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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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

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制定部门: 制 定: 审 核: 日 期:

保安岗勤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实现公司提出的“以服务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宗旨,以“行动军事化,管理正规化,工作规范化”为管理准绳,以“形象、品牌”占领市场,以“优质、诚信”赢得客户。根据公司章程和劳动人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岗勤细则。 第一章 保安分队

第一条 保安分队是履行保安合同,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基层组织。

第二条 保安分队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按规定的保安服务内容和指定的责任区域,组织保安员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条 保安分队可按人数和勤务需要设队长、副队长、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队容风纪

第四条 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举止端庄,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五条 保安员要讲礼貌,待人处事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严禁污言秽语,刁难群众,生硬无礼,侮辱人格。

第六条 保安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准搞“吃、拿、卡、要”。

第七条 保安员上岗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制式保安服装和黑色皮鞋,佩带标志要齐全,保持服装干净整洁。要戴正帽子、系好领带,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第八条 冬夏服装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夏季高温季节保安员在室内执勤着制式短袖衬衫时,可不戴帽子,不系领带、武装带,特殊情况不着制式服装的由大队和客户单位协调后另行规定。

第九条 保安员着制式服装时,不准佩带项链、戒子、手链等各类饰物和信物。在执勤期间要讲究文明,遵守公德,不准边走边吃东西,不勾肩搭背,不嬉笑打闹。女保安员不准留披肩发,上岗执勤时不准浓妆艳沫。 第十条 保安员形象的五条标准: 1、练好三相:站象、走象、坐象: 2、不留三长:长头发、长胡须、长指甲: 3、杜绝三手:背手、袖手、插手: 4、扣好三扣:领口、裤扣、风纪扣:

5、达到三会:会行举手礼、会文明用语、会做群众工作。 第三章 岗勤

第十一条 保安员值勤时,必须坚守岗位,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工作,确实保障责任区的安全。

第十二条 立岗。一般设在大门口或保安合同规定的特定地点,立岗时应面对前方,保持立正、跨立或稍息姿态,双目平视,环顾周围,为保持立岗的良好精神状态,应定时换岗,一般在20-30

分钟换岗。立岗应坚持“五敬礼”:遇见领导先敬礼;检查物件先敬礼;纠正违章先敬礼;车辆出入先敬礼;交接岗时先敬礼。 第十三条 立岗的任务。门卫立岗主要负责出入人员、车辆的验证、对货物出门的检查,要核对物品名称、数量、出门证签发的日期及签章手续等,如不符合出门规定坚持不准放行,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 坐岗。坐姿端正,注意观察人员和车辆动态,要查验有关证件和介绍信,做好登记和上访咨询,执行任务期间不准看书、电视和收听广播,更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谈聊天。

第十五条 巡逻检查。巡逻检查应有明确的范围和检查重点,一般情况下坚持两人巡逻检查制,思想集中,坚持高度警惕,不谈笑,不准吸烟,脚步要轻,注意观察,发现问题要仔细检查,并要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同时巡逻时间要经常变化,注意自我保护。

第十六条 保安员执勤中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遇到险情、灾害事故时,要以国家和客户单位利益为重,在拨打“110”报警的同时,要维护好现场,做到忠于职守,不怕困难,不惧危险,勇于斗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标准

第十七条 奖励。分队和保安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应予以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是:通报表扬、嘉奖、记功和授予称号。通报表扬、嘉奖由保安公司审批;记功、授予称号由市公安机关审批。

第十八条 在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根据情节,予以不同奖励:

1、在执勤中,发现和制止各种治安案件事迹突出的; 2、在发生自然灾害、火灾、各类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设法排除危险,化险为夷的;

3、为群众做好事,排忧解难,拾金不昧等到多次受到客户单位、群众表扬的;

4、在执勤中抓获违法人员或犯罪嫌疑人的;

5、在执勤中,查获或堵截无证件物资,为客户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

6、在树形象,创名牌中,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 7、爱岗敬业,以公司为家,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 8、其它方面成绩突出的;

第十九条 处罚。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职务津贴)、告诫、警告、记过、留队察看、辞退、开除。因工作失职或违反纪律给公司和客户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触犯刑律的,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保安员在执勤中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予以经济或一般行政处罚,若给公司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一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1、上岗执勤不按规定着装的,扣50元;

2、上岗执勤精神不振,形象不佳,工作不负责,对人员、车辆出入不认真查验的,扣50元—100元;

3、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窜岗、岗上睡觉的或不按规定回公司报到的,扣50元—300元; 4、执勤中不按规定执行“五敬礼”的,扣10元-50元/次; 5、上岗前或执勤中饮酒、醉酒的,扣100元—300元; 6、执勤中从事娱乐活动的,扣50元—300元;

7、违反队容风纪规定,留长头发、长胡须、长指甲、佩戴首饰或其他信物的,扣50元-100元/次;

8、工作交接不利,没有值班记事或弄虚作假的,扣50元—300元;

9、执勤时,看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乱打电话、与他人闲聊的,扣50元—300元;

10、执勤态度粗暴、打骂、侮辱他人人格的,扣100元-300元; 11、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扣100元—300元; 12、擅自动用客户单位车辆、器材、设备,造成后果的,扣100元—300元;

13、不服从公司和客户单位工作安排的,扣50元—300元; 14、不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擅自削减工作程序的,扣50元—100元;

15、对责任区内发生的事件或案件,不劝阻、不制止、不报告的,扣100元—300元;

16、工作失职发生丢失、被盗、被抢或其他事故,给客户单位造成损失的,扣100元—300元;

17、不能正视自身,影响队伍团结,造成人员流失的,扣50元—300元;

18、散布不利于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言论,影响工作的,扣50元—300元;

19、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态度消极、言行恶劣, 造成影响的,扣100元—200元;

20、对队伍中出现严重问题,负有管理责任的,扣100元—300元或取消职务津贴;

21、未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工作指标的,按即时规定予以处罚;

22、有其他严重错误行为的,扣100元—300元。

第二十一条 保安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除做经济处罚外,应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1、执勤期间态度粗暴与客户及群众打骂、侮辱他人人格的; 2、擅自动用客户单位车辆、器材、设备等,造成损失,后果严重的;

3、保安员当班未经接班擅自下班或脱岗、串岗等,致使岗位无人值勤,造成后果的;

4、利用工作之便,向驻点单位索取钱、物或“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上岗执勤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丢失、盗窃、抢劫和其它事故,给予客户造成损失的;

6、工作时间发生监守自盗或伙同他人盗窃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8、工作失职,对责任区内发生纠纷、闹事等问题视而不见,不制止、不劝阻、不报告的;

9、上岗期间,私自使用客户电话,给客户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10、工作或执勤期间有饮酒、赌博行为,造成影响的; 11、多次发生一般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12、不经请假,连续旷工达十日的。

第二十二条管理大队、督察部、人事部根据本细则规定和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奖惩。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以下发之日起实施。

保安部应急预案

一、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图 主 任 机电部安全责任人 运行组安全员车维 房员治消辆修屋安防管组本管管员员员理安 体理理安全安安安全员全全全 保安部 安全责任人 环境部 安全责任人 运送部 安全责任人 洗衣部 安全责任人 主任助理 门诊部安全员住院部安全员外绿围化区员管安理全安员全 导医组安全员护工组安全员陪护组安全员洗涤员烘干安全折叠打包安全收发安全

二、事故事件组织机构图

发现情况 严重 N 自行处理 Y 自动应急程序 通知客户服务中心 报警 事故处理总结 组织保安 员赴现场 现场指导 协助 现场指导 参加 组织事故 处理 事故处理 总结 审核 审阅 三、常见治安问题的处理 1、保安员的处事原则 TXP240 保安人员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在日常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护卫客户的安全中,必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原则:依法办事,执行政策,不循私情,以理服人。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处理。

对一般违反法规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如纠纷,可通过说服教育办法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就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千万不要让矛盾激化,不利于问题解决。在处理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给予处罚的,可当场予以教育,或协助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如需给予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其他行政规定的,交行政机关处理。对于犯罪问题,及时

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2、抢劫案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如打、砸、抢、强行夺取他人钱财或毁坏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的职责,立即进行如下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当群众叫喊抢劫或求救时,应呼叫附近保安人员和群众制止犯罪,如有公安人员在场时,应协助公安机关制止犯罪和抓获劫匪。

(2)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发动群众堵截;如果是驾车逃跑的可拦截机动车堵截并通过“110”报警。保护抢劫现场,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让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留放原处时,要收交公安机关。

(3)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做好记录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察完毕,当班值班员、保安部部长不能离开现场。

(4)事主或在场群众若有受伤的,要立即送医院抢救。 3、流氓案、强奸案的处理

流氓案,是指调戏、污辱妇女,在公共场所搞色情淫秽行为的案件。强奸案,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迫利诱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案件。都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在拟勤中发现这类案件,应立即进行处理;

(1)揭露人或事主当场指控的,应立即抓获流氓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如果是团伙,主犯从犯都要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对被害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属一般被污辱,可当场向当事人问清情况,当场指控流氓分子。如属强奸或者集体淫乱案,在适当的场合简单问明受害人的情况,并征得被害人同意,即陪同到公安机关报案。若被害人不愿意前往,也不要勉强,但要把受害人的姓名、地址记下(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告诉受害人所在的公安派出所。

(3)对现场留下施暴使用的凶器、交通工具、衣物、鞋袜和饰物等,都要保护起来。如在现场无法保护的,都收集起来,交公安机关处理。

(4)如受害者有生命危险,即送医院抢救,但要避免围观,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盗窃案的处理

(1)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交公安机关处理。

(2)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对重大可疑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情况,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打架斗殴事件的处理 (1)一般打架、斗欧的处理:

1) 保安班长和值班员发现或接到通知后,迅赶赴现场; 2) 耐心劝阻双方,缓解矛盾,使其离开现场; 3) 说服围观群众,保持区域正常秩序。 (2)严重打架斗殴处理

1) 保安班长或值班员发现后,应立即报警报告队长,同时赶赴现场,疏散群众;

2) 保安部紧急集合,成立10人以上突击组,部长指挥到现场,协助劝守,对不听劝守的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带到治安值班室;

3) 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6、纠纷的处

纠纷是内部矛盾,要协助公安、调解委员会、客户进行调解。调解纠纷的原则和方法:

1) 发生群众纠纷,要求调解时,如是小矛盾的纠纷,可主动调解。如是较大的纠纷,要在调解委员会或治保会、保卫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

2) 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和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调解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进行;平等原则,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适用政策法律平等;自愿的原则,是指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有任何强迫;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要求哪一个单位主持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威胁。

3) 处理方法。一是调查询问,弄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并询问有关人员作出询问笔录,分清是非。二是说服教育,疏导调停。可单独疏导,背靠背指明态度,认为矛盾不大,可进行面对面公开调解。

三是如集双方当事人开调查会。讲明调解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双方当事人多作自我批评,互相谅解,充分发表意见,平等协商。随即提出调解纠纷的初步方案,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讨论。在充分陈述发言的基础上,如双方意见达到一致,纠纷得到调解。

7、爆炸的处理

在执勤过程中,如发现爆炸物品爆炸,应根据不同情况,紧急地予以处理。 (1)对可能立即爆炸的,如炸弹或炸药包,应设法切断引爆装置,或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动员群众迅速离开现场。

(2)对暂未有爆炸危险的爆炸物,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派人处理。 (3)对群众指证投放爆炸物的可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审查。同时,动员指证人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

8、中毒的处理

中毒,包括被人故意投毒、自服中毒和过失造成自己或他人中毒。遇有中毒事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发生中毒事故,在报告的同时,紧急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人。

(2)保护中毒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 (3)发现投毒者或可疑投毒者,立即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多人中毒的事故,一时难以确定中毒性质的,协助公安人员,搜现场一切可疑物,送化验鉴定。

9、交通事故的处理

车辆的行驶中,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称为交通事故。在执勤中发现交通事故。应紧急作出处理。

(1)抢救受伤者。如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的,应设法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2)保护出事现场。防止有人盗窃、哄抢出事车辆或旅客的财物。3交通肇事司机驾车逃跑,要记下车牌号码、车型和颜色,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10、精神病人的处理

精神病患有丑疯子,经常裸露身体,追逐异性,伤风败俗;武疯子经常拦截

车辆、横冲直撞,甚至行凶打人;不定期有政治疯子,经常呼喊反动口号,涂写反动标语。在执勤中,发现不同精神病患者,采取不同的处理;

(1)丑疯子,一旦发现特别是裸露身体的,要设法让他(她)穿上衣服。并与其家人联系或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2)武疯子,特别是正在行凶打人、滋事的,立即协助群众或公安人员制服。

(3)政治疯子。一旦发现政治疯了在街头乱涂乱画,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所写的胡言乱语抹刷干净,并将患者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11、醉汉的处理

醉汉是酒后失去正常人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乱发狂言,甚至滋事,损毁财物,调戏妇女等。在执勤中发现醉汉,要妥善处理。

(1)对酗酒成性的醉汉,尚未完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可好言相劝,或者约束到适宜的地方待酒醒。

(2)醉汉不听约束,还手舞足蹈甚至谩骂行人,引来群众围观,妨碍交通和治安秩序,可动员群众协同强行带到室内约束起来,直到酒醒为止。

(3)醉汉闯入公共场所大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公私财物,甚至调戏妇女,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4)因酒精严重,面色苍白、口吐泡沫,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的,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抢救。

12、流浪汉乞讨的处理

(1)对乞讨人员,可问明情况,确因种种原因造成生活无着,可报告民政部门处理。

(2)对明讨暗偷,甚至滋事流浪乞讨人员,又不听教育,可以强行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3)对 “告地状”,编织谎言骗取钱物或携男带女拦截行人和车辆,特别是对外国人强行乞讨,影响极坏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派出所处理。

13、拾遗物品的处理

拾遗物品是指群众拾获的遗失物品。对群众送来的或拾获的遗失、遗留物品,应作如下处理:

(1)群众交来的拾获的遗留物品,都要登记清楚,并报告护卫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

(2)处理拾遗物品中有证件提供失主的详细地址,可通知失主前来认领,并要问明情况。如是贵重失物的,还要查对失主有效证件,确实无误,失主签收领回。如是一般物品,有可能是护卫单位员工遗失的,可公告认领。如属于违禁品,应登记后,送交护卫单位保卫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处理。

对拾遗物品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吞,违者要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以贪污论处。

14、迷路老人、儿童的处理

(1)对群众送来或发现迷路老人、儿童,应热情安定他们的情绪,帮助他们尽快找到亲人。

(2)对能讲明他们姓名和居住地址的,,尽快通知其亲属领回,或主动送他们回家。在文娱体育场所走失的,可向群众广播迷路老人、儿童的姓名、年龄、口音、特征和衣着打扮等特征,要求亲人领回。

(3)老人、儿童讲不出住址,可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15、涉外问题的处理

涉外问题是指涉及外国、地区的人和事。在执勤中遇到涉外问题时,应以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

(1)外宾、外商询问路、门牌时要热情指明方向。如问及重要单位或重要部位时,应视情况慎重处理。

(2)外宾、外商赠送礼品,应婉言谢绝。如辞谢不了,可收下礼品,交领导处理。

(3)外宾、外商拍摄有明显告文不准拍摄的物品,应立即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c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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