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计算题

更新时间:2023-11-10 05:4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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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6%,2018年10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同时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万元(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别核算)。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新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4年10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每辆取得销售额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9.6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金为0.6万元。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30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为0.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该企业10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6%+5.8/(1+16%)*16%=13.6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1+16%)*16%=4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 *16%=3.52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6%*5=0.8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9.6+0.6=10.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0*10%+0.5)*(1-20%)=2.8万元 (7)该企业10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3.6+4+3.52+0.8-10.2-2.8=8.92万元

? 【例题】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2019年2月从国外进口实木地板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5500元人民币,假定实木地板关税率10%,消费税率5%,其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多少元?

? 其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85500×(1+10%)/(1-5%)×16%=15840(元)。

【例】某餐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6月取得含增值税的餐饮收入总额为12.36元。计算该餐馆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6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12.36/(1+3%)=12万元 (2)6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2*3%=0.36万元

【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纪念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将其全部用于集体福利。 (2)从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价款为100 000元,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汽车装饰物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元;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元、出租汽车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5000元。 (4)当月将本企业使用过的2008年购入的一台机器设备销售,该机器设备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5750元,甲企业未放弃减税。 (5)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以前月份购入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6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相应的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由于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所以不得抵扣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但是支付的运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10%=1000(元);

(3)销售汽车装饰物品、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出租汽车,均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2000+5000)×16%=5920(元)。 (4)应计算缴纳增值税=25750÷(1+3%)×2%=500(元); (5)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000×16%=960(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920-1000+960+500=6380(元)。

【例】某小规模纳税人仅经营某项应税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2016年5月发生一笔销售额为1000元的业务并就此缴纳了增值税。6月该业务由于合理原因发生退款。(销售额均不含税)。

(1)假设6月该企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为5000元,则: 6月最终的计税销售额=5000-1000=4000元 6月缴纳的增值税=4000*3%=120元 (2)假设6月该企业应税服务销售额为600元,7月该企业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0元,则: 6月最终的计税销售额=600-600=0元 6月应缴纳增值税额=0*3%=0元

6月销售额不足扣减的部分(600-1000)而多缴的税款为12元(400*3%),可以从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7月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5000*3%-12=138元

或7月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5000-400)*3%=138元

【例】某商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10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40万元。另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6%。求:

(1)计算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2)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进口关税;

(3)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4)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 (5)计算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

(6)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

关税组成计税价格 40+20=60万元 进口关税60*15%=9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60+9=69万元 进口增值税69*16%=11.04万元 销项税80*16%=12.8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2.8-11.04=1.76万元

【例题】某化妆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牌化妆品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20000元/箱;最高销售价格22000元/箱,当月将1箱A牌化妆品用于换取一批生产材料,计算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 该业务应纳消费税=22000×15%=3300(元); ? 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20000×16%=3200(元)。

【例题】某摩托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1辆自产摩托车奖励性发给优秀职工,其成本5000元/辆,成本利润率6%,适用消费税税率10%。

其组成计税价格=5000×(1+6%)÷(1-10%)=5888.89(元) 应纳消费税=5888.89×10%=588.89(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5888.89×16%=942.22(元)

或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6%)+588.89]×16%=5888.89×16%= 942.22 (元)。 【例题】某黄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2吨黄酒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10%,每吨税额240元。

其消费税不必组价,应纳消费税税额=2×240=480(元)。 计算增值税需要组成计税价格,由于黄酒采用从量定额计税,消费税法没有规定黄酒的成本利润率,进行增值税组价时需要用10%的成本利润率。计算增值税组价=4000×2×(1+10%)+480=9280(元),增值税销项税税额=9280×16%=1484.8(元)。

【例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薯类白酒1吨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5%,则此笔业务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为多少元? 消费税从量税=1×1000=1000(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4000×(1+5%)+1000]÷(1-20%)=6500(元); 应纳消费税=1000+6500×20%=23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16%=1040(元),

或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1+5%)+2300]×17%=6500×16%= 1040 (元)。

【例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生产高档化妆品中的香水精5吨,成本16万元,将0.7吨移送投入车间连续生产普通护手霜;2吨移送用于连续生产调制高档化妆品中的香水;1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4万元。企业当期销售普通护手霜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销售高档香水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6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为多少万元?

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中的香水精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 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高档香水(应税消费品),在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 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手霜(非应税消费品),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但不缴纳增值税; 销售护手霜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答案】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20+14+30)×16%-6=4.24(万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14×(1+0.7)+30]×15%=8.0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合计=4.24+8.07=12.31(万元)。

【例题】某高尔夫球具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某俱乐部委托加工一批高尔夫球具,俱乐部提供主要材料不含税成本8000元,球具厂收取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2784元,球具厂没有同类球具的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10%,请计算适用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8000+2784÷(1+16%)]÷(1-10%)=11555.56(元)。

【例题】2019年1月,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金额2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乙实木地板厂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价款3万元,甲实木地板厂收回素板后,将其中80%继续加工成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则:(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2)甲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5%)

(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20×(1-10%)+2=20(万元) 组价:(20+3)/(1-5%)=24.21(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24.21×5%=1.21(万元)

(2)甲厂销售成品应纳的消费税=35×5%-1.21×80%=1.75-0.97=0.78(万元)。

【案例】某服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规定以每套1500元(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购买A西服的客户可获赠一条B领带,A西服正常出厂价格1500元,B领带正常出厂价格200元,该服装厂西服单位成本800元/件,领带单位成本100元/件。当期该服装企业销售组合西服领带100套,收入150000元,则A西服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为:

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 B领带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为

150000×200/(1500+200)=17647.06(元)。

【提示】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分摊到A西服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A/(A+B) 分摊到B领带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B/(A+B)

【例】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计入成本、费用中的企业生产经营部门员工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7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万元,要求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思路: 项目 限额(万元) 实际发生额 可扣除额 超支额 工会经费 540×2%=10.8 15 10.8 4.2 职工福利费 540×14%=75.6 70 70 0 职工教育经费540×8%=43.2 16 16 0 合计 540×24%=129.6 101 96.8 4.2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2万元。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公司2016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含有两笔利息支出:(1)1月初以年利率8%向某经批准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借入的期限为9个月的生产周转用资金300万元的借款利息;(2)1月初向某事业单位借入的与第一笔借款同期的生产周转用资金100万元的借款利息10.5万元。该公司2016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可扣除的金融机构利息=300×8%÷12×9=18(万元);

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10.5万元,只可按照限额扣除。

可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合计=18+6=24(万元)。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2015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货物收入600万元,转让厂房所有权收入20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确定计算招待费的扣除限额的基数=3000+400+600=4000(万元)

转让厂房所有权、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均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第一,标准的计算,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第二,限度的计算:4000×5‰=20(万元)。

两数据比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公司2016年5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交易原则支付全部租金1.8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6万元。计算2016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多少万元(不包括以折旧方式扣除的部分)。 【答案及解析】2016年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1.8÷12×8=1.2(万元)。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0120元(含运费120元),保险公司审理后同意赔付8000元,该企业的损失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专项申报,其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多少。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120-120)×17%+120×11%=1700+13.2=1713.2(元); 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10120+1713.2-8000=3833.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cz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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