没有,不仅要在注中说明两者是正俗关系,还应该说明原字形是什么样的;“恤”原作“卹”,两字也是正俗或异体的关系。一些通假关系也要说明,如铭文中共弟的“弟”通作“悌”,就应该说明一下。如《唐广宗潘君(伽)墓志铭》有:“焕乎千载,无俟扬礭。”其释文后注曰:“扬確之‘確’应为‘搉’之通假21。”《唐故索君(海)墓志铭》:“纫摽千里之奇。”其释文后注:“纫”应为“軔”之通假。22

再有,转录的文字要尽量准确,尽量避免文字对应错误、脱衍等问题。不知道张先生的文章是编辑校对问题,还是张君本人未做过此类整理工作,释文中文字对应的问题较严重。在上文所列错误中,最多的就是文字对应错误。如托与讬、闬作阚、窴与置、巨与钜、姦与奸、帷与帏,都是文字对应问题。从事文献材料整理,应该有文字学基础,否则会出现很多基本问题。至少对文字的正俗、繁简、通假等基础知识要有基本的了解。

图1 图2 图3 图4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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