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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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妇幼保健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被考核单位:检查考核日期:年月日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 得分: 考核指标 合计—— (一)报表数量核查任务量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的“统计报表”中州(市)级“表6-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覆盖)”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考核对象 州(市)级 在县级上机查看县(市、区)、乡镇/街道电子建档台账及电子建档条目数、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条目及个案。 抽查的街道/乡镇若未联网或使用单机版,则需查看建档数量统计截图及一览表 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抽查乡镇卫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分值 100 30 30 70 评分标准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任务率,得30分。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任务率,得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任务率×30分。 (1)报表偏差<5个百分点,各级得5分,共10分;报表偏差≥5个百分点,在5个百分点基础上,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重复、空白档案按比例扣分) (2)县、乡两级分别考核打分,总分等于两级得分之和。 (3)单机版未见抽查街道/乡镇的建档数量统计截图则不得本项分。 (1)有专人负责得1分,无0分。 (2)有合格档案室得1分,无0分。 (3)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登记册》(1.1分) (4)6类《重点人群服务登记册》(每类0.15分,共0.9分),无则0分。 (4)按“一人一档” 得1分,未按0分。 (5)按照 “行政村—自然村—家庭—个人”或档案流水号顺序摆放得1分,未按0分。 抽查街道/乡镇的电子档案未联网或使用单机版,则需提供能证明行政区划内所有电子档案汇总数的各统计截图(剔除重复、空白档案后)及一览表。 备注 扣分原因 得分 (二)现场抽查考核 (1)现场查看实际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总数 (2) 抽查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抽查区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抽查区域常住人口数×100% (3)统计报表偏差率=抽查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抽查区域统计报表建档率 (1)是否有专人负责 (2)是否有合格档案室 (3)是否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登记册》 (4)是否有各类《重点人群服务登记册》,根据登记册能快速找到档案。 (5)是否“一人一档” (6)是否按照 “行政村—自然村—家庭—个人”或档案流水号顺序摆放 1.电子健康档案数量复核 30 2.健康档案管理规范情况 现场查看,请专人签字 抽查乡镇卫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随机抽查考核县(市、区)2015年新建/在管(在管为2012年起建立)10份居民健康档案。 (1)电话回访或入户核实档案信息真实性。 (2)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版规范要求,尤其是档案编号。 (3)档案表单是否齐全,是否附有必检辅助检查报告单。 (4)必填项中空/漏/错项≥3项视为不合格。 (5)档案表单是否出现涂改液涂改或用笔乱涂改情况。 考核对象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扣分原因 得分 3.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合格情况 (1) 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健康档案是否真实,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 (2)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档案中合格的份数/抽查的档案总份数×100% 抽查乡镇卫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1)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得分=8分-(不真实档案数×2分);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8分)-(不真实档案数×2分)。 (2)有4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表 3-2

妇幼保健包-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云南省妇幼卫生年报表 云南省妇幼卫生年报表 0~6 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 0~6 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 州(市)级 州(市)级 10 指标数据来源 州(市)级 10 考核对象 分值 100 30 10 =0~6 新生儿访视率/任务率×10 分。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任务率, 得 10 分。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任务 率,得分=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任务率×10 分。 0~6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任务率, 得 10 分。 0~6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任务 率,得分=0~6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 /任务率×10 分。 新生儿访视率≥任务率,得 10 分。 新生儿访视率<任务率,得分 1 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 评分标准 备注 扣分原因 得分 合计—— (一)报表数量核查任务量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 新生儿访 视率 0~6 岁儿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 童健康管 辖区内接受 1 次及以上随访的 理率(0~6 岁儿童保 理的 0~6 岁儿童数×100% 健管理率) 0~6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 0~6 岁儿 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 童系统管 理率 理的 0~6 岁儿童数×100%。 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1)每个考核县随机抽取100份0~6岁儿童档 案(每乡镇抽取50份,不足50份者抽取全部档案 承担0~6 70 30 统计报表率偏差<5个百分点,各 年度 (二)现场抽查考核 1. 0~6 岁 儿童健康 (1)抽查的0~6岁儿童健康管 理率=抽查的年度接受1次及以 岁儿童健 乡镇得15分,共30分;统计报表 考核 考核指标 管理率数 量复核 (1)抽查台账/直报系统辖区内 (1)每个考核乡镇随机抽查1个行政村的《7岁 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0-6岁儿童 以下儿童登记台账》和《儿童重点人群服务登记 数 册》,统计出台账数。 (2)抽查台账/直报系统辖区内 (2)县级提供所有乡镇、乡镇提供所有村《国 0-6岁儿童数 家基本公卫直报系统》上报数据,符合统计逻辑 (3)误差率=|台账数-直报系统 关系(上系统查看)。 数|/台账数*100% 2. 0~6 岁 儿童健康 管理服务 质量复核 核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规范性 生机构 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抽查的 0~6岁儿童数×100% (2)统计报表偏差率=抽查率- 报表率 指标说明 数),核查2016年健康管理情况。 (2)报表率来源于妇幼卫生年报。 指标数据来源 康管理服 务的基层 医疗卫生 机构或其 他医疗卫 考核对象 20 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0.5分, 半年 扣完为止。 未提供台账不得分。 1.2012年起产生健康检查记录表 考核 分值 评分标准 率偏差≥5个百分点,在5个百分点 基础上,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2分。 备注 随机抽查10份0~6岁儿童健康档案(年度内分娩 的新生儿4名,1~3岁的儿童3名,3~6岁的儿 童3名),核实0~6岁儿童年度健康管理服务规 范性情况。 仍使用旧版本,档案视为不规范。 每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1)了解是否使用2011年版档案情况:2012年 起产生的随访表均应使用2011年版,2017年下 半年可使用第三版,2018年起产生的随访表均应 使用第三版。 (2)了解随访情况:新生儿家庭访视次数(1 2.实际核查次数少于应做次数,档 案视为不规范。发现1 例扣0.5分。 3.档案中应填写项目有3项及以上 空项/未检、漏项或错项,档案视 为不规范。发现1例扣0.5分。

次为规范:出院后1周内),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 考核指标 核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真实性、感受度

档案中有 1 次及以上的健康随访 随机抽查 8 份 0~6 岁儿童健康档案(1 岁内 4 不真实,即视为不真实档案。 名,1~3 岁 2 名,3~6 岁 2 名儿童),电话回 20(1)每份不真实档案扣 5 分。 访或入户核实 0~6 岁儿童年度健康管理服务的 (2)4 份及以上档案不真实,本 真实性、知晓度和满意度。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查次数(4次为规范:满月、3月、6月、8月),1~ 3岁儿童健康检查次数(4次为规范:12月、18 月、24月、30月),3~6岁儿童健康检查次数 (4次为规范:36月、4岁、5岁、6岁)。 考核对象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3)了解空、漏、错项情况:空项(含“未查、 —”)、漏项或错项累计相加不能≥3项。

项不得分。

表 3-3

妇幼保健包-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考核对象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合计—— 100 (一)报表数量核查任务量 30 早孕建册率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 12 周之前建册的 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云南省妇幼卫生年报表 州(市) 级 10 早孕建册率≥任务率,得 10 分。 册率/任务率×10 分。 早孕建册率<任务率,得分=早孕建 孕产妇健康 管理率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规范要求 州(市) 级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任务率,得 10 10 分。 在孕期接受 5 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 云南省妇幼卫生年报表 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任务率,得分=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任务率×10 分。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 28 天内的接受 产后访视率 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 活产数×100%。 (二)现场抽查考核 云南省妇幼卫生年报表 州(市) 级 10 产后访视率≥任务率,得 10 分。 视率/任务率×10 分。 70 产后访视率<任务率,得分=产后访 (1)抽查的孕产妇健康管理率=抽查的 1.孕产妇健 康管理服务 数量复核 已结案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中按规范要 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 的人数/抽查的已结案孕产妇健康管理 档案数×100% (2)统计报表偏差率=抽查率-报表率 (1)每个考核县随机抽取 100 份已结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每乡镇抽取 50 份, 不足 50 份者抽取全部档案数),核实孕产 妇健康管理率。 (2)报表率来源于妇幼卫生年报。 承担孕产 妇健康管 理的基层 医疗卫生 机构或其 他医疗卫 30 统计报表率偏差<5 个百分点,各乡 镇得 15 分,共 30 分;统计报表率 年度 偏差≥5 个百分点,在 5 个百分点基 考核 础上,每超出 1 个百分点扣 1.5 分。 (1)随机抽查1个乡镇的《孕产妇登记(1)抽查台账/直报系统辖区内孕13周 台 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 账》和《孕产妇重点人群服务登记册》, 人数 (2)抽查台账/直报系统辖区内活产数 统计出台账数。 (2)县级提供所有乡镇、乡镇提供所有 生机构 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0.5分, 扣完为止。 未提供台账不得分。 半年 考核 (3)误差率=|台账数-直报系统数|/台账 村《国家基本公卫直报系统》上报数据, 数*100% 符合统计逻辑关系(上系统查看)。 机抽查 10 份核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 规范情况: 在数量复核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中,随 (1)随访表全部使用 2011 年版 (2017 年下半年可使用第三版)得 (1)了解是否使用 2011 年版档案情况: 所有随访表应使用 2011 年版,2017 年下 5 分。未使用视为不规范。每发现 1 例扣 0.5 分,扣完为止。 半年可使用第三版。2018 年产生的随访 表均应使用第三版。 (2)了解孕期随访情况:每份孕产妇健 康管理档案至少进行 5 次孕期随访服务, (2)检查次数:按规范要求检查 1 例得 0.5 分。检查次数不足 5 次或 有 1 次及以上不按规定孕周检查者 20 视为该档案不规范。发现 1 例扣 0.5 分。 告单缺 3 项及以上者视为该档案不 规范。发现 1 例扣 0.5 分,扣完为 止。 (4)本档案累计相加空项(含“未 查、—”)、漏项或错项≥3 项,视 为不规范。发现 1 例扣 0.5 分。 2.孕产妇健 质量复核 康管理服务 核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性 必须包括 1 次孕早期检查、2 次孕中期检 查、2 次孕晚期检查、1 次产后访视及 42 (3)检查项目:档案中检验结果报 天健康检查。 (3)了解辅助检查项目情况:按规范要 求进行相关辅助检查并将检验结果报告 单附在档案的相应位置。 (4)了解空、漏、错项情况:空项(含“未 查、—”)、漏项或错项累计相加不能≥3

项。 核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 随机抽查 10 份结案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 案,电话回访或入户核实服务的真实性、 知晓度和满意度。 档案中有1次及以上的健康随访不 真实,即视为不真实档案。 20 (1)每份不真实档案扣5分。 不得分。 (2)4份及以上档案不真实,本项 表 3-4

妇幼保健包-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服务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考核对象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合计—— 100 30 (一)报表数量核查任务量 婚前医学检 查率 婚前医学检查率=该年该地婚 前医学检查人数/该年该地结 婚登记人数×100% “云南省妇幼健康计划报表系统”中的 “妇幼健康计划工作月报表(一)” 州(市)级 30 婚前医学检查率≥任务 率,得 30 分。 婚前医学检查率<任务 率,得分=婚前医学检查 率/任务率×30 分。 (二)现场抽查考核 70 1.婚前医学 检查服务数 量复核 抽查的婚前医学检查率=抽查 的结婚登记人员中接受婚前 医学检查的人数/抽查的结婚 登记人数×100% 1.查看婚前医学检查机构的《婚前医学 或台帐,获得免费婚检人数。 2.从当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获得年度 结婚登记人数。 统计报表率偏差<5 个百 分点,得 30 分; 30 统计报表率偏差≥5 个百 分点,在 5 个百分点基 础上,每超出 1 个百分 点扣 4 分。 各县妇幼保 健院提前获 取年度该县 结婚登记人 数。 检查表》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 县(市、区) 免费婚检机 构 2.婚前医学 检查服务质 随机抽查10份(男女各5)《婚前医学 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 免费婚检服务规范情况 县(市、区) (1)婚检机构基本项目 40 缺一项扣10分。 (2)婚检表记录不合格 一份扣2分。 量复核 (1)核查免费婚检基本项目是否齐全。 免费婚检机 (2)必填项中空/漏/错项≥3项视为不合 构 格。 表 3-5-1

妇幼保健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管理服务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考核对象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合计—— 50 15 (一)报表数量核查任务量 遗传代谢病 筛查率 筛查率=筛查人数/活产数× 100% 查阅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 查(二)及分析表 州(市)级 15 筛查率≥任务率,得 15 分。筛 查率<任务率,得分=筛查率/ 任务率×15 分。 35 (二)现场抽查考核 抽查助产机 构的遗传代 谢病筛查率 筛查率=筛查的新生儿数/助 产机构分娩活产数*100% 随机抽查一家开展血片采集 的助产机构,查阅该助产机构 的《云南省助产机构分娩登记 县(市、区)开展血片采 集的助产机构 15 查率<任务率,得分=筛查率/ 任务率×15 分。 筛查率≥任务率,得 15 分。筛 本》,《云南省新生儿疾病筛 查基本信息登记台账》 遗传代谢病 可疑阳性患 儿未召回确 诊情况 现场查看《可疑阳性及阳性患 儿登记台账》或记录,以新筛 未确诊的可疑阳性患儿在台账 中: 知家长的记录,1 例扣 4 分。 (1)未登记,或已登记但无通 20 中心(分中心)提供的未确诊 县(市、区)妇幼保健院 的可疑阳性患儿名单为准,核 查可疑阳性患儿未确诊情况。 (2)已登记且有通知家长的记 录但未召回确诊,1 例扣 1 分。 (3)台账登记“已召回确诊”, 1 例扣 2 分。扣完为止。

表 3-5-2

妇幼保健包-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服务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数据来源 考核对象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合计—— 50 (一)报表数量核查任务量 新生儿听力 筛查率 15 筛查率=该年该地新生儿听力 筛查人数/该年该地活产数× 100% “云南省妇幼健康计划报表系统”中的“妇 幼健康计划工作月报表” 州(市)级 15 筛查率≥任务率,得 15 分。 筛查率<任务率,得分=筛 查率/任务率×15 分。 35 (二)现场抽查考核

抽查助产机 构的新生儿 听力筛查率 筛查率=筛查的新生儿数/助产 机构分娩活产数*100% 随机抽查一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助 县(市、区) 产机构,查阅该助产机构的《云南省助 开展新生儿 产机构分娩登记本》和《云南省新生儿 听力筛查的 疾病筛查基本信息登记台账》 筛查率≥任务率,得 15 分。 筛查率<任务率,得分=筛 15 助产机构 15 分。 查率/任务率× 复筛不通过 的儿童转诊 率 转诊率=年度辖区内转诊的 0-6 (1)查阅《新生儿听力障碍儿童转诊/ 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复筛不 通过的 0-6 岁儿童数*100% 接诊登记表》(省级逐级反馈)和《云 南省听力复筛不通过儿童登记表》,汇 县(市、区) 复筛不通过的儿童转诊率 ≥任务率,得 20 分。 (年度辖区内转诊的 0-6 岁儿 总统计辖区两表中均登记过的儿童数; 妇幼保健院 童数:是指年度辖区复筛不通 (2)查阅《云南省听力复筛不通过儿童 20 复筛不通过的儿童转诊率 <任务率,得分=新生儿听 过转诊到省听障诊断中心进行 登记表》,汇总统计表中年度辖区的儿 确诊的 0-6 岁儿童数) 童数 力筛查率/任务率×20 分。

被考核单位:

表 3-6

妇幼保健包-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考核表

检查人:

检查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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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分值 检查方式 1.查看信息系统里的 备注 药具分配计划执行率应达当年实际采购的 80%以上,由于 2017 年采购和药具供货的特殊情况,应以生产企业实际 完成率 79%至 55%之间扣 3 分,低于 55%此项不得分。 药具调拨执行率达 80%以上 供货情况计算此比例。完成率达到 80%以上此项得满分, 州(市)级 10 计划执行率; 2.下发的分配计划。 药具调拨执行率应达当年州(市)下达分配计划的 50%以 上,由于 2017 年采购和药具供货的特殊情况,应以生产 1.查看业务信息系 10 统; 2.查看分配计划; 3.查看仓储情况。 药具采购 任务 药具调拨执行率达 60%以上 企业实际供货情况计算此比例。完成率达到 50%以上此项 县(市、区)级 得满分,完成率 49%至 35%之间扣 3 分,低于 35%此项 不得分。 各类药具需求数量应等于各村级需求人数之和×该类药具 标准人份量(±50%)。超出±51%至±80%扣 3 分,超出± 80%至±100%扣 6 分,超出±100%以上此项不得分。如当 地有特殊人口迁移或大规模流动人口进入等影响药具需 求人群大幅度变动的因素,则超出浮动范围此项也不扣 分。 1.村级上报需求表; 药具需求计划编报情况 乡(镇)级 15 2.本级上年度省统 表。 药具物流 仓储 资料和仓库设备实 1.药具仓库面积达到标准; 2.药具库房设备设施齐全; 1.药具仓库面积:州(市)级 100 ㎡以上,县(市、区) 级 40 ㎡以上,乡(镇)仓库 10 ㎡以上。面积小于标准面 州(市)级 15 1.查看仓库管理痕迹 3.药具存放符合标准; 积 80%扣 2 分,小于 60%扣 4 分,小于 40%此项不得分。 县(市、区)级 物; 10 4.经费均用于物流仓储方面。 2.药具库房有货架、除湿机、温湿度记录仪等,做到防火、 2.查看资金拨付情 况; 防盗、遮光等设备设施,要有日常的温湿度记录表,缺一样 扣 1 分,如无温湿度记录表扣 3 分。 乡(镇)级 10 3.查看票据报销单。 3.药具实行色标、批号管理,分类堆码、离墙 30 厘米、离 地 10 厘米、摆放整齐,有库存卡、标示牌。不符合一样 扣 1 分。 4.物流仓储费票据报销合规。经费使用不合理、报销不规 范扣 2 分。 有药具随访试点方案或工作安排部署。无,扣 3 分。 组织开展药具医学随访试点 工作 州(市)级 3 1.查看文件、资料; 2.查看药具随访登 1.有药具随访工作方案。无,扣 2 分。 2.建立有药具随访服务对象花名册。无,扣 2 分。 1.开展药具医学随访工作情 况。 2.药具医学随访工作台账健 全。 3.按随访任务 4 次∕年,每季度应开展 1 次,截止到 2 月底, 至少开展一次。不达 1 次,扣 2 分。 县(市、区)级 12 10 记; 3.查看村卫生室药具 医学随访花名册; 4.查看村宣传员处药 具使用人员花名册; 5 5.在试点县随机抽取 20 人进行核实。 药具随访 乡(镇)级 4.药具医学随访服务记录表登记内容完整。记录不完整的, 每份表扣 1 分,记录不真实的每份表扣 1 分;有 4 份及以 村(居)级 上记录不真实,本项不得分。 5.随访补助经费拨付情况。未拨付到位,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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