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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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对《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 .......................................................................................... 2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3 第四章 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 ....................................................................................... 12 第五章 城市性质及职能 ................................................................................................ 15 第六章 城市发展规模 .................................................................................................... 16 第七章 城市发展方向 .................................................................................................... 17 第八章 城市总体布局 .................................................................................................... 17 第九章 城市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规划 ................................................ 21 第十章 城市工业用地规划 ........................................................................................... 24 第十一章 城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 25 第十二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 26 第十三章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 36 第十四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38

第十五章 城市形象与景观组织 ................................................................................... 42 第十六章 城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 .......................................................................... 43 第十七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 44 第十八章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 48 第二十二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49 第二十三章 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规划 ...................................................................... 51 第二十四章 城市规划区空间利用控制 ...................................................................... 52 第二十五章 城市分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规划 ............................................................. 56 第二十六章 城市规划实施措施 ................................................................................... 57 第二十七章 附 则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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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了科学指导娄底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满足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4.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09 年09 月); 5.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 6.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7. 《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8. 《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 《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0. 国家、湖南省及娄底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1.03条 本规划是娄底城市21世纪初发展的战略部署,是娄底城市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娄底市人民政府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的法定依据。

第1.04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娄底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与土地利用开发,都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1.05条 娄底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开发行为,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坚决维护娄底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大力宣传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自觉遵章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1.06条 规划层次和范围

本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两个规划,涉及市域和城市规划区两个层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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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范围为娄底全部行政辖区,包括两市两县一区,分别为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和娄星区,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面积约为8117 km2。

中心城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娄底市区行政范围(娄星区)、涟源市四镇(斗笠山镇、水洞底镇、金石镇和渡头塘镇)、双峰县三镇(蛇形山镇、洪山殿镇和杏子铺镇),总面积1098km2。

第1.07条 如果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娄底城市总体规划的,应按《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应继续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确保娄底城市健康合理地持续发展。

第1.08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后表格规定了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违反。下位规划不得擅自违背和变更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

第2.01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贯彻实施湖南省“四化两型”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对接融入长株潭为路径,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城市长远发展骨架,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转换,实现娄底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幸福娄底。

第2.07条 本规划期限至2020年。并综合考虑远景娄底城市发展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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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3.01条 市域总人口预测

规划娄底市域总人口2015年为445万人左右, 2020年为455万人左右。 第3.02条 市域人口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2015年娄底市域城镇化水平为46%左右,城镇人口205万人左右。规划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为55%,城镇人口为250万人左右。

第3.03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

促进区域核心城市的进一步壮大和对周边地区的更有力带动,促进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保持良好的乡村生态特色,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合理的公共服务与设施网络体系配置,协助引导区域健康城市化,逐步实现高水平公共服务与设施体系高效覆盖及基本公共服务与设施均等化。

第3.04条 市域城镇发展和城镇化战略

娄底市城镇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强化区域核心,突出优势产业、优化经济结构,点轴增长,网络演进,促进市域城镇集约化、协调发展”, 在规划期内,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培育产业特色突出、竞争能力强、就业空间大的新型城镇社会经济体系;构建规模合理、等级有序、设施完善、生活居住环境良好的城镇结构体系;呼应环长株潭城镇群区域整体空间结构规划,完善开放式的城镇空间体系,完善建立有利协调、方便整合、联系快捷通畅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

第3.05条 市域乡村发展战略

1.重点发展重点镇,提升乡村地区潜力较大的小城镇,强化乡村地区的城镇核心;

2.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和特色村落,扶持新型乡村社区和特色村,传承发展乡村特色和农业优势;

3.积极引导小城镇向新型社区转型发展,加速乡村人口向城镇迁移。 4.居民点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完善配套设施,充分体现湖南浓郁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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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和时代特征。

5.有步骤的分期实施拆除或合并现状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较差、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空心村现象突出的村庄。

6.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水平。

第3.06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极化一点,构筑一带,壮大三轴”的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1.极化一点:指突出中心城市(娄底中心城区),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核,通过中心城市发展,带动市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加强中心城区与次中心城市(冷水江市)的联系,突出其在全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中的地位。

2.构筑一带:充分发挥沪昆高铁、普铁、娄新高速公路、S225、S312省道构成的综合型交通运输经济走廊优势。建设双峰、涟源、冷水江、新化等发展轴上城市和主要城镇,形成娄底城市带和长株潭城市群辐射中西部的重要发展轴。

3.壮大三轴:接纳娄底城市带的辐射,沿省道S209、洛湛铁路向益阳和邵阳方向;沿207国道、二广高速向邵阳、常德方向,并向外延伸;西部方向;形成三条二级城镇发展轴,加强其他等级城镇与中心城市的联系。

第3.07条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到2020年,市域城镇发展按照其功能的重要性等级,其发展规模结构分为一级城市(50万人以上大城市)、二级城镇(10-50万人城市)、三级城镇(2-5万人的城镇)、四级城镇(2万人以下的城镇)4个等级。

表3-1 2020年娄底市城镇规模结构

城镇等级城镇规模(万等级 人) 1 2 50-100 10-50 城镇数 1 4 城 镇 名 称 娄底市中心城区(80) 冷水江市区(28) 新化县城(35) 涟源市区(28) 双峰县城(22) 三塘铺镇、 洪山殿镇、铎山镇、西河镇、白溪镇、洋溪镇、桥头河镇、杨市镇、七星街镇、荷叶镇、琅塘镇、圳上镇、矿山镇、湄江镇、斗笠山镇、青树坪镇、茅塘镇、伏口镇、渡头塘4

备 注 3 2-5 20

城镇等级城镇规模(万等级 人) 城镇数 城 镇 名 称 镇、孟公镇 花门镇、 岩口镇、桑梓镇、杏子铺镇、 蛇形山镇、甘棠镇、曹家镇、炉观镇、水车镇、石冲口镇、田坪镇、游家镇、 三尖镇、荷塘镇、金石镇、水洞底镇、白马镇、枫坪镇、茶园镇、双江镇、梓门桥镇、走马街镇、井字镇、石牛镇、锁石镇、印塘镇、沙塘镇、安平镇、龙塘镇、潘桥镇、奉家镇、温塘镇、文田镇、金凤镇、坐石镇、维山镇、油溪镇、荣华镇、天门镇、科头镇、渣渡镇、吉庆镇 备 注 4 2万人 以下 42 第3.08条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确定市域城镇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个职能等级,承担相应的城镇职能。规划市域主要城镇的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引导如下:

表3-2 市域主要城镇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引导表

城镇名称 娄底中心城区 冷水江市区 涟源市区 新化县城 双峰县城 洋溪镇 西河镇 白溪镇 三塘铺镇 荷叶镇 青树坪镇 洪山殿镇 职能 类型 综合型 综合型 综合型 综合型 综合型 综合型 综合型 综合型 工贸型 旅游型 综合型 工矿型 主 要 职 能 中部地区重要的节点城市、市域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新型工业城市 市域西部中心城市、湘中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之一、能源、化工、建材、有色、钢铁及深加工、先进制造 县(市)域中心、物流、建材、先进制造、轻工、能源、旅游 县(市)域中心、电子陶瓷、建材、农产品加工、旅游 县(市)域中心、电子、化工、鞋业、农产品加工、旅游、 县(市)域次中心、交通枢纽、商贸、农产品加工 县(市)域次中心、水泥、商贸、交通运输、竹木加工 县(市)域中心、商贸中心、农产品加工、渔业、农业、旅游 县(市)域次中心、精密铸造、不锈钢深加工、水泥 县(市)域次中心、旅游、商贸 县(市)域次中心、商贸、机电、建材 县(市)域次中心、矿产开采、商贸集散地 5

桥头河镇 杨市镇 伏口镇 锡矿山镇 铎山镇 琅塘镇 孟公镇 圳上镇 斗笠山镇 湄江镇 茅塘镇 渡头塘镇 工贸型 工贸型 工矿型 工矿型 工贸型 工贸型 工贸型 旅游型 工矿型 旅游型 工贸型 工贸型 县(市)域次中心、商贸中心、农产品加工、蔬菜生产 县(市)域次中心、化工、商贸集散地 县(市)域次中心、矿产开采、商贸集散地 县(市)域次中心、矿产开采 县(市)域次中心、煤炭、建材、农产品加工 片区中心、农产品加工、商贸、旅游、竹木加工 片区中心、商贸、农产品加工 片区中心、旅游、竹木加工 片区中心、矿产采掘、建材 片区中心、旅游、竹木加工、矿产采掘 片区中心、商贸、轻工 乡镇域中心、能源、化工、商贸、新型建材 第3.10条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以建设“两型交通”系统为目标,实施区域统筹策略,推进市域综合交通一体化,至2020年将娄底建设成湖南重要的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沪昆铁路、洛湛铁路、沪昆客运专线、安张娄衡铁路和汩罗—益阳—娄底—衡阳、湘潭—娄底城际铁路为主体的铁路路网;以上瑞高速、二广高速、娄新怀高速、益娄衡高速、长娄新高速、 龙山至新化至武冈高速、邵阳至坪上至冷水江高速、G320、G207国道、 为骨架的公路网;以资江和涟水为主体的内河航运网络。结合娄底火车南站、西站和公路主枢纽的建设,将娄底建设成为湘中最大的客运中心和物流中心。

2.铁路发展规划

规划沪昆高速客运专线,娄底市中心城区和新化县城分别规划沪昆高速客运站。配合国家、湖南省铁路网建设,升级改造沪昆铁路,改造、扩建沪昆铁路上的客站和货站规模。加速洛湛铁路的改造,新建娄底市区西站。新建安张娄衡铁路、张新桂铁路、冷邵铁路。届时,娄底将成为湖南“田”字形的铁路网络中心,中国南方三大铁路枢纽之一。

湘潭—娄底城际铁路和汨罗—益阳—娄底—衡阳城际铁路,在娄底火车南站与沪昆客运专线无缝对接。远期建设娄底—新化、娄底—邵阳线。

3.公路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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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娄底市由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构成公路主骨架,以相关县乡道为网架,共同组成方便快捷的公路运输网络。从路网结构的重要性和道路的等级特点来看,市域公路网布局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沪昆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龙武高速、张新武高速、邵坪冷高速、娄新怀高速公路、益娄高速、娄衡高速、银北高速、长韶娄高速、湄琅高速、邵冷高速等组成的高速公路主骨架,保证娄底市对外交通快速便捷。

第二层次:指G320国道、G207国道、S225省道、S312省道(规划为国道)、S209省道(规划为国道)、S217省道、S210省道(规划为国道),公路等级达到二级,它与第一层次共同构成娄底市的公路主骨架。

规划娄底至双峰、娄底至涟源的城际干道。

第三层次:指市域分布的67条县道,公路等级达到二级或三级。它是连通各主要城镇和沟通干线的道路,为城镇发展、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提供良好交通运输条件。

第四层次:指其它县乡公路及通村组公路。行政村主要出口路近期全部硬化。其它县乡公路指未纳入一般干线公路范围的县乡公路,规划改造成四级以上公路。通村公路近期全部硬化,通组公路近期硬化60%,远期硬化100%。

4.公路站场规划

规划娄底市公路客货运枢纽网络将由一个指挥中心、两大系统(客运和货运)和三个枢纽(国家级枢纽1个、区域性枢纽7个和集散性枢纽76个)等三个层次构成。其中第一层次“国家级枢纽”1个,提供周边区域之间公路客货运输组织及相关服务,位于娄底火车南站;第二层次“区域性枢纽”7个,市区3个、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各一个,既提供市域内的公路客货运服务又有利于国家级枢纽的集散;第三层次“集散性枢纽”按每乡镇设置一个客运站、每个中心镇设置一个货运站进行控制,既方便群众又有利于区域性枢纽的集散。

5.内河航运规划

规划期内继续改造和疏通内河航道,资江、涟水规划恢复通航,重点建设涟水1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资水航道的改造升级,达到四级航道标准。

6.航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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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在新化建设民用机场,构筑方便快捷的航空运输网络。加强娄底与长沙黄花机场、常德桃花机场和邵东机场的联系。

7.管道运输规划

建设西气东输湘潭至娄底段燃气管道,并向西部延伸,管道沿G320国道、S312省道、G207国道、上瑞高速公路管道走向。管道两侧各10米范围,为建设控制区;规划建设湘潭至娄底的成品油干线管道,东起湘潭,经湘乡至娄底,管道交通实现娄底城市能源长期、稳定、安全、环保、低能耗的运输与供应,为娄底市工业经济、人民生活的稳定、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第3.11条 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布局

1.市域中心城市:建设具有省内水平的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规划展示馆、文化馆,拥有国内领先的研发结构和创新中心,高等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文体场馆和医疗设施应具有区域服务功能,形成完备的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医疗体系。

2.市域二级中心城市:拥有先进的文化、体育和医疗设施,建设若干特色教育、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具有市(县)域服务能力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3.重点镇:配置科技服务、文化活动、医疗保健、中小学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并对周边乡镇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

4.一般镇:配置文化站、卫生院、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服务于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5.社区中心:配置文化室、卫生服务站等基本服务设施,服务于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

第3.13条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生态分区规划

生态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生态引导区。

生态保护区规划:主要包括市域范围内所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点风景旅游区、水源地、矿产资源开发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河流两岸。

(1)不得占用生态保护区内的任何土地用于建设,对该区域内已有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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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业用地逐步搬迁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2)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内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

生态控制区规划:主要包括以各生态保护区为中心的 1000米过渡地带,具有饮水保护任务的水体周围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山地和丘陵地区,一般耕地区。

(1)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在生态保护区周围地带布局一些旅游项目,但要严格控制建筑的密度和体量,建筑要与区域自然环境相协调。

(2)已开发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建设量,对已经破坏的山体、水系和植被应有计划的修复,严格用地审批,将耕地和林地转为建设用地要加强控制;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要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禁止陡坡开垦。

(3)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制定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

(4)依据土地利用的适宜性和经济分区,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形成以农业生态为主,农、林、牧、副、渔兼顾,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发展的高效农业生态系统。

生态引导区规划:生态引导区除以上两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均为生态引导区。此区域覆盖了现有城镇建设区及其周围适宜城市发展的生态不敏感和低敏感区域。该区域是未来城市重点发展的区域。

(1)城市发展不可超出城市环境容量。

(2)开发过程中强调生态环境的补偿和城市环境的美化,城镇建设的过程要与生态环境改善的过程相一致。

(3)沿河流进行城镇建设时要注意防止水体污染,确保山洪和地质灾害安全。

(4)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扩大绿地面积,新区建设应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

(5)增强生态保护观念,对环境污染区进行搬迁和生态保护控制。 2.生态保护规划 (1)林地保护

加强立法,坚持依法保护林地,实现总量控制。将控制目标和林地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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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名称 迎春路 京唐街 长青街 香茅街 涟滨街 百宝街 仙女大道 月塘街 秋浦街 *起止点 碧山街-法潭街 娄涟大道-水府路 甘桂南路-涟水南路 甘桂北路-吉星路 大石山路-吉星路 站前街-甘桂路 南二环-万宝大道 氐星路-众仙路 新星路-碧溪路 *******红线宽度 道路等级 断面型式 60 60 60 60 60 42 60 60 60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四块板 四块板 三块板 四块板 三块板 三块板 三块板 三块板 三块板 备注 6.跨河交通及隧道工程

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展,为加强涟水、孙水两岸的交通联系和城市结构有机完整性,规划中心城区建设新的跨河大桥7座,规划新建隧道。

表12-2 娄底市中心城区规划跨河桥梁与隧道工程统计表

序号 名称 建成年 功能 1 2 3 4 5 6 7 8 三大桥? 吉星大桥* 秋浦大桥* 迎春大桥* 涟水大桥* 扶青大桥* 娄星大桥* 万宝隧道 规划 近期建设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连接钢城北路与甘桂路 连接涟水南北两岸 联系中心城区与娄底东站 联系市经开区与中心城区 连接大埠桥组团与万宝组团 沟通孙水两岸 沟通万宝组团与中心城区 沟通万宝组团与中心城区 第12.0.7条 城市交叉口

规划城市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路口以设置互通式立交为主,铁路与城市道路为分离式立交,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路口以平交渠化为主,其他路口以平交为主,重点解决二大桥等路口的交通渠化。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交规划设置9座,分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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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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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交规划6座。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分离式立交 13 14 15 湘阳街与吉星路 湘阳街与娄星路 湘阳街与甘桂路 互通式立交 类型 位置 娄涟大道与娄底大道 湘阳街与娄底大道 湘阳街与迎春路 湘阳街与高丰路 娄底大道与新林街 东二环与乐坪大道 娄底大道与南二环 仙女大道与南二环 高丰路与南二环 娄底大道与乐坪大道 娄底大道与早元路 娄底大道与湘中大道 **主干道—主干道交叉口及主干道—次干道交叉口尽量采用信号灯控制的渠化拓宽交叉口。互通式立交用地面积按3~12公顷控制,平交渠化用地面积按1.0~1.5公顷控制,平交用地面积按0.5~0.9公顷控制。次干道—次干道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的渠化交叉口,对拓宽不作要求。主干道—支路交叉口采用右进右出交叉口。

次干道—支路交叉口为一般平交路口,根据交通流量情况由交通管理部分决定是否采用信号灯管理。

第12.0.9条 社会公共停车场

规划结合娄底火车东站、娄底火车南站、娄底火车西站设置3处对外机动公共停车场、5处货运停车场,对外机动公共停车场每处用地面积2000—5000m2,货运停车场每处用地面积5000—10000m2,并都配套一定服务设施。规划大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60个,每个大型公共停车场泊位总数在200-300个泊位之间;小型公共停车场泊位总数为40-50个泊位,采用分散布局,服务半径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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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规划小型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20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置在70%以上。

第12.0.10条 城市公共交通 1.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以公共汽车专用道为骨架,体现公交优先思想,人性化、智能化、无污染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优化线网布局,提高线网覆盖率,使城区公交站点3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5%。逐步实现用新能源、清洁能源以及节能型的公共汽车替代传统的高排放的车辆,实现公交车辆的绿色化、两型化,逐年提高混合动力和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的比重。合理设置各类公交场站,保证公交场站发展的用地需要。

2.公交发展原则

(1)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争取在城市形成规模的同时,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公交网络,达到每万人拥有10辆公交标准车的水平。

(2)公交车辆以单机标准公交车(大巴)为主;小型客车(中巴)、出租车为辅。

(3)随城市规模的扩展,逐步形成快速公交走廊。

(4)建立完善的公交站场,在主要公交线路上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5)市内公交线路长度控制在8~12公里以内,站距控制在500米左右。

3.公共交通政策

限制摩托车发展,摩托车总量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并逐步取缔;合理有序发展小汽车,从“抑制拥有,鼓励使用”转向“鼓励拥有,抑制使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占居民出行的比例,建立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私人小汽车为辅的多种客运交通方式相结合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强化居民交通法规意识,建立交通管理中心,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4.常规公交

公交线路按功能分为:大运量快速线路、组团间线路和组团内线路。快速线路布局以起止点为基础,沿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快速路布设公交专用道。组团间线路通过城市主、次干道连通邻近组团的各客流集散点。组团内线路是组团内部的联通线路,沿城市次干道和支路布设,线路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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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交专用道

中心城区规划9条公交专用道:杉山路-碧溪路、娄涟大道、湘阳街、新林街-仙女路-迎春路、甘桂北路-甘桂路、娄星路、娄底大道、湘中大道-吉星路、早元街。

6.枢纽站和首末站

规划设置2处公交换乘的枢纽站,即娄底火车站综合枢纽站和娄底火车南站综合枢纽站。规划确定每个公交首末站的用地面积为0.1-0.14公顷。 7.公交场站规划

规划设置7处停车场,即公交东站停车场、公交西站停车场、公交北站停车场、益娄衡南连接线停车场、娄底南站停车场、娄底站停车场和公交中心停车场。以上7个停车场都可以作为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站等。

在潭邵连接线与娄新高速互通东北方向规划公交培训中心,占地90亩。 规划设置3处保养场,即涟滨街公交保养场、永兴组公交保养场和公交中心停车场保养场。

表12-3 中心城区公交枢纽规划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娄底南站 公交东站 娄底站 公交西站 公交北站 益娄南公交站 地址 德顺路?与娄星南路交叉口东南向 湘阳街北侧 氐星路西侧 湘中大道与竹林路高丰路西北向 娄涟大道与杉山路交叉口南向 茶园大道与松山街交叉口西南向 **规模 2.5hm 2.3hm 2.0hm 2.2hm 2.0hm 2.5hm 222222表12-4 中心城区公交站场规划

类型 名称 娄底南站 公交站场 公交东站 娄底站 公交西站 地址 德顺路?与娄星南路交叉口东南向 湘阳街北侧 氐星路西侧 湘中大道与竹林路高丰路西北向 *规模 2.5hm 2.3hm 2.0hm 2.2hm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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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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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名称 公交北站 益娄南公交站 地址 娄涟大道与杉山路交叉口南向 新星南路与松山街交叉口东北向 甘桂北路与涟滨街交叉口东南向 仙女大道与娄星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规模 2.0hm 2.5hm 2.0hm 2.4hm 6hm 22222保养及修理 涟滨街公交保养场 火车南站中心停车场 公交培训中心 8.货运专用通道

规划设置娄涟大道、高丰路为货运专用道。 第12.0.11条 慢行交通

形成一个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一体无缝衔接的安全、舒适、方便、高效、低成本的慢行交通系统(自行车与步行),打造舒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娄底。

1.发展定位

步行交通: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娄底公交系统的主要接驳方式。 自行车交通: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及公交接驳的辅助交通工具,积极引导“公交+自行车”的绿色出行方式。

2.发展策略

突出体现区域差别、坚持系统改善、快慢合理分离的发展策略。 3.慢行系统规划

慢行单元规划:第一类,轨道交通接驳区,即娄底南站站点500m范围的区域。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形成站点500m范围内便捷通达的慢行接驳网络。

第二类,慢行活力区,主要涵盖各类步行街、步行区以及主要的风景区。注重慢行换乘公交的便捷性,形成慢行绝对优先的交通环境。

第三类,一般区域,强调慢行交通性,注重慢行换乘公交的便捷性,形成完善的慢行交通网络。

慢行远足走廊规划:绿地公园、公共开敞空间、滨江风光带形成慢行走廊。注重公交接驳要求,打造成为娄底慢行远足绿色空间。

自行车道网络规划::第一类,自行车廊道,结合学校、工业园区、住宅区等片区轨道交通站点布设。第二类,自行车休闲道,结合涟水风光带、仙女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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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等环境优美的地区布设。

自行车专用道设置方式:在新建三块板或四块板道路系统中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在旧有道路中因地制宜设专用道,与步行系统配套,适时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提升市民出行便捷度。

第12.0.12条 综合交通枢纽 1.客运交通枢纽

结合娄底南站以及规划城际铁路、公交走廊的建设,规划共设2个客运枢纽,分别是汽车东站客运枢纽和娄底南站客运枢纽,实现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运乘方式的零距离换乘。 2.货运交通枢纽

结合新型产业发展以及铁路货站布局,以公路为依托,规划共设2处综合货运枢纽,实现货运的无缝对接,分别是铁路东站物流中心;铁路西站生产性仓储物贸物流园区。

表12-5 中心城区铁路客货运枢纽规划

类型 客运枢纽 货运枢纽 名称 娄底南站客运站 娄底客运站 娄底东站货运站 娄底西站货运站 地址 新星南路与娄星南路之间 氐星路与月塘街交叉口西北向 秋浦街北侧 桃树路?两端 规模

表12-6 中心城区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类型 客运枢纽 名称 娄底南站(一级) 汽车东站(二级) 地址 芭蕉街?与娄星南路东北向 湘阳街北侧 规模 6.5hm 5.0hm 22

?

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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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第13.01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原则 1.增强城市的适居性原则 2.城市增长方向引导的原则

3.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弹性相结合原则 第13.02条 公共设施规划目标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要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统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低碳环保为核心原则,完善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高度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物质和健康的需要。

第13.04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要点 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总体结构

规划城市形成一主两副两个片区中心的结构,即“一主”为老城主中心,“两副”则分别为:大埠桥副中心和万宝新城副中心;另外规划两个片区中心,即涟钢、城南新区中心。

规划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为14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67%,人均用地为18.60平方米。

2.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0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46%,人均2.61平方米。配套完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

3.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服务设施按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三级配套。规划三处市级商业中心和三处区级商业中心。全市性商业中心布置在城市综合中心区和万宝新城区,区级商业中心布置在各片区中心。

规划改扩建全市性的大型专业农贸水果、家具家电批发市场。其它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的配置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照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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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商业金融用地59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6.96%,人均7.40平方米。

4.文化娱乐用地

在体育中心以南规划市级大型文化娱乐中心。在万宝组团和大埠桥组团建设文化娱乐副中心,在老城区改造现有文化娱乐设施,在各居住区中心增加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对现有的文化娱乐设施应予保留和充实,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4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68%,人均1.79平方米。

5.体育设施用地

配套完善体育中心,建设体育场、综合训练馆、游泳馆等体育设施。在万宝组团规划市级体育次中心一处,在涟滨组团一处,推进教育机构的体育设施社会化。

6.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按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配套。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64公顷,在万宝新城新建市级三甲医院一家,规划医院共13处,其中保留改扩建现有市级医院9处,在万宝组团新建市级三甲医院一家,在杉山组团和大埠桥组团新建区级医院2家。

街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小区规划安排。

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在大埠桥组团建设职业教育基地,在万宝组团建设科研教育基地。 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为35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19%,人均4.45平方米。

规划3-5万人配备一所中学,1-1.5万人配备一所小学,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m的标准,满足规划区范围内需要。

8.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保留中心城区内现有文物古迹,文物古迹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划定保护区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06%,人均0.0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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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改扩建现有城区社会福利设施,规划社会福利用地28公顷,万宝新城建二处社会福利院,在大埠桥和百亩新建一个组团级社会福利院。

第十四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14.01条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2.系统性原则 3.特色性原则 4.以人为本原则 第14.02条 规划目标

规划建设成生态优良、系统完整、功能完备、舒适怡人的,滨水丘陵特色鲜明的现代园林城市,至2020年建设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规划期末,娄底市绿地系统建设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规划绿地率不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林荫路推广率必须≥85%,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

表14—1 城市生态环境指标表

指标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90% 本地植物指数 ≥0.90 乔木、灌木所占比例(%) ≥70% 古树名木保护率(%) 100% 城市热岛效应程度 ≤2.5℃ 标准值 第14.03条 城市公园绿地 1.综合公园

规划区内的市级公园7处,分别是:大埠桥中心公园170公顷、人形山公园96.2公顷、高铁公园100公顷、石马公园22.3公顷、珠山公园77.8公顷、青山公园10公顷、碧溪公园12公顷。

规划区内区级公园5处,分别是:江龙公园65公顷、百亩公园35公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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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公园12.5公顷、檀香公园69公顷、站北广场10公顷。

2.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包括大埠桥组团泉丰游园,万宝组团的永昌公园,涟滨组团的月琴山公园、钢城公园、鹭鸶塘公园、神童公园,城市综合中心区的春园公园、娄星广场、新科公园等多处以1000米服务半径为主的居住区级公园绿地。

3.专类公园

规划在源子山设置动物园、在仙女寨生态公园内设置植物园。 4.带状公园 (1)涟水生态风光带

涟水生态风光带总长约25千米,风光带根据两侧自然河滩以及临河山体划定,最窄宽度不低于100米。

(2)孙水生态风光带

孙水生态风光带总长约28千米,风光带根据两侧自然河滩以及临河山体划定,最窄宽度不低于50米。

(3)碧溪河风光带

碧溪河生态风光带总长约8千米,沿碧溪河岸线向外50-100米范围为风光带范围,最窄宽度不低于50米。

(4)永昌河风光带

永昌河风光带位于万宝组团,全长4千米,沿用场合岸线向外30-50米范围为风光带范围,最窄宽度不低于30米。

5.街旁绿地

规划城市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口留出半径为50-100米的开阔空间,设置街头绿地或城市广场。

6.城市广场

规划在现有娄星广场、火车站广场、文化广场的基础上新建高铁广场、氐星广场、青春广场。

第14.04条 防护绿地

规划沪昆高铁(18千米)、沪昆铁路(20千米)、洛湛铁路(36千米其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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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铁共线5千米、与沪昆共线12千米)两侧边线向外各100米为防护绿地,娄斗铁路(8千米)两侧边线向外各25米宽做防护绿地;益娄衡、娄潭城际铁路如与以上三条铁路共廊道,则按以上三条铁路标准设置防护绿带,如单独走线,则防护绿带的宽度两侧边线向外各30米。

规划益娄衡(7千米)、娄新(8千米)、长娄、渡水高速公路及其联络线沿两侧沿边线向外50米范围做高速公路防护绿地。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内高压走廊,按照相关标准预留高压走廊。500kv、220kv、110kv高压走廊防护绿地的宽度分别为75米、40米和30米。 保留娄底经济开发区中的防护绿带,娄底市工业、物流组团与中心城区间设宽度不小于100米的城市卫生隔离带。

公路规划红线外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两侧各20米,省道两侧各15米,县(市)道两侧各10米,乡(镇)道两侧各5米。

规划区内水库、河流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50米。 第14.05条 生产绿地

规划对江苗圃5公顷、茶园苗圃40公顷、仙女寨苗圃总面积60公顷。规划区北部和南部村镇花木产业基地也是娄底市中心城区花卉苗木的主要供应基地。

第14.06条 附属绿地

城市道路绿化长度普及率达标率95%以上,市区园林景观路绿地率大于40%,红线宽度50米以上道路绿地率大于30%,红线宽度40-50米道路绿地率大于25%,红线宽度40米以下道路绿地率大于20%。

城市居住小区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全区园林式居住区达80%以上。

“园林式单位”达标率80%以上。 其他用地相应绿地指标如下表。 第14.07条 其他绿地

规划将周边重要的山体林地划为郊野公园、风景林地等其他绿地。构建娄底城市周围大面积的森林绿地系统,突出娄底山水园林城之特色。其他绿地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进行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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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仙女寨生态公园

仙女寨生态公园总面积15.8 km2。以森林风光和寺庙文化为主,为登山健身、休闲祈福、度假娱乐的近郊绿地。

2.丰子山郊野公园

丰子山森林公园总面积300公顷,以登山游憩为主要功能的郊野公园。 3.大狮子山郊野公园

大狮子山是娄底市北部最近的生态屏障。规划将大狮子山划为郊野公园,总面积500公顷。

4.回龙山自然保护区

回龙山自然保护区由城市西北部石山寨及周边山林地组成,面积500公顷。 5.纱帽垴森林自然保护区

由娄底市西北纱帽垴等山林地组成,面积400公顷。 6.楂林自然保护区

楂林自然保护区娄底市西部百亩乡楂泉、楂林山林地组成,面积300公顷。 7.凤冠山郊野公园

凤冠山郊野公园位于娄底市西部,洛湛铁路以西一组东西向山体,是总面积600公顷,规划以森林观光旅游为主要功能。 8.雷峰山休闲度假区

雷峰山休闲度假区位于茶园与洪山殿交界处,总面积80公顷,是以雷峰山宗教文化、四方水库生态休闲和农业观光为特色的近郊旅游区。

大埠桥生态公园400公顷 第14.08条 生态绿地系统结构

通过以上各类绿地规划娄底市形成“一核、两环、三网、四带、五楔、七园” 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核”是仙女寨生态公园和大埠桥生态公园共同构成的生态绿核。 “两环”是指娄底市中心的景观绿环以及外围的生态绿环。 “三网”指铁路、公路、高压走廊防护绿地网络。 “四带”分别是指涟水、孙水、碧溪河、永昌河滨水风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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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楔”是由城市外围延伸到城区内部的5条生态绿楔:西阳河-涟水下游生态绿楔、碧溪河生态绿楔、涟水-纱帽垴-回龙山-大狮子山生态绿楔、沪昆-楂林-凤冠山生态绿楔、孙水-丰子山生态绿楔,构成各城市组团的生态隔离。

“七园”是大埠桥生态公园、大埠桥中心公园、人形山公园、高铁公园、石马公园、珠山公园、青山公园七座市级综合公园。

娄底市中心城区外围生态绿环、生态绿核,向城市中心延伸的绿楔、景观内环、生态绿廊,以及散布在中心城区中的大小公园绿地、附属绿地;共同构成娄底市基质-廊道-斑块景观生态格局。

第十五章 城市形象与景观组织

第15.01条 景观风貌规划思路 1.保留生态景观风貌 2.构建景观廊道 3.突出组团景观风貌

第15.02条 景观结构与风貌定位

规划形成“一核、一区、两环、四组团”的“珍珠绿宝石项链”景观结构。构建城市青山环抱、城区碧水绿带相嵌、山水城林交融、城乡一体的景观环境,打造“水府波平孙涟水,仙女寨下现代城”的山水园林城市景观风貌。

第15.03条 景观风貌规划策略 1.保护青山屏障 2.编织蓝色飘带 3.塑造组团特色

第15.04条 组织各具特点的景观轴线、景观区、景观节点,将城市标志、雕塑、小品等融于景观轴线、景观节点之中。创造出全新的、多方位、多层次的城市景观体系,充分体现“城市与自然共融”的现代城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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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9条 城市色彩

规划娄底城市色彩选用灰色系色调,慎用黄色、红色等原色。

第十六章 城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

第16.01 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标 1.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文物。

2.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3.保存城市历史传统格局、传统民居、街区和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并使其重新获得活力。

第16.02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文物法宣传措施 2.做好文物勘探,全力搞好服务 3.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4.搞好文物普查,全面搜集整理 5.确定历史文物的紫线范围 第16.03条 旧城范围

城市旧城范围为涟滨街两厢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 第16.04条 旧城保护与更新原则

1.遵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先,旧城改造量力而行的原则。

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分期建设实施,保证旧城改造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保证功能和景观的先进性。

3.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涟滨街历史文化特色。 第16.05条 旧城保护与更新的目标

充分利用旧城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创造体现浓郁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和人居环境,配套现代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场设施,完善旧城的道路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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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6条 旧城保护规划措施

1.合理调整旧城区的土地利用布局,保护与更新并举,突出强化旧城区的主要职能。

2.改善旧城区各项基础设施,疏解人口,改善旧城区居住环境。

3.保护旧城区现状以涟滨街为空间联系主轴的空间格局,梳理支路、完善道路系统,强化涟滨街的空间文脉、敞开沿涟水河的滨水空间。

4.旧城内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杜绝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规范。 5.强化旧城区内传统民居等特色地域,突出现有居民公认的空间标识点。

第十七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17.01条 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将娄底城市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环境优美、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1.水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乡村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50%;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COD、NH3-N和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目标。 2.大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它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目标。 3.固体废物综合整治主要目标

至规划期末,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声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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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bw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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