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的瑰宝,史料的渊薮 - 明实录史料学术价值研究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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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的瑰宝,史料的渊薮——《明实录史料、

学术价值研究》

安徽大学历史文献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2005

研究方向:传世文献整理与研究

郭翠丽 导师:周怀宇

内容摘要

现存明代实录体文献《明实录》,凡2925卷,1600余万字,由明王朝十五朝史官、史家相继编修而成。这一鸿篇巨著自诞生时期,就受到历代学人关注。其文献的史料价值和文献学价值及其历史价值,受到充分肯定。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出现了关于《明实录》的“类纂”“类编”“新编”“选辑”“资料选编”等系列成果,更是给人耳目一新,使《明实录》资料价值得到更大的发挥。但是也有人提出批评,指出“《明实录》所记,偏重于政治事件、制度,而缺乏社会经济方面内容”。本文通过对于《明实录》考查与研究,认为应该全面认识《明实录》文献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尤其是重新认识其社会经济史料的丰富内容,以利于客观评价《明实录》的学术地位和历史意义。本文在客观总结《明实录》文献价值的基础上,重点论述四个问题:

第一部分,论述和总结国内外研究《明实录》的概况。

第二部分,论述《明实录》的原始编纂概况、现代学术界对于《明实录》的重编与选编的重大成果及其历史意义。

第三部分,以《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为基本材料,梳理其“安徽地方史”、“徽州地区史”、“淮河流域史”、“安徽历史人物”等专题史料,阐明《明实录》在研究地方史、专题史等方面的功能和意义,进而论证《明实录》史料的丰富性。

第四部分,阐述《明实录》的学术价值。主要从文献学的分支学科校勘、考据、编纂及历史意义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明实录》:史料价值;学术价值

目录

第一章绪论·................................................................................1 第一节《明实录》研究综述·.....................................................1 一、明清时期研究·....................................................................1 二、上个世纪研究·....................................................................1 三、本世纪研究·.......................................................................2 四、海外学者的研究·.................................................................3

第二节论文的写作意图与思路·.....................................................4 第二章《明实录》的史料价值总结·............................................6 第一节十三部《明实录》文献编纂概况简论·...................................6 一、三次编修的《太祖实录》......................................................7 二、并行修纂的两部《实录》......................................................g 三、明代中期《实录》的修纂......................................................g 四、中后期《实录》的修纂.........................................................9 五、完成于崇祯时期的三朝《实录》.............................................9

第二节当代学术界对于《明实录》研究与重编·................................11 一、类纂、类编、选编的《明实录》.............................................11 二、重编《明实录类纂》史料价值分析·.........................................13 第三章《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史料价值分析·....................17 第一节丰富的安徽地方经济史史料·............................................17 第二节汇集了“徽州”“淮河流域”等专题史料·.............................24 一、徽州地区的史料·.................................................................24 二、淮河流域的史料·.................................................................29 第三节聚集众多的安徽历史人物史料·.........................................31 第四章《明实录》的学术价值总结·............................................35 第一节《明实录》史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35 第二节文献学方面的意义·........................................................36

一、校勘方面的功能·........................................................... 3 6 二、考据方面的功能·.................................................................38 第三节《明实录》编纂方面的意义·............................................... 42

一、坚持以年月日顺序为编写原则·...............................................42 二、体现纲常伦理的政治原则·.....................................................44 三、吸纳传记体和本末体的优长书法·............................................44 四、兼具典制体的书法特征·........................................................46 五、明确的编纂思想·.................................................................47 第四节《明实录》的历史意义·..................................................... 48

一、极其珍贵的文化典籍·........................................................... 48 二、深藏具有时代意义的历史资料·............................................... 49 三、对于考古学、文学方面的意义·............................................50 结束语......... ......... ......... ......... ......... ......... ......... ......... ......... ...................52 主要参考文献·.............................................................................53 附录·.........................................................................................58 后记·.........................................................................................59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60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明实录》研究综述

一、明清时期研究

《明实录》是我国实录体中的一部成功之作,是现存最早而且体例最完备的大型实录体史书。《明实录》是明代汇集各种史料而纂成的国史长编,是有明一代最系统、最基本的史料。在明史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明代实录最初收藏甚秘,外人难以得见。万历时首辅申时行命诸学士进行校仇,明实录便从“金匮石室”中被携归私邸转相抄录,也就是从这时开始,一些学者对《明实录》进行了最初的研究。王世贞的《史乘考误》、杨慎《史说》、胡应麟《史书占毕》中的史考、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怪章《国史考异》、黄景防《国史唯疑》等反映了这一时期的《明实录》研究的部分成果。

清代史家对《明实录》的学术价值有一定的认识,万斯同就对《明实录》的价值推崇备至,方苞《望溪先生文集》卷一二“万季野墓表”有记:“吾少馆某氏,其家有列朝实录,吾默识暗诵,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遗也。长游四方。从故家求遗书,旁及郡志邑乘杂家志传之文,莫不网罗参互,而以实录为指归。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豪其言,而平心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十得八九矣。然言之发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而其流或有所激,则非他书不能具也。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虽不敢具谓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盖鲜矣。”清朝政府在编《四库全书》时也大量援引《明实录》的资料对明代的著作进行考据。

清代学人对《明实录》有很深的研究,但是,《四库全书》却未收《明实录》,《四库全书总目》也没有著录。这一学术文化现象令人费解,也说明了清代《明实录》研究存在着局限。

二、上个世纪研究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对《明实录》开始了整理。1930年开始,先后有傅 斯年、王崇武、黄彰健等史家问津《明实录》,1942年,中国《明实录》的第一文献的瑰宝史料的渊获—《明实录》史料、学术价位研究

部印刷本影印成册。接着,凝结了几代人心血的“台湾本”终于由“中研院史语所”于1962年陆续影印出版。最早对明代十三朝《实录》作综合论述的是吴晗的《记明实录》,全文分为评鹭、史官、仪制、掌故、传布五部分,剖析入微,钩玄提要,为研究《实录》必读的杰作。

新中国建国以后,学术界不断有人对《明实录》进行大规模整理和考订,有关《明实录》的文献研究的学术成果渐渐问世。从《明实录》中辑录有关边疆地带少数民族的史实资料辑也不断问世,为边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此外,黎帮正、黎明的《明实录的修纂及史料价值评估》,以及以《明实录》作重要依据对《明史》进行考订的山东大学黄云眉的巨著《明史考证》,也是这一时期的力作。值得重视的是80年代,以华中师范大学为领头一批学者组织了对《明实录》重新分类编纂的工程,成为这一时期《明实录》研究整理的突出成就。这一工程集中全国文献学界的力量,经过8年研究与整理,共计出版《明实录类纂》系列的

文献21巨册。上述这一时期取得的成果,大大便利了学者对《明实录》的利用。其中安徽大学历史系部分学者王鑫义、李修松等教授共同承担了《明实录类纂演徽史料卷》的辑录整理工作,这不仅是对古籍整理的一份贡献,而且为我们研究安徽古代史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比较权威的论著还有台湾学者黄彰健在领导史语所校印台本过程中,发表的有关明实录版本的三篇文章:《明末实录书成誊写四份说》、《明实录校勘记引据各本目录》、《影印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红格本明实录并附校勘记序》;还有对各朝《实录》的专题研究,王崇武对国初二朝的研究最为卓著,著有《明本纪校注》、《奉天靖难记注》、《明靖难史事考证稿》等,此外,黄彰健、陈学霖、邢义田等都有文章问世。

三、本世纪研究

2003年4月,安徽大学傅玉璋、王鑫义教授在前期《明实录》研究的基础上,又编辑了《明实录安徽经济史料类编》,对明代安徽的经济史料进行了分类,共计有农业、工商业、赋税摇役、仓储、交通运输、灾荒与贩济六大类。在该书辑纂的史料中“灾荒与贩济”占了很大的比重,不仅进一步证实明代安徽地区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又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自然灾害史,提供了丰富可靠的资料。2003年5月出版的谢贵安的专著《明实录研究》,其文主要从文献学和史学史的角度对明代列朝实录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探究,正好填补了史学界在这一方面的历史空白。该书分九章分别介绍了《明实录》的国史地位、《明实录》的学术渊源、《明实录》的修纂机构—明史馆、明代列朝实录的修纂过程、明代列朝实录的修纂人员、明代列朝实录的修纂程序、《明实录》的体例与主题、明代列朝实录的版本与收藏、《明实录》的价值与缺陷九个方面。是一部研究明实录的开山之作。

四、海外学者的研究

日本学者关注《明实录》研究居多,主要有小田省吾《半岛现存。皇明实录‘:就‘、二》,《青丘学丛》13, 14 (1933年);松浦嘉三郎《沈阳图书馆藏明实录忆就‘,二》,《满州学报》6 (1941年):岛田好《明实录。刊行(z } ;} o 》, 《书香》140号(1942年);三田村泰助《明实录。传本忆就‘._ ),《东洋史研究》8: 1 (1943年);浅野忠允《明实录杂考:影印本含中心己L乙一》,《北亚细亚学报》3 (1944年);间野潜龙《皇明实录私考》,《神田博士还历纪念书志学论集》1957年:间野潜龙《明实录。研究》,《明代满蒙史研究》,京都,1963年。此外,还有马来西亚学者傅吾康的《明代(1368-1644)的实录》

以上是国内外关于《明实录》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明实录》的宝贵价值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以中央官方政府为代表的对《明实录》史料的改编及大批 “类纂”“类编”以及“新编”等体例的《明实录》编纂出版,关于《明实录》分类“索引”的编纂,也是对《明实录》重要性的认可。更为可喜的是台湾中央研究院制作的《明实录》大型数据库已经出版发行。这种基础性工作的完成,大大便利了研究者,也加大了《明实录》的研究和利用价值。文献的瑰宝史料的渊胶—《明实录》史料、月卜洲片价位.戈开究

第二节 论文的写作意图与思路

明代(1368-1644)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一个朝代。这个历史时期,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农民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得到进一步

巩固和加强,中外交往频繁,出现了空前的新局面,许多有作为的政治家、军事家,令人钦佩的爱国主义人物,贡献卓著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旅行家等,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从整个世界来看,明代正是中国与国外广泛加强相互联系的时代,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的来往进一步密切,加紧历史上国际关系的研究,将成为不可忽视的一件事情。深入研究明朝的历史,对中外学者来说,都将具有重大的意义。

《明实录》比较原始地记载了明王朝的历史,留下来这方面重要的史料,是为一部宝贵的历史文献。在明代所著的最全的书目黄虞租的《千顷堂书目》中,实录被放在了第二类(史部)的开头有名为“国史”的细目的首位。张舜徽也说:《明实录》是明代历史研究“必不可少的历史史料”,该文献是“汇集各种史料而纂成的国史长编。不仅详载了最高统治者的言行和大臣们的业绩,更包括了一代政令法制、职官科举、人口丁壮、钱粮财赋、封疆建置、军备征战、外交封贡、文化典籍以及自然灾异等各种历史资料。”①陈高华、陈智超在《中国古代史料学》中,把《明实录》放在明史史料中“基本史料”的首位②,足见学者看重《明实录》在明史研究中的地位。

《明实录》这部历史文献从诞生时期,就受到学术界的密切关注。学术前贤围绕《明实录》做了不少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很多成果。但是历史上的这些研究成果远远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就《明实录》学术研究而言,也存在很多不足。诚如著名学者谢贵安在《明实录研究》中所总结的:对《明实录》所作的工作,从整体上来看,是整理多于研究,事实考订多于体例探讨,研究的角度要么属于古籍整理,要么属于明史考证。再者,《明实录》这部文献比较浩繁,体量很大,多达1600万字,尽管前人己经有很多研究,仍然有继续挖掘、加以整理研究的巨大空间。取其精华,客观地服务于明史研究和中华学术研究是一项仍需要继续的学术活动。特别是关于《明实录》的研究中,尚存在不同

①张舜徽:《张舜徽学术论著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②陈高华、陈智超等著:《中国古代史料学》,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年版。

的认识。有些学者批评“《明实录》所记,偏重于政治事件、制度,而缺乏社会经济方面内容”。①还有的学者认为《明实录》史料价值的优点之一便是“政治、经济的材料最为丰富全面。制度变迁沿革,经济发展变化,土地占有情况都超过其他任何书籍。特别是经济资料,由于是按时间先后记载,使变化情况清晰可考,可以帮助解决《明史》及其他史书中不易理解的问题。”②本文在前人整理的《明实录》“类纂”“类编”“新编”“选辑”“资料选编”等系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明实录》的资料价值,通过对于《明实录》考查与研究,认为应该全面认识《明实录》文献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尤其是重新认识其社会经济史料的丰富内容,以利于客观评价《明实录》的学术地位和历史意义。

《明实录》是明代各种史料的汇编,《明实录》的文献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其史料记载对于研究地方史、区域史、专题史等都有极高的价值。

《明实录》在学术上具有重要的价值,作为实录体史书,《明实录》的性质及内容决定了其史料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所以《明实录》的史料在文献学上具有重要的价值。《明实录》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一份宝贵的财富。在《四库全书》对《明实录》没有著录的情况下,《明实录》能得以保存下来,并且其中的许多文献史料能为我们今天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明实录》还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明实录》这部历史文献尚有许多值得开发的新领域、新课题。对《明实录》的再开发,也有利于深入研究明代历史。

①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 ②黎邦正、黎明《明实录的修纂及史料价值评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古籍整理研究专刊》。

第二章 《明实录》的史料价值总结

《明实录》的史料价值从它诞生时期就显示出来,稍稍考察其编纂背景,就可以清楚认识这一点;明清时期的史家治史无不征引《明实录》资料;当代学者对于《明实录》的研究、整理和重新编纂,深刻激活了《明实录》的史料学功能,也进一步说明了这部文献在当代史学研究中的史料价值。

第一节 十三部《明实录》文献编纂概况简论

《明实录》,也称《大明实录》、《皇明实录》。明代的“国史”,明代历朝官修的编年体史书。记录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实。崇祯朝有后人补辑本十七卷。其中建文朝实录附于《太祖实录》中,景泰朝实录附于《英宗实录》中,所以全书共十三部。有明一代,对修撰实录颇为重视,新帝登基即诏修前朝实录,由朝廷委任总裁,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等任纂修诸官,由礼部指令中央及地方官府探辑前朝事迹。朝廷并派人至各布政司、郡、县搜访探集各类章疏奏议、抄存邸报、碑志行状、前朝遗闻等材料,汇聚送交史馆。明代实录的材料有广泛的来源,从皇帝为实录所写的《序》及史臣所上的《进实录表》中,我们可以得知,明代实录更多地取自原始档案和第一手材料,在内取于诸司部院保存之奏章,在外则历朝派遣官分赴各省采辑先朝事迹,益以留中之奏疏、传抄之邸报。《明实录》的史料带有更多的原始档案的性质。众所周知,《明实录》修成后抄录成正副两本,正本嘉靖前藏于内府,嘉靖十三年(1534)后,藏于皇史展。副本初藏于古今通集库,后改藏于内阁,底稿则由史官于正式进呈前焚于太液池旁芭蕉园。万历中期始传写流布,抄本达十数种,卷轶、内容皆略有异同。根据《明史.艺文志》记载,全书共有2909卷。今通行本一是1942年据江苏国学图书馆藏抄本影印,附有清人补辑《崇祯实录》25卷,凡500册,2925卷,其中错讹字较多。另一是1962年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据北平图书馆藏红格本缩微胶卷陆续影印出版的《明实录》,由黄彰健等人作校勘,历经30年始得完成,除正文外又附校勘记29册,以及《崇祯实录》、《崇祯长编》、《皇明宝训》,凡183册,3045卷,正文约28000余页,1600余万字,系现今所见最全之本。这15朝13部实录包括:(以下所列卷数以1962年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的《明实录》为准)。

一、三次编修的《太祖实录》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二百五十七卷,凡三修。建文元年(1399)礼部侍郎董伦等修。明成祖朱棣继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命李景隆、解给等重修。永乐九年(1411)又改令姚广孝、夏原吉、胡广等再修,十六年修成(1418)。记事起元至正十一年辛卯(1351),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1398),首尾四十八年。万历时,允科臣杨天民请,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迹于后。今所见《明太祖实录》即三修本,前二修本则均己不得见其书。朱棣三次重修太祖实录,删去了明太祖的过失以及建文朝遗臣对成祖的指斥,又歌颂朱棣“靖难”之功,以图自解于天下后世。《太祖实录》是明代诸朝实录中曲笔较甚的一部。但是仍然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举例说明之。

如明朝为了加强专制统治,于洪武十七年制定了科举考试通则,这在许多史籍中都有记

载,例如《明史》、《国榷》、《明史纪事本末》、《明通鉴》、《春明梦余录》《弇山堂别集》等。上述这些记载,都是裁剪自《太祖实录》卷160“戊戌条”,有的几乎是抄录。

且看《明史》卷七十《选举二》中是这样抄录的,“后颁科举定式,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潞《集说》。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浩、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廷试,以三月朔。乡试,直隶于京府,各省于布政司。会试,于礼部。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同考,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提调一人,在内京官,在外布政司官。会试,礼部官监试二人,在内御史,在外按察司官。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举子,则国子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应之。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所习本经,所司印记。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晚未纳卷,给烛三枝。文字中回避御名、庙号,及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用殊,谓之殊卷。

《国榷》卷八记曰:“三月戊戌朔,颁科举条例。五经皆主古注疏,不专宋儒。”《明史纪事本末》、《明通鉴》、清朝人俞械在《茶香室丛钞》(转引了孙承泽在《春明梦余录》)中都有记载,这条史料,在《弇山堂别集》卷81《科试考一》中也全部转引。恕不一一列举。

二、并行修纂的两部《实录》

按照惯例,前任君主的实录要由后任君主为之修纂,但由于太宗的儿子仁宗朱高炽继位仅10个月就因病去世,所以为太宗修实录的任务便落到了宣宗的身上。《太宗实录》与《仁宗实录》由宣宗一并修纂,同时进呈。

《太宗实录》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二百七十四卷,杨士奇等修。前九卷为“奉天靖难事迹”,其后记洪武三十五年到永乐二十二年八月事。宣德五年(1430)正月修成。宣宗时,“三杨”辅政,所修的《太宗实录》基本上保持了直书面貌。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如郑和七次下西洋,其中六次在永乐年间,郑鹤声、郑一钧的《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山东济南,1980年)其史料主要就是从《太宗实录》中辑录的。

《仁宗实录》

《大明仁宗昭皇帝实录》十卷,赛义等纂修。起于永乐二十二年八月,终于洪熙元年(1425)五月,与《太宗实录》并行修纂,同时进呈。所记内容,基本上保持了直书。

三、明代中期《实录》的修纂

《宣宗实录》

《大明宣宗章皇帝实录》一百十五卷,杨士奇等修。起于洪熙元年六月,终于宣德十年正月。正统三年四月庚午修成。史料记载基本上直书。

《英宗实录》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三百六十一卷,成化元年,陈文等修。起宣德十年正月,讫天顺八年正月,首尾三十年。附景泰帝事迹于中,凡八十七卷。《英宗宝训》十二卷与《实录》

同修。该录对代宗景帝和于谦有偏见。

《宪宗实录》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二百九十三卷,刘吉等纂修。记天顺八年正月到成化二十三年八月事。弘治四年八月壬子进呈。

《孝宗实录》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二百二十四卷,正德元年,刘健、谢迁等修。未几健、迁皆去位,吏部侍郎焦芳等续修。记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到弘治十八年五月事,正德四年修成。当时是刘瑾控制下的朝廷,由于焦芳与刘瑾相结,实录中凡所褒贬,多挟恩怨。芳多曲笔,王世贞《史乘考误》卷六、卷七揭其并错。

四、中后期《实录》的修纂

《武宗实录》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一百九十七卷,大学士费宏等纂修。记弘治十八年五月到正德十六年三月事。嘉靖四年(1525)六月修成。

《世宗实录》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五百六十六卷,徐阶等修,未竣。万历五年,张居正等续修成之。起于正德十六年四月,终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

《穆宗实录》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七十卷,张居正等纂修。记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到隆庆六年(1572)五月事。万历二年七月修成。

五、完成于崇祯时期的三朝《实录》

《神宗实录》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五百九十六卷,张维贤、温体仁等纂修。起于隆庆六年五月,终于万历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实录》从天启元年三月始修至崇祯三年(1630)十一月修成,共花了十年的时间。《神宗实录》中较多的记载了手工业者人身依附关系松弛和新生产关系萌生的史料,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如《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未条”:苏、杭等处提督织造兼理税务司礼太监孙隆及巡抚应天右金都御史曹时聘俱以苏州民变事上闻。??时聘疏言:“吴民生齿最烦,恒产绝少,家杆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吴民轻心易动,好信讹言,浮食奇民,朝不谋夕,得业则生,失业则死。臣所睹记,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房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此皆自食其力之良民也。??”等记载,与《西台漫记》所记的情况相符合,这些记载为我们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史料。

《光宗实录》

《大明光宗贞皇帝实录》八卷,天启三年(1623),叶向高等修成,有熹宗御制序。既而霍维华等改修,未及上,而熹宗崩。至崇祯元年,始进呈向高原本,并贮皇史成。记泰昌元年即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事。该录凡两次重写,为东林党人和宦官魏忠贤集团的牺牲品,现存为1628年本。

《熹宗实录》

《大明熹宗忽皇帝实录》八十七卷,存七十四卷,温体仁等纂修。记天启元年正月到七年十二月事。其中缺天启四年和七年六月事。据当时的朱彝尊(1629-1709)记述,这部分

据传是在顺治初期被明朝变节者冯锉删除的。对《明实录》整体做评价且持论比较公允的有,明朝《国榷》的作者谈迁写道:史之所凭者,实录耳。实录见其表尚不见其里。况革除之事,杨文贞未免失实。泰陵之盛,焦泌阳又多丑正。神熹载笔者,皆逆奄舍之人。清代徐乾学于修《明史》时上《修史条议》论《明实录》云:“明之实录,洪、永两朝,最为率略。莫详于弘治,而焦芳之笔,褒贬殊多颠倒。莫疏于万历,而顾秉谦之修纂,叙述一无足采。其叙事精明而详略适中者,嘉靖一朝而已。仁、宣、英、宪胜于文皇,正德、隆庆劣于世庙,此历朝实录之大概也。”对《明实录》之史料价值,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卷二0《史乘考误一》中云:“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犊而己。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阀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伍衰胭,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即书,故无当也。”“虽然国史人态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

明十三部实录,除《明太祖实录》、《明光宗实录》经重修外,其余皆无重修本。在中国史学上,卷轶如此浩繁的皇朝实录大致完好地被保存下来,这是前所未有的。

第二节 当代学术界对于《明实录》研究与重编

一、类纂、类编、选编的《明实录》

1.二十世纪中期关于《明实录》资料的选编

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中日学者对《明实录》的价值就比较重视,整理出版的《明实录》著作主要有:

(日)田村实造1954-1959年编成《明代满蒙史料》18卷(京都:京都大学文学部。) (日)田村实造等1959年编成《明代西藏史料》全一册(京都:京都大学文学部。) 1957年,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蒙古史研究室编成《明实录蒙古史料抄》(北京) 195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云南省民族调查组等编成《明实录有关云南历史资料摘抄》(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上中下三册)

1968-1970年,赵令扬、陈学霖、陈璋、罗文先后编成《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上册及下册(香港:学津出版社1968和1976年)

1971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成《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一册(《台湾文刊》第296种)

1971年3月,(日)和田久德纂成《(明实录〉。冲绳史料》(《御茶。水女子大学人文科学纪要》第24卷2号第1-61页)

1974年,日本学者编成《明代西域史料.明实录抄》(东京:京都大学文学部内陆7 l尹研究所)

1975年,日本学者又编成《中国、朝鲜。史籍la $3 6t 8a日本史料集成.明实录之部》(东京:东洋大学了了尹.,7 1) is文化研究所)

1981年,罗香林编成《明清实录中之西藏史料》(香港: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全一册,第3~98页辑录《明实录》中有关乌思藏之资料)

1982年,《准噶尔史略》编写小组编成《明实录瓦刺资料摘编》(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全一册)

1983年,《西藏研究》编辑部编成《明实录藏族史料》(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 2集两册)

《明实录类纂·山东史料卷》,官美喋等编,1994年8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浙江上海卷》,汤建英等编,1995年3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河北天津卷》,雷学华等编,1995年6月出版。 3.专题史系列《明实录类纂》具有重要意义:

《明实录类纂》的另一个系列是按内容分类,构成各种专题,共有11巨册: 《明实录类纂·人物传记卷》,庞子朝等编,1990年6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涉外史料卷》,王玉德等编, 1991年6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文教科技卷》,吴柏森等编,1992年7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宫廷史料卷》,杨翅等编,1992年7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经济史料卷》,姚伟军等编,1993年6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阮荣华等编,1993年6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军事史料卷》,吴柏森等编,1993年12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司法监察卷》,刘重来等编,1994年11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职官任免卷》,刘重来等编,1995年7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妇女史料卷》,徐适瑞编,1995年9月出版。 《明实录类纂·宗藩贵戚卷》,李琼英、张颖超编,1995年11月出版。 上述各种系列的“选编”“类纂”体的《明实录》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学术界对于《明实录》研究的成果,深刻地说明了《明实录》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学术上的重要意义,重新挖掘了《明实录》的史料价值。

二、重编《明实录类纂》史料价值分析

上述各种系列的“选编”“类纂”体的《明实录》从不同的角度挖掘了《明实录》的史料价值。其中影响较大、成绩突出的应该是《明实录类纂》。这是上个世纪研究和整理《明实录》的最大成果。其意义必将随着时间的迁延而产生一定的影响。

《明实录类纂》共计有两个系列。其中,按地区分类编纂的系列,再现了中国地方史方面的史料轮廓;按专题分类编纂的系列,在揭示明王朝时期各种专门史方面,线索清楚,针对性强,优点十分明显。如果对每一种《明实录类纂》继续进行考察,其史料分类很多很具体,深化揭示各个层次方面的历史面貌。因此,深刻揭示《明实录类纂》史料价值,有利于进一步认识《明实录》的文献价值。文献的瑰宝史料的渊数—《明实录》史料、学术价习匕祝开究

1.全面提供地方史料

从上面整理的《明实录》系列来看,其史料价值是多方面的。有的能为我们今天研究明代地方史提供史料,如《明代西藏史料》对研究明代西藏地方史就有重要的价值,《明实录蒙古史料抄》对研究明代蒙古乃至今天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明实录有关云南历史资料摘抄》对于研究云南地方史有重要意义,象这样的从《明实录》中共编纂辑录出了以下地区的史料,计有: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的东北部提供地方史料的蒙古、东北、北京、河北、天津的史料卷;为研究中国西南部提供地方史料的西藏、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广东、海南的史料卷;为研究中国东南部提供地方史料的安徽、山东、浙江、上海、福建、台湾史料卷;为研究中国西北部提供了地方史料的新疆、西域、湖北史料卷,从这些《明实录类纂》来看,虽然提供了全国的地方史料,但是也存在着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特别是西北部地区编辑的史料要少一点,所以从这方面来看,《明实录》还有开发的空间,河南、湖南、江西、江苏、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均未分省编辑其史料,这一工作我们可以接着做下去。使《明实录》

的史料价值得到全面更大程度的发挥。

《明实录》的史料不仅为我们研究中国地方史提供有价值的史料,同时,对研究邻国亦具有重要价值。明代正是中国与外国大大加强相互联系的时代,这些在《明实录》中都有程度不一的记载,所以《明实录》还提供了周围邻国的一些情况,如《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明实录〉。冲绳史料》、《中国、朝鲜。史籍忆打汁为日本史料集成,明实录之部》、《明代倭寇史料》、《明实录邻国朝鲜篇资料》等这些不仅为我们研究东南亚、日本、朝鲜等邻国提供了资料,而且为邻国研究历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史料记载,如,明代中国与朝鲜两国的关系,《朝鲜实录》与《明实录》两国实录俱存,可资互参。明代中国与安南之关系,以所见彼国彼时之资料甚少,仅能据中国记载,特别是《明实录》的记载校订史文同异,与勒靶瓦刺之关系亦然。

2.提供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题史料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明实录》中辑录了大量的专题史料,简单举例说明:明代是与世界各国进一步加强的时代,《明实录》中记载了不少外交和涉外史料,今天整个世界相互联系更是密切,为适应社会的需要,从《明实录》中整理编纂出《明实录类纂·涉外史料卷》一书,该书将辑录出的资料按国别归类,

记载了明代政府与蒙古、朝鲜、日本、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印度、孟加拉国、尼泊尔、斯里兰卡、马尔代夫、阿富汗、伊朗、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阿曼、南也门、土耳其、前苏联中亚部分、埃及、东非地区、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30多个亚、非、欧国家和地区交往的情况。其中有些内容是《明史》和其他典籍所缺略的。这些记载在世界各国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今天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明朝时各地少数民族与汉民族的交往,既有和平共处,也有局部的摩擦冲突,但友好往来,团结共进是历史的主流,这些在《明实录》中都有详略不一的记载,如内蒙古(瓦刺、勒粗等部)、满(女真)、维吾尔(土鲁番)、藏、回、苗、壮、土家、朝鲜等各族的活动和状况都有记载。从《明实录》中辑录的民族史料,对加强我们今天的民族团结,坚定人们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有重要的作用。又如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明代出现了许多有作为的政治家、军事家,令人钦佩的爱国主义人物,贡献卓著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在《明实录》中都有记载。《明实录类纂·人物传记卷》的编纂出版,使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杰出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当事者,是实现历史任务的倡导者、组织者和领导者。正如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①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此外,从《明实录》中还辑录有文教科技、宫廷史料、经济史料、自然灾异、军事史料、司法监察、职官任免、妇女史料、天文史料、闽海关系史料、倭寇史料等这一系列专题史料对我们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实,在专题史料方面仍有文章可做,如安徽淮河流域是明王朝的发源地,《明实录》中对淮河流域有详细的记载,我们可以辑录出《明实录》中淮河流域的史料;还有可以结合不同的研究方向,编纂分类史料,如徽州地区、礼仪风俗、流民灾民、明末农民战争等均可编成史料。

3.提供适应史学转型要求的史料

(1)从整体来看,整理的《明实录》系列著作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 ①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

观—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如《明实录类纂·经济史料卷》、《明实录经济资料选辑》、《明实录安徽经济史料类编》为我们分析明代乃至安徽地方上经济基础的变化提供了史料:《明实录类纂·涉外史料卷》、《明实录类纂·司法监察卷》、《明实录类纂·军事史

料卷》、《明实录类纂·职官任免卷》、《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明实录类纂·宗藩贵戚卷》等为我们用唯物史观研究明代上层建筑提供了史料;《明实录类纂·妇女史料卷》、《明实录中之天文史料》、《明代满蒙史料》、《明实录广东少数民族资料摘编》、《明实录瓦刺资料摘编》等为我们研究明朝历史文化与意识形态提供了史料。

(2〉从具体的地方史料卷来看,政治、经济、文化“三维”的唯物史观体现的更为充分。在每一地方史料卷里,基本都将各类史料以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物等类别归纳,各类明显的体现出动态的变化发展过程。如《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全书将安徽的各类史料分成七个类别,①经济,②政治,③军事,④反抗斗争,⑤文化,⑥人物,⑦其他。各类又根据材料的性质分为若干小类。

(3)编年体的《明实录》写作完全是以编年为线索的,只要是同年同月同日之事,不管他们之间是分属政治,还是分属军事,是讲宫内之事,还是讲千里之外的事,不管它是讲汉族的事,还是讲周边少数民族的事,无论是关于言论,还是关于行为,都编排在一起。对历史变化的过程体现的不是很明显,正如梁启超所说,编年体以年为经,以事为纬,使读者能了然于史迹之时际关系,此其所长也。但史迹固有连续性,一事或亘数年或亘百数十年,编年体之记述,无论若何巧妙,其本质总不能离帐簿式。读本年所记之事,其原因在若干年前者,或已忘其来历;其结果在若干年后者,若不能得其究竟。而整理编纂的《明实录》系列更能体现历史变化发展的过程。

第三章 《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史料价值分析

《明实录》记载的地方史非常丰富。例如明代安徽地方史的记载内容十分充实。下面以《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为例,看《明实录》文献中记载的有关安徽地方史的专题—安徽地方经济史、徽州地区及淮河流域区域史、安徽历史人物专题的丰富历史记载。

第一节 丰富的安徽地方经济史史料

安徽是明王朝的发源地,在《明实录》中有更加丰富的史料记载。明朝时没有建置“安徽”省,安徽作为一个省的建制,始于清代康熙六年(1667年)。今天的安徽省在明朝的的行省建置中,分属于“七府”、“十一州”、“八卫”。具体为凤阳、庐州、安庆、太平、池州、宁国、徽州7府;徐、滁、和、广德4直隶州;寿、泅、宿、颖、毫、无为、六安7散州;此外还置有建阳、新安、颖州、武平和凤阳八卫等军政机构。南明的江北四镇,其中滁和、凤寿、徐泅3镇在安徽境内。

《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在这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该卷从1600余万字的《明实录》中编辑了安徽史料,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有经济、政治、军事、反抗斗争、文化、人物等各个方面极珍贵的原始资料,为研究明代安徽历史不可缺少的参考书。

《明实录》中保存着丰富的明代安徽地区的经济史料,鉴于经济基础的重要性,安徽大学历史系老师在《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基础上辑出经济史料,成《明实录安徽经济史料类编》一书。书中对经济史料的分类、记录与《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中的经济部分略有区别:《明实录安徽经济史料类编》的经济史料按事项分为农业、工商业、赋税摇役、仓储、交通运输、灾荒与贩济共六大类,共记录1727条,《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中的经济部分分为农业、工商业、赋税摇役、仓储、交通运输五大类,灾荒与贩济并入到了农业类中,共记录1692条。

从《明实录》(或《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明初安徽经济较残破,“百里无几家,但见风尘起”,“中原民多流亡,临壕地多闲弃”。①朱元璋也多次提到,如丙午五月壬午朔(1366.6. 12)上还自壕州,谕中书省臣曰:“吾往壕州,所经州县,见百姓稀少,田野荒芜。”②吴元年正月戊戌(1367.2.20)上谓中书省臣曰:“予尝亲历田野,见人民凋敝,土地荒芜,失业者多,盖因久困兵革,生息未遂”③出身农民的朱元璋,饱受艰难,了解民间疾苦,能比较自觉地认识到,“四民之中,惟农最苦”④,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早在元至正二十七年十月,就开始了移民垦荒运动,迁苏州富民实壕州。甲辰正月庚午(1364.2.8)上座白虎殿,与孔克仁论天下形势。因曰:“自元运既票,连年战争,加以饥谨、疾疫,十室九虚。天厌于上,人困于中。吾欲以两淮、江南诸郡归附之民,各于近城耕种,练则为兵,耕则为农,兵农兼资,进可以取,退可以守。”⑤故元至正二十七年十月,迁苏州富民实壕州。洪武三年六月,迁苏、松、嘉、湖、杭五府无田之民4000户往耕临壕,就所种田为己业。由官府资助耕牛、种籽、舟车和粮食,三年不征田租。洪武五年春正月诏“今后犯罪当滴两广充军者,俱发临壕屯田”⑥。洪武九年十一月,徙山西及真定民无产业者于凤阳屯田。洪武十三年五月丙申诏:释在京及临壕屯田输作者。洪武十五年九月是月,迁广东番禺、东莞、增城降民二万四千四百余人于泅州屯田。洪武十六年九月,广东清远县摇贼作乱,都指挥使王臻率兵讨之,降贼众一千三百七人,送京师。命给衣粮,发泅州屯田。洪武二十二年夏四月,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淮河逸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三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多次镯免安徽省内诸郡税粮,兼行中盐之法,还令商人输米至临壕府仓。明初安徽的税则以唐两税法为基础,赋税什取一,役法计田出夫,田一顷出丁夫一人。这类材料,为我们研究明代安徽经济提供了独特的资料。安徽的水利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明初安徽的水利,在《明实录》(或《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中记载的也比较多。早在建国前十年,至正十八年(1358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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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就在他的辖区内,命元帅康茂刁’为专领水利的营田使。他说:“近因兵乱,提防颓纪,民废耕褥。故设营田使以修筑堤防,专掌水利。今军务实殷,用度为急。理财之道,莫先于农。春作方兴,虑旱潦不时,有妨农事。故命尔此职,分巡各处。使高地无患干,低地不病涝,务在蓄泄得宜。”①洪武元年五月修和州铜城闸,“堰堤周回二百余里,田得常稳,贯城之河,东西凡千余步,舟揖便之,民赖其利。”②永乐年间多次整修安徽省内关系民生湖泊、好岸等,永乐元年四月于“胭脂山广通镇及固城湖口二处筑闸坝,设官掌之,庶几便民”③八月,修浚直隶和州保大等好,该好“堤岸百二十余里,内有斗门九座,上通铜城闸,下通扬子江”④十一月,修安庆府潜山、怀宁二县阪堰好岸。永乐二年,修理天长、盯胎堤岸,和州含山县崇义堰,当涂县慈湖好岸,铜城闸好岸,增筑和州至含山县好埂三十余里。永乐三年修无为州周兴等乡及鹰扬卫乌江缘江好岸。安徽的屯田

明初安徽的屯田,有民屯、军屯、商屯,还有罪囚的屯田。明初安徽移民垦荒运动最早,早在元至正二十七年十月,迁苏州富民实壕州。洪武三年六月,迁苏、松、嘉、湖、杭五府无田之民4000户往耕临壕,就所种田为己业。由官府资助耕牛、种籽、舟车和粮食,三年不征田租。洪武五年春正月诏“今后犯罪当滴两广充军者,俱发临壕屯田”。⑤洪武九年十

一月,徙山西及真定民无产业者于凤阳屯田。洪武十三年五月丙申诏:释在京及临壕屯田输作者。洪武十五年九月是月,迁广东番禺、东莞、增城降民二万四千四百余人于泅州屯田。洪武十六年九月,广东清远县摇贼作乱,都指挥使王臻率兵讨之,降贼众一千三百七人,送京师。命给衣粮,发泅州屯田。洪武二十二年夏四月,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淮河逛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三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从《明实录》来看,屯田的对象,主要有罪犯、降兵降民、军队、缺少田产的贫民以及遭受兵火劫难、赋役剥削和自然灾害而破产颠沛流离的流民。

安徽的屯田,正统以后就逐渐遭到破坏,主要是被权贵兼并。正统八年,命 0《太祖实录》卷六

②《太宗实录》卷三十三一 ③《太宗实录》卷一九 ④《太宗实录》卷二十二 ⑧《太祖实录》卷七一

文狱的瑰宝夹料的渊获—《明实录》史料、学术价值研究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往直隶凤阳府所属清理田粮。救谕之曰:“近闻凤阳府地方有等豪强、官军多占田地,各立庄业,诏引逃亡无籍小人耕作,有一家至千余亩不纳税粮,有司不能禁治。”①景泰三年九月户部奏:“南京锦衣卫等卫屯田旗军,多在应天并直隶庐州、滁州等处地方屯种,递年夺占民田,不纳子粒,”。②景泰四年五月诏巡抚直隶侍郎李敏均定应天等府州官、民田。先是,正统中户部会官议令江南小户官田改为民田起科,而量改大户民田为官田,以备其数。然民田多系官毫占据,莫能究竟,其弊仍旧。至是郁以为言,户部请从其议,命敏均定搭派,敢有恃强阻滞者,执治其罪。

安徽工商业 工商业情况:《明实录》中反映:明代嘉靖到万历年间,即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这一时期中国安徽经济内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丝织业中出现了相当规模的手工工场,商品货币关系进一步发展,新的商业城市大量兴起。

安徽盐茶

盐茶之利,也是安徽经济的重要内容,早在1361年中书省就议立茶法。其法:“官给茶引付诸产茶郡县。凡商人买茶,具数赴官,纳钱请引,方许出境贸易。而于宁安府及漂水州置茶局,批验引由,称较茶货。”③洪武四年,“定淮中盐之例,商人输米临壕府仓。”④明朝政府为了加强对安徽盐利的搜刮,严禁私盐,重惩私盐贩。成化四年,救南京右金都御史高明同太监王允中清理两淮等处盐法。逮捕沿江盐徒巨盗。成化八年,南京兵部右侍郎马显奏疏有:“巡获私盐,扬州等府州卫所解赴仪真批验所,淮安、凤阳、徐州等府州卫所解赴淮安批验所,各照今定事例收受,与本所已挚余盐一体支用”。⑤成化十三年,“革直隶徽州府梅口批验茶引所并款县岩寺镇税课局。”⑥弘治元年“裁革直隶太平府采石批验茶引所及应天漂水县批验茶引、盐引二所。”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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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摇役

明初安徽的摇役制度—均工夫。据《明实录》记载,它创置于洪武元年二月:“乙丑(二十四日)命中书省议役法。上以立国之初,经营兴作,必资民力,恐役及贫民,乃命中书省验田出夫。于是,省臣奏议,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别田足之,名曰‘均工夫’。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三府计田三十五万七千二百六十九顷,出夫如田之数。遇有兴作,于农隙用之。”①而《明史》把此事系于朱元璋为吴王时,以后的变化,《明实录》中也有记载,《太祖实录》卷五四有:“洪武三年命编置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三府均工夫图册。”《太祖实录》卷一三四:“洪武十三年,上命户部移文诸郡县,凡功臣之家,有田土输税纳粮,并应充均工夫之外,如粮长、里甲、水马驿夫等役悉免。”洪武二十九年八月廿九日,皇帝诏曰:“联平天下之初,一应供给,皆出于太平、宁国、应天、广德、镇江五府州之民。宇内康宁己有年矣,思民效劳,无以抚劳,今特以洪武二十九年秋粮,不分官民田地,尽行镯免,均工夫役依期来赴??”。②宣德六年六月,巡抚江南工部侍郎周忱奏:“漂水县永丰好周回八十余里,丹阳石臼诸湖环之好内。旧筑坝埂一十五里,农受其利。今又颓坏,田之没水十己七八,农不得耕,税粮无出。请以南京每冬所起本县均工民夫,侯农隙之时修筑,从之”。③明中后期,安徽人民的赋役负担更重,如弘治八年马文升的奏疏“比来各处灾异迭见,皆赋重役繁,小民磋怨所感。且什一而税,古之常例,今日田亩什税四五??南北直隶??用夫匠役不下五十余万??役繁民困,未有甚于近岁者也。”④

安徽的灾害

明代安徽地区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 从上面统计的数字也可看出,《明实录安徽经济史料类编》(以下简称《类编》)共辑录安徽经济史料1727条,其中灾荒与贩济有722条,占了将近二分之一的比例,傅玉章、王鑫义教授在该《类编》的前言中也说到,1993年武汉出版社出版的《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辑录了明代全国各地(包括安徽)的自然灾害,如果与《类编》中的“灾荒与贩济”相比较,前者辑录的“自然灾异”为五,后者辑录的“灾荒与贩济”则为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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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发生在安徽的灾荒占全国灾荒的五分之一,进一步证实明代安徽地区的自然灾害,较其他地区的自然灾害更为严重。根据《类编》统计来看,安徽地区是水、早、雹、蝗等多种自然灾害交叉并发,其中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较其他地区来说相对集中些。根据《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所列数据统计,明代中期淮河流域共发生各种自然灾害175起,其中水、旱、震、雹和蝗灾依次为83,38, 34,巧和5起。频繁的自然灾害《类编》中记载最为详尽,如正德十三年扬州等府“大雨弥月,平地水深丈余,漂溺人畜不可胜计,民间往往质鬻男女,及拆卖瓦房木以给食者”①十五年“淮扬等府大饥,人相食”②嘉靖二年,凤阳先是“夏旱、风霆,人相食”,后又“秋大雨,冬阴三月”。③嘉靖三年,“淮、扬、凤、徐、滁、和先旱后水,又河溢,漂没田庐人畜。”④频繁严重的自然灾害,再加上明王朝的政治腐败、水利年久失修和贩灾官员拘私舞弊,给淮和流域乃至整个安徽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各地相继出现了饥谨遍野、死亡相藉和卖儿鬻女等社会现象。

政治方面的材料,主要有安徽行政机构的设置与变化,官吏升迁、降黝,致仕制度,重要人物,人民起义,统治者为治国安邦采取的措施,制定法律法规等。安徽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变化,这方面的材料主要记载于洪武年间,分为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机构设置与变化。政治机构的设置,洪武初年继承元制,在全国都有很大的变化,安徽在元末改太平、徽州、池州、庐州四路为府,后来多次调整行政区划以及升州为府、升县为州。这些变化,是根据

明初全国各地经济残破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明政府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在地方设置提刑按察使司。明初分天下按察分司为四十八道,《太祖实录》卷二四七云:洪武二十九年改为四十一道,安徽辖四道,‘旧淮西道,治凤阳、庐州二府,徐、滁、和三州及太仆寺,中都留守司。曰淮东道,治淮安、扬州二府及六合县,两淮都转盐运使司??旧建安徽宁道,治池州、安庆、徽州三府??旧京瓮道,治太平、宁国二府??”。这方面的情况,《明实录》记载的比较详细。交通方面设置的机构,主要是驿站的设置。洪武元年,“诏自汁梁至宿州立十站,每站置马二十四。

①《武宗实录》卷一六六 ②《武宗实录》卷一八四

③分别出自《世宗实录》卷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四 ④《世宗实录》卷四十五

①洪武十五年,“置马驿二十三,安庆府五。”②洪武十八年,“自凤阳府抵徽州增置马驿”③,洪武三十五年,“设徽州府歙县新安驿④等。

军事方面,军事机构在明初建置是一个重点,在安徽分别置建了颖州卫、皇陵卫、延安卫、合肥卫等,以后在六安、徽州等地陆续设置了千户所,洪武十年以后,卫所大都改为指挥使司,这一系列的变化在《明实录》中清晰可见。战事方面,有几次比较明显的时期,明王朝建立前安徽各地的农民战争;明成祖朱棣为夺取皇位,发动“靖难之役”。抗击倭寇,安徽人民、官兵也起了较大的作用,嘉靖三十四年,“南陵倭流劫至芜湖,纵火烧南岸,突渡北岸入市,各商民义勇登屋以瓦石灰罐击之,贼多伤者,遂奔云。各商兵下屋,生缚二倭,斩首十级,贼趋太平府。”⑤安徽人民作战勇敢,对抗倭战争的胜利,起了一定作用。

人民的反抗斗争,主要是元末郭子兴、朱元璋领导的反抗元朝暴政统治。朱元璋统治时期,社会较安定,尚有人民反抗斗争,洪武以后则更甚。朱元璋的子孙昏庸者居多,特别在明中后期,经济败坏,政治腐朽,失掉土地的流民大量出现,人民起义层出不穷。出现了各个阶层如手工业者、市民、士兵的反抗斗争。武宗时期的农民起义,所占比例特别大,仅正德六年一年,《明实录》中就记载了16次安徽省(或涉及到安徽省)的农民反抗或暴乱,几乎月月都有,有的同一月内同一天多处发生,如正德五年五月己巳,“河南盗乘舟入湖广,由应山破云梦,掠黄州,都指挥张埙追败之。??兵部议:‘以盗长于骑射,而短于舟揖,即就所短,擒之易矣!若不早图,恐复舍舟长驱,何以御之?请令江西、湖广、直隶、河南及南京操江各都御史会兵截杀,期于珍灭。若盗经其地而不能擒获者,令巡按御史参究。’从之”;⑥正德五年五月乙亥,“盗湖广复攻河南商城县,劫其库狱,经固始县,转入颖州。”⑦也就是在同一天,《武宗实录》卷75云:“以淮安、凤阳孽牧马六百匹给指挥韩广等击盗于淮安,从都御史陶淡请也。”在农民起义推动下,统治阶级内部也发生了变化,隆庆六年三月,“安庆官军乱。”⑧这些都是说明安徽阶级矛盾激化的可贵材料。

①《太祖实录》卷三十三 ②《太祖实录》卷一四三 ③《太祖实录》卷一七三 ④《太宗实录》卷十五 ⑤《世宗实录》卷四十四 ⑧《武宗实录》卷七五 。《武宗实录》卷七五 ⑧《太祖实录》卷九八

文化风俗方面,包罗万象,有科举学校,制定科举成式,设国子学、儒学等,如洪武八

年三月,“置中都国子学,秩正四品,命国子学分官领之。”①洪武九年“命凤阳武臣子弟肄业于中都国子学”②;洪武十七年三月,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洪武二十七年,“以前中都国子监为凤阳府儒学”③等。重视科学文化,两次造观星台,印造大统历法。对各地诸王、公主、郡主进行册封,族表孝子节夫,也有宗教迷信方面的内容。总之,《明实录》中丰富的安徽文献史料内容为我们研究明代安徽地方历史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

第二节 汇集了“徽州”“淮河流域”等专题史料

一、徽州地区的史料

徽州古称新安,明清称徽州府,领有休宁、款、婆源、黔、祁门和绩溪6县。从《明实

录》(或《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中我们可以知道,元末明初时徽州战事不断,\年7月22日,元帅邓愈、胡大海等取绩溪;7月24日,元帅胡大海等进兵徽州;7月30日,命元帅叶公权、汪君信等取黔县:8月9日,元帅胡大海克休宁,进攻婆源;”④\年4月26日,元帅胡大海率兵由徽州进攻建德:12月30日,上以枢密院判胡大海兵攻婆州不克”⑤。徽州地处万山之中,山多田少,民间衣食短缺。“直隶徽州等府民困于供给”⑥,“(徽州府)本府山多田少,岁收不足岁用”⑦,“徽州府地方接连诸邑,山溪险阻”⑧“徽州带山沿江、地痔民贫”⑨。徽商的兴起与这种地理环境不无关系。为此明朝政府采取了贩济和减免等措施,“永乐八年皇太子命户部贩徽州饥民”⑩,宣德元年七月祁门县奏:“人民乏食,己将预备仓谷借给,”’1宣德三年正月黔县奏:“去年七月初旬,民食艰甚,已发预备仓官谷??,给贷饥民??”’2宣德五年十一

①《太祖实录》卷一0五 ②《太祖实录》卷一0五 ③《太祖实录》卷二三一 ④《太祖实录》卷五 。《太祖实录》卷六

⑧《英宗实录》卷一0四 ⑦《英宗实录》卷一0四 ⑧《神宗实录》卷八十五 ⑧《神宗实录》卷三四四 。《太宗实录》卷一0六 ,’《宣宗实录》卷一九 12《宣宗实录》卷三五

月黔县奏:“己发预备仓谷??,借贷饥民??”①,正统六年,“免直隶徽州府所属六县旱灾税粮四万五千九十余石”②,正统十三年减免徽州等被灾田地粮草,景泰七年两次镯免徽州等地被灾税粮、子粒,成化九年以旱灾免徽州等府秋粮。政府多次镯免,《明实录》中都有详细的记载,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明实录》中还记载了徽州地方人士的贩济,正统六年十月,徽州府民程有庆出稻麦千石有奇,佐官贩济。正统九年六月,徽州府民胡彦本出稻麦千石有奇,佐官贩济。

从《明实录》记载来看,徽州手工业以丝织为主,兼有造船,洪武三十五年复设徽州府款县织染局③,“徽州府织染局岁造彩段,以所属六县工匠为之??”④,“工部坐派应、徽、宁三府,广德一州改造缎正三万二千九百匹,而岁造不与焉。”⑤“永乐四年命徽州等府造

船八十八艘。”⑥商业上,徽商人数众多,“今徽商开当,遍于江北,货数千金课无十两,见在河南者,计王充等二百三十家。”⑦

徽州的军事建置,在《明实录》中特别详细的记载了明代洪武时期徽州军事建置的变化。1365年1月19日,“改雄峰翼为兴安卫,寻又改为徽州卫”。01370年5月14日,“改徽州卫为守御千户所”⑨。1382年11月16日,“置徽州守御千户所”。.1390年5月10日,“改徽州千户所为新安卫指挥使司。””明代徽州社会,科举发达,人文荟萃。

在《明实录》中详细记载且有重要官职的人物就有: ①《宣宗实录》卷七二 ②《英宗实录》卷八六 ③《太宗实录》卷一五 ④《宣宗实录》卷八五 ⑤《光宗实录》卷三 ⑥《太宗实录》卷六十 。《明神宗实录》卷四三四 ⑧《太祖实录》卷一五 ⑧《太祖实录》卷五一 。《太祖实录》卷一四九 ,’《太祖实录》卷二。一

表一:

┌───┬───────┬────┬──────┬─────────┐ │人名 │官职 │郡、县属│突出成就 │资料来源 │ ├───┼───────┼────┼──────┼─────────┤ │朱升 │翰林学士 │休宁 │有著作传于世│《太祖实录》卷40 │ ├───┼───────┼────┼──────┼─────────┤ │詹同 │学士兼吏部尚书│新安 │ │《太祖实录》卷89 │ ├───┼───────┼────┼──────┼─────────┤ │王俊得│布政使 │黔县 │ │《英宗实录》卷24 │ ├───┼───────┼────┼──────┼─────────┤ │程富 │都御使 │款县 │ │《英宗实录》卷293 │ ├───┼───────┼────┼──────┼─────────┤ │杨宁 │刑部尚书 │歙县 │ │《英宗实录》卷297 │ ├───┼───────┼────┼──────┼─────────┤ │许士达│布政使 │款县 │ │《英宗实录》卷360 │ ├───┼───────┼────┼──────┼─────────┤ │吴宁 │兵部侍郎 │款县 │ │《宪宗实录》卷234 │ ├───┼───────┼────┼──────┼─────────┤ │程敏政│侍郎兼翰林学士│休宁 │ │《孝宗实录》卷151 │ ├───┼───────┼────┼──────┼─────────┤ │洪远 │工部尚书 │歙县 │ │《武宗实录》卷176 │ ├───┼───────┼────┼──────┼─────────┤ │唐泽 │都御使 │款县 │ │《世宗实录》卷337 │ ├───┼───────┼────┼──────┼─────────┤ │许国 │吏部尚书 │款县 │预修《实录》│《神宗实录》卷308 │

├───┼───────┼────┼──────┼─────────┤ │方弘静│户部侍郎 │歙县 │著书立说 │《神宗实录》卷487 │ ├───┼───────┼────┼──────┼─────────┤ │方万山│按察使 │款县 │ │《神宗实录》卷497 │ ├───┼───────┼────┼──────┼─────────┤ │金忠士│巡抚 │休宁 │ │《神宗实录》卷567 │ └───┴───────┴────┴──────┴─────────┘ 从《明实录》记载的史料来看,明代徽州籍的文人官吏比较多,总体上廉洁 奉公,刚直不阿,并且注重恤商爱民,是能用儒家伦理约束自己行为的一个官僚 群体。

在《明实录》中徽州府籍受到明朝政府族表的人物比较多,有姓名者列表如 下: 表二:

┌───────┬───┬────┬─────────┐ │人名 │郡、县│族表原因│资料来源 │ ├───────┼───┼────┼─────────┤ │(朱原卿妻)李氏│休宁 │贞节 │《太祖实录》卷192 │ ├───────┼───┼────┼─────────┤ │(黄仲瑾妻)吴氏│休宁 │贞节 │《太祖实录》卷192 │ ├───────┼───┼────┼─────────┤ │(江来甫妻)叶氏│歙县 │贞节 │《太祖实录》卷220 │ ├───────┼───┼────┼─────────┤ │(江务本妻)许氏│歙县 │贞节 │《太祖实录》卷253 │ ├───────┼───┼────┼─────────┤ │(谢畸妻)李氏 │祁门 │贞节 │《英宗实录》卷219 │ ├───────┼───┼────┼─────────┤ │(吴清妻)何氏 │休宁 │节妇 │《英宗实录》卷320 │ └───────┴───┴────┴─────────┘

第三章《明实录类芬.安徽史卑斗月卜》夹料价值分析

┌───────┬───────┬────┬─────────┐ │(任福妻)陈氏 │新安卫中千户所│节妇 │《英宗实录》卷320 │ ├───────┼───────┼────┼─────────┤ │(谢德深妻)金氏│休宁 │节妇 │《宪宗实录》卷49 │ ├───────┼───────┼────┼─────────┤ │(汪舍芳妻)余氏│祁门 │节妇 │《宪宗实录》卷68 │ ├───────┼───────┼────┼─────────┤ │(何土溢妻)江氏│歙县 │节妇 │《宪宗实录》卷195 │ ├───────┼───────┼────┼─────────┤ │吴仲成 │休宁 │孝子 │《宪宗实录》卷204 │ ├───────┼───────┼────┼─────────┤ │(汪瑜妻)王氏 │黔县 │节妇 │《宪宗实录》卷244 │ ├───────┼───────┼────┼─────────┤ │(吴以达妻)方氏│款县 │节妇 │《孝宗实录》卷79 │

├───────┼───────┼────┼─────────┤ │(程永得妻)汪氏│休宁 │节妇 │《孝宗实录》卷156 │ ├───────┼───────┼────┼─────────┤ │(金云暄妻)胡氏│休宁 │节妇 │《武宗实录》卷68 │ ├───────┼───────┼────┼─────────┤ │(吴文正妻)徐氏│徽州府民 │烈妇 │《神宗实录》卷525 │ ├───────┼───────┼────┼─────────┤ │(将允耀妻)徐氏│歙县 │烈妇 │《神宗实录》卷536 │ ├───────┼───────┼────┼─────────┤ │胡之宪 │款县 │童女 │《熹宗实录》卷17 │ ├───────┼───────┼────┼─────────┤ │玉娥 │款县 │童女 │《熹宗实录》卷17 │ ├───────┼───────┼────┼─────────┤ │(潘图南妻)黄氏│款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谢与爵妻)胡氏│祁门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江艇妻)孙氏 │歙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李尚华妻)汪氏│歙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张元迪妻)吴氏│款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丁开先妻)程氏│款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徐钟秦妻)程氏│休宁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王永盛妻)汪氏│款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陈嗣言妻)吴氏│休宁 │节妇 │《熹宗实录》卷17 │ ├───────┼───────┼────┼─────────┤ │(王洪妻)何氏 │歙县 │节妇 │《熹宗实录》卷29 │ ├───────┼───────┼────┼─────────┤ │(鲍钦忠妻)程氏│歙县 │烈妇 │《熹宗实录》卷29 │ ├───────┼───────┼────┼─────────┤ │(汪一莺妻)唐氏│歙县 │烈妇 │《熹宗实录》卷29 │ ├───────┼───────┼────┼─────────┤ │程有庆 │徽州府民 │佐官贩济│《英宗实录》卷84 │ ├───────┼───────┼────┼─────────┤ │胡彦本 │徽州府民 │佐官贩济│《英宗实录》卷117 │ └───────┴───────┴────┴─────────┘ 从上表统计的来看,明代徽州府民受到朝廷族表的大部分都是节烈妇,共有

31人。据统计,历代受族表的烈女,计唐代2人,宋代5人,元代21人。上述对徽州府节烈妇的统计数字只是得到朝廷族表的,还有的传主并未得到朝廷族表,只是得到本族的

首肯。明清时期,徽州被称为“程朱厥里”,朱熹说:“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凡人不进则退也。”①徽州节烈妇数之多,从某一方面来说,便是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砒砺”的结果。

在发掘的徽州文书中,有很多的文书是围绕丝绢分担问题展开的。从隆庆年间到万历初年,徽州府发生了一起“丝绢分担纷争”。这一重要事件在《明实录》中有记载。万历六年七月丁已条:

刑部复应天抚按胡执礼等题称:11婆源县民程任卿藉称丝绢加派不堪,要欲分派休、祁、婆、黔、绩五县,鼓煽生员汪时等十五名,聚党胁迫官吏,逼求申豁,几欲作乱。程任卿允宜拟斩,其余或拥众抗官,或乘机图利,各拟编遣行枷示如律。”得旨:“各犯聚众殴官,敢行称乱,程任卿、汪时着监侯处决、余依拟发遣发落。”于是该抚按官会议:“以丝绢复归款县,则旧制不变,五县之民既各输服;以岁办均派六县,则政体公平,款县之民亦无累。今后,将徽州府人丁丝绢折价六千一百四十五两三钱,复归款县,其歙县均平岁办等项算多银二千五百两,仍令款县纳五百三十两,余者,休、婆、祁、黔、绩五县摊之。”报可。②

万历六年十二月己丑条云:

池州府犯人张思道等七人,犯强盗得财罪,先是奉旨处斩,而御史耿名世以称冤,监侯请。上以名世宽纵废法,降一级调外任。或谓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惫学疏怜居正,滴为民,归婆源。会款民与婆、休五邑争丝,得激变。居正阴挤悬学,拟旨索宦族主使甚急。名世不从,遂有是贬。③

《明实录》中记载的程任卿,就是《丝绢全书》的编纂者,婆源人,当时身份为生员,他被视为“激变”的主谋者而被判处斩刑。从《明实录》看,他虽然是死囚,但却不是“斩立决”,而是“监侯处决”。这些记载都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丝绢分担纷争”这一重要事件。

在《明实录》中对徽州地区史料的记载远不止以上这些,如有必要,我们也可以辑录出《明实录》中徽州史料。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三,台北:正中书局1982年出版。 《神宗实录》卷七七 《神宗实录》卷82

二、淮河流域的史料

《明实录》对明代淮河中下游流域各个方面的史料均有详细的记载。这些记载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明代淮河流域历史的认识。

明初统治者对淮河流域的经略。从《明实录》的记载来看,元末明初淮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呈现出一派萧条的景象,“民多逃亡,城野空虚。”①,整个淮河流域处在一种“十室九虚”②的状态。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对社会下层的贫寒疾苦和要求有比较切身的体会,所以,建国之始,以朱元璋为首的统治者就采取休养生息政策,鼓励垦荒、重视兴修水利、移民屯田、镯免赋役(在前文安徽经济部分中多有叙述)及鼓励种植经济作物等。这些措施使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发达、社会稳定使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也减少到最低程度,从1351年到1450年的100年间,《明实录》中的早涝灾害记载仅到10次,平均每10年才发生一次,远远低于这一地区早涝灾害发生的平均频率。

明朝中后期淮河流域的衰老。政治上,淮河流域的宦官势力比较活跃,明武宗时期凤阳守备太监倪文、邱得要求扩大所辖势力范围得到武宗诏许。③经济上,土地兼并严重,屯田

制遭到破坏,大多被权贵兼并,正统八年,命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往直隶凤阳府所属清理田粮。救谕之曰:“近闻凤阳府地方有等豪强、官军多占田地,各立庄业,诏引逃亡无籍小人耕作,有一家至千余亩不纳税粮,有司不能禁治。”④景泰三年九月户部奏:“南京锦衣卫等卫屯田旗军,多在应天并直隶庐州、滁州等处地方屯种,递年夺占民田,不纳子粒,”。⑤景泰四年五月诏巡抚直隶侍郎李敏均定应天等府州官、民田。先是,正统中户部会官议令江南小户官田改为民田起科,而量改大户民田为官田,以备其数。然民田多系官毫占据,莫能究竟,其弊仍旧。至是郁以为言,户部请从其议,命敏均定搭派,敢有恃强阻滞者,执治其罪⑥。随之而来的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现象。嘉靖十四年,淮河中游的宿州甚至出现了税粮五倍于原额的现象。就是在朱元璋的故乡—凤阳县,人民除了繁重的赋税压迫外,还要承担各种额外盘剥。人们不堪忍受,大量农民为摆脱困境,被迫携家带口,四处流亡,出现“户耗者十之七计,口耗者

①《明太祖实录》卷三六下 ②《明太祖实录》卷一四

③见《明武宗实录》卷十九、一五九 。《太祖实录》卷一五六 ⑧《英宗实录》卷二二。 ⑥《英宗实录》卷二二九

十之九”,而“民通而征存,则户存者赋重,口在者役繁”,其结果又成“必散之势”。①在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下,各地农民起义如火如茶地爆发起来,成化末年凤阳、陈州等地流民率先揭开明代中期淮河流域农民起义的序幕,他们攻入霍邱县城:“劫掠努藏,执缚县官,民庶骚扰。”②此后,各地农民起义接连不断,人心动荡,水利失修甚至荒废,社会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大大下降,各地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现以明代万历时期(1573-1620)为时间段来看《明实录》中记载的淮河流域(安徽段)自然灾害。

表三:

┌────┬────────┬─────┬─────────┐ │时间 │地点 │灾种 │资料来源 │ ├────┼────────┼─────┼─────────┤ │万历3年 │淮、扬、凤、徐 │水灾 │《神宗实录》卷41 │ ├────┼────────┼─────┼─────────┤ │万历7年 │寿、徐等十二州- │水灾 │《神宗实录》卷64 │ ├────┼────────┼─────┼─────────┤ │万历8年 │凤、淮、扬 │水灾 │《神宗实录》卷103 │ ├────┼────────┼─────┼─────────┤ │万历13年│淮安 │地震 │《神宗实录》卷158 │ ├────┼────────┼─────┼─────────┤ │万历13年│凤阳、灵璧 │大潦 │《神宗实录》卷162 │ ├────┼────────┼─────┼─────────┤ │万历16年│凤、淮、扬 │水灾 │《神宗实录》卷208 │ ├────┼────────┼─────┼─────────┤ │万历17年│凤、淮、扬 │水灾 │《神宗实录》卷216 │ ├────┼────────┼─────┼─────────┤ │万历19年│凤阳 │地震 │《神宗实录》卷240 │

├────┼────────┼─────┼─────────┤ │万历21年│凤、淮、扬 │水灾 │《神宗实录》卷256 │ ├────┼────────┼─────┼─────────┤ │万历21年│霍山、霍丘 │大雨 │《神宗实录》卷262 │ ├────┼────────┼─────┼─────────┤ │万历22年│凤阳 │大潦 │《神宗实录》卷275 │ ├────┼────────┼─────┼─────────┤ │万历23年│凤阳、淮安等 │大水 │《神宗实录》卷288 │ ├────┼────────┼─────┼─────────┤ │万历30年│泅州 │水灾 │《神宗实录》卷377 │ ├────┼────────┼─────┼─────────┤ │万历33年│凤阳 │大风雨 │《神宗实录》卷409 │ ├────┼────────┼─────┼─────────┤ │万历38年│淮安 │飞蝗 │《神宗实录》卷484 │ ├────┼────────┼─────┼─────────┤ │万历39年│淮安 │飞蝗 │《神宗实录》卷484 │ ├────┼────────┼─────┼─────────┤ │万历40年│凤、泅、淮、徐 │蝗、旱、雨│《神宗实录》卷493 │ └────┴────────┴─────┴─────────┘ 天启《凤阳新书》卷四,《赋役篇第二》 《明宪宗实录》卷一五七

第三章《明实录类鉴.安徽J匕半斗月卜》史利.价位分析

┌────┬─────────┬──┬─────────┐ │万历45年│凤阳 │地震│《神宗实录》卷557 │ ├────┼─────────┼──┼─────────┤ │万历47年│扬州、凤阳、淮安等│大旱│《神宗实录》卷586 │ └────┴─────────┴──┴─────────┘

从上表统计来看,频繁的自然灾害,是明代万历年间凤阳的普遍现象。现存地方志《凤阳新书》也有记载,自万历十七年至泰昌二年(1589-1621),凤阳共发生旱涝灾害6次,平均5年多一次①。《明实录》的这些记载比《凤阳新书》记载的还要详细些,从史料内容来看,《明实录》的这些记载可与地方文集的记载相互补充。史云“凤阳十年九荒,非早则雨”②至明末更是“十余年来无岁不灾,无灾不重”③。自然灾害使得凤阳农业经济出现了萧条衰落之状,“原野弥望而戟然拱木者,古荒也;人烟冷落而鞠为茂草者,近荒也。”④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袁文新、柯仲炯于泰昌元年领导了凤阳以推广区田法为中心的农业综合改革。这一局部地区的改革终究没有挽救淮河流域的经济,在天灾和人祸并发的情况下,淮河流域的经济走向了崩溃。

第三节 聚集众多的安徽历史人物史料

安徽是明王朝的发源地,许多明朝的开国功臣在《明实录》中都有记载,.71相李善长、徐达和功臣汤和、耿君用、炳文父子、郭兴、郭英、周德兴、郑遇春、陆仲亨、曹震、张翼、陈桓、孙惜、谢成、李新、何福、张龙、张赫、胡泉、陈德、王志、唐胜宗、费聚、顾时、唐铎、马世熊,幕僚李梦庚、单安仁、郁新、郭景祥等都是凤阳人,其中汤和、周德兴还是朱元璋同村子的人。他们对自己的家乡有着很深的感情,这些在《明实录》中亦有记载。以

朱元璋为例来看,《明实录》对朱元璋这一历史人物的文献史料记载。

从《明实录》的文献记载来看,朱元璋是一个多侧面的人物。朱元璋在军事上谋略非凡,善于在复杂的矛盾斗争中保存和发展自己的势力,可以称得上是一位优秀的军事家。

朱元璋注意延揽人才,礼贤下士,知人善任。《太祖实录》卷8云:“今四方纷扰,民困涂炭,予思英贤有如饥渴。方当广揽群议,博收众策,共成康济之功。”如冯国用、陶安、李善长、汪广洋、朱升、刘基、宋镰、康茂才等,无论

①天启《凤阳新书》卷四,《星土篇第一》 。天启《凤阳新书》卷四,《星土篇第一》 。天启《凤阳新书》卷四,《国费篇第三》 ④天启《凤阳新书》卷七,《外篇》

儒士、武人,只要有见识为己所用,均予优容。原池州学正朱升给其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战略,康茂才提出的“且战且耕”,保证军粮供应,恢复社会生产的措施等,对朱元璋的顺利发展,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朱元璋的许多政策体现了他以民为本和重农的思想。农民出身的封建皇帝朱元璋,既明白“四民之业,莫劳于农”①,又清楚“农为国本”,国家全部经费要靠农民承担,所以,朱元璋很重视农民的利益,在实践中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垦荒、兴修水利、镯免赋役、严惩贪官污吏。让农民安居乐业,达到“百姓足而后国富”的目的。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朱元璋凤阳人,起兵于临壕,转战于太平、宁国、广德、镇江等地,立东吴政权于应天(南京),又以应天城为国都。这些地方是他兴王之地,他能够削平群雄,得有天下,实于这些地方百姓的支持分不开。他多次对兴王之地进行镯免。《明实录》中的记载特别丰富,洪武十六年谕曰:“五郡为兴王之地,其民输忠效劳,助联居多。今天下太平,务使之各得其所,故数免税粮,少酬其劳。”②洪武二十九年诏曰:“联定天下之初,军国之需皆取给太平、宁国、应天、广德、镇江五府州县,联既富有天下,思与尔民共享康宁,然犹虑恩施有所未洽,民力有所未苏,是用镯尔今年官民田租,以称肤酬劳之意。”③为此朱元璋在即皇帝位以后,多次对兴王之地进行镯免。吴元年正月,因太平、应天、宣城诸郡是渡江开创之地,于是免太平府租赋二年,应天、宣城等处租赋一年。洪武元年,免应天、镇江、太平、宣城、广德税粮。二年,曰:“联自渡江,首克太平,定都建业,其应天、镇江、太平、宣城、广德实为京师辅翼之郡,军需钱粮,供亿浩攘。联每念之不忘??再免应天、镇江、太平、宣城、广德夏秋税粮一年。”④洪武三年三月下诏曰:自古帝王之兴,必有赖于武功,成武功者必有资于民力。??应天、太平、宁国、广德、滁州、和州,联兴师渡江时资此数郡以充国用,致平定四方。联念其勤劳,未尝忘之。仍免其今年夏秋税粮。洪武四年二月,免太平、镇江、宁国府今年田租。洪武五年冬十月,是月镯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秋粮。诏曰:联乘群雄鼎沸之时,率众渡江,定都建业,十有八年。其

《太祖实录》卷二五0 《太祖实录》卷一五四 《太祖实录》卷二四六 《太祖实录》卷三八

间高城垒、深壕堑、军需造作,凡百供给皆尔近京五府之民率先效力,济我时艰,民力烦甚,联念不忘。天下一统今五年矣,虽尝镯其四岁租税,然犹未足以报前劳。是用申伤有司,其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今年合征秋粮,除粮长顽狡不盖仓及科敛困民者,本户之粮不免外,其余尽行镯免。十一年八月,免应天、太平、镇江、广德诸府州秋粮。十三年

五月诏告天下曰:联以菲德托于万姓之上,奉天勤民,于兹十有三年矣。间者,宰辅非才,肆奸乱政,联思创造之艰难,念生民之不易,按法诛之,恐陷于不义者,于心未安。昧于知人,实联之过;上天垂戒,联甚惧郡。可大赦天下,??太平、镇江、宣城、广德、滁、和今岁夏秋税粮免其征。十四年十月,全免应天、太平、广德、镇江、宁国五郡全年秋粮,官田减半征收,民田全免。十六年五月,令再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税粮。十七年七月,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官民田租之半,寻又免五府马草。十八年又诏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田租。二十四年七月,令全免应天等五府今年民田之赋,官田则征其半。二十八年九月,免直隶应天等五府秋粮。二十九年八月,免太平等五府田租。朱元璋重视科学文化,兴办学校、科举取士,收揽和培养了大批人才,但他的“八股取士”制,实际上是把知识分子的思想束缚在程朱理学的范围内。朱元璋是一个十分重视法律的封建皇帝,他从做吴国公开始,在位三十多年,在立法和司法上进行了大量的活动,四编《大浩》,在全国颁行《大明律》。从具体的法律条令和各种案件来看,朱元璋的法律思想既有“野蛮残暴”的一面,又有宽以待民的一面,这些使社会秩序得到安定,又为恢复和发展生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以上简单的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明实录》中记载的安徽文献史料。即《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在地方史、区域史和专题史方面所体现的文献史料价值。从《明实录》(或《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对安徽史料的文献记载,我们也可窥见《明实录》对历史文献记载的广博、全面。《明实录》中还详细地记载了军事、文化、教育、科技、医药、灾异等各个方面的史料,较为广泛地反映了明代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包罗宏富,体大精深,对于研究明代历史具有不可取代的史料价值。衡量历史文献的史料价值,除著述本身的学术思想水平外,对于所记载的历史文献是否广博、全面、真实,亦是重要依据之一。张舜徽说过:“《明实录》??是明代汇集各种史料而纂成的国史长编。不仅详细记载了最高统治者的言行和大臣们的业绩,更包括了一代政令法制、职官科举、人口丁壮、钱粮财赋、封疆建置、军备征战、外交封贡、文化典籍以及自然灾异等各种历史资料。”①谢贵安在《明实录研究》一书中这样写到,《明实录》以政治史实为主要内容,以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医药、灾异等各个方面的史料作为它的外围圈层,从而较为广泛地反映了明代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包罗宏富,体大精深,对于研究明代历史具有不可取代的史料价值。②黎邦正黎明在《〈明实录〉的修撰及史料价值评估》一文中也列举出《明实录》史料价值的优点十种,认为《明实录》的内容包罗万象,是研究明代文化.的宝库。③

《明实录》的文献史料是非常丰富的,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对《明实录》分类编纂的前景仍十分宽阔。

①张舜徽:《张舜徽学术论著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②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 ③黎邦正、黎明《明实录的修纂及史料价值评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古籍整理研究专刊》。

第四章 《明实录》的学术价值总结

第一节《明实录》史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实录一词,最早见于扬雄《法言》:“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

史迁,曰:‘实录”,。《汉书,司马迁传赞》说:“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理,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注称:“应助曰:言其录实事。”由此可见,所谓“实录”,就是记事不失其实的意思,不搀杂个人的好恶。用来论史书,则是对史家直笔品德的赞美。司马迁的《史记》,一直被封建史家尊为史书的典范,扬雄、班固对他的这个评语,也一直被封建史家奉为修史的圭皋,因此后世便有人以“实录”名史了。作为实录体的史书—《明实录》,记事也基本上能做到据实直书,保持了史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李国详、杨昶在《明实录》及其整理概述(序言)里说,平心而论,《明实录》所记史事、所录材料,既有宫廷和政府各部门的档案作为依据,又有史馆编纂的起居注、时政记、日历等为底本,尤其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一般都有准确的记录,因此,其史料价值自然较一般记载为高。

谢贵安在《明实录研究》一书中从七个方面总结了《明实录》史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第一,《明实录》是实录体史书,它的内容多半属于中性史料,《明实录》的性质和内容特点决定了它大面积和基本上保持直书的面貌。第二,中国古代皇权专制社会给了“直书”以合法地位,这是《明实录》赖以保持实录和直笔的法律依据。第三,受过良好正统教育的《明实录》的编纂者,常常犯颜直书,使该书在许多敏感部位都保持了直笔。第四,正直的史臣利用皇帝年幼的机会乘机据实直书。第五,在据实直书的精神感召下,正直的史臣以秉笔直书为己任,常能与其他史臣尤其是权臣的曲笔行为作斗争。第六,即使令史臣颇为棘手的帝王事迹,也由于某些继任皇帝对前任不满而怂恿史臣揭其丑行,从而出现直书局面。第七,明代史臣在处理记述对象时,也常常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以考订。《明实录》中据实直书的地方占了绝大部分,在“秉笔直书”史德的感召和国家制度政策的允许下,史臣将“据实直书”的原则不同程度地贯彻到每一部《实录》之文献的瑰宝史料的渊数—《明实录》史料、学术价位研究中。《明实录》史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成为其主要属性,它的直书面与曲笔面相比,占了绝对的优势。《明实录》之所以具有文献学价值主要在于《明实录》保持了其史料的权威性。①

第二节 文献学方面的意义

《明实录》是明代史料的渊数。无论官修的还是私修的,几乎所有关于明朝历史的正规史料及史书,都离不开《实录》。明人所修的明史著作如谈迁的《国榷》、余继登的《典故纪闻》、孙承泽的《春明梦余录》、查继佐的《罪惟录》等都不同程度地利用了《明实录》;清人所撰写的明史著作如张廷玉等救撰的《明史》、夏燮的《明通鉴》、谷应泰的《明史纪世本末》等其史料基本上都来源于《明实录》。又《明实录》保持了其史料的原始性和严肃性,因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校勘其它文献或者史籍,都被列为主要依据。前人在这方面已经有过较多的经验和体会。本文试图依据自己阅读,进一步举例说明其校勘和考据方面的功能。

一、校勘方面的功能

《明实录》的校勘作用之一,是校正据此成书的其他明史著作。《明实录》的记载比较原始可靠,后来的史书转引次数越多,文字记载越容易出差错。用《明实录》来校正,往往使错讹涣然冰释。

关于明初的役法,《明史》卷七十八《食货二》记载为:“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太祖实录》卷三十中洪武元年(1368)二月有明确的记载:“乙丑(二十四

日)命中书省议役法。上以立国之初,经营兴作,必资民力,恐役及贫民,乃命中书省验田出夫。于是,省臣奏议,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别田足之,名曰‘均工夫’。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三府计田三十五万七千二百六十九顷,出夫如田之数。遇有兴作,于农隙用之。”

这说明明初“计田出夫”的役法,最早发生在洪武元年,而不是朱元璋“吴王”时期。 查《明会要》卷54食货二引《昭代典则》也作洪武元年(1368)二月,《明 0谢贵安:《明实录研究》445-455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会要》卷54食货二“力役”条:

洪武元年二月乙丑,命中书省定役法。于是省臣议:“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名曰‘均工’。夫每岁农隙赴京,供役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而田主出米一石资其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亩资米二升五合。又谕省臣曰:‘民力有限,而摇役无穷。自今凡有兴作,不获己者,暂借民力。至于不急之务,浮泛之役,宜悉罢之。”,而《明史》把此事系于朱元璋为吴王时,恐有误。

清修的《明史》中,《明实录》被利用的痕迹比比皆是,但是往往有很多篡改。所以可以利用《明实录》,参照其他史籍来订正《明史》之讹误,例如《明史》纂修者在翻检材料时,时间上有很多明显错误,某月内根本无此干支,而竟说某月此干支之日发生了某件事情。属于这类错误的很多,现仅就本纪中所见的列表如下:

表四:

卷数 1 原文 (至正二十二年二月)辛未,降人蒋英杀金华守将胡大海 (嘉靖三年)冬十月己卯,户部侍郎胡瓒提督宣大军务。 是月朔日干支 辛丁丑朔,无辛未 考订根据 据《太祖实录》卷一0,《国榷》》卷一,“辛未”为“癸未”之误。 据《世宗实录》卷四五,《国榷》卷五三,《明史稿》卷一四,“十月”为“十一月”之误。 《世宗实录》卷0八,《国榷》卷六一,“二月”为“三月”之误。 据《世宗实录》卷四四四六,“癸丑”为“二十九日(壬午)”之误。 据《世宗实录》卷四五八,《国榷》卷六二。 17 壬辰,无己卯。 18 (嘉靖三十三年二月) 乙丑,倭犯通泰。 (嘉靖三十六年)三月癸丑,把都儿寇迁安。 壬申朔,无乙丑。 18 甲寅朔,无癸丑。 18 (嘉靖三十七年)夏四月癸未,辛巳应在癸未前。 振辽东饥。辛巳,倭分犯浙江、福建。

├─┼───────────┼────┼───────────────┤ │18│(嘉靖三十七年)十一月 │甲戌朔,│据《世宗实录》卷四六六,《国 │ │ │辛亥,谕法司恤刑。 │无辛亥。│榷》卷六二,“辛亥”为“丁亥”│ │ │ │ │之误。 │

├─┼───────────┼────┼───────────────┤ │21│(万历三十六年)六月乙 │丙辰朔,│据《神宗实录》卷四四七,“乙 │ │ │卯,南歌大水。 │无乙卯。│卯”为“己卯”之误。 │ ├─┼───────────┼────┼───────────────┤ │21│(万历四十五年二月)辛 │丙申朔,│据《神宗实录》卷五五五,“二 │ │ │未,镇抚司却官,狱囚久│无辛未。│月辛未”为“三月辛未”之误。 │ │ │系多死,大学士方从哲以│ │ │ │ │请,不报。 │ │ │ ├─┼───────────┼────┼───────────────┤ │21│(万历四十六年八月)壬 │丁巳朔,│据《神宗实录》卷五七四,“八 │ │ │辰,辽师乏晌,有司请发│无壬辰。│月壬辰”为“九月壬辰”之误。 │ │ │各省税银,不报。 │ │ │ └─┴───────────┴────┴───────────────┘ 以上所举主要是《明实录》校正《明史》的个别具体事例。学术界用《明实录》来校正明代其他史籍错误的著作很多。山东大学黄云眉的《明史考证》,主要依据就是《明实录》。

二、考据方面的功能

《明实录》是明代史料的渊源。我们在发现他史不全或遗漏讹误时,可以用《明实录》来补正或考证。为了说明问题起见,还是举例说明吧。

例一,《明史》记张献忠,云:张献忠“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恺恺不乐。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笔墨成丘家。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又遣四将军分屠各府县,名草杀。伪官朝会拜伏,呼奖数十下殿,奖所嗅者,引出斩之,名天杀。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①张献忠起义的崇祯年间,全国共有多少人口?史书失载。但《明史·食货一》载有三个数字:洪武26年,天下口60, 545, 812;弘治四年,口53, 281, 158;万历6年,口60, 692, 8560《明会典》卷十九:记载万历六年全国人口也不过60, 692, 856,四川布政司也只有人口31020730《明实录》则对明代各帝在位年间的全国人口数,多有记载,以①《明史》卷309《流贼传·张献忠》

下表中所列便是明代历朝户口的总平均数,亦均不超过6700万。 表五:

┌─────┬──────┬───────────────────────┐

│朝代 │人口 │资料来源 │

├─────┼──────┼───────────────────────┤

│太祖朝 │58,323,933 │明太祖实录卷140及214所载洪武14年及24年数字平 │

│ │ │均 │

├─────┼──────┼───────────────────────

│成祖朝 │53,165,705 │明成祖实录卷15, 26, 37, 49, 62, 74, 86, 99, │ │ │ │111,123, 135,146, 159, 171,183,195, 207, │ │ │ │219, 232, 244, 254, 266,仁宗实录卷5所载洪武 │

│ │ │35年至永乐22年数字平均 │

├─────┼──────┼───────────────────────┤

│仁宗朝 │52,083,651│宣宗实录卷12载洪熙元年数字 │ ├─────┼──────┼───────────────────────┤

│宣宗朝 │51,468,284│宣宗实录卷23, 34, 49, 60, 74, 85, 97, 107, 115│

│ │ │所载宣德元年至9年数字平均 │

├─────┼──────┼───────────────────────┤

│英宗朝(正 │52,730,601 │英宗实录卷12, 25, 37, 49, 62, 74, 87, 99, 111,│

│统) │ │124, 136, 148, 161, 173, 186所载宣德10年至正 │

│ │ │统14年数字平均 │

├─────┼──────┼───────────────────────┤

│代宗朝(景 │53,578,081│英宗实录卷一199, 211, 224, 236, 248, 261, 273 │

│泰) │ │所载景泰元年至7年数字平均 │

├─────┼──────┼───────────────────────┤

│英宗朝(天 │54, 325, 757│英宗实录卷285, 298, 310, 323, 335, 347, 360所 │

│顺) │ │载天顺元年至7年数字平均 │

├─────┼──────┼───────────────────────┤

│宪宗朝 │62,361,424 │宪宗实录卷12, 24, 37, 49, 61, 74, 86, 99, 111,│

│ │ │123, 136,148,160, 173,185,198,210, 222, │ │ │ │235, 247, 259, 273, 285所载天顺8年至成化22年 │

│ │ │数字平均 │

├─────┼──────┼───────────────────────┤

│孝宗朝 │52,152,428 │孝宗实录卷8, 21, 33, 46, 58, 70, 83, 95, 107, │

│ │ │120, 132,145,157,169,182, 194, 206,219所 │

│ │ │载成化23年至弘治17年数字平均 │

├─────┼──────┼───────────────────────

│武宗朝 │60, 078, 336│武宗实录卷8, 20, 33, 45, 58, 70, 82, 95, 107, │

│ │ │119, 132, 144, 156, 169, 181, 194所载弘治18年 │

│ │ │至正德巧年数字平均 │

└─────┴──────┴───────────────────────┘文献的魂宝史料的渊毅—《明实录》史料、学术价位研究

┌───┬──────┬───────────────────────┐ │世宗朝│62,594,775 │世宗实录卷21, 145, 269, 392, 516所载嘉靖元年,│

│ │ │11年,21年,31年,41年数字平均 │ ├───┼──────┼───────────────────────┤ │穆宗朝│62,537,419 │穆宗实录卷15, 27, 40, 52, 64所载隆庆元年至5年 │ │ │ │数字平均 │ ├───┼──────┼───────────────────────┤ │神宗朝│56, 305, 050│神宗实录卷379载万历30年数字 │ ├───┼──────┼───────────────────────┤ │熹宗朝│51,655,459 │熹宗实录卷4, 17, 42, 66, 79所载泰昌元年,天启 │

│ │ │元年,3年,5年,6年数字平均 │ └───┴──────┴───────────────────────┘ 上图依据《明实录》参考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65改编而成(P200,甲表65。明代历朝户口、田地的总平均数)那么,张献忠所杀的“男女六万万有奇”从何而来?《明史》记事,为何前后矛盾至此?修史诸臣,又为何不顾及《明实录》所载全国人口数字?

例二,明史卷192《张种传》中记载:“张种,字习之,憧川人。正德六年进士。??世宗即位,诏罢天下额外贡献。其明年,中都镇守内官张阳复贡新茶。礼部请遵诏禁,不许。种言:‘陛下诏墨未乾,旋即反汗,人将窥测朝廷,玩侮政令。且阳名贡茶,实杂致他物。四方效尤,何所抵极。愿守前诏,无堕奸谋。’不听。宁夏岁贡红花,大为军民害;内外镇守官在任,率贡马谢恩。种皆请罢之。帝虽是其言,不能从”。这段文字主要记载张种犯颜直谏,要明世宗嘉靖皇帝遵诏书所言,停止“复贡新茶”与“宁夏岁贡红花”,明世宗“不许”、“不听”、“不能从”,仍要进贡的事实。

但《明史·张种传》记载的这一事实,却与《世宗实录》卷十二的记载完全不同,《世宗实录》嘉靖元年三月癸酉条:“初,诏昌禁额外贡献。凤阳守备、太监张阳复进贡新茶。给事中张种言宁夏所贡红花及镇守总兵官到任贡马谢恩,皆非令甲宜罢。礼部覆议:宜遵诏一切禁止如种言。上是之。”这段文字记载说明了明世宗采纳了张种的谏言。

是《明史·张种传》笔误,还是《世宗实录》之曲笔?编修于明代的宁夏地方志中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

《嘉靖宁夏新志·土贡》中记载:“国朝岁贡红花、马。任土作贡,王制之常,岂以厉民,但马之为贡,犹易为力:惟红花,岁役数千夫始竟其事。所贡止五百斤,其织染之资固不藉此而足,人实不胜其困。嘉靖元年,给事中张翀悉其弊,奏止之。迄今人以为便。

保存于宁波天一阁的《嘉靖宁夏新志》,编修于嘉靖年间,是当时人写当时事,其真实性是较强的。特别是《嘉靖宁夏新志》中记载的宁夏人对停贡红花的反映,迄今人以为便,最具说服力。这说明《明实录》的记载与地方志的记载是一致的,《明实录》记载的真实性还是很强的。

例三,在《明史》卷304《宦官一》中有这样的记载:“初,太祖制,内臣不许读书识

字。后宣宗设内书堂,选小内侍,令大学士陈山教习之,遂为定制。用是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数传之后,势成积重,始于王振,卒于魏忠贤。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五“明代宦官”条中认为,《四友斋从说》则谓永乐中,已令吏部听选教职,入内教书。王振始以大教职入内,遂自宫以进,至司礼监。

考《四友斋丛说》无此事,而见于《戒庵老人漫笔》卷二,“教职净身”条有“永乐末年,诏天下学官考绩不称者,许净身入宫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王振在其中,官至司礼监太监,后籍没,其宅改为京卫武学。

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三也记载有此事,谓《间中今古录》言:“永乐末,诏许学官考满乏功绩者,审有子嗣,愿自净身入宫中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后独王振官至太监,正统初,居中得宠,至张太后崩,权倾中外。岁己巳,虏人也先犯边,劝上亲征者是也,乃没土木之难。世莫知其由教职,故识之以示后。考之王振,少以选入司礼读书,后为东宫局郎,英庙即位,遂越兴安、金英柄司礼读书,见实录甚详。无所谓教官阉割之说也。”

四库总目赵世显赵氏连城提要:“是书称永乐末,诏学官考满乏功绩者,审己有子嗣,听净身入宫中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后独王振官至太监云云。考史载太祖不许内侍读书识字,至宣宗时设内书堂,令翰林二三员为教习,由是此辈通晓古今,作奸为患,不言有学官考满净身之事,此殆当时裨史诬传,世显信而笔之,殊为失考。”

然《明实录》根本就没有记载此事,以上几家说法均辨明为出于虚构。象这样“宦官王振入宫”重要的事件,清代著名的考史学家赵翼以及史料价值较高的《戒庵老人漫笔》、《弇山堂别集》对此记载都是以讹传讹,最终就是根据《明实录》考证出来的。

同样,在《四库全书》中也大量援引《明实录》的资料对明代的著作进行考据,如在《四库全书总目》中著录的有:《四库全书》著录的内府所藏六十卷本的《律吕正声》,明王邦直撰。邦直字子鱼。即墨人。李维祯序。以为曾官盐山县县71。林增志序。则以为铅山县县7R。二序同时。自相矛盾。考明世宗实录。实作盐山。则增志序误也。还有《四库全书》著录的国朝徐乾学撰的江苏巡抚采进本《资治通鉴后编》一百八十四卷。文中有这样的记载:至正十六年张士诚陷湖州。本纪作二月。今从明实录作四月。皆案文核实。信而有微。

以上主要通过具体事例来说明《明实录》文献的校勘及考据价值,或者《明实录》与其他地方文集或志书相互印证的事实,这些从一个侧面都反映了《明实录》史料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 《明实录》编纂方面的意义

从体裁上来看,《明实录》的问世,标志着实录体体裁更臻于完善。体现了一些新的特征。

一、坚持以年月日顺序为编写原则

实录体是属于编年史体中的一种体裁,编年体的基本特征是以时间为线索,按年、时、月、日顺序排比记述史事,显示了历史发展变化的过程。《明实录》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把明代复杂纷繁的历史事件统一在日月季年的记载当中,让人一目了然。不妨看一下《明太祖实录目录》:

《明太祖实录》卷一至卷二八是朱明王朝建立前的活动记述,时间跨度稍微大一些。以后《明实录》的卷数基本上是以月来划分的,一般是每月为一卷。如:

《明太祖实录》卷之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洪武元年二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一洪武元年三月至四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至七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三洪武元年闰七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 第四幸《明实录》的学术价位总结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五洪武元年九月至十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六上洪武元年十一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六下洪武元年十一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七洪武元年十二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八洪武二年正月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洪武二年二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洪武二年三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一洪武二年四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二洪武二年五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三洪武二年六月至七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四洪武二年八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五洪武二年九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六洪武二年十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七洪武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在具体的每一卷里,坚持年月日时间顺序,只要是发生在同年同月同日的事、言论或行为,都编排在一起。如《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记载:

庚午,昌国州阑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

癸酉,袁州卫百户艾明以击山寇于沙阪桥而死,命礼部褒赠遣官致祭; 丙子,遣大将军北征

己卯,征南将军廖永忠?? 辛巳,大将军徐达?? 癸未,夜有流星?? 甲申,登封巩县??

扩阔帖木儿遣尚书将也先参政温某自太原以马三匹?? 夜太上犯填星??

己丑,大将军徐达遣人?? 从以上可以看出,《明实录》的写作完全是以编年体为线索的。

二、体现纲常伦理的政治原则

《明实录》在坚持时间顺序的规则下,历史事件的编写顺序体现了一定的政治原则。其政治标准就是封建纲常秩序,旨在遵守礼教。如《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同一天记载了3件事情,其顺序是:

其一,“置沂州卫,以徐崇礼、张云翰为指挥全事。” 其二,“昌国州兰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县民蒋公直等集乡兵击破之。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兰秀山民得之,因聚众为盗,至是入象山县,执县官、劫掠居民。公直与王刚甫率县民数百人欲击之。适知县孔立自府计事还,公直等走告立,遂驻兵东

禅山,盗来攻公直,乃先伏兵两山间,自领数十人迎战,佯败走,盗追之,伏发,尽禽杀之。事闻,遣大理卿周祯至县赏其功,赐公直、刚甫白金人百二十两。”

其三,“大将军徐达,自河南进至狭州,都督同知冯宗异请益兵守撞关。达调都督金事郭子兴将鹰扬卫指挥于光威、武卫指挥金兴旺守之。”

这三件事情中,第一件事情属于国家行政建置。第二件事情属于立国的原则,“忠心”与“叛逆”历来是统治集团视为大是大非的问题。第三件事情属于皇上用人的问题。虽然都很重要,但是,次序先后仍然表明了治史者的纲常伦理观。

三、吸纳传记体和本末体的优长书法

《明实录》的写作又不完全是简单的编年形式,吸纳了纪传体中关于人物的记载书法,也吸纳了本末体的书法。

先说说《明实录》怎样吸纳了纪传体的优点。纪传体以人物记载为中心,《明实录》编写了大量人物,这在明代每朝实录的《修纂凡例》中能反映出来,“凡公、侯、附马、伯、在京文武官三品以上、近侍五品以上、在外都司、布政司、按察司正官段皆书卒,及概见其行实。”这条凡例实际上是把纪传体的列传搬进了《明实录》。略举例说明,《太祖实录》卷四十载:“翰林学士朱升以年老乞致仕,诏许之。升,字允之,徽之休宁人。师同郡陈栋,博洽群书,隐居石门。王师下徽州,即被召见,数承顾问。及上即位,授今官。至是,以老致仕,归石门。后终于家。所著有《易》、《诗》、《书》、《周官》、《仪礼》、OL记》、《四书》、《孝经》、《小学旁注注解》及《书传补正辑注》传于世。”这条记载记录了朱升的一生以及他流传于世的著作,类似于纪传体中的列传。又如《英宗实录》卷三0九云:

南和侯方瑛卒。瑛,直隶全椒县人,都督政之子也。正统中,袭为指挥使,累征贵州、湖广苗贼有功,封南和侯,子孙世袭伯爵。至是卒。讣闻,赐葬祭,加封赐溢。瑛为人谦和不矜,廉介有为,平居自处若怯。至于行师,则纪律明,赏罚信,临阵勇决,有可称者。尤善抚士卒,西南夷民深怀其惠,至今称之不己。

《明实录》中人物传记部分大多采用追叙法或预叙法,追叙法就是在记某事结果或某人活动时,交代此前的背景情况。在《明实录》中往往是以传主的死亡日期为切入点。预叙法是在记某事过程或人物活动时,顺便对其结果预作交代。《明实录》用编年的手法改造了列传,使列传与编年浑然融为一体。

其次,《明实录》还采用纪事本末体叙事之长,纪事本末体以史事为中心,随事立目,具载一事始末。这种体裁避免了纪传体一事散见于数年、数十年之中以及编年体一事散见于纪、传、志之中的弊端,使所叙史事首尾完整。章学诚说它是“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①《明实录》吸收了其优点,在按编年顺序编次史实时,也尽量照顾到事件的来龙去脉。举例说明之。

例一,《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记载:“昌国州兰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县民蒋公直等集乡兵击破之。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兰秀山民得之,因聚众为盗,至是入象山县,执县官、劫掠居民。公直与王刚甫率县民数百人欲击之。适知县孔立自府计事还,公直等走告立,遂驻兵东禅山,盗来攻公直,乃先伏兵两山间,自领数十人迎战,佯败走,盗追之,伏发,尽禽杀之。事闻,遣大理卿周祯至县赏其功,赐公直、刚甫白金人百二十两。”上述记载,“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则用补叙的手法,交代了事情起因,接着叙述了征讨的过程。清楚显现了这次事件头尾。

例二,《太祖实录》卷二0二记载“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乙卯”记载了太师李善长自杀的

演变阶段:“先是,善长有过,诏累有之,善长益恃恩。”接着记载,“时京民通惟庸作乱者,法当徙边。善长受奸民贼,数奏请给其亲。又从掌都督①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书教下》,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出版。府事信国公汤和假卫卒三百人营第宅,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邪!’善长惭谢。至是,事败,善长益危惧。上召慰告谕之。复召诣奉天门与语开创艰难之际,为之流涕。复至右顺门,上谓群臣曰:“吾欲有李佑等死以慰太师。太师年老,旦暮无以为怀。”群臣复奏善长开国旧臣,任寄腹心,亲托骨肉,而所为如此。臣等考其事,反状甚明,敢以死奉法。上曰:‘法如是,为之奈何?’善长大惭,曰:‘臣诚负罪,无面目见百官矣!乃抚遣归第。赐佑及陆仲亨等死。’善长遂自经。”上述记载就是采用了纪事本末体的写法,把“太师李善长自杀”这一事件来龙去脉叙述的首尾完整,弥补了编年、纪传二体在记事方面的不足。

四、兼具典制体的书法特征

《明实录》的内容包罗万象,其中有一部分内容属于典章制度体的所特有的内容,如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更多的趋向一致。我们不妨看一下《修纂凡例》,其中有这样的内容:

一、即位礼仪及赏贵之类皆书。

一、大驾卤簿及后妃、东宫、亲王、郡王仪仗有新制及增损者皆书。 一、皇太孙、诸王、公主冠婚皆书其礼仪,有新定则书。 一、巡狩及留守事宜皆书,续有损益亦书。

一、凡亲王、公主、郡王、郡主、镇国等将军、附马、仪宾、公、侯、伯岁 禄,官吏傣给,军士月粮,有新定折支、全支条例并书。 一、转输嘈运之法及各处岁运之数皆书。 一、仓库、坑冶有新建革及新令者书。

一、凡礼仪有新制或损益则书。新制乐器皆书。

一、每科京府乡试、礼部会师、廷试皆书,廷试制策悉录全文。

一、丧葬之礼及上尊溢、溢册备书,亲王、郡王、王妃、公主、郡主丧葬皆 书,其礼有新定或损益旧仪亦书。

一、凡兵政有新令则书,命将各处镇守防边及有备御规画皆书。

一、凡军民衙门官马、孽生马、边境茶马、买马之政悉书其收养之地,有改 迁者亦书。

一、凡关津巡檄、驿传递运、烽猴有新设及改革者书。

《明实录》在记述这些内容时,并未分门别类,而是按照时间顺序编排上述内容,将典章制度体内容与编年体体例巧妙地揉合在一起。

《明实录》继承历代实录的编纂方法,不仅融进了纪事本末和典章制度体,而且吸纳了纪传体,编写了大量的人物小传。与《清实录》相比较,《清实录》中则没有人物传记,体例上不及《明实录》之完备。《明实录》是多种体裁的综合运用,是集历代实录体裁之大成。

五、明确的编纂思想

《明实录》的作者上至总裁,下至纂修官,均是通过科举步入仕途的,这从主观上确保了《实录》编纂的成功。章学诚把编者的知识素养看作决定史料编纂成败与优劣的首要条件,

他说:“夫村书俗学,既无良才,则比次之业难于凭籍者一也。”①这种持论是很正确的。从各朝《进实录表》也可以看出《明实录》编纂者的编纂思想。

同时《明实录》制定了严格的内容取舍标准和体例。这些标准和体例集中反映在《修纂凡例》中。根据《修纂凡例》,我们可以看出《明实录》内部有两种深层结构,第一种结构是以皇帝为核心,以母后、后妃、宗王等皇亲国戚为第一圈层,以文武官僚为第二圈层,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工匠、义军首领等平民百姓为第三圈层,形成一个核心三个圈层的结构;第二个结构以政治为核心,以经济、军事、文化之和为外层的结构形式。《明实录》便是根据这两种内在结构来制定内容取舍标准,并选择史料的。这两个结构的核心与其圈层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错、紧密相联的。②

与此同时,《明实录》形成了一些特殊的行文风格,谢贵安说,《明实录》具有语言简练、寓议于叙、平实谨严的写作风格,它以省略和微言大义等手法促进了这种风格的实现。③

《明实录》在纂修时,认为适于刊行的皇帝诏令就被选了出来,按题分类,另编成册,这就是皇帝的宝训。宝训的内容《明实录》中均有记述,文字也尽相同,不过将“上曰”之类,改为“太祖曰”罢了。宝训集中了皇帝的言论,又分类开列,易检索,易读,作为“遗之子孙”的训条,既实用又方便。有的至今保

①章学诚著:《章学诚遗书》“答刘蒙书”,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出版。 ②谢贵安:〈明实录)体裁与体例研究,载《史学史研究》1997年3期。 ③谢贵安著:《明实录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

存,1962年,台湾影印本《明实录》的附刊就有以下宝训:《皇明宝训》四十卷、《大明神宗显皇帝宝训》存十二页、《大明光宗贞皇帝宝训》存七页、《大明熹宗哲皇帝宝训》存五十三页。《明实录》修成后,它不仅起过借鉴作用,而且对后代史书的编写有一定的影响,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亦著录有户部尚书王际华家藏本《北平录》一卷、浙江范惫柱家天一阁藏本《别本北平录》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别本洪武圣政记》十二卷、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明本纪》一卷、明雷礼撰内府藏本《明大正记》二十五卷、旧本题明雷礼撰,何应元校两江总督采进本《明六朝索隐》十六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高庙纪事本末》、明万历壬寅南京礼部郎中陈治本工部郎中吕允昌礼部主事朱锦等所刊江苏巡抚采进本《明宝训》四十卷、明陈栋如撰内府藏本《明祖四大法》十二卷等著作大都抄撮或择取《实录》成书的①。时人对《明实录》如此推崇,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此问题。

以上从《明实录》的体裁、书法、义例、体例等方面简单介绍了《明实录》在编纂学上的价值。历史编纂学属于文献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所以,《明实录》编纂学上的特色,也是《明实录》文献学价值的一个体现。

第四节 《明实录》的历史意义

一、极其珍贵的文化典籍

我国具有丰富的文化典籍。《明实录》是我国文化典籍的瑰宝。值得说明的是《四库全书》没有收录《明实录》。《四库全书总目》也没有著录《明实录》。一九三七年顾领刚先生在给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一书写的序文中,曾经为之感慨。说:《四库全书》“海汇百川,纲举条贯,萃四千余年之文化,以成历代典籍之大观,甚盛事也。惜乎学术其名,荃刘其实,去取之际,率狂主观,以故网罗虽富,而珍闻秘籍之横遭屏斥者乃难悉数。惟其寓禁于微,故锢蔽摧残靡所不至,其沦为灰烬者又不知几千万卷也。试盯衡《四库》所入,忌讳

略樱,即予点窜,删削更易,多失厥真。夫其禁者则散焉佚焉,其采者又残焉讹焉,书之厄运,岂非秦火而降一大事乎!而世之学者往往忽略真相,但惊其卷峡之浩繁,遂崇为不世之盛业,兹可慨也!”

①永瑢纂,王欣夫辑:《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明王朝270余年历史,从未中断《明实录》纂修,这本身就是重要的历史,就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

《明实录》传承的“实录体”体裁,是为至今唯一有史可据的宝贵史料。因此作为传承下来的物质文化的一面,是我国现存的文化瑰宝。

二、深藏具有时代意义的历史资料

《明实录》在明史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保存了一些重要的材料,补充了《明史》记载的缺漏。如在《太宗实录》卷28记载:永乐二年二月丁酉,池州府铜陵县民汪行进《太祖高皇帝御制文》一册,赐钞二十锭。

同时,在《太宗实录》卷93有:永乐七年六月己酉O赐书皇太子令谕德右春坊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黄淮、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杨士奇以《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及《洪武实录》点检完备封识付老成内官一人同锦衣卫指挥王真及翰林院官邹缉、梁潜、李贯、王洪送赴北京,仍令淮、士奇于朝臣内慎举谨厚笃实文学可称者数人偕来。

关于《明实录》中记载的“汪行进书”这一事件,遍查《明史》都没有记载。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疆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研究明代的边界及明政府与各少数民族的关系,实录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黎邦正、黎明在《明实录的修纂及史料价值评估》一文中,甚至把它提高到具有“法律性”的意义,充分说明这部文献在学术上的权威性。《明实录》是根据明代《六部档册》、《邸报》编纂而成,今天明代原有的档册、邸报多已散失,《明实录》保存的这方面的史料,就具有档册一样的法律性。如明代的“瓦刺”,《实录》记载是蒙古族的一支,曾短暂地建立过政权,但最后仍臣服明朝。《英宗实录》卷三0六有记载:“天顺三年八月癸亥条曰:哈密使臣都督脱脱不花指挥虎都帖木儿等陛辞宴,赐如例。仍命贵救并彩表里归赐忠顺王,卜列革及无刺也先节伯都王。”这一记载明确说明了“瓦刺”和明王朝中央政权之间的臣服关系,对那些歪曲历史,制造谎言,企图分裂祖国,把蒙古族说成不是中华民族的成员的谬论,给予有力的驳斥。

《明太宗永乐实录》中详细记载的明初奴儿干都司的设立,也是一条重要的边境史料。《太宗实录》卷二八云:“癸酉,忽刺温等处女直野人头目把刺答哈来朝。置奴儿干卫,以把刺答哈、刺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古驴等为千户所镇抚,赐浩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又有《太宗实录》卷一三三记载:置辽东境外满径等四十五站,救其提领那可孟常等曰:“朝廷设奴儿干都司并各卫,凡使命往来,所经之地旧有站赤者,复设各站头目,悉恭命毋怠。”这都是我国明朝政府管理奴儿干地区的文字证据。从永乐九年开设奴儿干都司到宣德七年(1432年),宦官亦失哈曾以钦差的身份九次巡视奴儿干及其附近地区。永乐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所立《救修奴儿干永宁寺碑记》和“大明宣德八年癸丑岁季春朔日立”的《重建永宁寺碑记》,两块碑记述了奴儿干都司创建的经过和钦差内官亦失哈、都指挥康望等人对奴儿干宣谕镇抚的简要过程。都是明朝在黑龙江流域行使有效管辖权的历史见证。(两碑原藏海参威博物馆,《吉林通志》记录了两碑碑文)文献史料和出土文物相互印证,证明了外兴安岭以南的土地自古就是中国的。

《明实录》中关于淮河流域的历史记载,对于新中国治理淮河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淮河

流域是我国古人类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明代淮河流域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上个世纪淮河流域大的旱涝灾害呈现显著上升的趋势,大涝年就有1910年、1921年、1931年、1954年、1956年、1991年共6次,大旱年也有1935年,1959年、1966年、1967年、1978年共5次。所以新中国特别重视治理淮河,在治淮的工程方案中,充分利用了《明实录》记载的早涝文献资料。

三、对于考古学、文学方面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文化古籍丰富多彩。明代的古迹文物有许多成为现在中外游客观光游览的胜地。特别是北京、南京、凤阳等历史文化名城的古迹的恢复修缮,《明实录》则是比较重要的依据和参考材料。例如北京的故宫、西北郊的明十三陵名胜区、景山公园,凤阳的明中都城、明皇陵、龙兴寺、鼓楼、明祖陵,南京的大报恩寺塔、孝陵,苏州的拙政园、留园等,无论是其发掘,还是修缮和陈列展览,历史文献资料很丰富的《明实录》就是很好的参考材料。《明实录》是历史题材文学创作的重要素材。它不仅是描写对象的历史依据,而且是启发作家构思的参考材料。在创制影剧及在写有关的小说中,也可以参考《明实录》。

在旅游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明实录》的文献资料能为旅游业提供参考。例如,在《明实录》中对湖北“武当山”记载的史料比较详尽。武当山目前是湖北的旅游重点,谢贵安教授在《明实录类纂·湖北史料卷》中将“武当山”专列一栏,详录《明实录》中有关武当山的材料,这可以为当今的湖北旅游业提供参考。

再如,在第一届朱元璋国际学术讨论会上,为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学者提出开辟明孝陵、皇陵、祖陵“三陵”并网旅游项目,《明实录》中丰富的史料为“三陵并网”能提供有意的借鉴。

总之,《明实录》文献资料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就是在今天也能为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结束语

《明实录》是中国历代实录中最早且最为完整地保存下来的史书。《明实录》是明朝官修史书最重要的产品,《明实录》的资料在研究明代历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明代中后期开始,《明实录》的宝贵价值便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清及近现代国内外官方学者都对《明实录》这片宝藏深掘不断。进入20世纪以后,《明实录》被大规模、有系统地分类组合,使《明实录》的价值得到更大的发挥,新世纪台湾中央研究院制作的《明实录》大型数据库的上市发行,更是便利了研究者对《明实录》价值的研究和利用。本文主要创新是:

本文在前人整理研究的《明实录》系列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了《明实录》的史料价值,并把它上升到唯物史观的理论高度,得出了自己的认识。通过研究发现,《明实录》史料价值的开发仍有很大的空间,本文拓展了《明实录》的研究范围和应用价值,使《明实录》的整理研究向纵深更推进一步。文中以《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为例,从三个方面作了尝试性的分类编纂。如淮河流域、徽州地区、安徽历史人物等均可编成史料。

《明实录》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从文献学的分支学科校勘、考据、编纂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对《明实录》的深挖细掘,有利于更深入的研究明朝历史。《明实录》具有很大的作用,对我们今天政治斗争、科学文化建设等亦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一、史料及著作

1.《明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 2.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 3.谈迁:《国榷》,中华书局1958年版。 4.夏燮:《明通鉴》,中华书局1959年版。 5.谷应泰:《明史纪世本末》,中华书局1977年版。 6.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7.印莺章:《明鉴》,上海书店1984年版。 8.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年版。 9.郑晓;《今言》,中华书局1984年版。 10.查继佐:《罪惟录》,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版。 1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97年版。 12.朱国祯:《涌撞小品》,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 13.郎瑛:《七修类稿》,中华书局1959年版。 14.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华书局1984年版。 15.吴晗:《读史札记》,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版。 16.黄云眉:《明史考证》,中华书局1979年版。 17.南炳文、汤刚:《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8.孟森:《明清史讲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 19.李小林、李展文:《明史研究备览》,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20.钱谦益:《牧斋有学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21.(美)牟复礼、(英)崔瑞德等:《剑桥中国明代史》,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 22.张舜徽:《张舜徽学术论著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3.李国祥、杨昶主编:《明实录类纂》(20卷本),武汉出版社1990-1995 年版。

24.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5.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中华书局1959年版。 26.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 27.申时行等修:《明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 28.朱绍侯等编:《中国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9.李询:《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 30.谢国祯:《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31.孙健:《中国经济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2.林金树等:《中国明代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3.宁可主编:《中国经济发展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34.黄爱平:《四库全书纂修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35.历史研究编辑部编:《明清人物论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36.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年版。

37.张秉伦、方兆本主编:《淮河和长江中下游旱涝灾害年表与早涝规律研 究》,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38.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

39.傅玉璋、王鑫义主编:《明实录安徽经济史料类编》,黄山书社2003 年版。

40.龙文彬纂:《明会要》,中华书局1956年版。 41.俞褪撰:《茶香室丛钞》,中华书局1995年版。

42.王鑫义、傅玉璋等编《明实录类纂·安徽史料卷》1994年3月版。 43.王鑫义主编《淮河流域经济开发史》,黄山书社2001年5月版。 44.李诩:《元明史料笔记丛刊:戒庵老人漫笔》,中华书局1982年版。 45.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华书局1997年11月版。 46.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 47.章学诚:《文史通义校注》,江苏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 48.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 49.纪峋总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版。 50.郭伯恭著:《四库全书纂修考》,上海书店1992年12月版。 51.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

二、学者对《明实录》研究的相关论文

1.卞鸿儒《馆藏写本明实录提要》,1930年《辽宁图书馆馆刊》第1期 2.(日)小田省吾《半岛现存。皇明实录(Z就‘、二》,《青丘学丛》13,14(1933年) 3.(日)松浦嘉三郎《沈阳图书馆藏明实录忆就‘' ._ 》,《满州学报》6(1941年) 4. A. C. Moule/Chung Kei Woon, The Ta-Ming Shih-Lu (Canbridge and Princeton),Toung Pao, XXXV(1940年)

5. L. C. Goodrich,A Note on the Ta-Ming Shih-Lu,Toung Pao, XXXVI (1940年)

6.(日)岛田好《明实录。刊行忆。色‘、》,《书香》140号(1942年) 7.(日)三田村泰助《明实录。传本忆就‘二》,《东洋史研究》8: 1 (1943 年)

8. Wolfgang Franke(傅吾康),\Ming Shih-Lu\《(明实录的纂修与传统》),\\”,Sinologische Arbeiter《(汉学研究》),i, ii, iii(1943 一 1945年)

9.(日)浅野忠允《明实录杂考:影印本含中心己L二一》,《北亚细亚 学报》3(1944年) 10.吴晗《记明实录》,《读史札记》,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 11.(日)间野潜龙《皇明实录私考》,《 fi申田博士还历纪念书志学论集》 1957年

12.李晋华《明代救撰书考》,《史语所集刊》31, 1960年 13.黄彰健《明末实录书成誊写四份说》,《史语所集刊》31, 1960年 14.黄彰健《明实录校勘记引据各本目录》,《史语所集刊》31, 1960年 15.黄彰健《明史纂误》,《史语所集刊》31, 1960年

16.黄彰健《影印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红格本明实录并附校勘记序》,《史语文狱的瑰宝史料的渊毅—《明实录》史料、学术价值研究所集刊》32, 1961年

17.(马来西亚)傅吾康(Wolfgang Franke)《明代(1368-1644年)的实录》(The Veritable Records of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收入E. G.Pulleyblank与W. G. Beas 1 ey主编的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年,第60-70页)

18.黄彰健《读明刊〈毓庆勋鼓集》所载明太祖与武定侯郭英救书》,《史语所集刊》34, 1963年

19.(日)间野潜龙《明实录。研究》,《明代满蒙史研究》,京都,1963年 20.黄彰健《明史纂误续篇》,《史语所集刊》36, 1965年 21.黄彰健《明史纂误再续》,《史语所集刊》37, 1966年 22.邢义田《据明实录校正〈明史)等书所载土木之变之误》,《史译》4(1967年) 23.郭厚安《〈明实录〉简介》,《图书与情报》,1981年4期

24. Frank Kiersman&John K. Fairbank (Cambridge, Mass. 1974),Philip de Heer,The Care-taker Emperor (Leiden:E. J. Brill,1986) pp. 137-149

25.黎邦正、黎明《明实录的修纂及史料价值评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古籍整理研究专刊》

26.黎邦正《〈明实录类纂·四川史料卷)内容评介》,附《明实录类纂·四川史料卷》后,武汉出版社,1993年

27.王余光《明代湖北史料的集成—〈明实录类纂·湖北史料卷)》,《江汉论坛》,1994年12期

28.陈学霖《〈明实录〉与明初史事研究》,《汉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29 .F. W. Mote,“The Tu一mu Incident of 1449”,Chinese Ways in Warfare, eds. 30.冕堂《读(明实录类纂·山东史料卷〉》,《山东大学学报》(社科版),1996年1期 31.段超《一部研究〈明实录〉的潜心之作—评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3期

32.谢贵安《〈明实录〉主题思想及民族史料价值》,《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6年4期

33.王余光《明史之源的潜心研究—读〈明实录研究〉》,《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5期

34任丽洁、吕志文《明实录的内容及其文献价值》,《图书馆学研究》,1996年6期 35.谢贵安《〈明实录〉修纂与明代政治斗争》,《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7年1期

36.谢贵安《〈明实录〉的版本与收藏》,《文献》,1997年1期 37.谢贵安《〈明实录〉体裁与体例研究》,《史学史研究》,1997年3期 38.杨艳秋《(明光宗实录)、(三朝要典)的编修》,《史学史研究》,1998年4期 39.谢贵安《睿宗、崇祯及南明诸朝〈实录〉纂修考述》,《史学史研究》,1999年2期 40.谢贵安《〈明实录)修纂程序述要》,《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1期 41.谢贵安《论明代国史与野史的生态关系—以〈明实录〉的禁藏与流传为线索》,《学术月刊》,2000年5期

42.谢贵安《明代起居注制度的兴废及其对〈明实录〉的影响—兼论儒家意识与君主专制的冲突和摩擦》,《史学月刊》,2002年4期

43.贺灵《〈明实录〉新疆资料辑录介评》,《西域研究》,2003年2期 44.钱茂伟《实录体起源、发展与特点》,《史学史研究》,2004年2期

附录 《明实录》的原文献著作:

1.明朝政府所藏的四个抄本:乾隆时全被销毁 (1)皇史宬的正本 (2)内阁的副本

(3)大本—内府旧本的复原本

(4)御览小型本—内府旧本的替代品

2.现存《明实录》的重要版本:大都是残缺 (5)馆本—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红格抄本 (6)广本—广方言馆本 (7)抱本—抱经楼本 (8)嘉本—嘉业堂本

(9)中本—原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旧抄本 (10)礼本—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礼王府本 (11)库本—内阁大库旧藏抄本 (12)晨本—晨内阁丛书 (13)北大本—北京大学藏本

(14)东本—原北平人文科学研究所藏旧抄本,因此本有“东方文化事业 总委员会所藏图书”印

(15)安本—原北平图书馆藏安乐堂本 (16)阁本—原中央图书馆藏明天一阁抄本 (17)历本—原北平历史博物馆藏抄本 (18)武大本—武汉大学藏本

(19)红本—内阁大库旧藏明内阁朱丝阑精写本 (20)李本—高阳李氏看云忆弟居抄本 (21)苏本—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本

后记

在写作中,我汲取借鉴了历史上尤其近现代名家研究成果,如黄云眉、谢贵安等先生的成就。

我为后辈承学,才疏学浅,在周怀宇教授的具体指导下,我确定了这个题目,能写出这篇论文,实为周教授的教诲之力。师母王曰珠,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了我很大的关心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我还要感谢历史系的王鑫义老师、李修松老师、吴春梅老师、刘信芳老师、张金铣老师、张朝胜老师及历史系所有关心过我,帮助过我的老师们。

感谢我的丈夫梁格银,在我攻读硕士学位的三年时间里,他独立支撑起工作和生活的双重重任,给予我精神和物质上巨大支持,使我毫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艰苦的学习中并继续坚持下去,也借此表示深深的爱谢之意。

本论文从最初的确定题目到成稿,前后经过约一年多的时间,这段时间里通过查阅书籍和资料搜集,大大地加深了我对《明实录》及明朝历史的认识,本论文虽说不上仓促成稿,但由于本人学识浅陋,见闻不广,缺点甚至错误在所难免,诚挚地期望各位师长和同仁不吝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1]郭翠丽: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试析,《安徽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页161-1630。 [2]郭翠丽: 从《明实录》看明代安徽的经济,《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an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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