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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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附件1

安规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1 总则

1.1为有效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以下简称《安规》),规范各类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程。

1.2本补充规程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3本补充规程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 一般规定

2.1急救箱内必须配备电子血压计、体温计、手术剪刀、镊子、纱布、绷带、弹力绷带、止血药、救心丹等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进行检查,按使用说明要求及时更换。宜建立药品清单,包括种类、数量、有效日期等。(4.2.2条补充)

2.2非设备运维单位和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按公司《发承包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4.4.4条补充)

2.3 待用间隔在接入母线后其防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待用间隔设备也等同于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管理,进行该设备作业必须上报作业计划。(5.1.8条补充)

2.4 变电运维受令人员、值班负责人对值班调控人员下达的操作命令有疑问时应立即向下令人询问清楚,如执行调度命令会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变电运维人员应拒绝执行,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及详细理由向调度汇报,调控人员根据了解分析后,确定是否执行。(5.

3.1条补充)

2.5 执行带电作业工作票中“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大于表4规定工作”条件时,作业人员可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6.

3.4条补充)

2.6 单人操作暂不执行。(5.

3.3.2条补充)

2.7外单位或非设备运维单位在运用中的设备上或已运行的变电站内工作,工作票由施工单位和设备维护单位共同签发,严格执行工作票“双签发”规定。(6.

3.7.6条补充)

2.7.1 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7.1.1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进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

2.7.1.2公司系统以外单位进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7.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担任。

2.7.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2.7.2.1第一签发人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的所有安全责任。

2.7.2.2第二签发人对“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和“2)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承担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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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总、分工作票的执行要求(6.

3.7.7条补充)。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同单位多班组作业,由本单位领导指定签发人签发总、分工作票;不同单位在一起工作时,由主申请停电作业的单位签发人签发总、分工作票。

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按分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填写,并与总工作票上所列的相应安全措施一致。

总工作负责人不准兼任分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2.9 继电保护专业在运行变电站从事保护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需要在主控室和高压设备场区同时进行作业,并不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时,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作业地点仅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主控室内和室外场区有关的二次回路部分。(6.

3.8.3条补充)

2.10 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工作要求(6.

3.8.6条补充)。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一份工作票,并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变电运维人员,变电运维班留存一份工作票,增填的工作票中应注明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做的安全措施(填入线路工作票相应的安全措施栏,应装设的绝缘隔板、遮栏和标示牌可填入“其它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栏”),并在线路工作许可人许可和做好安全措施后,由变电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和工作终结手续等有关内容。

2.11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内也不得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工作。变电第二种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可在备注栏填写变更情况,只允许变更一次。

2.12关于工作票的许可(6.4补充)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首次开工许可(或工作终结),应由变电运维人员到现场布置安全措施并履行许可(或终结)手续。

设备运维单位执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到变电站工作时,可采取电话许可(终结)方式,做好记录,并自行完成所需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将安全措施拆除、恢复原来状态。

非设备运维单位执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到变电站工作时,不采取电话许可(终结)方式。2.13关于工作间断制度(6.6.1补充)。工作间断时,设备运维单位按《安规》规定执行。非设备运维单位需要办理每日收工、开工手续时应每日现场办理收工、开工手续。(6.4.1条补充)

2.14为防止存在验电死区,应采取同相多点验电的方式进行验电,即每相验电至少3个点间距在20厘米以上。(7.

3.1条补充)

2.15间接验电的要求(7.

3.3条补充)。在现场无法判断至少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时,可联系调度确认对方确实操作正确,无电压。

2.16拉合接地刀闸(装拆接地线)均应填写接地线提示板(记录),接地刀闸(接地线)提示板(记录)显示的接地刀闸(接地线)编号必须随时与现场保持一致。现场难以装设、拆除接地线的部位由检修人员在运维人员监护下装设、拆除接地线。(7.4.13条补充)

2.17变电站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围栏要求全封闭设置,作业区出入口到设备场区出入口处的唯一安全通道应用安全遮栏绳、网或固定式安全围栏设置。(7.5.5条补充)

按上述条款设置安全围栏后,在电气设备上作业时,临近的带电设备基础构架上可不再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但在线路出口门型构架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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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工作地点两端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并设专人监护。(7.5.7条补充)同一电压等级、同一平面场所,不同班组在不同间隔作业时,作业区出入口到设备场区出入口可设置一个安全通道。若某一间隔提前作业结束,则将此间隔设备进行封闭。(7.5.5条补充)同一电压等级、同一平面场所,不同班组在相邻间隔进行的同时停送电作业时,安全围栏可采用最大化设置成一个作业场所,每张工作票按本工作票任务要求填写安全措施。(7.5.5条补充)2.18线路和变电站内相应间隔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线路刀闸)均有作业时,为保证禁止标示的严肃性,线路的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线路刀闸)操作把手上可不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变电运维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调度命令装、拆线路侧接地线。2.19在邻近带电设备处因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必须与带电部位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使用钢管等非绝缘材质搭设。

2.20非设备运维单位在新投设备安装试验过程中遇有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拆、接线工作,或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时,必须与设备运维单位联系,由设备运维单位具备资质人员做工作负责人,并由设备运维单位填写、签发工作票、二次安全工作措施票并严格实施。(1

3.3条补充)

2.21 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等专业同变电检修专业同时作业并分别使用工作票时,要保证工作票上的措施同时满足各专业施工作业安全的需求。

2.22 技改等生产工程需执行施工作业票的参照电力安全规程(电网建设部分)。

2.23 在变电站内使用起重机械时,起重机械本体应使用多股软铜线与变电站地网引出部分可靠连接,其截面应满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16mm2。如起重机械与变电站的地网连接有困难,应采用临时接地体。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准小于190mm2(Ф16的圆钢),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准小于0.6m。(17.2.1.8条补充)

3 变电工作票填写标准

3.1基本要求

3.1.1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由签发人修改并盖章。出现错字时,应在原错字上划“=”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写上,应做到被改的字和改后的字清楚可辨。但每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三处,否则重新填写。

工作票中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不得涂改。

3.1.2对于打印的工作票,由于现场临时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及安全措施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可以在工作票上手工填写增加工作项目。

3.1.3工作票结束后,在工作票的右上角工作票编号上方盖“已执行”章;作废的工作票,在工作票的右上角工作票编号上方盖“作废”章。工作票采用A4纸左侧装订。

3.1.4工作票票面上不允许以盖章代替签名,严禁代签。

3.1.5工作票填写的数字及英文字母应符合国际标准规定,其中数字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时间采用24小时时间格式,年度写四位数字格式,月、日、时、分均写两位数字。例:2019年05月20日0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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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工作票中出现的设备名称必须与现场设备标志名称一致。

3.2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A)

3.2.1单位、编号栏:

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属单位全称。(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属单位全称,在分工作票上填写分工作负责人所属单位全称);“编号”按照省公司工作票编码规则填写(见附录I)

3.2.2班组栏:

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不必填写所有作业班组名称,在分工作票上填写分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

3.2.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

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在分工作票上填写分工作负责人姓名)。

3.2.4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栏:

单一工作票填写所有工作班人员姓名。多班组作业执行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工作班人员栏只填各分工作负责人姓名XXX等X人,分工作票中填写相应的所有工作班人员姓名。

3.2.5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栏:

填写含电压等级的变、配电站全称,如XX220kV变电站。

3.2.6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栏:

填写作业设备的标称电压、具体工作地点位置和作业设备双重名称,暂没有双重名称的设备填写具体位置和设备标志上的实际名称。一张工作票中有多处作业地点时应分项填写。

二次设备作业时如整屏作业可填写保护屏名称。如保护屏内有2套保护设备,只涉及1套作业时,应填写具体设备名称、方位(面向屏的左右或上下)。

3.2.7工作内容栏:

应对照工作地点及工作设备填写,使用规范术语,清晰明确,依次写明作业的检修设备标称电压、双重名称及具体工作内容,禁止只填写C类检修等字样。

例: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内容

220kV开关场一号主变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220kV开关场#1主一次XXXX开关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66kV高压室#1主二次XXXX开关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10kV高压室#1主二次XXX、XXXX线XXX开关柜,

#1所用变XXX开关柜、10kVⅠ段电压互感器柜

10kV高压室10kVⅠⅡ分段XXX开关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10kV#1所用变室#1站用变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10kV#1电容器组#1电容器组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试验内容

3.2.8计划工作时间栏:

指计划开始工作至工作终结交付验收合格为止的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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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应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栏:

1)作业中所有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在票上用双重名称认真填写,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直流打压电源或交流打压电源可与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合并填写在一个自然栏。断路器(开关)的直流操作电源单列一项。对于母联、侧路(旁路)设备应加电压等级。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已执行1.220kVXX线XX开关√

2.220kVXX线XX开关及交流打压电源(直流打压电源)√

3.220kVXX线XX刀闸√

4.220kVXX线开关机构操作直流电源√

2)对于手车的开关和刀闸应填写为:“××线××手车开关拉至试验位置(或检修位置)”。对于手车式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设备,依照实际名称填写。

3)对于旁路母线(V母线)停止备用时,拉开旁路母线(V母线)上的刀闸,可以连续写在一个自然栏内。

4)对于变电站全停时,拉开各线路的断路器、线路刀闸、同一母线刀闸时,同一类型设备可按顺序填写在一个自然栏内。

5)用断开引流线的方法将运行、检修设备隔离的,应将断开的引流线及具体位置填入应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栏内。

3.2.10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栏

1)装设接地线,应填写清楚装设的确实地点。对具有双重名称的设备,应用双重名称写明装设接地线的实际地点。填写的接地线应留出填写接地线编号的位置,所装设接地线的具体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例如:“在××kV××线××××开关至电流互感器间装设接地线”。

2)运维人员在装设完接地线后,在接地线编号栏应写清地线编号,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打“√”。

例: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已执行

1.在一号主一次XXXX刀闸至西母线间装设接地线√

2.在一号主一次XXXX刀闸至东母线间装设接地线√

3.合上一号主一次XXXX刀闸开关侧接地刀闸√

3.2.11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栏:

1)写明设遮栏和标示牌及在35kV以下的设备装设绝缘板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装设的安全围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与运行部分可靠、明显地隔离。装设的标志牌应按悬挂规范装设,应能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到有危险,防止事故发生。

2)在一个单元间隔内工作地点醒目位置设置1个“在此工作”标示牌。对于二次作业需要在屏柜前后作业,则应在作业的屏柜前后均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在相邻运行屏柜前后挂“运行中”红布帘或采取措施将运行屏柜门把手封闭。在多回路的屏柜上作业时也要在同屏柜内其他相邻回路上挂“运行中”布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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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业屏柜相连,只放置一个“在此工作”标示牌即可,非相连作业屏柜,应在每个作业屏柜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3)如果多台设备悬挂同一种标示牌,可以依次写清设备名称,在最后设备写明“各挂××标示牌”字样。

4)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或操作机构箱门上,应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于检修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或操作机构箱门上不应上锁。(7.5.1条补充)

3.2.12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栏:

提出对其他安全措施的补充规程或对工作负责人嘱咐的安全注意事项。

1)应写明停电检修设备前、后、左、右、上、下相邻的第一间隔内,有误触(碰)、误登、误入带电间隔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

2)应填写针对本次作业的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此栏无必要填写时应写“无”,不允许空白。

3.2.13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应填写签发人没有注意的需补充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及针对本次作业的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此栏无必要填写时应写“无”,不允许空白。

3.2.14 工作签发人签名栏:

1)单签发作业,签发人只填写第一栏。

2)实行“双签发”的工作票,非设备运维单位(施工检修单位)签发人应先审核在第一签发人处签名;然后由设备运维单位的签发人进行审核后在第二签发人处签名。

3)所有签发人应手工签名或执行PMS等有权限的系统签名(下同)。

3.2.15收到工作票的时间栏:

运维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审查工作票上的内容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填写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只签名。(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分工作票上运维人员签名栏空白,只由分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到时间和签名)。

3.2.16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许可开始工作

1)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即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的时间。

2)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在总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签名栏须由工作票中总负责人签名。在分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签名栏由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栏由总工作负责人签名。

3.2.17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签名栏:

参加工作的所有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都应本人签名。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总工作票上只需要分工作票负责人在签名,工作班组人员在分工作票上签名。

3.2.18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

变更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第一签发人同意。如果工作票签发人在现场,可亲自填写变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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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并签名,然后通知工作许可人。如果工作票第一签发人不在现场,可通过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后,由新工作负责人联系工作许可人(当面或电话)按要求填写变动情况和签名。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在分工作票上将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填写在此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由总工作负责人同意签发即可。在总工作票上将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填写在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

3.2.19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

1)此栏要注明变动人员姓名、变动时间、增添或离去,并履行工作负责人签名手续。

2)作业开始后到达的工作班人员,必须在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及危险点后签名。

3)如果执行总、分工作票,变更工作班组人员仅填写在分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

3.2.20工作票延期栏:

按《安规》中有关要求填写延期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

3.2.21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栏:

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设备运维单位可通过电话办理。非设备运维单位应到现场进行办理。

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分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栏由总工作负责人签名。

3.2.22工作终结栏:

全部工作完毕,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验收合格,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名,填写时间,并且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后,该工作即视为终结。检修人员即可持所存工作票离去。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由总工作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的终结。

3.2.23工作票终结栏:

将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调控掌握的未拆除的接地线或未拉开的接地刀闸汇报调控值班人员后,工作票才能终结,工作许可人收执的工作票加盖“已执行”章。

3.2.24备注栏:

1)指定专责监护人栏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加和填写。如签发时即指定专责监护人,利用计算机填写的工作票应直接打印出。临时变动的专责监护人只在工作负责人收持的工作票上填写。

2)其他事项栏:对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填写在此栏中。

3)未拆除的接地线或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要在此栏注明原因。

3.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C)

3.3.1工作地点或地段:

填写具体的开关场、高压室及保护室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如:220kV开关场XX线XXXX开关机构箱、保护室XX线XXXX一套纵联保护屏、控制室XX线XXXX控制屏。

3.3.2工作条件栏:

1)应填写“停电”或“不停电”,还应填写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的双重名称。分别填写在不同的自然栏中。

2)检修设备需要停电时填写停电,不需要停电时则填写不停电。停电主要指在控制盘和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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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及照明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但应停用相应的低压设备。

3.3.3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填写的主要内容:(涵盖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1)需要停电时,应写明需要停电的电源设备。低压电源干线、照明回路上的工作,装设接地线位置,或装设绝缘挡板、挂标示牌的位置。

2)不需停电时,工作地点与带电部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在作业地点和相邻的设备及其构支架上悬挂各种安全标示牌、警示牌;预防误碰带电部分的措施;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垫等。

3)在继电保护、遥控、遥测、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在邻近的运用中设备及二次回路上挂“运行中”红布帘(罩);同盘(柜)的运行设备做好安全识别标志。应挂的标示牌及“运行中”布帘必须写明确实地点。应写明防止电压(互感器)回路短路,防止电流回路开路的措施。

4)在变电站室外架构上或室内顶部工作,应填写防止高处坠落的具体措施。

5)在蓄电池室工作时,应填写工作人员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3.3.4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安全措施要在此栏中注明。无补充安全措施填写“无”。3.3.5许可方式

许可方式填写“当面许可”或“电话许可”。

3.3.6备注栏:

应填写非正常工作间断的原因;增减工作人员;变更工作负责人;工作中需要注明的内容等。

3.3.7其他栏目参照第一种工作票相应栏目填写。

3.4变电站带电作业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D)

3.4.1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栏:

填写具体的开关场和设备双重名称。如:220kV开关场XX线XXXX、66kV开关场XX线XXXX。

3.4.2工作条件栏:

应在栏内写明“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对于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此栏应注明:“邻近带电设备: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3.4.3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填写的主要内容:

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安规》表4的规定。35kV 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安规》表4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2)进行等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接地体的距离应不小于《安规》表4的规定;对相邻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安规》表7的规定;对在绝缘梯上作业或者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隙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安规》表8的规定。

3)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安规》表5的规定。

4)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应保证作业中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安规》表6的规定。

5)带电断接耦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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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业人员、工具等对带电设备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数值。

7)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工作,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8)带电作业时需停用的重合闸、备自投等自动装置。

9)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等。

3.4.4指定专责监护人栏:

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工作班中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责监护人签名栏由专责监护人本人签名。如果专责监护人有变动要在备注栏注明。

3.4.5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安全措施要在此栏中注明。无补充安全措施填写“无”。3.4.6备注栏:

填写专责监护人负责监护的具体地点和监护内容、监护范围、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及其他需要注明的内容。

3.4.7其他栏参照第一种工作票相应栏目填写。

3.5事故紧急抢修单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E)

3.5.1抢修任务(抢修地点和抢修内容)栏:

填写事故所在变电所的名称、具体抢修设备名称和编号、应写明具体的抢修作业内容。

3.5.2安全措施栏:

填写防止在抢修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其他事故等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如:

1)注明事故抢修(地点)应拉断的开关、刀闸(包括已断开的开关和刀闸)应装设的围栏、接地线、设备操作把手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2)写明作业人员和起重工具及登高安全工具等与带电部分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数值;

3)根据抢修任务和抢修地点实际情况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3.5.3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

填写抢修地点周围保留带电的具体部位,并提出相应的注意事项。需增设的专职监护人的工作,应注明专责监护人及监护内容。

3.5.4上述1-5项由抢修工作负责人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布置填写栏:

第一空由工作负责人签字,第二空由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或技术专责人签字。

3.5.5经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栏:

写明勘察现场补充的具体安全措施,对邻近的带电部分,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由现场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

经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同意(月日时分)后,已执行。此栏为值班人员审核抢修单内容合格后填写。

3.5.6许可抢修时间栏:

填写安全措施布置完成后,抢修人员实际抢修作业开始时间。由工作许可人签名。

3.5.7抢修结束汇报栏:

注明本抢修工作结束时间;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抢修的设备状况,符合投运要求;

—9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抢修的设备保留的接地线组数和其他安全措施;确认抢修班人员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抢修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分别签名和填写日期、时间,事故抢修单终结。

3.6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F)

3.6.1编号栏: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编号与所执行的工作票的编号一致。

3.6.2 被试设备名称栏:

必须填写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3.6.3 工作负责人栏:

可由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担任并填写,也可由班组技术员或班长担任并填写。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与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负责人可以不同。

3.6.4 工作时间栏:

必须在工作票的计划时间之内(如工作时间为几天,应填写工作开始的时间),时间的填写必须是两位数。

3.6.5 签发人栏:

由技术人员或班长、组长审核并签发。

3.6.6 工作内容栏:

应填写与工作票或分工作票对应的工作内容。

3.6.7 安全措施内容栏:

每一栏的填写应以同一个回路、同一性质的工作为限。

例:

序号执行安全措施内容恢复

1 拉开A4011 B4011 C4011 N4011 CT连片

2 断开开关操作回路:107A 107B 107C 137A 137B 137C

3.6.8“执行”栏:

执行人填写执行开始时间,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按顺序执行安全措施,每执行完一项在“执行”栏划“√”。执行完毕“执行人”、“监护人”分别签名。

3.6.9“恢复”栏:

恢复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按顺序恢复安全措施,每执行完一项在“恢复”栏划“√”。恢复完毕“恢复人”、“监护人”分别签名,并填写恢复完成日期和时间。

3.7一级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G)

3.7.1单位栏:

填写动火作业方单位。

3.7.2编号栏:

按附录编码规则填写。

3.7.3动火工作负责人栏:

动火作业方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

3.7.4班组栏:

—10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动火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

3.7.5申请动火时间栏:

应在设备计划检修时间范围内。

3.7.6设备管理方应采取安全措施栏:

填写动火工作涉及必须停电的设备情况或动火工作和带电设备必须保证的安全距离。

3.7.7动火作业方应采取安全措施栏:

填写动火工作涉及的消防设备和消防设备注意事项,灭火措施,动火中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等。

3.7.8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栏:

在非生产区域内动火由动火作业方具备资质的主管生产领导或技术专责人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具备资质的主管生产领导或技术专责人担任。

3.7.9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栏:

在非生产区域内动火由动火作业方单位管理消防专责人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管理消防专责人担任。(如:工区技术专责人或兼职消防专责人、入网作业队伍的消防部门人员等)

3.7.10安监部门负责人签名栏:

在非生产区域内动火由动火作业方单位管理安全的人员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管理安全的人员担任。(如:工区安全员、入网作业队伍的安监部门人员等)

3.7.11主管生产领导(专工)栏:

在非生产区域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技术专责人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技术专责人担任。(如:工区副主任、专工、入网作业队伍主管生产领导、专工等)

3.7.12消防监护人栏:

由动火作业方的消防监护人担任。(如:工区技术专责人或兼职消防专责人等、入网作业队伍的消防部门人员等)

3.7.13动火部门负责人栏:

由动火作业方主管生产领导担任。(如:工区副主任、入网作业队伍主管生产领导等)

3.7.14动火执行人栏:

动火作业方具备资质的执行人员担任。

3.8二级动火票的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H)

3.8.1消防人员栏:

在非生产区域内动火由动火作业方单位管理消防人员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管理消防人员担任。(如:工区(班组)技术专责人或兼职消防专责人、入网作业队伍的消防管理人员等)

3.8.2 安监人员栏:

在非生产区域内动火由动火作业方单位管理安全的人员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管理安全的人员担任。(如:工区(班组)安全员、入网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人员等)

—11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3.8.3主管生产领导(专工)栏:

在非生产区域内动火由动火作业方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技术专责人担任。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由设备管理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技术专责人担任。(如:工区副主任、专工、入网作业队伍主管生产领导、专工等)

3.8.4其它栏参照一级动火票填写标准。

4 工作票考核

4.1工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4.1.1.用票种类不当。

4.1.2.工作内容(任务)不能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不具体、未用双重名称(没有双重名称的设备除外)。

4.1.3.安全措施栏中,未按规定进行填写或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4.1.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情况不符。

4.1.

5.错字、别字、漏字足以改变词语或句子原意的或手写工作票修改超过3处。

4.1.6.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4.1.7.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4.1.8.入网作业队伍的工作票未执行双签发。

4.1.9.应填写的项目而未填写(如时间、执行栏、地线编号、补充安全措施栏等)。

4.1.10.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地线数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

4.1.11.未按规定盖章。

4.1.12.其它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补充规定有关内容。

4.2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

4.2.1.是否存在无票作业、先工作后补票或先工作后许可的现象。

4.2.2.开工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按规定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4.2.3.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是否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4.票面安全措施和危险点的控制措施是否100%落实。

4.2.

5.所做的安全措施和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编号、位置是否记录齐全完整等。

4.2.6.动火工作是否认真填写“动火工作票”。

4.2.7.是否存在未经运行人员允许,检修人员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现象。

4.2.8.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是否始终在现场执行监护职责,是否超出其监护范围。

4.2.9.工作票上所列工作班成员是否与实际相符。

4.2.10.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办理和填写工作班成员变更、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票延期的现象。

4.2.11.工作终结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按规定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

4.2.12.工作负责人是否随身携带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其中危险点分析是否准确,控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4.2.13.其它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补充规定的有关内容。

4.3工作票合格率的计算

—12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工作票合格率=(已终结的合格工作票份数/已终结的工作票总份数)×100%

注:“作废、未执行的工作票”不进行合格率统计,但各部门(分场)、项目部要制定细则进行控制。

—13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5 附录

附录A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单位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已执行*—14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 15 —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 已执行*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已执行*

* 已执行栏目及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第一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第二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7.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运维人员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8. 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许可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9.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及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工作班组人员签名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 16 —

10. 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第一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11.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变动日期及时间): 增加人员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离去人员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2. 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3. 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14. 工作终结:

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已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5.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未拆除或未拉开的接地线编号 等共 组、接地刀闸(小车)编号 共 副(台),已汇报调度值班员。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6. 备注:

(1)指定专责监护人 负责监护

收工时间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开工时间 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地点及具体工作)

(2)其他事项:

注若使用总、分票,总票的编号上前缀“总(n)号含(m)”,分票的编号上前缀“总(n)号第分(n)

—17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附录B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单位:编号: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人

3、电力电缆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1)应拉开的设备名称、应装设绝缘档板

变、配电站或线路名称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

断器(保险)以及应装设的绝缘档板(注明设备

双名称)

执行人已执行(2)应合接地刀闸或应装接地线

接地刀闸双重名称和接地线装设地点接地线编号执行人(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第一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

—18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工作票第二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7、确认本工作票1-6项

工作负责人签名:

8、补充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签名:

9、工作许可: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

工作许可人用方式许可自年月日时分起开始工作工作许可人用方式许可自年月日时分起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

(2)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

安全措施项所列措施中(变、配电站/发电厂)部分已执行完毕工作许可时间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10、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

危险点危险点控制措施

工作班组人员签名:

11、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1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收工时间工作

负责人

工作

许可人

开工时间工作

负责人

工作

许可人

月日时分月日时分

12、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19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ag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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