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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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医改三年重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年。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及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全面开展“三思三创”活动的总体部署,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动员全市卫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卫生强市建设水平,加强全民健康保障,使我市卫生综合实力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服务。在客观总结回顾“十一五”时期卫生改革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

一、全面开展“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实现医改成果惠及民众

1.1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全面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服务型系统建设和“提速、正风、治奢”专项行动等四项活动,分类制订针对局机关、市级医疗单位、市级卫生单位“三思三创”绩效考核细则,结合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牵头领导:金黎萍副局长,牵头处室:政治处)

1.2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对照医改三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抓紧印发实施有关

配套文件,保质保量完成三年医改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是完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牵头领导:王仁元副局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1.3紧密结合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江北区完成卫生强区创建迎检工作,指导宁海、奉化、象山县(市)开展卫生强县(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强县(市)、卫生强区创建水平。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牵头领导:陈树生副局长,牵头处室:办公室)

1.4加快推进我市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全面评估我市卫生“十一五”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加快制订完成我市卫生“十二五”规划,以及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专项子规划。(牵头领导:王仁元副局长,牵头处室:规财处)

二、加快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1启动新一轮市级重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市第一医院原地扩建暨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和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市妇儿医院原地儿科大楼扩建项目、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和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启动市第二医院北部院区、永丰北路院区项目、市康宁医院门诊楼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全市新增床位1000张。(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规财处)

2.2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

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推进13家县级医院建设(不含中医院),新(改、扩)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家,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50家;二是在体制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大力推进“2+X”改革,除了做好定性定编和乡(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两项规定的任务外,重点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上取得突破;三是以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以县(市)区为单位,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拥有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各3名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卫技人员综合培训率达90%以上。(牵头领导:邹鸣飞副局长,责任处室:妇社处、规财处)

2.3继续提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实施城乡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培育一批市级社区责任医生示范团队。着力完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重点加强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诊断明确慢性病的治疗能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争创国家级或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重点慢性病社区管理率8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35%以上。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量占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稳定在60%以上。(分管领导:邹鸣飞副局长,责任处室:妇社处)

2.4继续完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力争全市人均达到38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人均

补助达到200元以上。调整完善补偿方案,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60%以上,力争70%左右;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30%以上。完善基本药物和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限定费用内报销比例达到70%,在总结评估基础上研究扩大试点病种。不断深化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第三轮(2010-2011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6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80%以上。加快推进市级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即时监管、结报工作,提高新农合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基金管理,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分管领导:邹鸣飞副局长,责任处室:农卫处)

三、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

3.1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省级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和各单位按规定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规财处)

3.2完善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补助制度。按照《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总体精神,指导各县(市)、区制订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投入,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多渠道的补偿机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科学可持续发展。(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规财处)

3.3积极审慎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面实施。按照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总体精神,做好市本级公共卫生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牵头领导:金黎萍副局长,牵头处室:政治处)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体系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1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三大类12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确保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分管领导:邹鸣飞副局长,牵头处室:妇社处)

4.2积极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争取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继续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今年计划申报1个国家级、2—3个省级卫生应急示范试点县。组建成立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大队,实施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启动实施公共卫生舆情监测工作,建立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以及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分管领导:干爱玲副局长,牵头处室:应急办)

4.3扎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网络实验室建设,规范做好重点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大力推进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切实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霍乱、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继续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着力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健全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做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示范县的扩面工作,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以未成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卫生的宣传、教育和疏导。(分管领导:干爱玲副局长,责任处室:疾控处)

4.4加快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发改、财政、编委办、卫生等4部门《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抓紧做好市急救中心办公大楼迁建启动工作,加快各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的调整(增设)与建设,市区要更加规范的调整设置急救站点,使全市院前急救机构网络布点、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院前急救机构内涵建设,优化人员、车辆和设备配置,逐步整合医疗急救服务资源,努力规范急救医疗行为,全面提高急救服务水平。(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4.5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督队伍综

合素质,对卫生监督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公务员的新要求。完善卫生监督机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及时调整基层卫生监督体系架构和工作重心。继续做好食物中毒防控、食品安全整顿、小餐饮整治和规范等工作。继续做好职业病、医疗市场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积极做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参谋。(分管领导:干爱玲副局长,责任处室:卫监处)

4.6扎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星级妇保和儿保门诊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妇幼保健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妇幼保健规范和质量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及7‰以下。扎实做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除享有生育保险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0%以上、住院分娩率100%;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服用率90%以上、依从率70%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项目检查各2000人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80%以上;第二轮(2010-2011年)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检查率60%以上。贯彻落实《全国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开展县(市)、区妇幼保健工作绩效考核。(分管领导:邹鸣飞副局长,责任处室:妇社处)

4.7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宁波市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方案(2010—2012)》和《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无偿献血知晓率。加快推进献血屋建设,在人流密集的繁华

商业地段建设有宁波特色、标识统一的献血屋。加大对团体献血单位的招募力度,强化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建设。加强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管理。加强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动态考核机制,提高采供血工作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动自体输血、限制性输血等血液保护技术的应用,促进节约用血。(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4.8推进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卫生创建质量,全面部署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计划,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依托市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和远教平台,精心打造健康讲堂品牌,推动健康街道、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社区的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外包新机制,开展以防控病媒传染病为重点的消杀工作,加快推进病媒生物消杀效果监测和评估。(分管领导:干爱玲副局长,责任处室:爱卫办)

五、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5.1全面启动市第二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内部运行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牵头领导:王仁元副局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5.2全面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安全。以等级医院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重点抓好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及抗

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和干预;急危重症入院、手术、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医院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临床实验室和输血科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控制。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医疗事故发生率(包括赔款数)和院感发生率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5.3严格执行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力争实现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均次医药费用零增长。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扩大使用廉价药物制度。严格落实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努力缩短住院床日,不断降低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市级综合性医院要实现到“十二五”期末分别达到10天和45%以下的控制目标。(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医政与中医处)

5.4加快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力度,大力推进专家预约进社区试点工作,使公立医院有更多的精力攻难关、上水平,使基层机构有更强的能力保基本、看常见病。(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牵头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5.5加强卫生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贯彻实施新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开展医院成本管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试行财务委派制,其中三甲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

处室:规划财务处)

5.6全面加强医院后勤管理,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开展医院后勤管理工作调研,以加强和改善医院环境建设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医院后勤管理体系。对卫生系统,特别是首批重点医疗机构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建立健全适合卫生系统实际的科学的指标体系。(分管领导:陈树生副局长,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努力推进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医疗服务能力

6.1重视高层次卫生人才开发。编制《宁波市“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尽快完善创新型卫生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政策体系,鼓励各级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健全海外引智引才渠道,加强与海外各类医学科研机构开展人才交流和项目合作。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硕博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建设,采用柔性政策,吸引省外和国外高层次卫生人才来宁波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双优”人才培养力度,以3年为周期,择优选拔2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50名优秀中青年卫生人才进行资助培养。(牵头领导:金黎萍副局长,牵头处室:政治处)

6.2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继续加强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做好省医学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重新修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引导省市重点学科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方向,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一流学科的对接,开展长期合作,建立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平台,

加快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医学学科快速发展,努力建成一批省内技术领先的优势学科。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科技和人才优势,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实施科研项目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6.3深化甬港医疗卫生合作,全面加强与香港医管局、医疗卫生单位在医院管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牵头领导:邹鸣飞副局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6.4大力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充分利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等科技创新载体,加强科研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医学科技创新活动,坚持基础与临床科研并重。起草编制《宁波市“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医疗卫生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医学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与实施,提高对重大疾病的防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发病率与死亡率。同时,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实行质量控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完成质量。(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6.5加快推进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定向培养和全科医师培养计划,全市计划定向培养50名。继续实施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全市计划全科医师岗位培训400名以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300名以上,医技人员培训150人以上,乡村医生注册培训2000人以上,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知识和技能结构优化,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分管领导:邹鸣飞副局长,责任处室:妇社处)

七、全面实施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7.1全面实施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制订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期间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启动建设市和县(市)、区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个人信息、公共卫生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在各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相互交换。(牵头领导:邹鸣飞副局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7.2着力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深化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信息系统间的无缝链接和数据整合。在市、县级医院重点推进合理用药、手术麻醉等业务系统的建设,强化对处方、手术等医疗服务关键环节的流程控制和质量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促进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医疗费用。(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与中医处)

7.3全面开展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20家以上。全市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0%以上,其中60岁以上老人80%以上目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综合性医院的信息共享,为推进双向转诊提供技术支持,在部分社区实施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挂号。积极探索区域HIS的建设,加快提升区域卫生信息化整体水平。(分管领导:邹鸣飞副局长,责任处室:妇社处)

7.4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高疾病预警预测和应急指挥能力。加快实施卫

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探索采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疫苗流通、血液供应的全过程控制,提高监管质量。利用3G等新技术,完善院前急救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市妇幼保健电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牵头领导:干爱玲副局长,牵头处室:疾控处)

7.5提高卫生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市卫生局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新农合等管理信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分管领导:陈树生副局长,牵头处室:办公室)

八、认真实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8.1加大现行中医补助政策专项督查。按照市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级各单位贯彻执行《意见》中关于中医类经常性经费补助办法,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规财处、医政与中医处)

8.2深入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以新一轮等级中医院创建为抓手,完善综合能力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建设,做好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迎评验收工作。制定名中医带教管理规定和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方案,抓好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和省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促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

室:医政与中医处)

九、以强化医疗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平安卫生建设

9.1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确保医疗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网络建设,规范信访处置行为,完善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落实后备干部信访岗位轮训制度,强化信访干部能力培训;狠抓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初信初访办结率,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切实做好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牵头领导:陈树生副局长,牵头处室:局办公室)

9.2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做好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起草完成《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审稿,配合做好《宁波市献血条例》修订工作。(牵头领导:邹鸣飞副局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十、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 10.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卫生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围绕人、财、物、事等权力运行,规范程序,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强化监督,针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发挥组织、群众、舆论监督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有计划地安排局机关处室长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汇报履行责任制的情况。(牵头领导:金黎萍副局长,责

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精神, 开展专项督查, 确保各级各单位贯彻执行《意见》中关于中医类经常性经费 补助办法,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政 策措施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 规财处、医政中医处医政与中医处) 8.2 深入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 以新一轮等级中医院 创建为抓手,完善综合能力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医重点学科 (专科、专病)建设,做好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迎评 验收工作。制定名中医带教管理规定和中青年名中医(基层 名中医)评选方案,抓好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 工作。,启动市级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活动。积 极开展全国和省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大中医 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促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 进社区、 进家庭”。 (分管领导:王仁元副局长,责任处室:医政中医 处医政与中医处) 九、以强化医疗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平安卫生建设 9.1 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确保医疗安全。 切实 加强安全生产、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信访工作网络建设,规范信访处置行为,完善落实信访责任 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落实后备干部信访岗位轮训制度,强 化信访干部能力培训;狠抓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初信初访办 结率,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 解各类信访问题,切实做好建党 90 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信 访维稳工作。 (牵头领导:陈树生副局长,牵头处室:局办 公室)带格式的: 缩进: 首行缩进: 格式 的 字符, 行距: 固定值 27 磅 带格式的: 缩进: 首行缩进: 格式 的 符, 行距: 固定值 27 磅 1.6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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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做好相关法规的 立法工作。 起草完成 《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办法 (征 求意见稿) 》送审稿,配合做好《宁波市献血条例》的修订 工作。 (牵头领导:邹鸣飞副局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十、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 10.1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卫生惩防 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围绕人、财、物、事等权 力运行,规范程序,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 管人的有效机制;强化监督,针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 点岗位、重点人员,发挥组织、群众、舆论监督作用;以改 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方 法。进一步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 有计划地安排局机关处室长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 委汇报履行责任制的情况。 (分管牵头领导:金黎萍副局长、 胡建华纪检组长,责任处室:政治处、驻局监察室) 10.2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民主评议机关整改工作 的要求,以市级文明机关、文明标兵处室创建为抓手,在解 放思想大讨论、 “三服务”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抓好群 众意见的梳理分类和整改落实,建设服务型机关,切实转变 作风,提高效能,真正做到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 (分管 领导:陈树生副局长,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10.3 深入推进卫生行业纠风工作。深入推进卫生行业纠 风工作, 深化治贿专项工作, 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 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索要和收受 患者“红包”案件,调研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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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法。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办法,严格实行医德医风一票 否决制,充分发挥激励和惩处作用。组织开展效能监察、执 法监察和廉政监察,督办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行风建设, 树立卫生行业的新形象。 (分管领导:胡建华组长,责任处 室:驻局监察室) 十一、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11.1 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扎实地开展全市卫生系统 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卫生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实施情 况调研, 建立健全适合卫生系统实际的科学的指标体系。 (分 管领导:陈树生,责任处室:办公室) 11.2 深化甬港医疗卫生合作,全面加强与香港医管局、 医疗卫生单位在医院管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合 作。 (牵头领导:邹鸣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主题词:卫生 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 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 年 03 月 28 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bn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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